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合同終止(精選3篇)
商業合同終止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1、合同終止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鑒于:
(2)經乙方要求,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2《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勞動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乙方同意,該等錢款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甲方沒有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2、承諾與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3、管轄法律:_______________仲裁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商業合同終止 篇2
買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賣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價格、數量
品名: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總金額: 。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 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裝運: 。
第五條 裝運日期: 。
第六條 裝運港口: 。
第七條 卸貨港口: 。
第八條 保險: 。
裝運后由 方投保。
第九條 支付條件
按下列第 項條件支付:
1.采用信用證: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應在交貨日前 天,由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總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并附裝運單據。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予支付。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 天內有效。
2.托收: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后 天內,以電匯或航郵方式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條 單據
1.海運: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做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 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 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航空郵寄 份, 份直接寄買方, 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第十一條 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 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 公司________,(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 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 天內尚未抵達,則第 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條款: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交貨日前 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二條 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航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 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第十四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 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貨到目的港起 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 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超過 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十五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 %,賣方若逾期 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第十七條 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 項解決:
1.提交 方所在國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仲裁。
第十八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代表: 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商業合同終止 篇3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具體座落方位及四至見房屋所有權證上的附圖。
2、 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及輔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5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單位:人民幣)
1、第一年租金為_元,第二年租金為_年的租金為_元,第四年租金為_元,第五年的租金為_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本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_元,_年_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_元。
年月 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_元,_年_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_元。
年月 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_元,XX年4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_元。
年月 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_年_月 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_年_月 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_元,_年_月 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_元。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物業管理費除外。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_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房屋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在承租期內,甲方將該租賃房屋產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6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房屋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房屋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裝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xx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