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料蔗收購合同書(精選3篇)
糖料蔗收購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受 屯(隊)全體種蔗戶的全權委托(委托書詳見附件一),代表該小組全體種蔗戶,根據有關規定,就乙方收購甲方所轄村民小組全體種蔗戶種植的糖料蔗事宜與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各個種蔗戶糖料蔗種植面積、估產數量:(詳見附件二)
二、糖料蔗收購質量標準要求
1.甲方所轄村民小組全體種蔗戶交售的糖料蔗必須蔗尾砍至生長點(或稱雞蛋黃)以下15厘米以及無蔗葉、蔗梢、根須、泥沙、干枯霉爛蔗莖、一米以下蔗筍、嚴重病蟲害莖等夾雜物。否則,按乙方甘蔗質量扣雜標準執行扣雜。
2.火燒蔗、霜凍蔗、水淹蔗、枯死蔗等非正常糖料蔗的扣減標準:
2.1火燒蔗:火燒蔗兩天內入廠的按正常扣雜,超過兩天入廠的每天扣除5%的重量,以此類推,但最多扣除重量不能超過總重量的30%。如甘蔗被火燒后超過八天才砍運進廠的,乙方有權拒絕收購,并通報當地糖料蔗主管部門備案。
2.2霜凍蔗、水淹蔗、枯死蔗等非正常糖料蔗,按受害程度分別扣除1-10%的重量。如甘蔗已嚴重變質、變味,無生產利用價值的,乙方有權拒絕收購,并通報當地糖料蔗主管部門備案。
3、機械收割糖料蔗的扣雜標準:以政府下發的20__/20__榨季相關糖料蔗質量管理標準為指導,結合乙方糖料蔗質量管理規定,按甲乙雙方方共同抽檢得出的實際含雜率扣除相應比例的重量
4.必須用麻繩或竹蔑捆扎糖料蔗,由甲方負擔。嚴禁使用劍麻或化工原料制品(如塑料繩)等有毒不易分解的材料捆扎糖料蔗。
三、糖料蔗交售時間、地點、及驗收辦法
1.交售時間:乙方工廠開榨期間,具體由乙方根據砍運計劃安排。
2.交售地點:甲方所轄村民小組各甘蔗種植戶種植地最近的晴雨能夠通車、無雜物、無污染源的蔗點或乙方在各村屯設立的糖料蔗集蔗、歸堆點(糖料蔗中轉站)。
3、驗收辦法:各種植戶糖料蔗運到乙方工廠后,由乙方質檢人員核對砍蔗通知單與承運單的相關內容是否相符,以及進廠品種是否與報進度品種相符,然后按合同質量要求進行檢驗、扣雜、過磅。糖料蔗凈重以到乙方廠區過磅的過磅數為結算依據,即:凈重=毛重-皮重-扣重(扣雜)。
四、交售價格
糖料蔗的交售價格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價格政策執行,分為首付價和最終結算價。
1.糖料蔗收購底價即為首付價。
2.糖料蔗最終結算價格即為榨季結束后由政府有關部門核準并公布的價格。當公布的食糖平均銷售價格低于糖蔗掛鉤聯動價時,糖料蔗收購底價即為最終結算價格。
3.特殊情況下,糖料蔗收購價格需要提前掛鉤聯動的按政府文件執行。
五、砍運方式及費用負擔
1.砍收和運輸方式
1.1乙方按“早熟早砍、晚熟晚砍、先宿根后新植”的原則有計劃地按抽簽排號順序安排甲方所管轄的小組種植戶按砍蔗通知單所規定的時間、品種、噸數砍收甘蔗。
1.2按乙方計劃砍收并將甘蔗集中到堆放指定地點(集蔗點),并承擔該甘蔗集中堆放過程糖料蔗的承運。
1.3其他的運輸方式由雙方商定。
2.費用負擔:乙方到甲方糖料蔗產地承運,其費用按以下三點執行:
2.1甲方所管轄各蔗戶將捆扎好的糖料蔗集中到離糖料蔗種植地最近的晴雨能夠通車的地點或乙方在各村屯設立的糖料蔗集蔗、歸堆點(糖料蔗中轉站)集中堆放,費用由甲方所轄甘蔗種植戶負擔。
2.2由乙方派車到集蔗點承運糖料蔗,由甲方所轄甘蔗種植戶負責組織裝車,裝車費用由甘蔗種植戶負擔,運輸及卸車費用由乙方負責。
2.3由乙方派車到糖料蔗中轉站承運甲方所管轄各蔗戶自愿集中到中轉站的糖料蔗,由中轉站負責組織裝車,中轉站集蔗、保管及裝車等服務費由甘蔗種植戶負擔,服務費標準為17元/噸(以到乙方廠區過磅時的重量為依據,由各蔗戶按集蔗的重量比例分攤),由乙方在甲方自愿接受中轉站集蔗、保管及裝車等服務的蔗戶蔗款中代扣;運輸及卸車費用由乙方負責。
2.4乙方派車承運甲方所轄甘蔗種植戶的原料蔗需要過渡河的(紅陽渡口),過渡河費由甘蔗種植戶與乙方雙方各承擔一半,以乙方系統派車承運單為依據,按車數計算分擔。過渡河全部費用先由乙方支付,甘蔗種植戶應承擔的過渡河費,由乙方在甘蔗種植戶相應的蔗戶蔗款中代扣;運輸及卸車費用由乙方負責。
2.5乙方派車承運甲方所轄甘蔗種植戶的原料蔗需要過渡河的(白雪碼頭),過渡河費由甘蔗種植戶與乙方雙方各承擔一半,以乙方系統派車承運單為依據,按車數計算分擔。過渡河全部費用先由甲方所轄甘蔗種植戶先予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過渡河費,停榨后由乙方在甲方相應的蔗戶賬戶中返還;運輸及卸車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對甲方的支持、服務方式
