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租賃的合同(通用17篇)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林地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的標的
1、甲方將座落于 林地的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 生產經營。
2、租賃林地的狀況及用途:
3、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賃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獲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賣成品時,獲得總利潤的總和,給予甲方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權、租賃權的收益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況。
3、協助乙方辦理水利、電力有關手續及完善基本設施。
4、協助乙方取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用生產資料和有關政策補貼。
5、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租賃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轉土地和林地的種植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
3、有權獲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用生產資料和有關政策補貼。
4、流轉期間流轉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權利。
5、在承租期間對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力的,山林租賃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賃林地,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甲方:
乙方: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2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山林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山林屬自留山,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和林業環境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于,總面積約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 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將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
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自留山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自留山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山地產權證為準證號: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林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國家需要征用該林地,地面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
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
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縣新境界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
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月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補償方案參考)。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6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土地租用協議書租用潛水船合同虛擬主機租用合同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7
甲方:龍威村巴王第一、二村民小組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后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龍威村巴王屯六昂坡約252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第
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范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后,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壹拾伍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金額為壹拾貳萬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后,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占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范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準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采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 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范。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征用,地面上附著物及本協議簽訂后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后,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
排林木經濟周期,租賃期滿后采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壹份。
4、巴馬河池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并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第一村民小組法定代理人:
甲方:第二村民小組法定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
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9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畝(其中包括荒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號: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
三、承包時間:從 x年 xx月 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如無續租,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 x年租金,租金每年xx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2、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及在承包的山嶺外開設的原有道路應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庫用水(無定量用水)都為無償使用,不另作補償。
3、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4、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5、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6、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養殖,或另類開發、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九、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年 月 日
x年 月 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x年,即從xx年 xx月 xx日至xx年 xx月 xx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 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x年 xx月 xx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x年,即從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x年共計金額為xx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八、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九、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村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后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龍威村巴王屯六昂坡約 xx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第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范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后,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壹拾伍年,即從 x年 xx月 xx日至 x年 月 日止,租賃金額為壹拾貳萬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后,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占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范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準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采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范。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征用,地面上附著物及本協議簽訂后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后,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排林木經濟周期,租賃期滿后采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壹份。
4、巴馬河池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并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x年 月 日
x年 月 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職務: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 已將 林地壹片租賃給甲方,現甲、乙雙方本著自愿互利的原則轉租給乙方營林,經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將林地坐落在 地方,林地總面積 畝(大寫 )林地,四至:東: ;南: ;西: ;北: 。(四至界線以附圖為準)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林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具體畝數及四至范圍以乙方具體種植為準。
二、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 。
四、 甲方責任:
(一) 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會同乙方看察林地,按合同規定,如數移交 給乙方生產使用;
(二) 作為甲方,保證租賃林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內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林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爭議,若因造林基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三) 租賃林地系其他人的種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賃林地上的種植物與乙 方發生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解決,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生產;
(四) 甲方幫助乙方加強生產管理,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五) 林地生產經營所有所須辦理的有關手續,甲方必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
(六)甲方負責辦理林地生產經營的有關手續(林權證等)費用甲方支付。
五、乙方責任
(一)租賃的林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租賃的林地只許投入林業科研生產加工、銷售。
(三)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四)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水利等設施;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
承包期限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林道及林業設施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經營權流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之規定,乙方經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書后,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轉。
八、租賃前甲方林地現有的林木均歸甲方所有。乙方認為必須砍伐有利生產, 甲方應當辦理相關砍伐審批手續, 乙方依法砍伐,乙方應將砍伐的木材歸還甲方,費用由甲方負責或折價補償給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組織砍伐,應盡早實施,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
九、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十、租賃期間,若遇國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無法履行,應事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進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決或終止合同(如國家需要征用該林地,地面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變更而終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變更或解除
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造林基地被國家征用;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四)合同規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事由。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無須重新訂立合同,但應注明繼續租賃的年限。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申請由林業部門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成立雙方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乙方若不按期繳納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動解除合同處理。
十七、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訂蓋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壹份報備見證單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地 村委會。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見證單位:
年 月 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后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龍威村巴王屯六昂坡約252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第
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范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后,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壹拾伍年,即從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租賃金額為壹拾貳萬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后,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占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范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準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采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范。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征用,地面上附著物及本協議簽訂后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后,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
排林木經濟周期,租賃期滿后采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壹份。
4、巴馬河池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并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林地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的標的
1、甲方將座落于 林地的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 生產經營。
2、租賃林地的'狀況及用途:
3、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賃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獲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賣成品時,獲得總利潤的總和,給予甲方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權、租賃權的收益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況。
3、協助乙方辦理水利、電力有關手續及完善基本設施。
4、協助乙方取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用生產資料和有關政策補貼。
5、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租賃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轉土地和林地的種植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
3、有權獲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用生產資料和有關政策補貼。
4、流轉期間流轉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權利。
5、在承租期間對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力的,山林租賃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賃林地,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甲方:
山林租賃的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林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_________如國家需要征用該林地,地面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____________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
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