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職工勞務合同(精選3篇)
企業單位職工勞務合同 篇1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______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_____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民法典》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民法典》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單位職工勞務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電話號碼____地址: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家庭住址: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季節)工。為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_個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
生產(工作)任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車間(部門)從事臨時性生產(工作)。
2.甲方對乙方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要求:
(1)____
(2)____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
工資、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雙方根據《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商定,執行____工資形式(日工資、月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百元含量包干等),工資金額為____;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甲方應按日付給乙方待工費;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等,按《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執行。
4.乙方政治上應與甲方固定工一視同仁。
合同的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醫療期為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教育無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整頓期間的。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勞動紀律和獎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保證完成生產任務。對國家、企業作出貢獻或違反勞動紀律、國家法令,甲方依《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企業規章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方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給予賠償。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向市(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當地勞動行政機關鑒證部門鑒證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應妥善保存,如有遺失,需及時申報鑒證機關。
本合同不得代簽,不得涂改,否則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人:
年月日
企業單位職工勞務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上海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號_____樓
乙方:(員工姓名)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錄用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及《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與任務
1.經考核現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據乙方專長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并接受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三條工作時間與報酬
1.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甲方為國家交通特殊行業,因崗位工作特點(生產),如需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應服從公司需要。
2.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確定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崗位工資為______元/月(人民幣)。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第四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成績突出者嘉獎晉級,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條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對具有本市勞動手冊和符合上海市規定的員工,甲方按上海市規定的基本標準為其繳納三金(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及失業金)。對原先無工作單位的外省籍員工購買社會綜合保險,同時辦理員工團體意外人身保險,不另報銷醫療費用。
2.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協議:
(1)甲方因機構變化,原崗位撤消,無適合崗位安排,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終止合同;
(2)本合同訂立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合同期滿,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試用期間不合格者;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教育屢不悔改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4.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
5.乙方主動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專項培訓費用,乙方應當歸還甲方,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