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通用17篇)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目的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的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應急事件處理。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 預案啟動的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的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的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的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的森林火災。
2.組織體系及職責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 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 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 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2.3 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度,組織本村的“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運行機制
3.1 預防預警機制
3.1.1 森林防火的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的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的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的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1.2 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的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防御指引:
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2
1、 總 則
1.1 目的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中共深圳市委x市政府關于加快城市林業發展的決定》、《x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 遵循原則
1.3.1 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上級前線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 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 分片撲火。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 駐深武警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滅火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 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節雨水較少,風高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致使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災;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指揮協調;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1 發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有關部門直接處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和林區內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指揮中心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農林漁業局。
2.2 組織體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農林漁業局局長,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成員單位:市農林漁業局、市應急指揮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氣象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 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農林漁業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故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故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指揮中心: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城管局:積極做好管轄范圍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并協助市農林漁業局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交警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民政局:當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財政局:及時撥付發生森林火災所需的應急資金和慰問獎勵資金。
市交通局:保證撲火物資和增援人員快速運輸。
市衛生局:當發生森林火災造成有關人員傷亡時,要求市急救醫療中心(120)組織救護人員趕赴火場,并做好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傷員救治等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做好通訊保障工作,為發生森林火災事故提供通訊保障,以各級撲火救災指揮機構、現場撲火救災指揮部為保障目標,依靠現有的通訊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實施。
市外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要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2.2.3 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 、預測和預警
3.1 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 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農林漁業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第一級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級要求防止森林火災,第三、四級要求嚴禁林區用火。
森林火災等級分為四級,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為Ⅳ級,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為Ⅲ級,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為Ⅱ級,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為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和火災等級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發布,必要時采取人工手段傳遞預警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區一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街道辦事處負責森林火災(警)先期處置;居委會負責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傳等工作。
4.2 基本響應程序
4.2.1 撲火注意事項
4.2.1.1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 現場指揮員應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 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初中學生、小學生參與。
4.2.2 基本程序
4.2.2.1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故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及火場范圍、天氣形勢、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
4.2.3 擴大應急
4.2.3.1 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 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員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 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 指揮與協調
因重、特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x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力量參與的,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 新聞報道
深圳市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把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1 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
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災對外報道,由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涉外聯絡組確定。未經批準的,任何單位不得自行向境外發布消息。
4.5 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留守足夠人員,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善后處理組繼續密切關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對衛星云圖反映的熱點像素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 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5.3 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 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特區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指揮中心。
