民營建筑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精選3篇)
民營建筑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篇1
民營建筑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茲因乙方向甲方進行融資借款后公司經營出現困難,未能按甲方要求償還債務。
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三方充分溝通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不具備償還能力的情況下,由丙方提供名下固定資產代乙方對甲方債權進行清算抵頂。
三方特簽訂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抵頂債權截至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甲方債權本金____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____元,本息合計_______________元。
二、抵頂固定資產抵頂資產名稱: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單價:_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
三、資產抵頂事項聲明
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的債權獲得一次性清償,三方之間簽訂的原借款協議及補充協議不再履行。
本協議已替代原借款協議及補充協議,三方的權利義務范圍及內容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再行提出反悔和與協議無關的要求,否則視為違約。
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損失計算標準:_______________)
3、本次資產抵頂視為丙方為乙方代償債務,丙方因此獲得對乙方的追償權,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由乙方與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其他約定
1、辦理固定資產過戶手續中所發生的稅費,按國家規定承擔。
五、糾紛解決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妥善協商友好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可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六、協議生效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兩份。
甲方(簽字捺印或蓋章):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民營建筑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篇2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筋,丙方對乙方合同義務進行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購買渠道
乙方_______工程建設所需的鋼筋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筋(注:合同簽訂后,甲方每一次送貨后,乙方未在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再次發出書面的需貨通知,則該情況視為乙方從其他渠道購買鋼筋,即為違約),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應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的要求賠償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
二、送貨方式
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筋,乙方每次需貨,應提前_______天以傳真方式(傳真需加蓋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鋼筋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貨款價值,該傳真應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在確認后安排車輛將該鋼筋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現場,運費及吊裝費由甲方承擔。注:若乙方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送貨,則送貨時間、地點、數量、單價、總金額以送貨單所列示的信息為準,甲乙雙方對簽收的送貨單無爭議。
三、價格
每批貨物的價格參照_______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的當天市場價格上浮_______元/噸計算,并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甲方所送鋼筋數量全部按理論重量或_______計算。
四、鋼筋接收驗收方式
1.鋼筋交貨地點為:_______。
2.乙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名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工作人員名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負責收貨并代表乙方簽署收貨單(或送貨單),其簽收視為乙方收貨且對貨款金額的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并在相應單據上注明身份證號碼。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由工作人員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或者由乙方能夠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或由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3.乙方收貨后應先檢測后使用,如未經檢測先使用則視為合格。乙方收貨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在收獲起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筋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鋼筋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筋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_______日內換送合格鋼筋。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的工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這期間總計鋼筋用量為_______噸全由甲方供貨。
