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精選15篇)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定于 20xx 年 8 月 4 日開工,至20xx年 8 月 7 日早上竣工。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為人民幣 18602.6 元整。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即人民幣 20xx 元整;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全部款項,即人民幣 16602元整;
六、工程驗收
1、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2、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甲方指派一名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并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二、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房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工程位于,土地面積:。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圍
施工內容包括二層主房建筑面積2、一層主房建筑面積2。
四: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元/2(建筑面積)。雙方確定按建筑面積為2結算工程款。
2:一層主體蓋板完工后支付價款10%,全部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工期及安全責任
工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依工程的需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高空作業部分必須在采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須安排適當監護人員,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3
建設工程涉及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國家重大財產的安全,因此國家嚴格規定了建筑業的從業資格,對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范文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我國有關建筑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為維護雙方各自權利,經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同,達成如下合條款:
1、工程名稱:陳X在跳馬鄉組建設的農家樂 (以下簡稱甲方)
2、本人暫只承包農家樂的所有圍墻包工建設項目 (以下簡稱乙方)
3、雙方責任,甲方責任:
(1)甲方開工前負責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確保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和現場的平整工作,采購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2)甲方用挖機把所有圍墻的基礎整平、壓實,如有機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計時工請乙方人員用手工清理整平。
(3)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建設所用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協議向乙方付工程款,負責協商好有關部門和周邊的關系,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給乙方計時工。
(5)承包價格:圍墻每米108元,砌多長算多長;計時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責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磚(長400c高20c寬19c)砌成2.2米高的圍墻(包水泥磚作蓋)兩邊粉毛灰。
(2)圍墻基礎只負責砼厚8厘米,寬30厘米的混凝土,砼層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負責。
(3)乙方只負責30米以內的材料運送,如超過30米運距由甲方合理補給乙方運距費用。
5、付款方式:
進場付給乙方部份伙食費,再按進度付給乙方70%人工工資。竣工驗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誠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項目地點:
該工程項目地點位于____市瓦窯西路二巷4號萬福莊園。
二、建筑面積:
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30000平方米,建筑層數13層(含地下室兩層)。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內容:
土建及水電(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質處理、墊層、道路等)。
五、結算方式:
1、土建工程結算方式:按________年定額和____市定額站規定執行的現行工程量結算的標準結算出工程總造價,同時在結算出總造價的基礎上,下浮2%;
2、水電工程按________年廣西水電定額結算后下浮8%;
3、門、窗材料由甲方指定價格,雙方確認結算(市場實價3%采購配套費稅20%的采購配套管理費)不打入總結算之中;
4、外墻裝修材料由甲方選定并指定價格,雙方確認進行結算;
5、鋼材按甲方指定的廠家、價格按市場同等價格。
六、工期:
本工程項目施工工期為500天(含節假日兩天)交付給甲方使用。
七、發包條件: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付給甲方伍拾萬元執行保證金。
2、乙方支付500萬元(含50萬元執行保證金)給甲方作為該項目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此款不計利息,支付時間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到甲方賬戶,如此款未按時到甲方賬戶,此合同作廢。乙方支付的伍拾萬合同執行保證金不予退回給乙方,歸甲方所有。乙方匯給甲方的本項目前期費用及保證金,待本工程主體00以上,建至六層時全部付清給乙方。
八、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甲方用甲方開發的本項目(萬福莊園作擔保)。
九、本項目甲方約在________年____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況雙方友好協調,開工時間順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按規定的開工時間未能開工,在超過一個月后,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給乙方。
十
一、當乙方完成00以上兩層封頂,按工程量的80%付給乙方,以后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層工程量付80%給乙方,直到封頂。進入工程裝修并完成裝修付給裝修工程的80%給乙方。之后的工程款,待整個工程完畢達到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時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0%給乙方,余款結算扣除3%保修金外,十個月內全部付清(保修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
二、甲方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該工程項目與民工簽訂的民工勞務輸出合同費用,便于每次撥付工程款時按比例由乙方領取支付給民工,確保民工勞動費用。
十
三、本合同只對合同乙方簽訂人負責。
十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給甲方伍拾萬元人民幣作本合同的執行保證金。保證金到甲方賬戶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另行發包給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將本合同執行保證金3個工作日內付到甲方賬戶,則視為乙方放棄本項目。本合同作廢。
十
五、本合同條款與施工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十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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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____市____區北京公寓會所工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依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和內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部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部位及內容如下,乙方應按下列工程部位及內容組織設計和施工。
1、將該會所外墻干掛石材的防水打膠、玻璃打膠及打蠟工程。
2、屋面部分石材的干掛工程。
具體見后附報價單。
甲方負責的內容如下:
1、甲方負責提供電接口及施工水電。
2、甲方不提供施工人員的吃、住宿場所。
第二條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一、根據
第一條規定的工程部位及內容,雙方協商確定該工程按包施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包料(安裝石材所需的輔料)、造價包干方式承包施工,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總價,不含稅。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在3天內完成施工前期工作,并組織設備和人員進場,完成外墻清洗后,甲方支付乙方2萬元進度工程款。
二、乙方完成外墻打膠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包含之前支付乙方2萬元的工程款)。
三、在乙方完成外墻打蠟工程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四、在乙方完成屋面干掛石材工程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五、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經甲方整體驗收合格后,14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結清余款。
第四條 工期
一、該工程工期為30天。
二、在具備各項開工條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開工申請書,甲方審查開工申請書以后方可發出開工通知書。自乙方收到開工通知書后的
第二天起計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不滿足施工要求,影響工程進度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方案改變、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頓而延誤工期。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迫使施工停頓。