5.5 工作總結
各成員單位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
5.6 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6.2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公安消防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 經費保障
6.8.1 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 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 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 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 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 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 、附 則
8.1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級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 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 、附 錄
9.1 各種規范化格式文本
9.1.1 關于啟動市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請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災報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災新聞稿(附件3)。
9.1.4 關于發布森林防火戒嚴通告的請示(附件4)。
9.2 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
9.2.1 相關單位值班室聯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專家成員表(附件6)。
9.3 處置森林火災流程圖(附件7)。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3
在路上,前途是一片黑暗,殊不知,哪里是黑暗中的萬丈懸崖,哪里是步步危機,哪里是曲折崎嶇,永遠不能到達。但是,許多蠟燭,靜靜佇立在路旁,點燃心中的一點清明,照亮未知的前方。其中,第一支蠟燭,卻永遠揮之不去。你知道,是它,真正照亮的前方……
而今,蠟燭還未熄滅,但時間的飛逝卻讓我將目光望向遠方。蠟燭中幻化的身影,一批批來了,又一批批如同我一樣,離去了。那童謠,在空中潑灑,期待游子的回鄉。
六年的光陰,如潺潺流水從指間飛逝,在將要遠行時,還戀戀不舍地望了望燭光。
在演講臺上,你們如小魚,一個個上去,下來。撫摸手中的獎牌,仿佛聆聽一曲動人的樂意。
嘉年華,換大獎。在小學中,這些樂趣可是最吸引人的。我們在人群攢動之際,仔細看,一個小小的腦袋從地上冒了出來,那就是我。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4
每當我捧起一本書細細閱讀;每當我拿起一支筆認真寫作;每當我一次次面對道德選擇。我都會想起我的啟蒙老師,是她,在我曾經貧瘠的心田上播下了綠色的種子,還有一個無論什么時候都是光明的太陽。
我年僅6歲就上了學,性格內向、乖巧。上課就規規矩矩地坐在第一排,認真聽,成績也是名列前茅。但是因為我膽子不大,直到3年級我才開始當一些班干部,也直到3年級,我的名字才開始頻繁出現在同學、大家的嘴里。
我第一次當班干部是當早讀小老師。當天,我拿著書走向講臺,我的臉通紅通紅的,心撲通直跳,仿佛我在干一件非常偉大莊重的事情。我用幾乎顫抖的聲音帶讀:“請把語文書翻到第12頁,第4課,《槐鄉的孩子》。”同學們開始讀了起來,我暗松了口氣,一抬頭就看見了彭老師,她站在門口,臉上是會心的笑容。
從那以后,我變得越來越大膽。上課時,有積極舉手的我;下課時,有和同學們哄堂大笑的我;運動會時,有為了班級榮譽努力拼搏的我;開班會時,有在講臺上響亮發言的我;老師需要幫助時,有爭著幫忙的我。
彭老師不僅培育了我的學習成績,培育了我的工作能力,更讓我走出了自卑這個陰暗的地方。我從一個膽小怕事、懵懂的女孩,變成了一個膽大、有責任心的女生。
感謝我的語文啟蒙老師——彭老師,是她在我身后給我加油鼓勁,帶領我走出黑暗,迎來光明,不僅授予我知識,更教了我做人的道理,幫我劈開了以后的道路。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5
時光飛逝,我由當年稚氣未脫的一年級小屁孩兒,成為了一名成熟穩重的六年級學生。臨近畢業,回首校園里難忘的事與人,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我一年級時的啟蒙老師。
盛老師身量中等,剪了一頭短發。她四十歲左右,慈眉善目,笑起來嘴巴微抿,眼角泛出條條笑紋,看上去親切極了。盛老師說起話來輕聲輕語,特別溫柔,讓人聽起來十分舒服。
盛老師的教學,讓我印象深刻。我最難忘的,是她教給我們“候”與“猴”兩個字。盛老師為了不讓我們把這兩個字寫錯,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猴”這個字,本來右邊也和“候”一樣,兩部分之間有一豎。但是,猴子太調皮,在樹林間甩來甩去,把這個豎給甩丟了,才變成現在的“猴”。盛老師的方法挺有效的,至今我都忘不了這個“猴”的故事,也沒有再寫錯這兩個字。
盛老師給我們舉辦過多次活動,表現好的同學會得到一張表揚信。到現在,那些表揚信已經找不到了,一張都找不到了。也許這幾張表揚信表面上毫無意義,甚至有幾分幼稚,但這代表著我人生的第一項榮譽,它們給了我人生的第一次鼓勵。現在,它們中或許有一張,在我家中的某個角落里,上面可能還留著盛老師熟悉的筆跡,還留著我幼時的點點回憶。
盛老師,您教過無數無數的學生,或許,我已經從你記憶的腦海中消失了。但是,您教給我的一切知識、給我的每一封表揚信,我都銘記在心,您是我永遠忘卻不了的啟蒙老師。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6
幼年時期,是每一個人學習最好的階段,啟蒙是每個人必不可少的,而在我的啟蒙時期,給予了我最大幫助的,便是我的班主任兼語文老師——凌老師了。是她將我帶進了書的海洋,為我敞開知識的大門,也是他讓我明白了做人的基本原則之一——謙虛。
在我剛踏入學校的那一天,便覺得學校是一個神奇的地方,在它那里有著很多很神奇的東西,書本是一道又一道大門,而老師是我們團隊的智多星,她為我們解答一切問題。在上第一課的那一天,他便跟我們講授了知識的重要。凌老師對讀書這一塊尤其重視,凌老師在上課下課時不斷的向我們推薦好書,講述看書的重要性。記得有一回,書上有一個單元講述的就是讀書的故事,凌老師對于這一單元格外重視,幾乎是偏偏必背,在這一單元的日積月累里,也向我們介紹了很多書籍,凌老師讓我們在日積月累里挑選一到兩本讀。
不知從什么時候起,我漸漸或得了凌老師的青睞,應此,我心內的虛榮心也漸漸顯露出來,我開始變得驕傲,原本收斂的樣子一改,變得很瘋狂,很驕傲,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老師做依仗。凌老師怕是知道這件事情,也不知道是從我的作業自己方面還是聽同學們說的,心生一計,而這一記,也正中我下懷,讓我好好的收斂收斂。
因為自己的猖獗,原本作文水平很好的我,用了很多的詞語來堆砌,殊不知如此自己的作文往往卻寫不好。那一次,凌老師抱來一大摞大作文本,什么也沒說,只是露出微妙的神情。凌老師招呼幾個組長上去把大作文本發下來,我還沒來得及看我的分數,凌老師便說:“沒達到90分的同學請重寫。”我暗喜:反正不會有我吧!我輕松的翻開大作文本,什么我只得了86分!我驚訝道。別的人看了這分數,估計還會覺得心里還比較平衡,可是這“86”分在我的心里卻是如刀刺一般疼痛。我強忍著沒讓自己落淚,可是一到家還是控制不住的大哭起來。我總結了原因——是自己太把自己當回事兒了,所以對于作業、作文都很敷衍,隨便套上幾筆就結束了。凌老師用特殊的方法,使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謙虛。
啟蒙老師是一生當中你記憶里最抹不去的人,那是自己幼年時的記憶,那是不可能忘記的……啟蒙老師傳授給你的知識、品質,你會終身受益……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7
今天上了小學最后的一堂評估課,教室了來了許多老師,還有校長。講的<<難忘的啟蒙>>。課到最后,老師問:誰是你最難忘的啟蒙老師。有三個同學回答,都說的我們的語文老師。語文老師特別感動,當著許多老師說了許多她的心里話,讓我們很感動,她還說其實這節課很失敗,可能以前有許多事她做的不對,也許是她經驗不夠,她也害怕耽誤我們。可大家不認為失敗。
下課,校長留下和我們說了會話,說:這節課并不失敗,你們老師可能經驗不夠,有時候她也覺得她會耽誤你們。我就喜歡這樣,師生之間距離很近,可以說心里話。
我想說:“孫老師,你就是我的‘難忘的啟蒙’。”
快畢業了,大家都很舍不得。所以明天全班大聚會,一起包餃子,哈。期待ing。今晚老師要忙了,準備面和肉餡。明天快來吧。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8
我時常懷著深深的感激之情,思念著我的啟蒙老師們。是他們,在我童稚的心靈里播下美好的種子,教導我:要熱愛祖國,要勤勉,要做一個正直的、誠實的人。
我的啟蒙學校叫“經十一路小學”,它坐落在英雄山下邊的經十一路上。
這所啟蒙小學,是我將要和它揮手告別的學校,在這所學校里,我永遠忘不了一個人,那就是我現在的班主任兼語文老師,張老師。
張老師,可以算是我的啟蒙老師,更可以算是我的另一位“母親”。
在班上,語文算是我最喜歡的課了,然而就是在這門課上,我也受過申斥。有一次,張老師正在講新課。一邊講,一邊寫,我一邊記,可是,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張老師突然叫起我來回答問題,我才知道,原來我一直沒用心聽·,走神了。老師把我說了一頓,說的我心服口服,一點反抗的理由都沒有。哪怕是這樣,我也照樣感激著我的張老師。
這就是我的啟蒙學校,這就是我的啟蒙老師,哪怕有一天,我離開這里,我也會想起我的啟蒙老師們,即使幾十年過去,老師們的話依然在我耳邊回響起。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9
我的啟蒙老師是曹武老師,他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的前途是不可預測的,只要努力了就會有收獲。
曹老師很幽默,天天帶著開心的表情來上課,可有時他也會發大火,他發火的時候我們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只看著黑板一動不動。
以前我的數學成績一直不怎么樣,自從曹師來帶我們數學后,我的數學成績立即直線上升。陳老師上課的時候如果看到哪個同學做錯題目了,他肯定就會去鼓勵那個同學:有一次我們在做老師布置給我們的練習題,曹老師忽然走到我旁邊來看我做出來的答案。我心想:“我肯定錯了許多題。我估計老師看見我錯了那么多題肯定會說我幾句的。”可我卻全部想錯了,老師對我說:“劉士維,這次練習做的不錯嘛,不象以前那樣老是錯了,有很大的進步嘛!不要驕傲自滿啊,繼續努力啊!”曹老師還讓全班為我進步而鼓掌,我聽到后,整個人傻了,真沒有想到老師會這樣做!整一節數學課我都沉浸在愉快當中。
下課后,老師又叫我去他的辦公室,我心想:“難道我昨天的作業做錯了?還是我犯了什么錯誤啊?”。進了辦公室,來到老師身邊,曹老師對我說:“你最近學習進步很大,要繼續努力,你是個聰明的孩子,但是你不肯努力,要記住:人的前途是不可預測的,只要你努力了,就肯定會有收獲。你雖然以前的成績不是那么好,但卻不能說你長大后沒有出息!聽見了嗎?”我又一次被老師給震驚了,,連忙說:“聽見了!”我現在的心情實在是太興奮,太激動了!
聽了這番話,我信心大倍增長,因為老師對我的期望很高,我不能辜負老師的期望,我已經決定了,高中考華師附中!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0
一轉眼的時光,時間便從朗朗的讀書聲中、從歡聲笑語聲中流逝了。眼前我快要告別小學階段的生活,步入初中的生活了。此時此刻,我好想對我的啟蒙老師說。
張老師,您還記得嗎,那次班委競選的時候,我清楚地記得,您鼓勵我的目光,讓我有了勇氣和信心上了臺,面對同學們我說出了心里的想法,您和全班同學報以熱烈的掌聲。此時此刻我想對您說:“謝謝您,張老師!”
