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合同范本(通用17篇)
派遣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勞務派遣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乙方(校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證學校的學生享受更專業英語教學的共同愿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教師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工作崗位及工作時間
雇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注明在什么崗位從事什么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
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注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雇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春節等。
建議雙方在簽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后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
一、合作范圍
1、合作地點:乙方學校。
2、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報酬
風險提示:勞務費用
勞務合同雇員提供勞務服務,雇主主需要依據協議支付勞務報酬,這里要區別于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需要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費,雇主也不用像勞動合同那樣為雇員繳納社保的義務,是否繳納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等相應勞務費用,并據此作出詳細約定,以免給雇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糾紛。
乙方與每月______日前以儲蓄卡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上月工資,工資按老師所上課時計算,每節課______元。如遇節假日或突發情況,相應調整順延。如乙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甲方在此予以認可。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雇主義務
勞務關系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雙方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情況下自由協商,任意性很強,雇主可以與雇員協商約定相關義務;
但是,雇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雇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
另外,建議雇主應給雇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雇主負擔。
1、甲方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甲方需與乙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乙方應盡量以甲方派遣教師的課余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和班級基本不變。
4、除特殊情況外,甲方需根據與乙方協商的時間及課程安排,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特殊情況:如甲方因臨時調整無法按時到校進行教學活動。)
5、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需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6、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該按時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并保證教學質量。
7、甲方應在教師派遣活動期間協助乙方學校維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協助學校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8、甲方有權根據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包括授課方式及考評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并積極與乙方進行協商,然后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做出相應調整。
9、甲方有權要求從乙方學校獲得所承擔班級的學生情況及基本課程安排等教學信息。
10、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甲方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后可暫時中止教學活動。
11、甲方可因節假日安排暫停派遣教師教學活動。
12、甲方承諾在教學期間內不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將不追究乙方責任。
13、甲方自行承擔由居住地前往教學點的往返交通等費用。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教師派遣教學期間,甲方需有相關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保持聯系,以保證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教室及相關教學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協助。
2、乙方需保證甲方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固定不變。如在課程和班級上需要做任何調整,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派遣教師)維持教學活動的正常秩序。
4、乙方有義務保障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并與甲方合作保障甲乙雙方在教學地點的人身財產安全,若甲方在教學期間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派遣教師自行負責。
5、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議,并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然后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6、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評價、監督和定期的反饋。
7、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后可暫時中止活動。
8、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說明原因,然后雙方協商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9、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派遣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10、乙方有義務就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明確的文字說明,若因乙方未盡到履行該項義務之責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下違反其規章制度的,乙方不應追究甲方之過錯。
11、乙方應配合甲方節假日暫停教學的安排。
12、教師派遣活動結束后,乙方根據甲方的教學表現,為甲方開具教學證明材料。
13、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教師派遣活動期間,乙方需有專人與甲方相關負責人保持聯系,以保證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對教學過程造成影響使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無法正常繼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作。
2、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其它
1、若甲乙雙方合作順利,有繼續合作的意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如需變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終止合作,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后應形成相應書面文件,然后終止合作。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自妥善保存。
3、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毀。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
2、無固定期限:從年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月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點: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雙方簽字按變更合同辦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執行法定的及用工單位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喪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按轉正工資80%計算)。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報酬包括: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以及甲方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等保險金。甲方依法承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應依法應由個人繳納的各項稅費任務,并在乙方當月個人工資中扣還。
(三)乙方工作地點、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動時,甲方按企業的“人事薪資制度”隨時調整乙方的薪資、津貼和獎勵額度。
(四)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對乙方進行勞動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乙方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執業證件,執行特種作業符合相關規定。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