4、因甲方自己工作(如地下室施工)延誤工期。
5、因客觀條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等向甲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報告,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后48小時內批復,逾期不予答復的,則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同意。
第五條 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責任
1、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電源,施工的水、電由甲方提供。
2、應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施工監督、簽證、驗收等工作。駐地代表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簽證,過期視作同意簽證。
二、乙方的責任
1、負責施工和編制施工方案。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按國家有關規定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對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全責。
4、負責組織現場施工,并對本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5、乙方該項目負責人:
第六條 工程結算與驗收
一、該工程按包干合同價進行結算。
二、驗收標準:施工滿足____市相關規范要求。施工完成當天現場完成施工驗收?傭炇赵谕旯ず笫膫工作日內進行。
第七條 保修責任
一、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兩年,工程竣工結算后算起,保修期間所有質量問題和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及其他任何責任:
甲方沒有付清尾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及義務,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余款(尾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 500元,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二、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乙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拖延工期責任款,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第九條 除外責任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錯誤造成被施工建筑物開裂、傾斜、倒塌的,由乙方負責。但對于在任何時間的下列損失和相關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社會因素。
2、該建(構)筑物原設計本身或原結構內在或潛在的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3、乙方完工后,該建筑物違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載等)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4、本合同
第一條
第三款所規定施工部位以外的其它部位的損失。
5、由
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按照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一方有權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并于結清工程款后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分包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約定,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天數 天。
2.甲方根據總工期及分項工期的要求另文下達詳細施工計劃(含節點計劃),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根據調整計劃及時安排所需要的施工人員進場。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甲方調整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以及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術規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質量缺陷的修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現行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甲方質量罰款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且承擔質量不合格的違約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在未經三檢和現場監理檢查之前均不得隨意覆蓋,乙方應保證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對將要覆蓋的工程進行檢查和測量,合格后才能覆蓋。否則應由乙方返工并承擔一切費用。
4.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達到合格工程。質量未達標的,乙方向甲方承擔未合格工程價款30%的違約金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承擔與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致的質保責任。
5.乙方施工完畢后5日內,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并通知甲方提請建設單位進行驗收;如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期間所產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交付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保留對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如有時);
3.甲方與業主的施工合同;
4.招投標文件;
5.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范;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目下分包作業所必需的施工條件;
3.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
4.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審核乙方的月、季施工計劃。監督乙方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的實施。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要求向甲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組織工人進行作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范圍、內容及工程量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地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
2.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月報和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勞動監察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若有)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識、標牌,搞好民工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乙方須服從甲方及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并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
10.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的要求支付民工工資,不得出現拖延、克扣、截留、挪用等情形,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額 10 %的違約金,并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
11.乙方必須和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雇工都要簽訂勞務合同,并將合同及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備案,若乙方不簽訂合同或故意瞞報,每發現一人向甲方承擔5萬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九條勞動力組織與管理
1.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及用工要求,乙方應合理組織勞務作業隊伍,選派合格的作業人員和安排充足的勞動力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在遇農忙、節假日、勞動力緊缺等時期,要確保班組的穩定和足夠的勞動力,保障施工進度。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保障勞動力而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勞動力進場施工,乙方要承擔由此引起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清退出場,同時收取乙方一定的違約金,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造成的相應責任和經濟損失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1)未年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2)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3)患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精神病以及身體殘疾等從業禁忌的人員;(4)從事特種作業卻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5)無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6)其他與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員。