張老師,您還記得嗎?那次,我作文得了24分,老師把我和幾位同學叫出去指導,看到了老師對我們的用心和專心地教導,我想對您說:“謝謝您,張老師!”
張老師,雖然我們才一起生活了兩年,但您不辭辛苦專心教導讓我銘記在心,我們的情誼永不磨滅!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1
許多人認為“啟蒙老師”就是教過你的第一位老師,或者是幼兒園的老師。而我和他們的觀點不同,我覺得,只要是教過我,或者是指導過我的人,都是我的啟蒙老師。因為他們每個人都傳授給了我知識或經驗,而每個人告訴我的都不是一樣的,但都是對我有用的。
在我的腦海里,時常浮現出我的啟蒙老師們的音容笑貌和他們對我的諄諄教誨。是他們,在我幼小心靈里種下了小苗;是他們,教導我要自信,要勤勉,要做一個正直、誠實的人,長大后要成為國家的棟梁之才。雖然他們不曾說過,但我能用心體會。
我的鄰居,被我親切的稱為“巧巧姨”,小時候,我特愛哭。記得有一次,幼兒園里,一個特別霸道的小朋友欺負了我,我就使勁地哭,別人怎么勸我都聽不進去了。這時巧巧姨來接我,她拉我到一邊,輕聲細語地對我說:“他們欺負你,是因為你愛哭啊,但哭解決不了問題,以后有人欺負你,一定不要哭,要對他微笑,讓他感到慚愧,讓他知道你不在喜歡哭了。他就不在欺負你了。”我雖然沒聽太懂,但我還是點了點頭。
從那以后,我一直按巧巧姨說的做,果真如此,我不在被人欺負了,還交到了不少好朋友。我下決心成了一個愛笑的女孩。
我是一個老師喜愛小朋友,但也受到過老師的批評。有一次,老師端來一大籃蘋果,按往常的“經驗”,我端正地坐好,希望得到那個最大的。可是,老師偏說玩什么游戲。“同學們閉上眼睛,每人拿一個,拿到哪一個就吃哪一個。”輪到我了我假裝閉上眼,拿了那個最大最紅的。正當我為剛才的小聰明興奮不已時,老師板著面孔,徑直向我走來,“做人一定要誠實、正直,你的小聰明是瞞不過我的,我等了很久,希望你改正,可你還是沒閉上眼”我低下了頭,羞紅了臉。
老師的嚴格,讓我明白了不少道理。他們的教導就象陽光一樣,讓我不斷茁壯成長。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2
我時常懷著深深的感激之情,思念著我的啟蒙老師。是他,在我童稚的心靈里播下美好的種子,諄諄教導我:要熱愛祖國,要勤勉,要做一個正直、誠實的人。
幾年過去了,老師的話仿佛還在我的耳邊回響。我的語文老師是個非常幽默的人,他給我帶來了很多歡笑,讓我減少了許多憂愁。他叫陳新發。有幾件事與他有關,這些事會讓我時時想起他的可愛,他的睿智,以及我從中得到的快樂。我非常急切地想和大家分享。一、“家”與“豕”記得一次語文培優課上,老師正講造字法的時候,忽然指著“家”字講解:“‘家’這個字把上面的部首去掉,就變成了‘豕’,它的讀音是‘shi’。”“屎?”我聽了后哈哈大笑,老師連忙在黑板上寫下“豕”這個字,解說道:“此‘豕’非彼‘屎’也,此乃豬的意思,古時候,人們都要養豬,等到過年的時候再殺了吃。所以,要用柵欄圍著,如果豬跑了的話,那過年的時候就吃不了‘豕’了。這就是‘家’的由來。”陳老師風趣的話語又一次博得了我的`歡笑。
二、啟蒙老師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腦海里,他那富有幽默感的話語,讓我銘記在心。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3
我時常懷著深深地感激之情,思念著我的啟蒙老師。是她——吳老師,在我童稚的心靈里播下美好的種子,教導我:要愛祖國,要勤勉,要做一個正直、誠實的人。3年過去了,老師的話仿佛還在我的耳邊回響。
吳老師,您現在一定是在為我們的畢業考而擔憂、煩惱。因為我們這段時間顯得心有點靜不下來,而星期五我們又要照畢業,你又擔心我們剛剛收的心又飛了出去……種種小小的芝麻事都要您擔心,是我們,才讓你多了一絲絲的煩惱,吳老師,謝謝您!
隨著歲月的流逝,我也即將踏入新的旅程,結束我的小學生活。在這三年來,你把我從一個愚昧無知的小女孩,變成一個充滿智慧的少女。讓我懂得:我如果不努力,別人就會超過我,而我就會被淘汰。吳老師,你是一位教學經驗豐富的好老師,你給我的印象,恐怕是我這輩子都忘不了的。這三年來的一件件事都一下子從我眼前映出。
記得有一次,你把全班留下來背完英語單詞才能回家,而我在班上只剩下十幾個人的時候再去背,你就嚴肅地對我說:“你不是應該留到這時候,你應該早走的,早點回家復習的。”老師您那簡單的語言讓我重新努力起來。這個只有母親才有的關心,你真是我們在學校的母親啊!
吳老師,你就象蠟燭一樣,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你就象村蠶,奉獻了自己,裝飾了別人;你就象一支支粉筆,犧牲了自己,留下了知識。,謝謝您,吳老師!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以人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務,保障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和省、市、縣《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結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基本原則
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隨時做好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1.4啟動標準
接到火災報告后,防火指揮所辦公室要密切注視火災變化動態,如出現對重點林區、林區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當地村委會請求援助或鄉政府明確指示時,即報請鄉森林防火指揮所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展開撲火救災行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大坡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職責
2.1.1領導機構
鄉森林防火指揮所是全鄉處置森林火災的領導機構,大坡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負責做好全鄉的森林防火應急工作。
各村民委員會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鄉森林防火指揮所人員組成
指揮所所長:
劉冬梅(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常務副所長:
解建科(鄉黨委委員、鄉人大主席)指揮所副所長:劉建華(鄉黨委委員、鄉武裝部部長)
王建民(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派出所所長)
胡家志(鄉黨委委員、黨政辦主任)
胡家云(鄉林業站站長)
指揮所成員:
張正學(鄉財政所所長)
丁光輝(中心學校校長)
王建勤(鄉水務所所長)
鄧
勇(鄉國土資源所所長)
聶雁東(鄉衛生院院長)
付玉李(鄉農科站站長)
崔吉華(鄉信用社主任)
張雄華(鄉計生辦主任)
張學宏(鄉蠶桑站站長)
胡連方(鄉建設所所長)
戴榮飛(鄉農機站站長)
指揮所辦公室設在鄉林業站,辦公室主任由林業站站長胡家云擔任,聯系電話:,火警電話12119.