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甲乙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30日前未能提供入職規定應提交的相關資料的;
3、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要求的;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或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
7、其它損害公司及派遣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企業規章制度,絕不將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泄露或轉借給第三方。
(四)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無償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①泄露甲方及用工單位商業秘密,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 ;
②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符合按照甲方及用工單位內部理制度應當予以辭退情形的或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的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符合解除勞動關系的
③乙方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④乙方無故連續曠工3天,年累計曠工5 天或未辦理任何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將按自動離職處理;給甲方或乙方所服務的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3、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范圍包括:競業限制損失、專項培訓費用。
4、無論因何種原因致使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與甲方所服務的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且不限于工作報告、客戶資料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用工單位指定人員并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5、凡涉及到甲方或有關聯公司的人事、財務、技術、戰略、軟件、藍圖、軟件構思、開發策略和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均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無論乙方在職或離職,如乙方泄露了與甲方建立合作關系的用工單位商業秘密或者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并造成損失時,乙方需賠償相關損失,并同時向甲方支付同等違約金和賠償金。
6、除特別規定的情況外,工資(含獎金)將由用工單位直接匯入員工指定的銀行帳號或以現金形式發放。發薪后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如對工資無疑議,則視為支付完成。
7、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計劃生育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或受其他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時甲方有權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8、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前十五天甲方應向乙方發出《續、終止合同通知書》,若雙方均未提異議,可簽訂續約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3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派遣人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住址: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_____》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合同期為個月。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個月。
第二條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
第五條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相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老師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外,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派遣合同范本 篇4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
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
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
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派遣合同范本 篇6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各省、市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各省、市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各省、市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各省、市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各省、市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各省、市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7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8、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月__日,續訂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派遣合同范本 篇8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被派遣人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 (被派遣單位) 崗位從事 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 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
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相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 乙方嚴重違反老師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 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 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 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外,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
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9
立合同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崗位安排
合同期20___年__月__日到20___年__月__日止,在此期限內,受甲方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員和甲方3名內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護巡邏工作。安保人員實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時保持1名保安人員,22:00次日凌晨7:00時保持2名安保人員在崗執勤。
二、勞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安保勞務費____元/人/月(含乙方代發的安保人員工資、社會勞動保險、考核工資、等級工資、管理費、)安保勞務費半年共計人民幣:肆萬五千一百貳拾元整,在乙方進駐后,有甲方一次性預付給乙方。安保勞務費包含以下費用:
1、安保人員工資含基礎、考核、等級、工齡、超時工資等工資。
2、社會保險金含養老、醫療、工傷等工資
3、管理費含稅金、培訓費、服裝費,勞動合同解除備付金等其他辦公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派人員對安保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應在甲方的安保人員。
2、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措施。
3、負責處理安排安保人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發生的爭議,與乙方共同處理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的爭議。
4、免費提供當班安保人員工作餐和必要的執勤用品(如手電筒、筆、雨具及各類登記簿)。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加強安保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及督查,及時處理違紀安保人員和調換不適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提高保安服務質量。
2、
3、對服務范圍的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本合同約定的安保職責以外的工作,有權拒絕非甲方指定負責人的直接指揮。
4、遇安保人員學習培訓或重大活動時,可提前與甲方聯系,甲方應予支持,但乙方應保證人員在崗執勤。
5、與安保人員建立合理的勞動關系,及時發放安保人員工資,提供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五、乙方安保人員的職責
遵守甲方門衛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質量管理體系中門衛服務的相關文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安保服務要求。
1、對出入人員實行嚴格驗證,并依據甲方相關的制度嚴格詢問、聯系、登記、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載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核查,嚴禁物資流失;禁止私自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帶入。
3、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責任區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
