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精選3篇)
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鄲____縣水務局對________年第三批農村飲水安全________標段管材供應工程進行了公開招標,并接受了____ 公司的投標。供需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和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管材、管件。
二、合同價款
1、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以上總價款均為含稅價;
3、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及報價詳見投標報價表(附后)。
三、質量標準與質量責任
1、質量標準:
2、質量責任:質量實行三包,保質期限________年;
3、在產品使用中供方需對需方的施工安裝提供技術支持。
四、交貨時間與地點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運輸方式由供方選擇,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
1、驗收標準:按GB13663——20執行;
2、驗收方法:由駐地監理或業主抽樣檢測,如發現問題,監理及業主有權要求供方對有問題的貨物進行及時更換。
七、結算方式
1、撥款依據:以供方發貨清單為依據,以需方實際簽收數量為準;
2、合同簽訂后,供方第一批貨物進場,需方按合同總價款的30%撥付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再撥付總貨款的65%;
3、預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驗收后滿________年,無質量缺陷,質保金一次結清。
八、違約責任
1、供方必須按照需方要求及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每拖延一天,按所送貨物價款的1%作為誤工費補償給施工方;
2、供需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自覺執行,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與違約方解除合同。
九、爭議解決本合同未盡事誼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及當地財政部門、發改委各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 篇2
1、目的
1.1為了加強對勞動合同安全監督的力度,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控制工傷事故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合同在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中的安全管理規定。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等。
3、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與員工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3.2 安全辦公室是勞動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勞動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項。
3.3 山東九環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安委會是勞動合同的監督部門,負責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審核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負責監督合同的有效執行。
4、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
4.1 勞動者被本公司錄用后,應在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各持一份。
4.2 勞動合同中應載明有關保障勞動者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
的事項,其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危害的規定;
2)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3)工傷保險方面的事項;
4)其他要求。
4.3 人力資源部持已簽的勞動合同辦理簽證手續。并為員工辦理工資卡片、工傷保險投保手續等。
4.4 勞動合同的文本應由山東九環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安委會等單位審核、確認。
4.5 勞動者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5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5.1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若屬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者按規定繳納經濟賠償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終止條件之一;
2)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期滿。
5.3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勞動者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2)不得因勞動者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山東九環石油機械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
乙方:焊工
為貫徹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消防條例》,將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生火災責任事故,______經理部特與_______單位焊工簽訂本防火安全合同。
1.電氣焊工操作必須執行消防部門下發的有關通告中的規定,落實文件精神。
2.電氣焊工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焊前開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及防火器材,作業結束交回用火證,嚴禁非電氣焊工操作。
3.作業時要按規定時間、地點作業,必須對周圍易燃、可燃物進行清理,垂直作業要進行隔擋和用石棉布封嚴孔洞。高層外檐作業下面要增設人員看火,做到萬無一失。
4.焊割作業與油漆、噴漆、木工、防水施工的等易燃易爆作業,嚴禁同部位、同時上下交叉作業。
5.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高空、露天焊割作業立即停止。
6.作業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氣源、檢查現場,確無火險后方可離去。
7.對違反防火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權建議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項目經理部_______________ 焊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焊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