森林防火指揮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國家《森林防火條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
(2)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訂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
(3)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4)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
(5)組織本地區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和管理好防火設施及設備;
(6)掌握火災動態,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7)配合有關單位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8)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
(9)完成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工作。
2.2各工作組職責
2.2.1鄉直單位應急支持保障部門職責任務
本預案啟動后,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及時將火災情況函(電)告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預定的方案立即行動,開展撲救工作。
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加強對各村委會森林防火組織
機構、撲火隊伍的組建及各項防范措施的督察,確保防范、撲救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武裝部:把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作為民兵訓練的重要內容,當發生森林火災時,協助各專(兼)職撲火隊參加撲火救災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發生森林火災時,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檢查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協助森林公安及時查處火案,嚴懲故意縱火燒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災案件執法情況.鄉水務所:抓好鄉管水庫區域游玩人員的宣傳教育,加強水庫周邊林區的監督管理,負責解決撲救火災用水事宜。
鄉財政所:及時安排森林防火資金,協調森林火災搶險物資的采購和資金安排工作。
鄉衛生院: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燒毀居民點并造成人員傷亡時,積極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藥品支援、災區衛生防疫、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鄉民政所:當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民政部門負責協調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學校:組織全鄉各中小學校切實有效地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認真抓好林區學校的“五個一”教育活動,增設森林防火知識課,提高廣大教職員工及學生森林防火的責任意識。
鄉林業站:組織林業站干部職工,切實有效開展森林防火
宣傳教育活動,做好備戰森林防火的各項準備,突出抓好預防與撲救工作,充分發揮森林防火主力軍作用。
3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3.1森林火災預防
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要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重點林區的檢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林火監測
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要及時掌握火災信息。火災發生地的地面瞭望臺(哨)、巡護人員要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發現新的火災后及時報告。
3.3信息報告和處理
3.3.1各級各部門在接到火災報告或發現火災后,應迅速組織撲救,同時將火災上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逾期報告或隱瞞不報,貽誤戰機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從嚴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3.3.2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接到火災報告后,應迅速查清火點位置,了解火點周圍的森林植被狀況,并與火點所屬村委會取得聯系,布置撲火事宜、隨時掌握火災動態。
3.3.3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要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按相關規定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匯報。
4分級響應及預案啟動程序
4.1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和相應的職責。一般情況下,隨著災情的不斷加重,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也相應提高。
4.1.1發生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的森林火災,由事發村委會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啟動本級預案,開展撲火救災工作。并報請縣林業局率撲火技術人員趕到火災現場指導撲救。
4.1.2發生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響和財產損失,或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重點林區等情況時,在當地村委會指揮全力組織撲救的同時,及時向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報告。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啟動本級預案,全力組織撲救,并報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縣級預案進行處理。
4.1.3當出現火場持續燃燒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重點林區安全,或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發生在交界地區的情況時,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啟動本級預案,全力組織撲救的同時,并報請縣森林防火指揮
部啟動縣級預案全力組織施救。
4.1.4發生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嚴重威脅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重點林區等情況時,啟動本預案,全力組織撲救的同時,并報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縣級預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預案的啟動程序
4.2.1全鄉預案啟動程序
4.2.1.1總體部署
第一梯隊:由發生火災轄區內的村民委員會組織以民兵為骨干50人的撲火隊。
第二梯隊: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調集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15人,兼職撲火隊40人。
第三梯隊: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調動鄰近村委會各50人以上的撲火人員。
4.2.1.2指揮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撲救屬地指揮原則,統一指揮、科學撲救。
(2)各單位撲火隊必須由隊長、副隊長親自率隊參與撲火救災行動,各撲火隊必須自帶撲火具材、通信設備。
(3)指揮中心設在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統一協調下達各撲火隊的作戰命令。
4.2.1.3火災撲救任務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災:由第一、第二梯隊趕往撲救,指揮權屬鄉森林防火指揮所。
(2)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災: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隊趕往火場撲救,指揮權屬鄉森林防火指揮所。
(3)林火撲滅后,由火場指揮所將火場移交當地村委會看守。
4.2.2重點林區撲火力量的指揮調度程序
紅寨、妥樂、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區:第一方案由當地村委會組織當地以民兵為主體的100名撲火隊員實施撲救,指揮權屬當地村委會;第二方案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調動鄉專業撲火隊、兼職撲火隊支援撲救;第三方案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調集周鄰村委會50名以上以民兵為主體的撲火隊員趕赴火場撲救。
5應急行動
5.1指揮所辦公室工作職責
本預案啟動后,鄉森林防火指揮所開展以下工作:
(1)按照鄉黨委、政府的指示,安排專職人員在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集中辦公,發布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指令;
(2)按照鄉黨委、政府的指示,對事發地村委會做出具體的指令,責成當地村委會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調集專業、半專業撲火隊伍和撲火物資;
(4)保持與火災現場指揮所的聯系,跟蹤了解火
災發展動態,及時反饋撲救工作進展情況。
5.2各工作組應急行動
5.2.1本預案啟動后,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要立即組織事發當地村委會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5.2.2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要認真了解先期處置的情況,根據火災的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種撲救處置方案。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開展以下工作:
(1)對撲救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指揮協調現場撲救;
(3)組織指揮老、弱、病、殘人員及兒童、孕婦撤離火場林區,并做好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鄉黨委、政府及時報告火災發展和處置情況。
5.2.3前線指揮可根據撲救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組。
(1)火災撲救組:組織專業、半專業撲火隊和現場撲救力量,進行現場撲救。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后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2)醫療救護組:由鄉衛生院負責做好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和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3)人員疏散和安置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學校等組成,負責對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
(4)社會動員組:由事發地村委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組成,負責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火災撲救工作。
(5)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財政所、供銷社等有關部門組成,負責調集、征用應急物資、裝備等保障物資。
(6)應急通信組:由電信所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信暢通。
(7)生活保障組:由事發地村委會組織相關人員,負責撲救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指揮所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組:由派出所協同事發村委會組成,負責事發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10)火案查處組:由林業站、派出所等部門組成,負責對火案依法從嚴盡快查處。
6應急終止
6.1應急終止條件: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
6.2應急終止的程序: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下達結束應急的命令,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7.1.1火場留守及評估
(1)留守:火災撲滅后,現場指揮組將火場移交給當地村委會,當地村委會應組織足夠人員看守火場,最少堅持24小時,直至無火種、火煙,防止死灰復燃。
(2)評估: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應在十天內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調查火場損失情況,按歸口上報的原則向相關部門上報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評估森林資源損失情況。并書面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7.1.2災民安置及災后重建
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規定積極開展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設。
7.1.3因撲救森林火災出現傷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44條之規定由民政、林業部門進行協調處理。
7.2理賠
根據火災損失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依法對肇事者及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7.3經驗教訓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是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負責處置火災的村委會、鄉直各單位要及時將撲救處置的全過程記錄整
理,形成系統的書面材料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為今后妥善處置森林火災積累經驗。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鄉、村、組林區與火場的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8.2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森林防火指揮所要建立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機具材,撲火隊要有足夠的燃油,準備好防火服、頭盔、手電筒等救護用品等,還應有移動手機等通訊設備。
8.4隊伍保障