2.甲方先期墊資_______噸鋼筋,以后每次送貨到場后當場支付該批貨款的_______%,剩余_______%的貨款累計到滿_______噸貨款時,則甲方為乙方實際墊資了_______噸貨款,該_______噸鋼筋款自合同簽訂日起滿_______個月時即行全部支付;期間超出_______噸的部分在貨到時即行支付各批次貨款,乙方應在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規定如數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權拒絕送貨并有權把未使用的鋼筋運回(注:乙方應賠償此批全部鋼筋來回運費及吊裝費)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應付鋼筋款及墊資款日計千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另甲方有權就乙方付款不符(違反本合同付款規定)的行為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應要求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供應鋼筋,乙方要求甲方供貨總量不少于_______噸,若乙方需求數量不足合同數或乙方未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要求甲方供應鋼筋,乙方應適當補償甲方由于墊資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補償給甲方以_______噸鋼筋墊資款(按送貨單確定的金額為準)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_______倍計算并支付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乙、丙三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后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所欠鋼筋款并承擔全部鋼筋欠款日計_______%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八、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中應履行的所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墊資款、貨款及違約責任的承負進行擔保,擔保期限自債務產生之日起到債務履行期滿后_______年。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份,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丙方(印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丙方代表: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民營建筑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為了積極開拓 建筑市場,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因素,穩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分公司經營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職責
1、經甲方研究,繼續聘任乙方 為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的經理(總負責人),并授權乙方組建北京機構。乙方設立的分公司必須有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辦公室及甲方擬派管理人員固定食宿場所。
2、就乙方負責的分公司在北京市管轄范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采取內部承包經營的方式,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乙方負責聘用管理人員及員工,聘用人員工資、獎金,加班及養老、醫療保險、商業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額不低于1500元/年)等費用由乙方組建的分公司(下簡稱 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按時辦理執照年檢手續。
3、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代表甲方在 建筑市場的施工和經營。 分公司準備參與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投標或議標,乙方應通過傳真或書面方式向甲方匯報,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再進行投標或議標。 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須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總經理簽字并上報總公司備案。
4、甲方派人負責保管分公司印章及分公司財務印章,財務資金使用實行一支筆審批。乙方不得私刻總公司印章。分公司如需投標或合同文件等資料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加蓋總公司印章的,乙方根據時間情況,由乙方派人到甲方總部加蓋,或者郵寄到甲方加蓋和甲方派人前往加蓋,甲方所派人員來回食宿差旅等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快遞,發生快遞費、公證費、保函費等均由乙方承擔。如需要 分公司蓋章的合同文件資料等乙方事先做好備案上報總公司。除此之外分公司對外宣傳、簽訂購買材料合同、租賃設備合同等情況需要加蓋印章的,由分公司直接加蓋公章,報總公司備案。
分公司在 需要的證書、執照等投標資料,由甲方派人負責保管和使用。
5、為工程需要,必要時甲方可增設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員,乙方負責不超過3名人員的吃住(同北京管理人員相同),甲方委派管理人員的工資每月不低于5000元按月由乙方足額發放,并承擔甲方派駐人員每月兩次的往返高鐵車費(無特殊情況,法定小長假正常休假)。乙方如需建造師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到場參與投標、工程開會等,乙方承擔相關住、食、行等費用,并每天補貼200元。
6、關于建造師,原則上由 分公司自聘,直接轉入甲方注冊,但如需甲方的一級建造師長駐工地年薪按20萬/年,二級建造師按10萬/年,專職安全員8萬/年。無需建造師本人常駐現場,只需建造師證書的,一級按25000元/年,二級按10000元/年繳納。此費用由分公司借證之日起按年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在工程開工前由乙方一次性直接匯入甲方賬戶,由甲方統一發放工資。
7、甲方有權對乙方就 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工程質量、安全、材料管理、財務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甲方確有證據證實乙方存在違法、違反合同行為的,乙方應進行整改。
8、甲方應保證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在投標過程中的各種證書、資料的提供,特殊的資料,由甲方派人送達,往返及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9、甲方應主動就 分公司開拓市場配合乙方工作,并協調 分公司與建設、監理等業務單位的關系,為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二條 經濟核算
1、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 分公司組建的項目班子(必須持有效崗位證書)與施工隊承包形式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備案,對分包合同、與施工隊合同以及10萬元以上的材料購銷合同、周材機械租賃合同等合同文本(或復印件)也應交甲方備案。