1.乙方有計劃給予有信譽的甲方享受乙方當年制定的有關糖料蔗生產的扶持惠農政策,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2、甲方所轄各個蔗戶為了發展甘蔗種植,因資金困難,需要向乙方借款用于購買肥料、農藥等農用物資和用于支付甘蔗種植機械化服務費用。
3、甲方所轄各個蔗戶向乙方的借款,甲方委托乙方從借款款項中向供應方支付農用物資款項和支付機械化服務費用。
4、甲方所轄各個蔗戶向供應方所購買的農用物資的品名、價格、數量及金額以每一批次甲方與供應方雙方簽字確認的農用物資領取清單為準。甲方需機械化服務方的服務費用以甲方與服務方雙方簽字確認的機械化服務清單為準(農用物資領取清單機械化服務清單的樣本見附件二、附件三)。
5、甲方所轄各個蔗戶所需委托乙方支付的農用物資款項和支付的機械化服務費用的合計總額即為甲方向乙方的借款合計總額。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借款協議。
6、甲方所轄各個蔗戶同意乙方在甲方20__/20__榨季出售給乙方的所得蔗款中扣除甲方向乙方的借款,如甲方的甘蔗款項不足以扣完其償還的借款的,由甲方以現金或其他方式向乙方償還,直至還清為止。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1.結算方式:甲方各蔗戶糖料蔗進廠過磅后,在合同規定的結算期限,甲方各蔗戶憑有效證件、糖料蔗交售票證到當地乙方指定的銀行領取蔗款。
2.結算期限:糖料蔗進廠后按進廠糖料蔗凈重量結付收購底價(即首付價),最終結算價以政府有關部門核準的價格為準,蔗款的結算按政府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1各種植戶按照與乙方簽訂的有關甘蔗種植扶持合同約定取得乙方提供的種植糖料蔗的有關優惠扶持、服務。
1.2甲方甘蔗種植戶可自由選擇是否將糖料蔗集中到中轉站,若將糖料蔗集中到中轉站,視為甲方甘蔗種植戶自愿接受中轉站集蔗、保管及裝車等服務及服務費標準并同意乙方在糖料蔗進廠蔗款中代扣相應的服務費。
1.3有權拒絕乙方代扣合同以外的費用。
1.4有權舉報乙方農務工作人員、運蔗司機及糖料蔗中轉站損害甲方利益行為,并要求賠償損失。
1.5有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負責將所管轄各蔗戶種植的糖料蔗向乙方銷售糖料蔗。各蔗戶的糖料蔗不得擅自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銷售糖料蔗。
1.6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1)、如實填報各甘蔗種植戶種植面積、品種、產量及有關資料;(2)、負責組織甘蔗砍運統一的砍蔗編排。
1.7甲方有義務負責各蔗戶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時交售糖料蔗。
1.8按乙方的砍蔗通知單安排各蔗戶砍收糖料蔗并通知乙方安排運輸。
1.9負責監督各蔗戶按期歸還乙方借款給各蔗戶的各項資金。
1.10為確保食品安全、甲方保證各蔗戶不能在糖料蔗生產中使用國家明文禁止的農藥,農藥的使用需符合《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的相關要求。
1.11在糖料蔗上可使用的農藥必須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在收獲前使用的應確保達到安全天數以上使用。
1.12甲方各種植戶有義務將各自集蔗的蔗臺清理干凈,確保裝車時無鐵器、石頭等雜物夾入甘蔗裝車,甲方有責任監督蔗農不得用鋼管等鋼材加高車廂攔蔗,不準用木頭插蔗,如因此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的權利義務
2.1有權按合同約定收購糖料蔗。
2.2向甲方各種植蔗戶提供種植糖料蔗的有關優惠扶持政策,有權在支付甲方各蔗戶交售糖料蔗款中優先扣除墊支給甲方各蔗戶的各項扶持資金。
2.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種植蔗戶提供糖料蔗良種良法、推廣技術服務。
2.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收購糖料蔗。
3.雙方的共同義務
蔗區道路建設、維修由雙方共同完成。乙方根據年度修路計劃投入修路資金、材料,甲方有義務組織各蔗戶參加所在村小組組織蔗區道路的修建、維護。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1如有蔗戶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向第三方出售應向乙方交售的糖料蔗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未向乙方交售部分蔗款總值25%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