撲救森林火災要逐步實行隊伍專業化。根據我鄉鄉情、林權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實際,撲救森林火災要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隊伍,實行以專業隊伍為主,半專業隊伍為輔并與動員群眾組織農村護林防火協會相結合。
8.5經費保障
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的財政經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8.6培訓演練
8.6.1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要有計劃地對撲火隊員以及林區
干部職工、群眾進行撲火指揮、撲火技能、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并向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
8.6.2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要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開展培訓和演練。
9附則
9.1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民政部門和部隊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
9.2其他事項
9.2.1森林火災等級劃分
1、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的;
2、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
4、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
9.2.2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9.2.3地表火、樹冠火、地下火的撲救方法
(1)撲救地表火時要根據火場地形、風向、風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應對策。在火頭較大、火勢較猛、蔓延速度較快時,要相互配合,宜攻則攻,宜守則守,循序漸進。
(2)撲救樹冠火主要采取以下兩種方法,一是根據地形情況,選擇一定距離開設防火線,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處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帶以火滅火,即放倒火。
(3)在撲救地下火時,在火線外側適當的位置沿火線開設防火溝,當防火溝對火場形成合圍后,進行全面點燃,也可開設一段,點燃一段。
9.2.4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點設施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2)撲火戰術上,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
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3)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撲火隊為主,其他撲火力量為補充。
(4)在落實責任上,堅持職責明確、任務落實到位,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責任制。
9.3預案管理與更新
9.3.1本預案是全鄉處置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預案由大坡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負責解釋。
9.3.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的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和公共利益。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岳陽市森林火災總體應急預案》、《平江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森林火災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提高森林火災的科學預防和科學撲救水平,做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員傷亡,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森林防火實行縣、鄉鎮、村三級行政領導負責制。縣長、鄉鎮長、村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國有林場、森工林場、集體林場、股份制林場實行場長負責制。森林防火工作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干部包村,村干部、黨員、組長包山頭、農戶的立體管理。森林防火成員單位共同參與森林防火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嚴格落實森林防火各項責任制。
(3)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各單位應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行職責,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在全面落實各項森林火災防范措施基礎上,切實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依法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林場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或防火領導小組),單位行政一把手任指揮長(或組長),負責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的防范和應對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設立平江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指揮長,縣委副書記任政治委員,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武裝部長、縣人大副主任、縣政協副主席、縣農村辦主任、縣林業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人武部、縣政法委、縣監察局、縣農村辦、縣委督查室、縣政府考評辦、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財政局、縣林業局、縣安監局、縣民政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新聞中心、縣廣播局、縣氣象局、縣電力局、縣森林公安分局、縣消防大隊、縣電信局、縣財保公司、縣移動公司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縣林業局分管副局長兼任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及本預案的實施,組織、協調、監督全縣森林火災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對全縣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火災現場的撲火救災工作;統一協調民兵撲火應急隊以及公安、消防、武警部隊參加森林撲火救災。
2.2.2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為縣政府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督促落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指導、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執行;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隊伍;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督促檢查和維護管理森林防火設施設備;組織加強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調度,匯總全縣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并及時歸口報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開展全民森林防火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實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承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人武部:負責組建一支30-50人的民兵撲火應急隊,并裝備必要的撲火工具,需要調動時,服從指揮長指揮。
縣政法委:負責領導、指揮、協調公、檢、法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公、檢、法三家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互相協調、配合,加大打擊查處力度,對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率要達到100%以上。
縣監察局:負責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中涉及的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做到有案必查、嚴肅處理;指導建立健全森林火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的制度辦法。
縣新聞中心:負責按照森林防火指揮部制定的森林防火宣傳計劃,利用各種宣傳手段組織和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縣委督查室、縣政府考評辦:根據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求,負責定期對各鄉鎮及縣直各成員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開展督查,督查情況要實事求是地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并督促工作整改落實。
縣公安局:撲火搶險期間,負責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指揮當地公安機關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調派警力維護重、特大森林火災現場秩序和災區治安、交通秩序;督促、指導打擊偷竊森林防火物資、破壞森林防火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全縣森林消防隊伍的技術訓練,調派公安消防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搶險救災工作;當森林火災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或者引發石油等危險品火災時,與森林撲火救災聯動。
縣教育局:負責將森林防火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安排,每學期給家長寫一封防火信,寫防火門板標語,在高危期間開展防火路隊宣傳等活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當森林火災直接威脅中小學校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制定森林火災傷病員搶救預案,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時,組織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防火期間,要開設醫療搶救綠色通道。
縣財政局:根據森林防火形勢和有關財政政策,負責及時申報、籌集和撥付森林火災預防、撲救資金,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森林防火資金的監督管理。
縣林業局:歸口組織、管理、指導、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積極為縣委、政府參謀;實施生物防火林帶建設;組織、指導林區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林業局黨委全體成員及股室包干負責指導聯系鄉鎮、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
縣安監局:負責加強對煙花鞭炮銷售網點的管理,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組織引導供銷商對購買煙花鞭炮和錢紙、蠟燭的人員進行森林防火教育。
縣民政局:負責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災民的生活救濟工作;對撲救森林火災犧牲、致殘的人員,按照職責權限承辦追認烈士的申報、審批和傷殘等級評定等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落實有關森林防火專用車輛的優惠政策,對撲火救災的車輛負責開設綠色通道,免收縣內過路過橋費,對森林防火專用車輛免收養路費。在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撲火救災運輸暢通。
縣廣播電視局:負責按防火指揮部指令要求在重要火險期內,無償發布森林防火公益廣告、制作森林防火專題節目。
縣氣象局:負責監測森林防火期內天氣氣候的變化情況,提供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測預報和天氣形勢分析資料;負責無償向指揮中心和廣電局報送天氣情況,利用有關信息平臺發布天氣信息和火災預警信息;及時提供火場的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服務產品。
縣電力局:負責保證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正常用電,遇有山火發生對相關線路的供斷電,要服從防火指揮部的調度;對林區的高壓線路要定期檢修,防止高壓線墜落引發山火。
縣森林公安分局:負責火災案件的偵破工作,嚴格執法,從重從快打擊處理失火犯罪人。
消防大隊:負責按照城市消防的備警制度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工作,隨時服從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令。
電信局:負責確保防火指揮中心和全縣各鄉鎮、林場及縣直防火成員單位電信暢通,發生故障要積極搶修。
移動公司:負責在防火期內向全縣手機用戶無償發布4次以上森林防火短信息,在高火險期內按指揮指令要求無償發布森林防火短信。
防火期內,成員單位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凡所聯系的鄉鎮發生山火,成員單位要組織力量在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指導撲救工作,主要領導必須親臨一線指揮。同時,要安排車輛備用,隨時接受防火指揮部的調配。
2.3其他單位應急組織機構
林場、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林區村民委員會和駐在林區的農場、牧場、工礦企業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負責本單位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2.4專家組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聘請有關專家組成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專家組,負責為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
3.預防預警機制
3.1森林火災預防
(1)各級人民政府要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新聞部門(縣電視臺、鄉村有線電視臺)要發布森林防火公益廣告,縣移動公司要發布森林防火短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
