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二次結構清工承包合同(精選3篇)
砌體二次結構清工承包合同 篇1
立合同單位:(以上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泥工工班以清包工形式承包本工程主樓磚砌體、二次結構混凝土分項工程;為明確雙方責任,更好地相互配合,確保工程的質量和進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并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乙方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乙方清工勞務承包的泥工去年未完成的磚砌體分項(其中3#房地下室砌體、18層以上砌體工程,4#房地下室砌體、1—9層局部未完成砌體、10層以上砌體工程)、清理工作等至主體結構驗收為止;具體內容如下:
1、按施工圖的各條要求施工(若有變更按建設方的變更通知和要求施工為準)。
2、3#、4#房泥工磚砌體、窗臺砼澆筑,填充墻頂層離梁底3~6公分的二次細砼堵塞、設備孔過梁擱置、清理工作等至主體結構驗收為止。
3、磚塊搬運和澆水濕潤、砂漿攪拌和吊運、落地灰清理和回收利用、過梁搬運工作。
4.所有砂漿由乙方自己攪拌;所有需用到的磚塊、砂漿及內腳手架等材料由乙方自己從施工區域搬運至各個操作樓層內,即乙方所用的材料均有乙方自己搬運。
5、二次結構完成后的墻面清理,保持墻面與砼分界線清晰美觀、無污染。
6、磚砌體必須采用滿刀灰并雙面勾縫,墻面要求表面平整、垂直、灰縫順直、墻清潔無污染。
7、4#房1—9層上口梁下3—6公分填縫由甲方完成,其他部分由乙方完成。
8、原則上二次結構澆砼工作由甲方完成。
如乙方來完成二次結構澆砼,則完成的二次結構砼結算單價按元/立方米計算;乙方不做二次結構砼,則乙方不得計算二次結構砼立方量。
即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二次結構的工作內容為:腰梁、構造柱、框邊柱、導墻砼澆筑,砼自拌及自運,清理工作)。
9、結構驗收前的清掃工作。
四、承包方式:主樓填充墻砌體及二次結構澆砼按元/立方米結算(即大寫人民幣每立方米貳佰柒拾伍元整計算),如甲方需要做點工,點工按元/工日,乙方要服從甲方安排。
注:①單位造價中所含的工作范圍按第三條執行;②單位造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一切費用,甲方不再發生任何費用。
③3#房1—17層(含17層)去年已完成工程量及4#房1—9層部分去年已完成量乙方不得計算工程量,結算時甲方應扣除去年已完成的工作量。
五、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1、工程質量
(1)質量目標:必須確保無錫市優質結構。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質結構標準,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如期完工。
(3)乙方在每個施工環節必須達到優良標準,如發現達不到標準,必須及時返修,如不服從返工,每次罰款500-1000元處理。
(4)不同材料交接處不得漏漿,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施工期間,乙方對已完成的部位必須采取有效的成品保護措施,若未采取保護措施而造成損毀的,乙方須承擔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并進行罰款處理。
(6)具體質量要求由甲方和項目部的技術交底及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及規范具有同等到到合同的法律作用)。
2、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1)施工區域內,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
(2)施工期間,乙方施工人員如發生工傷或急病,甲方有責任負責搶救。
(3)乙方必須每天做好工完場清工作,做好責任區域內的清掃、整理、歸堆工作,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節約用料。
(4)工地場容場貌按標化工地和創安工地進行管理。
(5)施工機械等必須按安全生產規范要求設置,(具體要求由工地安全員指導),不符合要求必須整改,拒不整改,則罰款200元。
(6)施工操作樓面應保持整潔,保證操作面的文明施工。
(7)外墻腳手架上嚴禁堆放木材、模板、鋼管,如違反則罰款500元。
(8)乙方必須在一樓層砼澆完及木模拆除后立即清理木材、模板等,以使樓面整潔。
(9)安全衛生協議另訂。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每人每次50元,不系帽扣每人每次罰款20元。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每人每次200元,穿拖鞋每人每次罰款50元。
不經施工員或安全員同意隨意拆除安全設施每次罰款1000元,如造成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備的機械、工具、電線、安全帽等,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否則每次每件罰款200元。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資料,包括安全交底、安全協議、安全教育、班組活動記錄等,不配合的每項罰款1000元。
六、工程期限:
1、乙方承包的泥工工程必須在項目部下達的施工計劃日內完成,并通過驗收。
2、工期包括雨天及停工、停水所造成的停工因素,但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連續停電、停水五天以的的工期相應順延。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第一個月職工生活費自已墊付,次月起甲方每月發職工生活費1000元現金,帶班管理人員發生活費為1500元/月。
2、春節甲方根據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清工款,工程完工通過結構驗收后付工程款的80%,余款在一個月分次付清。
3、原則上中途乙方人員因農忙等原因回家,不預結帳和解決其資金需要。
八、工程材料及設備供應辦法:
1、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到現場,垂直運輸設備由甲方提供。
甲方只提供五輛勞動車及二個車輪,維修費及輪胎等配件費用乙方自負。
2、單件價值貳仟元以下的設備和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包括照明器具),零星消耗材料可到倉庫領取,款項在結算時扣除。
3、一切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手套、雨衣等)亦由乙方自行解決。
4、配電箱和電力線路由甲方提供止樓面分箱、線乙方自理
5、甲方的機械設備維修由自己解決,乙方機械需甲方維修,應支付適當的維修費,另配件費按實際計取。
6、乙方在施工中應節約原材料,如浪費、超出預算部份的材料款在結算中扣除。
7、乙方用的一切施工用具等消耗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解決,或到倉庫領取,款項在結算時扣除。
8、在每次澆砼時,乙方必須做好拉結筋的檢查工作(與鋼筋工配合),如缺拉結筋等后補材料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按計劃進度安排材料進場。
(2)監督乙方抓進度、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3)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的住宿、用水、用電等生活及生產設施。
