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車貸款合作協議(通用3篇)
商用車貸款合作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跟進《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誠實、信用、平等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共同為購車客戶開展購車分期付款服務(以下簡稱“按揭“)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方式:
1、甲方選擇乙方作為汽車分期業務的合作單位,將在其購買車輛且有按揭需求的客戶推薦給乙方。
2、乙方根據購車客戶的資質,對于符合按揭條件的購車客戶提供汽車首付0%、10%、20%、30%分期代理服務。
本協議所指的汽車按揭包含汽車消費貸款和信用卡購車分期業務兩種形式。具體乙方以何種形式辦理,根據乙方及乙方合作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二條、車輛上牌:
甲、乙雙方一致約定,雙方合作的業務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辦理按揭車輛的上牌手續。單無論何種方式辦理,乙方均全程參與購車客戶按揭車輛上牌。甲方應保證按揭車輛和上牌車輛的車型、配置和車價的一致性,負責在按揭車輛上牌前向客戶收取車輛購置稅,并負責購置稅的代繳。因車輛及與車輛有關資料存在瑕疵而引起的無法辦理上牌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車輛抵押:
1、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完成車輛上牌手續或提供上牌資料。如因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完成車輛上牌手續或提供上牌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的,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甲方應確保其推薦的客戶能夠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因客戶不配合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手續延期辦理或者不能辦理的,甲方需權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
3、抵押清單:
車輛種類: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第四條 車輛保險
為維護抵押車輛的財產安全,保證抵押物價值,在按揭存續期內,根據乙方及乙方合作銀行的規定,甲、乙雙方一致約定,雙方合作的業務按照以下方式辦理車輛保險。但無論何種方式辦理,購車客戶在按揭期限內必須投保機動車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自燃損失險等五種必要險種,且注明保險第一受益人為: 。
其他約定:
車輛保險由甲方辦理的,由甲方自行與保險公司聯系保險事宜,但應在購車客戶保險到期日前15天內通知購車客戶辦好續保手續,并將報道正本(原件)交送給乙方,由乙方轉交給貸款銀行留存。甲方未按本條款約定履行險種、第一受益人、續保通知和保單正本交付等義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合作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任何一方需要終止合作的,須在合作期滿前的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另一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合作期自動延續一年。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為商業秘密,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本協議的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用車貸款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跟進《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誠實、信用、平等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共同為購車客戶開展購車分期付款服務(以下簡稱"按揭")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方式:
1、甲方選擇乙方作為汽車分期業務的合作單位,將在其購買車輛且有按揭需求的客戶推薦給乙方。
2、乙方根據購車客戶的資質,對于符合按揭條件的購車客戶提供汽車首付%、1%、2%、3%分期代理服務。
本協議所指的汽車按揭包含汽車消費貸款和信用卡購車分期業務兩種形式。具體乙方以何種形式辦理,根據乙方及乙方合作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二條、車輛上牌:
甲、乙雙方一致約定,雙方合作的業務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辦理按揭車輛的上牌手續。單無論何種方式辦理,乙方均全程參與購車客戶按揭車輛上牌。甲方應保證按揭車輛和上牌車輛的車型、配置和車價的一致性,負責在按揭車輛上牌前向客戶收取車輛購置稅,并負責購置稅的代繳。因車輛及與車輛有關資料存在瑕疵而引起的無法辦理上牌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車輛抵押:
1、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完成車輛上牌手續或提供上牌資料。如因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完成車輛上牌手續或提供上牌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的,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甲方應確保其推薦的客戶能夠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因客戶不配合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手續延期辦理或者不能辦理的,甲方需權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
3、抵押清單:_______________
⑴車輛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⑶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車輛保險
為維護抵押車輛的財產安全,保證抵押物價值,在按揭存續期內,根據乙方及乙方合作銀行的規定,甲、乙雙方一致約定,雙方合作的業務按照以下方式辦理車輛保險。但無論何種方式辦理,購車客戶在按揭期限內必須投保機動車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自燃損失險等五種必要險種,且注明保險第一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約定:
車輛保險由甲方辦理的,由甲方自行與保險公司聯系保險事宜,但應在購車客戶保險到期日前15天內通知購車客戶辦好續保手續,并將報道正本(原件)交送給乙方,由乙方轉交給貸款銀行留存。甲方未按本條款約定履行險種、第一受益人、續保通知和保單正本交付等義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合作期為一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作期滿,任何一方需要終止合作的,須在合作期滿前的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另一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合作期自動延續一年。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為商業秘密,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本協議的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用車貸款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因經營需要臨時租用甲方在建房屋,經雙方共議達成如下房屋租用臨時協議:
第一條 租用時間:為乙方臨時使用,如果甲方工程續建,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應無條件退租搬出,不得拖延。
第二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先付后住,不得拖欠。
第三條 租期內,房屋隔墻及鋪面門、窗、網等設施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因甲方續建搬出時,均得以無償拆除。
第四條 租期內,乙方用水、用電按表支付不得拖欠,因甲方續建停止租用時,乙方拖欠的水電費與甲方無關,乙方向水電有關部門支付。
第五條 乙方住進本大樓所有人員必須辦理合法證件,做好消防、治安工作,保護好本大樓的一切財產。
第六條 乙方在租期內必須做好樓層內的衛生及周邊的環境衛生,不準把廢料和其他垃圾雜物堆放在本大樓內。
第七條 租用期間,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乙方租用在簽訂協議時先交納_________個月租金做保證金,待乙方不租用搬出時,搞好租賃場地衛生,并保持原有結構“按樣無損”的退還保證金。否則將不退保證金。
第九條 乙方不得隨便擴大租用面積,不準外租轉讓,不準隨便改變使用和損壞大樓內任何原結構。
第十條 從簽之日起租用期必須有_________年時間,否則不退押金。如果_________年之內甲方續建、轉賣,乙方必須無條件搬出。甲方不負乙方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違反上述職責,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和清出乙方在本大樓租用權,保證金不退還。
本臨時協議甲乙雙方簽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