(2)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縣、鄉鎮、村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責任,落實措施,鄉鎮與農戶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簽訂率必須保證達到100%。各村明確一至兩名專職護林員。森林防火期內禁止一切林區野外用火,如燒坡邊、燒田坎、燒火土灰、燒蜂窩等,國慶、春節、元宵、清明、春耕等重要節日和高火險期實行重點管護,組織護林員巡山。
(3)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重點林區、國有林場、森工林場在進入林區要道口設立火種檢查站。
(4)對重點林區、國有林場、森工林場、鄉鎮、村集體林場、股份制林場、森林公園、林業工程綠化項目造林以及公共墳山墓地實行重點管護。新造林連片在500畝以上必須設置防火隔離帶或營造防火林帶。
(5)對老、弱、病、殘、癡呆、精神病人、學生、小孩等人群實行重點監護,由家屬、學校、村干部落實專人看管,簽訂管護責任狀,杜絕隱患。
(6)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森林火險預測預警,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7)建立縣際、鄉際、村際三級聯防體系。鄉鎮之間、村與村之間、國有林場與村之間每年召開森林防火聯防年會,落實聯防措施。
3.2火險預測預報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森林火災預警機制和值班制度,加強對森林火災有關氣象要素觀測,及時掌握轄區內氣象要素的變化;設立專門機構并組織專門人員觀察了解森林植被含水率的變化狀態;通過各種途徑及時發布森林火險預測預報。
3.3預警級別與發布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3.1IV級預警(藍色警報):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3.3.2III級預警(黃色警報):在森林防火期,行政區域內2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10天以上或出現4、5級森林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在非森林防火期,行政區域內2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0天以上或出現4、5級森林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的時期。
3.3.3II級預警(橙色警報):在森林防火期,行政區域內3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15天以上或出現4、5級森林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冷鋒過境前2至3天,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在非森林防火期,行政區域內3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5天以上或出現4、5級森林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3.3.4I級預警(紅色警報):在森林防火期,行政區域內4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0天以上或出現4、5級森林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在非森林防火期,行政區域內4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森林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各鄉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地森林火險天氣條件、林內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火蔓延成災的危險程度提出預警級別,經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后向社會發布。其中II級、Ⅰ級預警在主要新聞媒體上發布通告,并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鄉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根據本地區降水及森林火險天氣等級情況發布森林火災預警,并報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3.4預警預防行動
3.4.1IV級預警: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戰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械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隨時保證投入使用。
3.4.2III級預警:在保持IV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重點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3.4.3II級預警:在保持III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聯系的森林高火險地區進行督促檢查;森林防火部門的工作人員全天候待命。
3.4.4I級預警:在保持II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通告,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重點地區和重要防火部位實行嚴防死守。
各鄉鎮要在重點林區建立森林火情了望臺,在國家級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和革命紀念地、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域建設森林防火監控系統。預警期間,所有了望臺和電視監控系統實行全天候了望監控,縣防火辦充分利用國家林業局林火監測預警中心和省氣象局衛星遙感監測系統,及時監測和掌握森林火情。
3.5預警警報解除
在森林防火期,當預警級別范圍內日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預報。在非森林防火期,當預警級別范圍內日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解除預警警報。
4.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的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森林火災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
4.1.1IV級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難以控制或者8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1.2Ⅲ級森林火災:發生在縣市區行政邊界、受害森林面積超過20公頃;火場持續24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且火勢仍在蔓延;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重要設施、危險品倉貯和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其他需要由縣人民政府直接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1.3Ⅱ級森林火災:發生在市行政邊界、受害森林面積超過50公頃;火場持續4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燒毀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傷且火勢仍在蔓延;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重要設施、危險品倉貯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1.4Ⅰ級森林火災:發生在省際行政邊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火場持續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燒毀森林面積300公頃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傷;其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國務院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2響應行動
4.2.1Ⅳ級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由所在地鄉鎮、村撲火隊迅速組織撲救,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聯系鄉鎮的縣級領導報告有關情況,鄉鎮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到火災現場組織撲救。鄉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將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等情況,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防辦要全面掌握火災撲救動態,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根據火災發展態勢,派出現場督導組協助和指導撲火前線指揮部開展撲救工作。
4.2.2Ⅲ級森林火災:縣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在火災現場設立縣撲火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縣防火指揮部報告縣四大家主要領導,縣指揮部指派一名副指揮長到一線指揮。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火場撲救動態,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設立前線指揮部:由指揮長任前線總指揮長。
指揮調度中心:指揮調度中心設防火辦。由總指揮長指定一名縣級領導或防火指揮部成員任主任,負責收集情況,反饋信息,組織后備撲火力量以及撲火運輸車輛調度。
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指揮調度中心主任任組長,隨時調動縣直單位車輛。縣交警大隊負責維護交通秩序,保證通往火災現場的道路暢通。
醫療救護組:由衛生局局長任組長,組織醫療力量,做好救護準備,開設急救通道。
電力保障組:由電力局局長任組長,組織力量,確保救災用電供應。
通訊保障組:由指揮部調度中心主任明確電信局局長或移動公司負責人任組長,負責通訊保障。
其他后勤保障組:由總指揮長指定一名縣級領導或防火指揮部成員任組長,負責食品、飲水等后勤物資保障。
調動縣人武部民兵應急連或公安、消防、武警撲火后備力量由總指揮長決定。
4.2.3Ⅱ級森林火災:由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縣政府啟動應急預案。成員單位領導和專家組有關成員在3小時內到達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會商火情,組建火災現場督導組、綜合調度組、后勤保障組和醫療救護組等專門工作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在火災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擬訂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下達撲救任務;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協調解決撲救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縣林業局、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氣象局、縣電力局、縣廣播局等部門聯合組成綜合調度組,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動態、火災現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落實撲火力量、通信聯系、火災現場監測及部門間配合等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衛生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等部門聯合組成后勤保障組,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協調維持災區社會治安秩序;協調傷員救治、災民安全轉移、救援物資籌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時森林公安分局組織力量開展火案偵破。同時加強與火災發生地的鄉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撲火前線指揮部以及市專門工作組的聯系,密切關注火災應急救援的發展態勢,每2小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
4.2.4Ⅰ級森林火災: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主持召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會議,會商火情,部署應急救援工作;縣森林防火指揮長帶領現場督導組、技術咨詢組赴火災現場,設立市撲火前線指揮部,協調指揮撲救火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每1小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根據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請求市人民政府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岳陽市森林火災總體應急預案》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赴火災現場協調設立省撲火前線指揮部。
4.3火情報告
森林防火期內,縣110指揮中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6284559)值班電話同時啟動,24小時值班。各鄉鎮24小時值班,保證有一名領導帶班。任何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通過電話等形式向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警。對衛星監測的林火熱點,各鄉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時內,將核查結果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情況。
一般火情,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林火日報、林火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出現下列森林火災之一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核準情況后報告到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1)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4)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5)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6)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
(7)縣(市)行政交界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8)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情況,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4.4撲火指揮
4.4.1撲火前線指揮部
各級人民政府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后,有關領導和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并根據撲火工作需要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火災現場偵察,掌握火場及周圍的具體情況(包括燃燒面積、森林可燃物類型;火災現場地形、地勢、風向、風速、氣溫、火勢蔓延速度;火災現場周圍的居民、設施以及影響火災撲救的有關條件);
