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精選15篇)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為進一步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資源,甲方將所屬場地租賃給乙方進行使用,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
甲方所屬山場,鎮村自家山場。
二、租賃時間及租金:
甲方山場租賃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______年總計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______元,______年后每年______________元付款。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山界,與相鄰山場主一起予以確認,如發生山界糾紛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2、甲方須在協議簽訂后一周內,將山上樹木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五、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乙方沒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自行終止。
3、任何一方單方終止協議,需賠償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山地產權證為準證號: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林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國家需要征用該林地,地面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
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縣新境界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
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月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補償方案參考)。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說明:本合同適用于單位或個人以租賃的方式把依法享有的山林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經營時使用。)
甲方(流出方):地址:乙方(流入方):地址: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
5、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山林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會同甲方共同向林權登記管理機構提出登記申請,進行變更登記.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等事項的處理。 合同期滿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如不續租,則按如下處理:
1、 林地歸還甲方所有;
2、 由乙方投資種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歸乙方所有 ; 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租賃山林的狀況 合計租賃面積(大寫): 。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山林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山林,制止乙方損壞租賃林地和其它森林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山林。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4、山林租賃期間,乙方將山林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3、 地上附著物和相關設施及乙方投資種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處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則上述物品由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估后協商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清租賃款的,每超過一天加收1‰的滯納金,乙方無故超過一年未付清租賃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國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裁定。
八 其它事項
1、租賃期內,因政府項目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時,雙方當事人均應支持,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在政策處理方面的基本原則是: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乙方投資的地面作物及附屬物的補
償費歸乙方所有,勞力安臵費歸乙方所有,其他損失的補償費,由誰受損誰享受補償.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奉化市農林局協調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需說明的事項: 乙方租賃區域內的道路應保證甲方進行正常的生產活動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執二份,監證方奉化市農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流出方):地址:
乙方(流入方):地址:
一、租賃山林的狀況 : 合計租賃面積(大寫): 。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山林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山林,制止乙方損壞租賃林地和其它森林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山林。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4、山林租賃期間,乙方將山林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3、 地上附著物和相關設施及乙方投資種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處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則上
上述物品由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估后協商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清租賃款的,每超過一天加收1‰的滯納金,乙方無故超過一年未付清租賃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國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裁定。
八 其它事項
1、租賃期內,因政府項目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時,雙方當事人均應支持,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在政策處理方面的基本原則是: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乙方投資的地面作物及附屬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勞力安臵費歸乙方所有,其他損失的補償費,由誰受損誰享受補償。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奉化市農林局協調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需說明的事項: 乙方租賃區域內的道路應保證甲方進行正常的生產活動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執二份,監證方奉化市農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監證單位(簽章):
監證人(簽章): 監證日期: 年 月 日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林地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的標的
1、甲方將座落于林地的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 生產經營。
2、租賃林地的狀況及用途:
3、東至: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賃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獲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賣成品時,獲得總利潤的總和,給予甲方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權、租賃權的收益權。合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況。
3、協助乙方辦理水利、電力有關手續及完善基本設施。
4、協助乙方取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用生產資料和有關政策補貼。
5、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租賃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轉土地和林地的種植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
3、有權獲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用生產資料和有關政策補貼。
4、流轉期間流轉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權利。
5、在承租期間對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力的,山林租賃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賃林地,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6、乙方有權在原來林地的基礎上享有租賃總面積的百分之三十的改造權,另外百分之七十的園林面積保持不變。
7、如本地區政府部門有招商引資項目,乙方享有優先權。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
2、鑒于乙方對承租的園林建設投入大量資金。為了保障乙方投資安全,如甲方無故違約,導致租賃合同不能生效或履行。甲方需承擔乙方總投資額的雙倍違約金。
3、如乙方無故違約,則甲方無需退還乙方的租金,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 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合同期滿,乙方如有意愿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九、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土地所屬地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7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
承包方(簡稱乙方): **縣新境界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50___年,即從__20xx__ 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xx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計___50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 國家封山育林費 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7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 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表):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即從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簽字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已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林地壹片租賃給甲方,現甲、乙雙方本著自愿互利的原則轉租給乙方營林,經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林地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林地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界線以附圖為準)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林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具體畝數及四至范圍以乙方具體種植為準。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責任:
(一)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會同乙方看察林地,按合同規定,如數移交給乙方生產使用;
(二)作為甲方,保證租賃林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內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林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爭議,若因造林基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三)租賃林地系其他人的種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賃林地上的'種植物與乙方發生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解決,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生產;
(四)甲方幫助乙方加強生產管理,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五)林地生產經營所有所須辦理的有關手續,甲方必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
(六)甲方負責辦理林地生產經營的有關手續(林權證等)費用甲方支付。
五、乙方責任
(一)租賃的林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租賃的林地只許投入林業科研生產加工、銷售。
(三)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四)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水利等設施;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
承包期限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林道及林業設施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經營權流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之規定,乙方經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書后,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轉。
八、租賃前甲方林地現有的林木均歸甲方所有。乙方認為必須砍伐有利生產,甲方應當辦理相關砍伐審批手續,乙方依法砍伐,乙方應將砍伐的木材歸還甲方,費用由甲方負責或折價補償給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組織砍伐,應盡早實施,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
九、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十、租賃期間,若遇國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無法履行,應事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進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決或終止合同(如國家需要征用該林地,地面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變更而終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變更或解除
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造林基地被國家征用;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四)合同規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事由。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無須重新訂立合同,但應注明繼續租賃的年限。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申請由林業部門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成立雙方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乙方若不按期繳納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動解除合同處理。
十七、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訂蓋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壹份報備見證單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地村委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訂立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龍威村巴王第一、二村民小組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后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龍威村巴王屯六昂坡約252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第
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范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后,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壹拾伍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金額為壹拾貳萬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后,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占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范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準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采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 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范。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征用,地面上附著物及本協議簽訂后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后,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
排林木經濟周期,租賃期滿后采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壹份。
4、巴馬河池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并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第一村民小組法定代理人:
甲方:第二村民小組法定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x年,即從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x年共計金額為xx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八、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九、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村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 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自家山場山林租賃合同 篇15
甲 方:
乙 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并經甲方村民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買斷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 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斷范圍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畝的經營權賣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買斷期限
買斷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買斷金額 買斷費為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山林樹木、雜樹及補償款等一切費用。
四、結算辦法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費用。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該山(林地)經營權、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七、乙方買斷甲方的山嶺林地,上級各部門的各種補償金(如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退耕還林各種補償金等)無條件歸乙方所有。
八、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九、乙方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林地依法被征用、占用的,乙方無條件獲得相應的補償。
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買斷山林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買斷期間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買斷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甲方負責協調山林周圍村民的各種關系,處理突發事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安定的社會環境;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并為乙方提供政策、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5、買斷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7、乙方一次性買斷山嶺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為 年。山嶺權屬仍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采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所有林木等必須按市場價格一次性作價轉給乙方,或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原租金。
8、乙方法定繼承人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費用,并且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林業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