(4)盡量為乙方創造有得的施工條件,協調安排各工種和工班的施工,幫助解決矛盾糾紛。
2、乙方職責:
(1)在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繳施工人員的身份證、暫住證、勞務證、上崗證、一寸免冠照片6張,如三證需甲方辦理的,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此人在本工程施工。
(2)甲方并為乙方進場施工人員辦理綜合保險,如未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擅自施工者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并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
(3)提前上報所需材料的清單,便于甲方合理安排材料進場。
(4)施工過程中,按圖紙和甲方要求進行規范施工,不違章作業。
(5)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領導和指揮。
(6)協調和配合其他班組的施工,并盡量滿足其他班組所提出的施工配合和便利要求。
(7)自覺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公司制訂的質量、安全獎罰條款。
十、其他:
1、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機械設備要合理堆放、愛護和保養若有失遺失和損壞,視情節輕重賠償。
2、做好施工場地及宿舍內的環境衛生工作,若末按甲方要求做好的,甲方將按有關條例進行罰款處理。
3、積極做好三防工作。
4、禁止燒電爐、電飯煲、電炒鍋、取暖器、煤氣爐等器具和亂接電源,若有發現按公司規定罰款每次每件200元。
(款項從工程款內扣除)
5、施工人員不得聚眾鬧事,嚴禁賭博,非本工地人員不得逗留住宿,施工人員不得帶家屬進工地和生活區住宿,宿舍內除公司允許外,一律不準女性住宿。
若有發現,按規定每人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6、乙方施工人員進住時辦理器具借用手續,并按人員收取器具押金每人100元,器具損壞照價賠償,押金完工撤場時結算退還。
7、乙方不得中途退場,無故退場,甲方不預結帳,并要賠付甲方的損失。
但實在由于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所施工的工程款按實際工程量的40%結算。
8、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分包,簽約人必須在工地吃住。
若發現分包的,甲方終止合同,所做工程量不預結算。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到本工程全部結束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地點:
時間:
砌體二次結構清工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 萬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撐制作、安裝及其它相關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機械設備、工具等承包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萬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點:萬源市新店鄉
第二條 工程承包單價及范圍
1、按建筑面積 40.00(叁拾伍) 元/m2進行費用結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計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范圍為本工程及與本工程相關的木工、模板、支撐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輔助材料)。
包括木工制作、安裝、搭拆、吊運、轉運、對拉桿、穿墻管、蝴蝶扣、火鉤、釘子、鐵絲、封口膠、安全帶、安全帽、設備、工具、清理、清掃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費用。
第三條、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天。
年 月 月開工,年 月 月完工。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運行,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滿足要求,由乙方負責并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應編制該工程從開工至竣工驗收時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報甲方審核后照進度計劃嚴格實施),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罰款 1000.00 元;提前一天獎勵 500.00 元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力爭優良。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和驗收。
2、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根據工程進度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不符合行業規定行為的人員予以教育、處罰和清退。
4、按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及進度款。
5、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購置服裝、購置“三保”設備。
第七條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建筑單位(業主方)、監理單位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并做好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三級”教育工作。
2、嚴格按照該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操作規程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工程勞務承包范圍的所有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須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罰款及各種損失。同時依法承擔相應風險和安全事故的責任。
3、乙方自身配備的.管理人員、技術員、安全員堅守崗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所有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原件交給甲方統一管理 ,以便備查。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設備并自行妥善保管。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按時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資料員處),并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建設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后果。