(2)制定撲火作戰計劃(包括撲救森林火災措施);
(3)計算所需撲救力量和具體部署,合理劃分撲火戰區,進行具體分工,組織指揮撲火戰斗;
(4)掌握撲火進程,并根據火災現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撲火力量;
(5)做好火災現場后勤物資保障的分配和落實,確保撲火的基本需要;
(6)做好火災現場撲救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7)向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隨時報告火災現場情況,及時傳達、落實上級的命令、指示;
(8)火災撲滅后,組織力量清除殘火,并派人看守火災現場,嚴防死灰復燃。
4.4.2指揮原則
(1)逐級指揮原則。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下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執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為避免指揮混亂,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
(2)統一指揮原則。撲火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構,所有參加撲火救災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分區指揮原則:在火災現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戰區指揮部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工作。
(4)部隊獨立指揮原則:根據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撲火任務時,部隊可單獨設立指揮部,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
4.4.3撲救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盡量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公安消防部隊等專業力量為主,當地干部職工、群眾等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因地制宜,統一組織指揮。
(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嚴格實行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4.5應急基本措施
(1)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受傷人員和將被困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并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治。
(2)采取開辟防火隔離帶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3)根據需要和可能,針對重點火災現場的地理位置制訂人工增雨方案,向上級防火辦報告增援,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為盡快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有利條件。
(4)對局部地區實施交通管制,切實維護火災地區社會治安秩序。
(5)若需森林武警部隊增援或者實施飛機滅火時,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同時通報省武警總隊。
(6)若需征用社會物資、設備、交通工具時,一般情況下先報批后實施,緊急情況下可先實施后報告。
4.6擴大應急和應急聯動
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當森林火災跨部門時,同時啟動相應預案,應急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當森林火災跨本市行政區域時,在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統一協調下,由上級人民政府與有關部門聯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7信息發布
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縣政府新聞辦按照《平江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做好森林火災信息發布工作。
4.8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力量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現場6小時以上。經撲火前線指揮部全面驗收,確認火災已徹底撲滅后,撤出看守人員,由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5.1.1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
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組織制訂人員救助、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森林火災引起的矛盾和糾紛。組織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恢復、重建。對火燒跡地,做好植樹造林規劃并限期完成。對火災損害的設施,及時組織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1.2火災損失財產處理
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完好無損的,應及時返還;已造成損害尚能修復的,負責修復或補償修復款;無法修復的,按重置價補償;造成其他物資消耗的,按實際消耗補償。
5.1.3撲火費用支付
干部、職工(含合同工和臨時工,下同)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生活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非干部、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助、生活補助及其他費用,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由發生火災的單位支付;參加撲救外單位森林火災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器材、裝備等費用,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由發生火災的單位支付。上述應由發生火災的單位支付而其確實無力支付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支付。
5.2分析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后,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火物資消耗、因災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及時進行總結,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送有關重、特大森林火災調查報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充分利用省森林防火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必需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發揮防火專業網絡系統作用;同時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互聯網終端,利用公用通信網建立通信聯系。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6.2隊伍保障
建立縣、鄉鎮、村三級撲火隊,縣防火指揮部組建3支專業撲火隊,分別由縣直隊、蘆頭林場撲火隊、獻沖森工林場撲火隊三個撲火隊組成,隊員80名。長壽采育場、加義森工林場、童市鎮、南江鎮、詠生鄉和三陽鄉撲火隊為縣防火指揮部直屬撲火應急隊,每個隊隊員20—30人,各鄉鎮相應組建撲火應急隊,每個隊人數不得少于20人。防火期內,三級撲火隊實行戰時管理,保證有警必出。
縣人武部組建森林撲火民兵應急隊,縣公安、消防、武警撲火隊員為撲火后備力量。
專業撲火隊、撲火應急隊必須裝備鉤刀、電筒、手套、水壺、膠鞋等必要的撲火工具和交通工具。
縣防火指揮部建立防火撲火物資儲備機制。
需要跨地區增援撲火力量的,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經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實施跨區增援。跨區域調動撲火力量,原則上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其他撲火應急隊伍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在特殊情況下,可視當時火險程度和火災發展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6.3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協調有關部門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加強特殊醫院、病房建設,確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制訂醫療衛生隊伍和物資調度等方案。
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當地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傷員由當地醫療部門進行救治,必要時衛生部門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救治;對在森林撲火中犧牲人員需要追認為烈士的,由民政部門等相關部門依據國家規定辦理。
6.4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物資供應,實行縣、鄉鎮、村三級級負責制。縣負責森林撲火應急物資的調控和調度,必要時,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市援助。鄉鎮、村負責本轄區撲火應急物資供應,必要時,可向縣申請援助。
建立森林撲火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按照國家《森林消防儲備庫建設規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建立建筑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撲火物資儲備不少于100萬元的儲備庫。林場(采育場)、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風景名勝區等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撲火任務和撲火力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機具器材。要加強對撲火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森林撲火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6.5經費保障
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按《湖南省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鄉鎮人民政府將森林防火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國有林場、森工林場列入單位預算,以確保森林防火經費。其預算金額按照轄區森林總面積計算,鄉鎮和林場每公頃3元。
6.6技術保障
縣氣象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衛星遙感監測等技術保障。要不斷學習掌握新技術,確保森林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縣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部原則上每3年按照預案內容組織一次綜合實戰演練,評估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7.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和林業職能等部門負有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的重要責任。防火期內,新聞部門(縣電視臺、鄉村有線電視臺)要發布森林防火公益廣告,縣移動公司要發布森林防火短訊,使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提高森林防火意識,遵規守法,愛林護林。
建立森林撲火培訓演練基地,并加強對森林撲火指揮員、森林消防隊員以及林業部門、干部職工安全撲火知識的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3獎懲與責任
對在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森林火災信息或者因失職、瀆職行為造成火災損失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預防措施落實不力,有森林火災隱患,經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通知不加消除整改的;火期內不堅持值班的;發生森林火警火災,主要領導無特殊情況不到火災現場組織指揮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二)、森林火災發生以后,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未按規定時限和程序報告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或者記過的行政處分,對貽誤撲火救災時間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撤職的處分;
(三)、政府和政府部門阻撓、干涉查處森林防火有關責任人員和追究行政責任的,根據情節輕重,對該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給予降職或者撤職的處分。
凡本鄉(鎮)年度內發生森林火警10次以上的;發生森林火災5次以上的;總損失面積1000畝以上的;一次森林火災損失面積500畝以上的,實行一票否決。凡年度內發生森林火災一次,且造成損失面積100畝以上的,對單位予以全縣通報;發生第二次森林火災,且造成損失面積100畝以上的,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對鄉(鎮)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誡免談話;發生第三次森林火災,且造成損失面積100畝以上的,對鄉(鎮)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紀律處分;發生第四次森林火災,且造成損失面積100畝以上的,對鄉(鎮)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就地免職,并追究鄉(鎮)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紀律責任。屬主職領導不重視造成森林火災一次損失面積1000畝以上的,主職領導引咎辭職或就地免職。
7.4監督檢查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業局、縣委督查室、縣考評辦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森林火災等級、高危地區劃分
(1)、森林火警:受災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的。
(2)、一般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3)、重大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
(4)、特大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