1.2甲方各蔗戶未按時完成砍蔗任務或未按照砍收通知噸位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地方,而提前上報運蔗計劃造成乙方派車運蔗落空的,甲方各蔗戶承擔該車放空費(汽車車型150元/車、中拖、時代金剛車型70元/車,后推車型50元/車),放空費由乙方從甲方進廠糖料蔗款中抵扣。
1.3甲方未按照乙方安排的砍蔗通知要求擅自安排蔗戶砍蔗并已承運至乙方廠內的,乙方按無證亂砍糖料蔗作扣減重量10%處理。
1.4各蔗戶不按乙方砍運通知單規定的重量限量要求砍蔗,入廠過磅凈重超過限量5%以上的,由乙方按超過限量的10%扣減該車次糖料蔗重量,由乙方從甲方各蔗戶進廠甘蔗款中扣除,所扣蔗款作為本蔗區良種補帖及蔗路維修等,并由所轄的糖業主管部門監督公開使用;入廠過磅凈重低于限量5%以上的,由乙方從甲方各蔗戶該車蔗款中抵扣以補償乙方車輛的虧噸【補償標準:{[限量*(1-5%)-實際運量]*運價*運距+短補}】
1.5甲方各蔗戶不得在同一車廂內混裝不同價格品種的糖料蔗進廠,否則乙方一律按該車最低價格的品種的首付價收購,屬于惡意造假(俗稱包心蔗)的,乙方除了按該車最低價格的品種的首付價收購外,并另外扣減該車甘蔗重量的5%。
1.6甲方各蔗戶必須一天24小時內保證有人負責裝車。若承運車輛到裝蔗點并已通知蔗主裝車,如因長時間(超過3個小時以上)無人裝蔗。乙方有權取消進度或延期派車,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造成車輛放空回車的,甲方承擔該車的放空費。
1.7甲方蔗戶未按質量要求砍蔗的,乙方有權責令甲方各蔗戶翻工合格后方能派車承運或過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8甲方所管轄蔗戶未按合同規定,違約把糖料蔗銷售給第三方,甲方有責任督促各蔗戶償還乙方扶持甲方蔗戶的所有費用,款項從甲方蔗戶的其他蔗款或銀行賬戶扣減,并從下年度起三年內不再扶持。
2.乙方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收糖料蔗的,并按該車甘蔗款總額的25%向甲方蔗戶支付違約金。
2.2 在蔗款兌現中,代扣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造成甲方甘蔗種植戶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陪償。
3.免責條件
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并提交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出具的書面證明后,可根據不可抗力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十、特別說明
1.甲方所轄范圍的全部種蔗戶愿意委托甲方全權代表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對甲方的代理行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產生的法律責任。
2.甲方所轄范圍的種蔗戶已知悉本合同內容,承諾遵守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3.甲方所轄范圍以獨立種植甘蔗的家庭并在乙方蔗農系統備案的戶名為一戶種蔗戶。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從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付清當年榨季甲方各蔗戶蔗款時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蓋章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糖料蔗收購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 蠶繭管理總站
乙方:___________ 養蠶戶
甲乙雙方自愿建立蠶繭生產收購合作關系,現就合作有關事項協定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依照國家政策,對蠶繭實行統一收購經營管理。
2、以市場經濟為導向,認真執行“優質優價,劣質低價”的繭價政策,“價高隨行就市,價低補償保護”,全額收購乙方生產的蠶繭。
3、為乙方提供優良桑蠶品種及種桑養蠶技術和信息服務。
4、扶持乙方發展蠶桑生產。
5、如遇市場行情低迷,對乙方生產的蠶繭實行最低保護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優先享受甲方提供的科技服務,即種桑養蠶一整套技術服務。