8、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違反規定時按相關制度處罰。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進場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時,乙方應盡量對其施工人員做好解釋工作。若未按期撥付工程款,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的繳納及返還
1、為有效履行該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在簽訂本勞務承包合同時,乙方自愿向甲方繳納該工程的勞務履約保證金壹萬元整(此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2、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對該工程的勞務承包有效履行的保障。
3、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主體竣工驗收合格后返還。
第九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方面須達到相關規定標準、目標和要求。加強對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4、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及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 材料、設備的管理
乙方自備材料、設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由乙方有計劃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進度撥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80%;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留質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國家規定的保險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施工完畢,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業主、監理等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無償維修。
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條 保險
1、保險費用由甲方負責。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伍萬元以內。
第十五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可以到合同簽訂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2、發生爭議后,在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時,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人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為減少損失而采取措施發生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負責。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七 補充條款
1、施工用電:甲方負責將電接至施工現場三級配電箱內。
第十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本著公平公正協商解決。
第十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乙雙方簽字 、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砌體二次結構清工承包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方將座落于
一處租賃給承租方使用。
房屋結構為:
門窗結構為:
地面結構為:
二、租賃期限為一年,出租方自二0年月日起將出租的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到二0年月日收回。
三、租金及租金的交納期限:
四、租賃期間房屋維修由出租方負責,費用由出租方負擔。如系承租方故意造成的損壞均由承租方承擔維修責任。
五、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提供水、電。水、電費用由承租方根據實際用量按國家規定標準負擔。
六、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抵押、轉讓、出賣。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合同期內,承租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情況下,根據經營需要可以對房屋主體進行改造。合同期滿后可由承租方拆除,不拆除時也可歸出租方。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八、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的一切經營活動,均由承租方自行安排,出租方無權干涉,否則出租方應賠償承租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承租方只承擔上述規定的租金、水、電費及依法應交納的工商稅務費,除此以外一切與租賃有關的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
十、租賃合同期滿,如承租方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方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經出租方酌情延期后拒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出租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十一、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十二、租賃期間,由于自然災害或非承租方故意的行為致使房屋毀壞和造成損失時,承租方不承擔責任。如系承租方故意造成的,其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不得采取阻礙對方工作、經營的方式進行解決,否則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五、如本房屋因產權引起糾紛時,由出租方負責解決,承租方不負任何責任。租賃期間如因出租方過錯,致使第三人對該屋主張權利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應賠償承租方一切經濟損失。
十六、其他約定事項: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進行協商,并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承租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九、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