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豬收購合同范本(精選3篇)
仔豬收購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種與數量
1、品種:生乳豬。
2、數量:每天300頭,如臨時有改變則乙方要先知會甲方,甲方盡可能滿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1、等級和質量:生乳豬必須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內。
2、檢疫辦法: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
三、價格、貨款結算
1、價格:16元/每斤,如市場價格波動超過20%,則由雙方協商新價格,本合同繼續有效。
2、貨款結算方式:乙方需預付一個月的貨款。
四、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期限:一到兩天交貨一次。
2、地點:乙方的加工產所。
3、方式:甲方實物交貨給乙方,乙方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甲方貨款。
五、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履行期內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10%(由買賣雙方約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2、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應按未付貨款總值的10%,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按合同規定交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交貨,并應向乙方償付貨物總值的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未交貨款總值的30%償付違約金。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補齊,并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逾期應交部分貨款總值30%償付違約金。
2、甲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乙方有權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違約處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豬品種、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臨近清明,乙方第一個合同月需要的生乳豬數量較大,在1.5萬頭左右,因此經雙方協定當乙方付首筆貨款250萬元時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或協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其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雙方達成協議。街道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賠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仔豬收購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 農企雙贏的原則,簽定本合同。
一. 甲方推行公司+農技服務中心+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保證種植的雜糧在生長過程中嚴格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的種植規程種植。
二. 甲方委托鎮農技服務中心對農戶種植過程實施監控和技術指導。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服務。為農戶舉辦技術培訓。聘請檢驗豐富的農技人員,實行技術包村的責任制,從種到收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嚴格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的種植規程種植雜糧。
三. 甲方保證種植的無公害雜糧全部收購,并高于國家標準的保護價格收購,當市場價低于合同價格時按合同保護價收購,當高于合同價時按最高價格收購。
四. 甲方在收購過程采取鎮農技服務中心或村組干部組織收購,或企業直接設點和委托食糧經紀人代收購。
五. 付款方式:現金付款、車送車結、不打白條、尊重農戶發言權,最大限度保護農戶的利益。
六. 甲方對乙方有如下基本質量要求:
(1)由公司代農戶采購優質高產的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的優良雜糧。
(2)農戶必須嚴格按雜糧無公害農產品的種植規程種植。
(3)雜糧水份不超13%,容量最低允許值為750G/L,雜糧不完善粒最大允許含量為10%其中不允許有生霉粒。雜糧雜質最大允許含量為20%,其中礦物質最大允許含量為0.5%,雜糧不允許有赤霉病粒,雜糧不得有異味或色澤異常,并附有該批雜糧隨村農技人員的簽名。
七.甲方委托乙方種植雜糧面積 畝,上交雜糧 公斤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如調解不成的,提交市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實際情況對待,雙方不視為違約。
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五年內有效,(自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9月25日)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仔豬收購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有關條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簽定如下合同:
1、乙方為甲方繁育面積畝,用種量斤,每市斤種子價為2元,首付1元,另外一元回收種子時扣除。
如種子質量不合格等因素,不上交種子,合計每市斤2元種子款上交本公司。
2、乙方應積極交售繁育種子,不得外銷,交售按每畝700市斤計算,交售種子時應保持種子的純度99.9%,水份≤13%,芽率90%(不精選)。
3、小麥收割以后在達到標準的情況下直接送到倉庫,根據行情每市斤比市場加0.1元,(十河糧站附近幾家收糧食價格為準),公司6月15日前左右可以到每個行政村收購,收購后統一結帳,需要現款的根據市場行情,按收購當天的行情加0.08元,送到倉庫存加0.1元,不需要現款小麥隨行就市上漲(收購當天的價格是保底價),最終價格以公歷10月1日小麥市場行情加價8分-1角。10月1日為結帳日,如不提款,按貸款利息支付農戶(7厘8)。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第二年10月底,在合同期如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