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金融借款合同上訴狀(精選3篇)
商品房買賣金融借款合同上訴狀 篇1
上訴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洛陽新_____夏汽車連鎖有限公司(一審原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一審被告_____,男,19年月日出生__________市寄料鎮高廟村。
上訴人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瀍民初字第10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請求二審法院撤銷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瀍民初字第10號民事判決書,依法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二、一二審案件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買賣金融借款合同上訴狀 篇2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郵編: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國籍 中國
【本人/法定代表】姓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至 號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建字第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米,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 】。
該商品房【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
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價款,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 人民幣 幣)價款為: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1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0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賣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至期應付款與該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0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0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0 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0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空白 (3) (4) (5) (6) (7)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行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方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說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空白 2. 3. 4. 5.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空白 2. 3.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0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0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房屋所在地 促裁委員會促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14 頁,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特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1 份,買受人 1 份, 1 份, 1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 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簽于
商品房買賣金融借款合同上訴狀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樓房____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一九____年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略)
2、____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電話:地址及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該房房齡____年。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購房款后,應立即到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約定付款之后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第五條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交房時間。
在收房時,必須確認甲方已結清水電、煤氣、電話、電視、寬帶、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甲方需將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第六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產生的'一切稅費由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利益受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八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更名手續,如物業維修基金、水費,電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的過戶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