4、加強夜間的巡邏檢查,做好盜竊、火災的`防范工作,在崗期間保證每90分鐘巡邏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與甲方內保共同做好服務區域內的安全。
5、協助做好疏導工作,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上崗執勤文明禮貌,著裝規范統一。甲方員工上下班前后15分鐘保持單人立崗,重大活動時,需立雙崗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若遇國家或地方重大政策變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約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確定續簽的相關事宜。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許的情形外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合理可預期的損失。
2、如甲方拖欠勞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人民幣8000元。
3、安保人員書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隱患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財務人員不遵守財經紀律,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附則: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10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合同工(contractworker),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用合同工采取公開招收、自愿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實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鐵飯碗、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勞動者的素質。
派遣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
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
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
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約定勞務
甲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密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務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
第七條、稅收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協議終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一、本協議期滿的。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____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____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協議期間無條件服從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乙方除享受規定的酬勞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
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
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
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
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
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
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
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派遣合同范本 篇13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勞務工。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現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暫定人,分別是
勞務派遣人員基本條件: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熱愛集體,能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椎間盤突出等疾病或乙肝、結核等各種疾病。
4、具有資質和操作證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相關待遇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標準執行;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甲方應于時間轉入乙方銀行賬戶(賬戶名及賬號)。乙方根據派遣人員名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約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甲方確因實際情況變化需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
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五)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 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 督查的義務。
(八)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 員;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 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 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五、費用的支付
(一)費用標準:
根據甲乙雙方確定的勞務派遣人員,按每人的標準進行考核支付。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前將勞務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 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 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相關義務,并按有 關規定執行,甲方予以配合。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自20xx年8月?日起,至20xx年18月?日止。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出去的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是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是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是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是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是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是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
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
派遣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或備案的文件,證明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真實合法、有效的組織,其證明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釋義:
2.1 勞務派遣:勞務派遣系指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使用乙方勞務人員的行為。
2.2 派遣員工:系指通過甲方選聘(甲方原有員工轉入乙方或自行新晉選聘)、乙方協助招聘等有效的選聘方式,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后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中國公民。乙方保證其已與派遣員工簽訂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勞動合同。
2.3 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系指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每月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含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規定派遣員工應享受的報酬)。
2.4 社會保險費:系指根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如何參加社會保險及繳費比例,由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購買人數及時向乙方支付。
2.5 服務費:系指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向甲方勞務派遣管理服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的乙方派遣員工人數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自 20xx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壹 年。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部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時,本合同期限延至雙方確認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章 派遣員工管理
第五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間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派遣員工的勞(以下簡稱甲方) 郵編: 傳真: (以下簡稱乙方) 郵編: 傳真:動表現及在保障派遣員工合法利益的情況下對派遣員工進行工作崗位的調整。
第六條 派遣員工的招聘、錄用
6.1 甲方自行承擔派遣員工的選聘工作及將現有員工轉移至乙方,并根據生產需求情況設置派遣員工的具體數量。
