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精選9篇)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見證方: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下洼鎮農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農電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農村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農村電網安全可靠運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本村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用戶私自違章作業。
2、 檢查用電戶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3、 協助乙方做好用電安全教育。
4、 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后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 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戶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農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戶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征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及安全考核;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臺區一級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戶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用戶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三、其它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監督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并取得同意后,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采用安裝電表計量,添加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設備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范。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3
(以下簡稱乙方),因為業務需求建設全省消防指揮網項目:沙河市消防大隊消防指揮網絡,以便更快更有效的保障沙河市本地消防接警、指揮系統暢通商情使用沙河市電力局(沙河消防大隊橋東中隊西側往北高村線0337)共計7根電力桿加掛、敷設通信光纜。為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相關事宜友好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
甲方有監督檢查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的權利,有權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1、 在本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或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發生電網、設備損壞等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運行期間,因甲方線路故障造成乙方人身傷亡、光纜線路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施工或其他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 甲方的有關線路因改遷或架空線路改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定相應的通信光纜改遷方案,其遷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因上級或政策原因,需要乙方拆除光纜線路,乙方應無條件拆除。
第三條 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安全責任與沙河市消防大隊無關。
第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 供電支公司 供電所
乙方: 村委會
為明確農村用電管理的安全責任和法律責任,加強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保護農村用電戶的利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協議書如下:
一、產權界定
近年來,供電企業對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了大規模的建設和改造,根據《農村電網改造集體資產無償移交協議書》的要求,在城鄉用電同網同價之前,改造后的農村高低壓線路產權暫時維持不變,歸屬村委會所有。未改造的農村配電網設備產權歸屬暫時維持不變。
二、村委會應配合電力部門對產權暫屬本村的10KV進村分支線及以下的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維護管理。發現事故隱患應盡快向供電所報告,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
三、農村的廣播線、電話線、有線電視閉路線(簽有合同者除外)等嚴禁與電力線同桿架設,為避免人身觸電、財產損壞等事故,已同桿架設者應拆除,電力線與弱電線不準混合進入室內。否則,供電企業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止供電。
四、村委會應保證電力線廊道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規劃院基、建筑房屋、種植危及供電設施安全運行的樹木。
五、村委會應經常利用廣播、電視、黑板報等宣傳形式,組織群眾學習《電力法》、《農村安全用電管理條例》、《農村安全用電須知》及各種電力法規,使群眾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電,并自覺遵守和執行。
六、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家用漏電保安器的安裝、投運管理工作,保證家用漏電保安器安裝率、投運率達100%。
七、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必須到供電所辦理有關手續,由供電所具體承辦臨時用電有關事宜,臨時用電設備的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并加裝漏電保安器。
八、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農村配電網整改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項工作;并按照供電所要求,對本村自籌配電網設備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
九、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于誰,誰就應承擔其擁有供電設施發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供電所、村委會各持一份,上交支公司農電股(縣農電總站)存檔一份。
十一、本協議經供電所、村委會雙方同意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為止。
供電所: (蓋章) 村委會: (蓋章)
負責人: (簽字)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5
安全用電協議書范本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省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負責安裝合格的配電箱(帶電表),安裝完成后請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電箱以下的安全維護,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柜)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五、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六、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日期: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范本2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采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并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并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后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漏電電流不大于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安全用電協議書范本3
甲方:北京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廣場物業管理處(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每一項施工任務,應統一進行臨時用電書面交底。
l、具有一定規模的分項工程,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柜)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3、在樓層電源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或專用接口供電,乙方應自備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配電箱向負荷供電。
五、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
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廣場物業管理處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村委會
