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精選3篇)
山東省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篇1
SDF—20__—0001 合同編號:號
山東省住房租賃合同
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2.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出租人還應當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明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房屋為共有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轉租房屋的,應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應當提供出租人的授權委托書。
3.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合同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本合同表示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的其他需要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未發生或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雙方當事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
4.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對方提供本人(企業)信用記錄信息的,對方應積極配合予以提供。
5.雙方當事人應保證本合同中填寫的通訊地址、電子郵箱、聯系電話等信息真實、準確、有效。上述信息發生變化的一方應于變化后3日內通知對方。因上述信息有誤或變化后未通知對方,導致未能有效接收有關通知文件的,相應后果由失誤方自行承擔。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均應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7.本合同文本有以下附件:房屋交付確認書、房屋權屬證明資料及房屋平面圖、房屋及主要設施設備安全使用說明書、房屋交還確認書。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屋租賃經紀服務合同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山東省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國籍: 【戶籍所在地】【居住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收款賬戶(銀行賬戶或網絡支付賬戶):
【委托】【法定】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國籍: 【戶籍所在地】【居住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出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國籍: 【戶籍所在地】【居住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收款賬戶(銀行賬戶或網絡支付賬戶):
【委托】【法定】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國籍: 【戶籍所在地】【居住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承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房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住房租賃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坐落: (應與房屋所有權證明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一致;房屋分租的,應注明分租房間的編號),屬 街道辦事處(鄉鎮) 居民委員會(村委會)轄區。
2.自然狀況:所在建筑物地上總層數為 層,本房屋在第 層;【建筑】【使用】面積: 平方米(房屋分租的,填寫分租房間的使用面積);結構: ;戶型: 室 廳 衛 廚,若為非成套住房或分租的住房,共享的非居住空間包括: 。配套設施設備及附屬物品、裝修等狀況見附件1。
3.權屬狀況:【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買賣合同】【 】的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 】的名稱: 。房屋權屬證明資料及房屋平面圖見附件2。
本房屋【已】【未】設定抵押,且【無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
第二條 房屋租賃交易形式
1.租賃用途:本房屋出租僅作為居住用途使用。陽臺、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租賃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分租房間的具體位置應在房屋平面圖(見附件2)中標注;客廳、廚房、衛生間等公用部位的使用情況見附件1。
3.出租方式:【所有權人出租】【購房人出租】【轉租】【 】。如屬于轉租,出租人應取得原出租人書面同意。
4.租住人數:本房屋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分租的,填寫分租房間的居住人數)。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供實際居住人的信息,并及時將變動情況告知出租人。單間居住人數和人均租住面積應當符合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
5.租賃渠道:本次房屋租賃通過下列第_____種方式成交。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機構名稱: ,機構備案號: ,執業經紀人及實名登記號: ,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編號: ,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編號: 。
(3)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名稱: 。
(4) 。
6.備案登記:本合同訂立后3日內,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山東省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或到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設立的服務窗口,申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或合同解除的,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或注銷。
承租人屬于流動人口范圍的,應當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出租人應當督促、協助承租人申報居住登記。
第三條 租賃期限和房屋交接
1.本次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承租人。雙方當事人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見附件1),并移交房門鑰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2.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承租人不再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應為對方重新招租或騰退房屋提供方便。本房屋繼續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本房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應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狀態交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雙方當事人簽署《房屋交還確認書》(見附件4),并移交房門鑰匙后,房屋交還完成。
第四條 租金和押金
1.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整)。承租人按【月】【 】,以【現金】【銀行轉賬】【 】方式支付租金。租金(雙方當事人可根據需要一并約定租房定金)支付的具體約定如下: 。
本合同中未約定租金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內單方面提高租金。
2.多人承租本房屋時,各承租人姓名及月租金分攤金額如下: 。房屋租賃期內,承租人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出租人應據實予以協助配合。
3.押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整)。承租人以【現金】【銀行轉賬】【 】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向出租人支付。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內,出租人將押金抵扣承租人應交而未交的租金、費用以及承租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后,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承租人,本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五條 其他費用承擔方式
1.租賃期內,下列費用中: 及房屋租賃稅由出租人承擔, 由承租人承擔。(1)水費(2)電費(3)網絡寬帶費(4)供暖費(5)燃氣費(6)物業管理費(7)分租服務費(8)車位費(9)公共電費(10)公共水費(11) 。房屋租賃其他費用計收標準見附件1。