6.2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增加派遣員工數量的要求,但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體的增派數量、崗位職責、薪資待遇水平、服務期限等信息。
6.3 甲方對候選人及相關材料進行審驗、考核,候選人考核合格后經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同時乙方與確認被甲方確認錄用的候選人建立勞動關系與辦理相關入職手續,并按法定的社會保險參保時間及時為派遣員工購買社保。
第七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應符合甲方當地的有關政策規定,并有權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標準雙方以附件的形式確認。
第八條 甲方必須保證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在勞動用工環境、勞務報酬、社會保險等方面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九條 派遣員工的入離職管理
9.1 派遣員工入職流程:
9.1.1甲方承擔派遣員工的錄用資格標準設立及選聘工作,乙方協助;并由雙方確認錄用人員名單。
9.1.2甲方負責錄用人員的崗前培訓、崗位培訓與培訓考核工作。
9.1.3乙方為考核合格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
9.1.4由乙方統一派至甲方工作。
9.2 派遣員工離職流程:
9.2.1 派遣員工若申請離職的,填寫乙方的《離職申請單》。
9.2.2 經甲方人力資源部的簽字蓋章后,由乙方協助承接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章 派遣員工權益保障
第十條 除本合同中約定已包括派遣員工權益外,本章約定派遣員工其它的權益。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的更換與撤離(本條款適用于乙方為甲方提供招聘外包業務,如無則本條款無效。) 11.1派遣員工的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內,甲方可要求更換不合格的派遣員工(甲方提供不合格的證明)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負責提供新的派遣員工給甲方試用。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如乙方確有需要更換或撤離派遣員工,乙方需事前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及提供適當替補人選,并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未經甲方同意而撤離派遣員工,乙方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設立有工會的應提供乙方派遣員工參加工會的權利。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如下約定方式退回派遣員工或要求乙方更換派遣員工,甲方不承擔經濟補償費用但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及應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 具體退回與更換的情形:
13.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13.2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13.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3.4 除乙方外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13.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致使乙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無效的。
13.6 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3.7 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后,方可辦理退回手續并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14.1 退回的具體情形:
14.1.1 甲方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確需要退回部分派遣員工的。
14.1.2 乙方與派遣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乙方分立、合并、撤銷等)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4.1.3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4.1.4 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4.1.5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生產任務減少和市場經濟影響的原因,企業需裁員、減員、撤離或更換部分派遣員工的。
14.1.6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或進行破產整頓的。
14.1.7 乙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乙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4.2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
14.2.1 若甲方遣散該員工的,甲方則根據乙方依法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金額,相應支付同等數額款項給乙方作為補貼,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員工。
14.2.2 若乙方將甲方退回的派遣員工轉派至其他公司的,甲方則給予乙方相當于該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數額的50%的款項作為補償,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員工。
14.2.3 合同期限屆滿前,若甲方以上述情形退回派遣員工未能提前30天通知乙方,除按本條規定支付補貼外,還應按未提前的天數乘以派遣員工的日工資為標準向乙方補貼款項,由乙方支付至派遣員工。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員工:
15.1 派遣員工在甲方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的。
15.2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5.3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15.4 派遣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15.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乙方短期實習(三個月內)的勞務派遣服務的員工退回時甲方無需按上述的退后員工的補償及后續標準支付補償金于乙方。
第十七條 派遣員工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等應享受的醫療期待遇、工傷待遇(工傷基金承擔之外)、撫恤金待遇等由甲方參照當地工資支付條例給付乙方派遣員工及給以派遣員工相應假期待遇享受。其中社會保險已成功參保但未生效周期內及社保投保不成功期間內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事宜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時、足額參保而發生本條情形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7.1 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或職業病,甲方應自工傷發生之時或職業病發現之日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乙方。員工在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費用先由甲方委托乙方繳納的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承保范圍外的其它費用,先由承保的商業保險承擔,其它部分由甲方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
17.2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甲方應按國家以及用工當地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該派遣員工的工資等。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通過乙方辦理解聘員工手續,甲方須依法支付解聘員工的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等。
第十八條 女性派遣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薪資福利待遇與假期待遇,購買生育保險的其生育期間的工資、醫療費、營養費待遇由生育保險承擔并由甲方給予應享受的假期待遇;未購買生育保險的由甲方負責解決相關的薪資福利待遇與假期待遇。
第十九條 派遣員工的轉正
19.1 甲方有權根據派遣員工的表現及經甲乙雙方協商,將乙方部分優秀派遣員工轉成其正式合同工。原則上,轉正每季度進行一次并且轉正派遣員工人數不能超過乙方當月在甲方派遣員工總數的3%。 19.2 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報乙方需轉正的派遣員工名單,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辦理該部分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終止手續,并移交給甲方。
19.3 甲方需為轉正派遣員工支付乙方每人次¥
19.4 甲方應給予乙方輸送與轉正員工同等數量的派遣員工名額作為輔助補償。
第五章 勞務費用及結算
第二十條 費用結算流程:
20.1 每月日前,甲方向乙方發送派遣員工的《考勤表》及《工資表》等報表(書面或或電子郵件形式)。
20.2 乙方每月、《工資表》等制作《派遣員工服務費結算表》。 20.3 甲方應在,確認后通知乙方在內開具發票。
20.4 甲方每月承擔因延誤而導致派遣員工工資、社會保險未能按時支付的責任,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最長期限不超過 5 個工作日。前述款項包括:
20.4.1 /人·月(即:每月勞務費用=每月3日實際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 元)。費用明細如下:
服務管理費:/人·月(按每月三日確定的實際人數支付服務管理費)。 /人·月(每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比例的調整,由乙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確認并據此調整相應購買基數與比例;按每月三日確定的實際人數支付保險費)。
20.4.2 派遣員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個人部分和住房公積金。
20.4.3 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含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規定派遣員工應享受的報酬;該勞動報酬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及時足額的發放)。
第二十一條 財務結算方式:
21.1 甲乙雙方賬款往來,采用轉賬形式辦理: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乙方帳號:
21.2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應支付費用后在為派遣員工在社保部門購買社保,并向國家稅務部門繳納員工個人所得稅。
21.3 派遣員工工資發放:
21.3.1 甲方于每月 號。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則應當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發放憑證至乙方及派遣員工。 21.3.2 乙方派遣員工的薪酬待遇按甲方的薪資管理制度執行,甲方應遵守勞動法規定定期按時發放每月工資,不得拖欠克扣,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22.1 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設立派遣員工的錄用資格標準。
22.2 負責對派遣員工在生產經營領域進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內部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和日常勞動紀律監察的管理工作。
22.3 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員工公開告知并由乙方派遣員工簽名確認)及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可在提供相應的書面文件后將該員工退回乙方。
22.4 乙方有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改進措施回復甲方。
22.5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為派遣員工發放工衣、廠被、安全勞保物品等用品的,有權按其規章制度進行使用規范的進行管理工作。
22.6 享有本合同約定的合理的退換派遣員工的權利及科學評估乙方派遣服務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23.1 甲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23.2 為派遣員工提供同工同酬的工作待遇與必要的工作條件,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時間、勞動安全和衛生條件。
23.3 及時足額的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向乙方及派遣員工支付的費用,并承擔逾期支付費用所引發的勞動爭議與糾紛。
23.4 未經乙方認可,甲方不得與乙方的資源供應商建立招聘合作,否則應按每人10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將招聘的員工轉為乙方的派遣員工。
第二十四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24.1 有權及時足額的獲得本合同約定的應得費用。
24.2 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后 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24.3 如甲方自行選定的人員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錄用該人員成為乙方派遣人員。
24.4 乙方或乙方派遣員工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操作要求,如因該違規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員工損害,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25.1 負責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與勞動關系的維護,作為勞動關系主體與應訴主體處理相關的勞動糾紛與勞動爭議。
25.2 如甲方原有員工轉為乙方派遣的員工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25.2.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5.2.2 身體健康經市級醫院體檢合格,符合相應崗位的入職身體條件;
25.2.3 甲方應合理合法的處理完成與原有員工的勞動關系使甲方與該員工之間無相應的勞動糾紛與爭議;
25.2.4 轉入乙方的派遣員工在原有與甲方勞動關系下發生的權益保護的事項的,由甲方承擔處理解決的責任;
25.2.5 由甲方信息不實而后成為乙方派遣員工導致的勞動糾紛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5.3 負責社會保險的申購、增減員、工傷申報認定、醫療期、勞動能力鑒定、工傷、意外事件處理、員工退保等社會保險相關事宜,但若由于甲方未提供購買名單所產生的勞動糾紛由甲方承擔。
25.4 負責員工入職時的崗前培訓、勞動合同的及時簽訂、員工檔案的建立、員工離職手續的辦理;派遣員工的入離職的流程甲乙雙方可以附件的形式確認。
25.5 乙方應督促和監督乙方派遣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機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5.6 乙方應為派遣員工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并主動辦理應由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和標準,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辦理事項涉及的工本費用另行收取。
25.7 乙方同意對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承擔責任,甲方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雇用員工處理辦法,處理派遣員工,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有關負責人追討有關責任。對于派遣員工工作外造成損害的,乙方協助相關部門包括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責任追究。 25.8 根據派遣員工在甲方的人數及工作量的要求,乙方適時派駐駐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日常管理工作,(入離職手續辦理/社保/工資/派遣員工招聘/入職培訓/員工社保退保退款和員工日常人事管理等)及與派遣員工有關的勞動爭議。
第七章 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共同做好派遣員工的計生工作。乙方承擔派遣員工計劃生育的管理、指標責任。
第二十七條 依據勞動法律簽訂的協議或仲裁書、判決書中認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沒有約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無乙方認可的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而延遲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的1% 比例加付滯納金。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合理支付費用, 因一方逾期付款造成勞動爭議等糾紛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逾期付款超過30天的,違約方除須承擔前述責任外,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損失賠償和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可直接向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的,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一方違約或雙方協商而提前解決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損害派遣員工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終止,雙方應為合同的終止做出合理安排,,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以上情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后續工作:
35.1 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系變更的說明工作,以征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愿。
35.2 對于愿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系終止手續,轉入甲方,并按本合同約定的轉正標準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轉正補貼。
35.3 對于在此勞動關系變更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糾紛的經濟責任與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的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
第三十七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賬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公章并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規章和政策的,以新調整內容為準。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并經過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須由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通知對方;逾期未通知對方的,合同期限按本合同第三十條自行順延壹年;以此類推,直至雙方在現行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通知對方,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托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準,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準確的身份信息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并填寫求職信息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并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信息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準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元/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后,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系,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并退還服務費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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