為明確農村用電管理的安全責任和法律責任,加強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保護農村用電戶的利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協議書如下:
一、產權界定
近年來,供電企業對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了大規模的建設和改造,根據《農村電網改造集體資產無償移交協議書》的要求,在城鄉用電同網同價之前,改造后的農村高低壓線路產權暫時維持不變,歸屬村委會所有。未改造的農村配電網設備產權歸屬暫時維持不變。
二、村委會應配合電力部門對產權暫屬本村的10KV進村分支線及以下的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維護管理。發現事故隱患應盡快向供電所報告,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
三、農村的廣播線、電話線、有線電視閉路線(簽有合同者除外)等嚴禁與電力線同桿架設,為避免人身觸電、財產損壞等事故,已同桿架設者應拆除,電力線與弱電線不準混合進入室內。否則,供電企業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止供電。
四、村委會應保證電力線廊道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規劃院基、建筑房屋、種植危及供電設施安全運行的樹木。
五、村委會應經常利用廣播、電視、黑板報等宣傳形式,組織群眾學習《電力法》、《農村安全用電管理條例》、《農村安全用電須知》及各種電力法規,使群眾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電,并自覺遵守和執行。
六、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家用漏電保安器的安裝、投運管理工作,保證家用漏電保安器安裝率、投運率達100%。
七、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必須到供電所辦理有關手續,由供電所具體承辦臨時用電有關事宜,臨時用電設備的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并加裝漏電保安器。
八、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農村配電網整改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項工作;并按照供電所要求,對本村自籌配電網設備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
九、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于誰,誰就應承擔其擁有供電設施發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供電所、村委會各持一份,上交支公司農電股(縣農電總站)存檔一份。
十一、本協議經供電所、村委會雙方同意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為止。
供電所: (蓋章) 村委會: (蓋章)
負責人: (簽字)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_______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5.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6.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8.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0.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8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于《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雙電源(自備電源)用電客戶(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農村安全用電規程》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乙方根據用電需要向甲方申請雙電源供電,需向甲方提供雙電源用電申請書并附有有關資料圖紙和自備發電機組的設備參數和技術資料,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按圖紙施工,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供電手續。
二、供電方式、安裝地點及產權分界
1、甲方從 線 號高壓桿或從 線 變臺 號低壓桿接線向乙方供電。
2、乙方自備電源(自備發電機)共 臺,容量: 千瓦,電壓: 伏,廠家:
,型號: ,安裝日期: ,安裝地點: 。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高壓供電在 線 號高壓桿高壓計量箱進線T接點處;低壓供電在 線 變臺 號低壓桿 計量電度表進線處;具體接線方式及分界點詳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本協議第二條的產權分界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供用電雙方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乙方負責保護并監視受電裝置內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的正常運行;如有異常,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三、 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乙方的低壓兩相自備電源應采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低壓三相四線自備電源應采用低壓四極雙接刀閘,如因條件限制(距離過遠或總屏刀閘容量在1000安以上時),可采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并列的可能。
2、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采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柜距離過遠,可采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并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桿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甲方。
3、甲電方雙電源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后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4、 乙方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并列運行者,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5、乙方不得擅自變更主備電源運行方式;不得超過批準的備用用電容量用電。
6、凡經甲方同意二條高壓饋線分別同時供電的乙方,其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為互為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并入電網運行,如需同時使用甲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并接,以保證用戶負荷權取一個電源。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辦法”的要求及調度協議內容、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必須向甲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10、乙方不得并列低壓雙路電源;用戶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接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不得使用電氣閉鎖。
11、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投入運行,對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者,一經發現用電檢查部門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并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2、未經甲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13、甲方用電檢查部門對裝有非并網自備發電機并持有《自備發電機使用許可證》的用戶應單獨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14、甲方和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如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事后應立即通知對方。
15、在電力供應暫時緊張時,或個別用戶確因生產需要安裝自備發電機組的,均按本規定辦理;但電網供電正常后應立即拆除,改為單電源用電。
四、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運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后,應及時進行驗收。甲方不承擔因乙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竹子及時進行修剪或砍伐,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設備和人身事故及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為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乙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六、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協議附件包括:
(1)供用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2)雙電源(自備電源)設備臺帳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 法定代表(負責)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