2.房屋分租中其他費用承擔的補充約定如下:
。
3.本合同中未列明的房屋租賃其他費用均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墊付了應由出租人支付的費用,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出示的相關交費憑據向承租人返還相應費用。
4.承租人損害房屋所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利益或相鄰關系人合法權益而支付的費用,或因不當使用房屋行為導致第三人損失而支付的費用,應由承租人承擔。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維修
1.出租人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施設備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擅自改變房屋內部規劃布局且滿足基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并向承租人提供房屋及主要設施設備(如燃氣、電器等)安全使用說明書(見附件3),督促承租人落實房屋使用安全措施。
2. 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房屋所屬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按照規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3.租賃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本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導致的損毀,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修復;出租人未在約定時間內維修、更換的,承租人可代為維修、更換,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2)對于本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的損毀,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更換或承擔賠償責任。
(3)分租房屋使用中,對于分租承租人應承擔的房屋公共部位及其公用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的維修賠償責任,若無法確定具體承租責任人的,應由相關分租承租人平均分擔維修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裝飾裝修、增設或拆改附屬設施設備。
5.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條其他特殊情況
1.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出租人出售本房屋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出租人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該房屋,承租人收到通知后 日內,未書面回復是否愿意在同等條件下購買本房屋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2) 。
2.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本房屋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如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轉租或轉借的,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條件的承租人,在申請辦理居住落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就業服務、社會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務時,出租人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或依法定合同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通過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向對方郵寄送達《解除合同通知書》,單方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出租人無權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
(3)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義務導致房屋無法居住的;
(4)承租人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連續達 日或累計達 日以上的,或欠交各類費用超過¥ 元的;
(5)承租人改變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的;
(6)承租人拆改變動、損壞房屋主體結構或擅自改變房屋內部規劃布局的;
(7)承租人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等相關情形的;
(8)承租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本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且拒不維修、更換或賠償的;
(9)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10)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或承租人如因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被對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其中涉及第 項,應【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涉及第 項,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除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約定情形外,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同時,雙方當事人按照合同的實際履行時間結算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4.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 。
第十條其他約定
。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執 份,承租人執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文本有房屋交付確認書、房屋權屬證明資料及房屋平面圖、房屋及主要設施設備安全使用說明書、房屋交還確認書四個附件;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屋租賃經紀服務合同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1
房屋交付確認書
一、房屋驗收表
本驗收表的內容,依據房屋交付時出租人提供的資料、房屋實際情況綜合記載。房屋出租人應對填寫的內容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房屋坐落
項目(勾選)
□整租□分租
分類
名稱
使用情況
名稱
使用情況
附屬房屋
客廳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儲藏室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編號:
廚房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地下室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編號:
衛生間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小房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編號:
陽臺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車庫/車位
□無 □獨立使用 □共用 編號:
分類
名稱
交納人
備 注
各項費用
水費
□出租人 □承租人
表底數:
電費
□出租人 □承租人
表底數:
燃氣費
□出租人 □承租人
表底數:
供暖費
□出租人 □承租人
物業服務費
□出租人 □承租人
分租服務費
□出租人 □承租人
公用電費
□出租人 □承租人
公用水費
□出租人 □承租人
網絡寬帶費
□出租人 □承租人
分類
名 稱
品牌/質地
數量
型號
物品狀況(保修單)
家用電器
電視機
空調
冰箱
微波爐
燃氣灶
抽油煙機
洗衣機
熱水器
家具
床
書桌
衣柜
沙發
茶幾
餐桌/餐椅
其他設施及裝修
坐便器
防盜門
客廳地板
□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
臥室地板
□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
廚衛
□瓷磚 □未貼磚 □馬賽克
窗戶
□木窗 □鋁合金 □塑鋼
陽臺
□未封 □鋁合金 □塑鋼
物品
名稱
物品狀況及數量
遙控器
門禁卡
鑰匙
水卡
電卡
報修電話
物業服務電話:用水報修電話: 供暖報修電話:
燃氣報修電話: 用電報修電話: 其他報修電話:
二、房屋租賃其他費用計收標準
項目
單位
單價(元)
起計時間
起計底數
項目
單位
單價(元)
起計時間
水費
供暖費
電費
物業服務費
燃氣費
分租服務費
公共電費
--
車位費
公共水費
--
網絡寬帶費
--
注:如遇政府部門或實際收費部門調整計收標準的,應據實作相應調整。
三、實際居住人信息
序號
姓名
證件類型
證號
聯系電話
備注
四、其他約定
。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2
