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早稻收購合同(精選3篇)
紹興早稻收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紹興市區鎮村農戶為切實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業增收、農民增收,穩定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經甲、乙雙方商定,對______年早稻收購簽訂如下協議:
一、品種、數量:乙方向甲方投售______年本地產圓粒型早燦谷公斤。
二、質量:乙方投售的糧食必須符合國家糧食收購質量標準。
三、收購價格:該收購協議內的糧食符合國家糧食收購中等質量標準的,收購價格為每____公斤____元。
當市場糧價高于上述價格時按市場價收購,當市場價格低于上述價格時按上述價格收購。
同時,按實際投售數量,每___公斤外加_____元的政府價外補貼。
四、貨款結算:出賣人交售的糧食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五、為鼓勵乙方如數完成訂單糧食,對完成早稻訂單農戶,按訂單數量,每_____公斤實行____的獎勵,在收購結束時兌現。
完不成訂單數量不予獎勵。
六、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積極為乙方提供市場信息,努力做好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并加強與聯系,為乙方售糧提供優質服務。
2、乙方妥善安排糧食生產,按合同種足好早稻,保質保量完成好本協議確定的投售數量。
3、對甲方組織的糧食生產情況調查,乙方應及時提供有關數據。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乙方在投售本協議內的早秈稻時,須隨帶甲方發放的售糧卡。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法人代表(蓋章):委托代理人:
乙方:
農戶(簽名):簽定日期:年月日
紹興早稻收購合同 篇2
收購方(甲方):
種植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甘薯種植收購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甘薯品種
種植地點
種植方式
種植面積
種植數量
交付時間
保護價/市場價/固定價
價格(元)
(元)
總計
第二條 種植及質量要求
1.甘薯種植要求:
2.甘薯質量要求:
3.甘薯外觀要求:□薯塊均勻 □完整 □無創傷 □無創皮 □無雜質 □無病蟲害 □順直無彎曲、
4.規格:
5.其他:
。
第三條 技術指導與培訓
甲方 □是 □否 提供技術指導與培訓。(選擇“否”本條下面內容可不填)
甲方 □有償 □無償 提供 甘薯種植所需的相關農資,包括:
;有償提供的價格為 。
甲方 □有償 □無償 提供相關種植技術及經驗指導;有償指導價格為
元/畝。
以上合計: 元,乙方 □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要求和甲方的指導進行種植、養護,并確保交付的甘薯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 定價及付款
1.收購價格:
(1)保護價:交付甘薯時市場價格低于保護價的,按照保護價收購;市場價格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收購價格。
(2)市場價:雙方不事先約定價格,以收購甘薯時的市場時價為基準,協商確定收購價。
市場價確定方式為: 。
(3)固定價:價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2.付款選擇:
(1)定金: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不得超過總價款20%),結算時抵作收購款。
(2)預付款: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元,結算時抵作收購款。
(3)貨到付款:乙方根據合同約定將甘薯交給甲方,甲方自驗收甘薯合格后 日內 次付清收購款。
選擇定金或預付款方式的,剩余收購款的結算時間和方式為:
。
第五條 交付、運輸及驗收
交付地點: 。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
驗收方式及時間: 。
雙方就甘薯質量產生爭議的,以雙方共同認可的國家或地方質量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為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或乙方遲延交付甘薯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
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甘薯不符合約定質量要求或摻入其他品種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換貨或降價等補救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交付甘薯或擅自將甘薯出售給他人的,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雙倍返還定金。
4.甲方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甘薯的,應按照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
5.因甲方提供的薯種、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差誤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 。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 解除合同的條件: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收購方(簽章): 種植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紹興早稻收購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協商,特訂立________畝蕉藕基地種植的保護價收購合同。
(一)技術服務: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產前、產中、產后的技術指導服務。
(二)種植要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對種植基地進行科學管理,嚴格控制化肥、農藥用量,確保基地的環保質量,產品達到無公害標準。
(三)鮮淀粉質量要求:過濾布目數≥80日、濕雜質≤1%、砂石≤0.5%、干淀粉含量≥60%,色澤白或略帶黃色,無霉變。收購時對質量有異議,可送質檢部門檢測裁定。質量不達以上標準甲方有權拒收。
(四)收購價格:經雙方商定蕉藕鮮淀粉收購保護價格定于每噸元人民幣;鮮蕉藕的保護價為每一百市斤元,以村為單位統一進行收購(范圍控制在畝以內/村)。如果收購時市場價低于保護價,甲方按保護價向種植戶收購;市場價高于每噸_____元人民幣時,乙方可向市場出售。在同等市場價格甲方享有優先收購的權利。
(五)收購范圍:甲方保證乙方收購協議范圍內的______畝蕉藕粗加工的鮮淀粉任務,不收購本基地以外的淀粉。
(六)收購地點:根據雙方協商,定點定期收購;收購期限____年_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七)貨款結算方式:采用現金結算,錢貨兩清。經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銀行結算方式。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5%—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乙方不按合同的約定,不種或改種其他品種或少種合同約定品種的面積,應承擔差額部分貨款總值的%(5%—20%)違約金;乙方在產品收獲時,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應承擔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貨款總值的%(5%—20%)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者提交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