(5)、黃金、加義、長壽、南橋、詠生、木金、三市、思村、三陽、童市、余坪、甕江、浯口、大洲、蘆頭林場、福壽林場、連云林場、幕阜林場、長壽采育場、獻沖森工林場、加義森工林場、平伍公路沿線等21個鄉鎮和單位為火險高危區。
9.附則
9.1名詞術語解釋
“重、特大森林火災”:指應當由省人民政府應急響應的Ⅱ級森林火災和Ⅰ級森林火災規定的重要火情。不是災后進行森林火災統計意義上的森林火災分類。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及時修訂和完善。
9.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業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6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目的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的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應急事件處理。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 預案啟動的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的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的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的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的森林火災。
2.組織體系及職責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 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 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 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2.3 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度,組織本村的“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運行機制
3.1 預防預警機制
3.1.1 森林防火的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的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的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的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1.2 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的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防御指引: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理重大森林火災的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件,確保縣政府在處理重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法庫縣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工作。
1.3基本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落實各項責任制的原則。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盡職盡責,確保快速反應的原則。
1.3.3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則。
1.3.4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則。
1.4啟動條件。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場5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自然保護區、風景區及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并有繼續發展趨勢;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請求救助或縣政府提出要求時,按有關程序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組織領導。
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實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政領導負責制。我縣設立三級森林防火組織,分別為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設在縣林業局,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及各村(社區)也要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村(社區)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的直接領導下,切實擔負起撲救森林火災的重要職責。對發生的重大森林火災應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指揮體系。
2.1.1“前指”總指揮:由副縣長徐鳳貴擔任。全面負責火場的組織撲救工作,組織、研究、制定撲救實施方案,調度指揮各方面撲火力量,處置緊急情況。
2.1.2“前指”副總指揮:由縣林業局局長孫繼祥擔任。負責協助總指揮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承辦總指揮分配的其他任務。
2.1.3總調度長:由總指揮臨時任命。負責“前指”的各項協調工作,監督、落實各項工作方案和撲救措施,匯總各工作組的綜合情況,組織起草綜合調度情況報告。
2.1.4撲救指揮組: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火災撲滅后,負責火場的檢查驗收。
2.1.5力量調配組:負責火場撲救人力、物資的調配,協調落實公路運輸車輛等事宜。
2.1.6通訊信息組:負責組建火場通訊網及報務工作,確保火場內外的信息暢通和報務工作的充分落實。
2.1.7后勤保障組:負責火場前線所需食品、被裝、油料等物資的儲備和調配。
2.1.8綜合材料組:起草階段性火場報告和綜合情況報告,同時負責“前指”文秘工作。
2.1.9火案調查組:負責火災調查、火災查處及“前指”安全保衛工作。
2.1.10宣傳報導組:負責火場宣傳和接待記者及新聞報道工作。
2.1.11救護安置組:負責協調救護傷病員和安置災民工作。
2.1.12撲火督察組:負責督察各參加撲火工作單位和人員執行任務情況,督辦各項任務的落實。
2.2職責任務。
2.2.1縣人武部:在撲救重大森林火災時,根據有關部門請求,依據《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等有關規定,組織所屬力量、協調當地駐軍及時參加撲救。
2.2.2縣法院、檢察院:對火災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災責任事故的行政領導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2.3縣發展計劃局:負責安排應對森林火災的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
2.2.4縣財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要在資金上予以保障。
2.2.5縣公安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縣消防部門參與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公安干警協助做好火災區域內治安管理、指導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
2.2.6縣民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民政部門做好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縣交通局:負責運送撲火隊伍和撲火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
2.2.8縣衛生局:負責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2.2.9縣教育局:負責對全縣中、小學生開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縣廣播電視站:負責火災現場的正面報導和宣傳,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2.2.11縣氣象局: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的發布工作。
2.2.12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武警的官兵參加森林撲火救災工作,配合火災發生地公安機關維護火災現場治安秩序。
2.2.13縣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火災現場應急通訊網絡暢通,提供各種特殊通訊服務。
2.2.14縣農電局:根據災情需要,及時切斷電源,火災撲滅后及時恢復災區供電。
3、預防、預報和報告
3.1預防。
全縣各級森林防火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力度,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并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預報。
根據縣氣象部門對氣候的中長期預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縣發布重點地區高火險警報預報;縣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制作全縣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在法庫電視臺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縣發布;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預報。
3.3報告。
縣、鄉、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對發生的各種森林火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逐級上報,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縣防火辦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向“前指”總指揮及縣政府報告,并在1小時內向市防火辦報告。縣防火辦值班電話:12119。
4、火災判斷
全縣森林防火重點劃分以下6個區域:
1號區域包括:法庫鎮、孟家、十間房、東大嶺;
2號區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龍山;
3號區域包括:包家屯、臥牛石、葉茂臺;
4號區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號區域包括:大孤家子、馮貝堡、三面船、依牛堡;
6號區域包括:柏家溝、和平。
5、火災撲救
5.1撲火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逐級指揮。下級前線指揮部必須執行上級前線指揮部的命令,上級前線指揮部通常不應越級下達命令,避免指揮混亂。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的,要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項工作分指揮部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指揮工作。部隊在執行滅火任務時,內部設立相應的撲火指揮機構,在當地政府“前指”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
5.2撲火原則。
5.2.1堅持“以人為本”,重點保護人民群眾(包括撲火人員)生命財產和居民地、基礎設施等重點部位安全。
5.2.2堅持科學撲救,“阻、打、清”相結合,努力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5.2.3堅持整體圍控、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5.2.4實行“專群結合、以專為主”,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部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
5.2.5實行分片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健全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5.3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氣象、自然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6、后期處置
6.1火案查處。
縣森林公安局負責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6.2火場驗收。
明火撲滅,火場基本控制后,撲火隊伍和看守火場隊伍要辦理交接手續。要組織足夠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24小時。由縣“前指”對火場進行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的標準,確保不會復燃后,才能下令撤離火場。
6.3火災評估。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火災撲滅后2日內,及時將火災造成的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縣政府和市防火辦。
6.4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
火災發生后,縣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治療,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6.6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撲救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防火改進措施。
7、綜合保障
7.1后備力量保障。
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要重視后備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相互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2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保障處置突發森林火災時所需的資金。
7.3技術保障。
縣氣象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情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
7.4培訓演練。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有計劃地分別對撲火指揮員、森林消防隊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開展撲火技能、戰術和安全避險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教育。同時,對林區民兵應急分隊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工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提高撲火后備力量的業務素質。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火災肇事者依法進行責任追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行政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