房屋權屬證明資料及房屋平面圖
粘 貼 處
附件3
房屋及主要設施設備安全使用說明書
一、房屋使用說明書
二、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安全使用說明
三、用電設施及主要用電設備安全使用說明
四、其他設施設備安全使用說明
附件4
房屋交還確認書
雙方當事人已對租賃房屋(坐落: )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交驗,承租人結清了其應承擔的費用,出租人同意收回房屋。
有關費用的承擔、押金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的返還□無糾紛 / □附以下說明:
。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山東省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面積及狀況
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出租方從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_年__月__日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的;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3、承租方擅自改變或擴大房屋原狀及結構的;
4、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的;
6、承租方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7、影響出租方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管理秩序的;
8、承租方未按時繳納水、電等費用,影響出租方利益的。合同期滿后一個星期內,承租人將房屋返還出租方。需延續租賃的,承租方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為萬__元。
2、承租方應在合同簽定生效后日內足額繳納租金。
第五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第六條雙方責任
出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提供出租房屋。
2、委托勝利實驗小學對出租房屋進行日常管理。
承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及水、電等費用;
2、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
3、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和附屬設施的原狀。如有違犯,承租方應負責無償恢復原狀;如確屬必須時,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實施。承租方經出租方批準對承租房屋改建、擴建或裝飾,其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負;改建或擴建增加的面積,產權歸出租方所有,合同終止時,承租方在承租房屋中的.裝飾或擴建及新建設施,無償歸出租方;
4、對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并注意安全;
5、在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承租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承租方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及人身傷害,均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不負擔連帶責任;若造成房屋損壞,由承租方負責恢復或賠償;
6、必須合法經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由于違法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負,出租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7、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外部關系均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
8、在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日常修繕和維護由承租方負責;
9、承租方應遵循出租方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要求;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必須按時提供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0.1%交納違約金。
2、承租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0.1%交納違約金。
3、承租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或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原狀的,除出租方終止合同外,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出租方不予退還,承租方還應按年租金的0.1%交納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變更或終止
1、簽訂后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終止合同,如需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須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變更或終止協議,否則,變更或終止無效,并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因政策原因必須騰讓時,出租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東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時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方與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貳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東省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篇3
出租方姓名:[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姓名:[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面積的房屋,套型為地址:
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向乙方出示該房及本人的有關合法手續。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為年
二、該房出租的使用性質為用房,月租金為元,繳租方式為支付一次,計人民幣(大寫)元(¥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應及時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其房屋的使用性質,更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必須愛護房內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否則照價賠償。
五、在本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經營)權,不得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終止協議。
六、乙方必須按照交納房租,否則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辦理各種相關證件、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現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合同簽訂后,乙方交保證金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后及屋內設施家具、家電無損壞,甲方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另水、電氣底度為:水噸;電度;氣方。
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以交費收據為準。
八、若乙方的本協議期滿后需繼續租用此房,應提前壹月與甲方商議。
(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購買權)
九、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按該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損失,作違約賠償金。
乙方違約則從押金里扣除一個月房屋租金作賠償金給甲方。
十、如果拆遷此房乙方無條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滿天數甲方退還乙方。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從簽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廢,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注:
甲方簽字: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簽定:地址: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