2、優先享受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務,即隨時了解蠶桑發展政策和蠶繭市場信息。
3、享受發展蠶桑生產的各種扶持政策,即種苗、方格簇、化肥、蠶藥等補貼。
4、享受蠶繭收購最低保護價政策:即方格簇繭(50克鮮上繭9.6克千殼量、上車繭率100%)、春、晚中秋繭每_____公斤低于_______元,夏、早中秋繭每____公斤低于______元時,由甲方補到相應標準(包括以工補農等各種補助)。
5、必須應用甲方推廣的蠶品種、桑品種,科學種桑養蠶,多生產優質繭,并把蠶繭全額投售到甲方定點繭站。
6、合同戶即為合作社社員,享受社員待遇。
三、違約責任
1、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______元的保證金,利息按銀行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分年度兌現;合同期滿后保證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2、如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如乙方違約,蠶繭不全額投售給甲方繭站,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的保證金全額賠償給甲方,并退還甲方所提供的各項補助款。
四、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建立蠶繭生產收購合作期限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在合作期限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合同,如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終止合同。
五、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約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糖料蔗收購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 農企雙贏的原則,簽定本合同。
一. 甲方推行公司+農技服務中心+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保證種植的雜糧在生長過程中嚴格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的種植規程種植。
二. 甲方委托鎮農技服務中心對農戶種植過程實施監控和技術指導。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服務。為農戶舉辦技術培訓。聘請檢驗豐富的農技人員,實行技術包村的責任制,從種到收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嚴格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的種植規程種植雜糧。
三. 甲方保證種植的無公害雜糧全部收購,并高于國家標準的保護價格收購,當市場價低于合同價格時按合同保護價收購,當高于合同價時按最高價格收購。
四. 甲方在收購過程采取鎮農技服務中心或村組干部組織收購,或企業直接設點和委托食糧經紀人代收購。
五. 付款方式:現金付款、車送車結、不打白條、尊重農戶發言權,最大限度保護農戶的利益。
六. 甲方對乙方有如下基本質量要求:
(1)由公司代農戶采購優質高產的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的優良雜糧。
(2)農戶必須嚴格按雜糧無公害農產品的種植規程種植。
(3)雜糧水份不超13%,容量最低允許值為750G/L,雜糧不完善粒最大允許含量為10%其中不允許有生霉粒。雜糧雜質最大允許含量為20%,其中礦物質最大允許含量為0.5%,雜糧不允許有赤霉病粒,雜糧不得有異味或色澤異常,并附有該批雜糧隨村農技人員的簽名。
七.甲方委托乙方種植雜糧面積 畝,上交雜糧 公斤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如調解不成的,提交市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實際情況對待,雙方不視為違約。
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五年內有效,(自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9月25日)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