2、甲方委派會計一名至 分公司,就工程款的使用對 分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分公司所收取的工程款應匯入預先開啟的賬戶,不得轉至其它賬戶或個人賬戶(用于工程款調劑的在100萬元范圍內的由分公司負責調劑,超出100萬元的需要經甲方同意)。調劑該項目所收取的第一筆工程款時應返還到原有的工程項目中去。工程款應實行專款專用,若乙方擅自將工程款挪作工程之外使用,則應承擔相應的所有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對在 承接的每一個獨立的項目工程,單獨開設獨立銀行賬戶(一般賬戶或臨時賬戶),便于項目管理,工程結束,應收、應付款承付結束時,該賬戶立即撤銷。
3、乙方應保證足額向員工發放工資,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 分公司自行承擔。材料款、周材、機械租賃款等其他經濟往來,憑發票應直接匯入對方賬戶,工程材料發票總額不得低于每次付款額度的75%。
4、 分公司承擔工程投標保證金、墊資、工資押金等資金。 分公司在北京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稅費由分公司自行承擔,由 分公司工程產生的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開具外經證,費用按照甲方當地稅務部門規定由乙方交納(在發票齊全的情況下,目前是0.3%)。如乙方不開具外經證,直接在當地就地交納各項稅款,乙方應將完稅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納稅機關公章后交給甲方入賬。
6、乙方應規范財務制度,必須按照工程所需材料提供有效的材料(特別是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發票計入成本;乙方工地按實發放的人員工資,必須附工資表,并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備案。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隨時接受甲方稅務主管機關的財務審查。
7、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三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的保證費用。
8、乙方上繳甲方管理費用的計算方式及時間為: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每年上繳甲方管理費為 萬元,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繳納50%,余款50%第六個月繳清(派出人員的待遇由乙方暫在開工前付相應人員待遇的70%)。以后每年以此類推。但在連續一年未承接到工程,本合同即終止,分公司無條件撤銷,并辦理撤銷手續及銀行消戶。
9、 分公司第一年產值目標為 萬元,以后逐年增加。
第三條 質量、安全和工期管理
1、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對工程質量安全負全責,發生一般事故,由 分公司負責處理,發生重大事故,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對安全生產、標化工地負全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對參與施工的人員購買"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發生安全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工期負全責,對延誤工期而造成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4、 分公司獲得省優獎項的,甲方獎勵乙方 萬元獎金。
5、所承接的工程實際工期不得超過合同工期的20%,造成建造師押證延期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處罰。
6、超過500萬元以上工程或面積5000平方米的單體工程必須遞交完整的工程資料給總公司,各方主體公章齊全(包括開工報告、合同、中標通知書及竣工驗收證明等),設計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方案,開工前15天報總公司審查,并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第四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或解除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承擔所有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
(1)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受到當地政府或建筑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損害甲方聲譽的;
(2)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因嚴重拖欠工資、材料款,受當地政府和職能部門等同于吊銷執照程度的嚴重處罰的;
(3)因 分公司拖欠材料及員工工資,使得甲方被第三人訴訟,或者工人上訪鬧事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并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
(4)違反本協議,擅自對外簽訂工程協議的。
(5)乙方不能完成產值目標的。
2、出現下列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能正常為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提供投標資料的;
(2)甲方擅自干涉、或不正當干預乙方就 分公司經營管理自主權的;
(3)甲方未及時行使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審批權,使乙方錯失商業機會的。
3、甲方或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合同,本協議終止后,則乙方不再進行新的業務承接,僅負責就已承接的工程進行施工至保修期完畢,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未完工程的善后工作。
第五條 在經營活動中,若甲方的債權人就其與甲方的糾紛而造成 分公司開設賬戶內的財產受到查封等損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返還、賠償等責任。同樣,若 分公司的債權人就其與北京糾紛而造成甲方開設賬戶內的財產受到查封或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返還、賠償等責任。但在本 分公司成立以前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附則
1、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乙方除繳納保證金 萬元整,還應以 有限公司 提供擔保。
2、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經營范圍為 市轄區內的范圍,超出 市范圍以外,不適用本協議。
3、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即從 二○一四年
一月一日至二○一 八 年 十二 月 三十日零時止,期滿后雙方如需再
合作,可重新簽訂協議。期滿后雙方無法續訂協議的,本協議有效期延續至乙方承接的所有工程項目保修期滿、雙方結清款項止,但延期期間乙方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有效期滿,乙方必須將執照等分公司證書原件交接給甲方,并配合辦理年檢注冊等手續。
5、由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擔保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