3.乙方應依法與所屬工人簽訂個人勞務合同并對進場施工的作業人員編制花名冊,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職務、年齡、工種、家庭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緊急聯系人及電話號碼等信息。乙方應把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自農民工開始工作之日起提前1日送甲方項目部備案;如施工過程中農民工人數有增減,應當自變化之日起提前1日將新的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送甲方項目部備案。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實名制管理,所有人員進入項目上下班必須有考勤記錄,必須辦理民工工資卡。乙方負責記錄好工人的出勤情況和工資金額等日常管理事項,逐月編制工資支付表,每月30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統計表報甲方項目部審查、備案。
5.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若出現,由乙方承擔 200-20000 元每次的違約金責任。甲方有權令其停止工作并清退出場,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必要的經濟賠償外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1)作業人員在工作、生活區域內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等;
(2)作業人員拉閘斷電、蓄意破壞安全生產設施等;
(3)作業人員擅自動用施工機具、機械設備等;
(4)作業人員盜竊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物資等;
(5)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野蠻作業,違規用電等;
(6)作業人員在生活區不遵守制定的管理制度等;
(7)作業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周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工方式
2.合同單價:
3.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乙方為實施和完成本協議工程及其缺陷修復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進入工程實體的主材除外),小型機具及配件、修理費,場內材料轉運,勞保用品,安全,保險、利潤,文明施工費,質檢(自檢),管理費,補救措施費等全部費用及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條件,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以及人員從進場準備到工程竣工驗收退場之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4. 工程數量增減不調整合同單價,單價除上述內容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除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機外,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工程勞務內容而發生的由乙方承擔的稅費和可能發生的包括雨季、干旱、高溫,拆遷、停電、停水、臨時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設備轉運、材料漲價、機具設備漲價、人工費漲價、因測量復核而臨時停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檢查而臨時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
5. 甲方也不接受本合同計件范圍內任何形式的計日工,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6.勞務作業工程量的確認:按實際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的工程量進行確認,以甲方指定人員共同簽字確認的產值報表作為支付依據。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支付及發票
1.勞務作業分包款的結算: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和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每期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收方結算,最終結算以甲乙雙方蓋章認可的勞務結算審定單為結算支付依據;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對乙方報送的工程量或工時不予計量:
(1)未經甲方書面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的工程量;
(2)未經甲方驗收或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工程量;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4)未經甲方直接安排或事先書面同意而發生的計時工。
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待雙方辦理完結算,乙方提供增值稅發票等四流一致資料齊全后一次性支付,支付比例100%
2.乙方申報支付計劃前應提供的資料:(1)勞務班組的分項合同(有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蓋章的原件(含班組長身份證復印件),并且合同要素必須體現有數量、單價、總價、支付、結算等條款;(2)提交上一次人工工資發放明細即“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必須有乙方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簽字加蓋手印、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甲方派駐項目部的管理人員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加蓋公章。以上資料全部齊全之后才能提請民工工資支付計劃.
3.若項目開設民工工資專戶,乙方所有人員工資必須按實際發放,乙方在進行項目民工工資支付時須按照甲方公司規定開具勞務發票、出具民工工資代發委托書、勞務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務合同、個稅申報表、工資表、考勤表等相關資料。若以上資料不齊全時,甲方將扣除委托支付民工工資的相關稅費、社保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后再進行支付。
4.全部款項支付至本合同簽署處列明的乙方銀行賬戶(乙方銀行賬號信息詳見合同簽署欄,若乙方變更該銀行信息,需于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通知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乙方在甲方每筆款項支付前,應首先按稅務機關相關要求向甲方開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稅發票(甲方開票信息詳見附件),自開票之日起15日內送至甲方,并按要求提供乙方單位增值稅及附加完稅證明;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必須符合國家稅務規定,不得使用假發票、套開發票,發票內容必須與合同約定內容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更換發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享有永久的索賠追償權力。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出具稅務部門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應在開票之后 5日內將發票送達至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由甲方指定人員辦理發票交接手續并簽字確認,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無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簽字確認,視為乙方未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如發生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情形,由乙方承擔責任。
6..因乙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導致其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通過稅務部門認證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通過認證的發票中載明的稅款金額。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乙方不支付違約金或者不予賠償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損失。
7..如果甲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復印件。
8..如果獲得開具的匯總專用發票,則乙方應提供其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9..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實際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與合同約定或法定不一致的(除國家政策調整外),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20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虛開發票 2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乙方重新開具的發票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乙方無法開具發票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款項,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1.因乙方開具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12.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需確保發票票面信息真實,相關材料品目、價款等內容與合同一致,因發票票面信息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稅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及責任、保險條款
1、乙方在施工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建筑業相關規范規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如果違反以上規定(如:酒后作業、不按規定佩帶勞動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野蠻施工等)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及后果。
2、施工期間乙方發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墊付以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的,有權向乙方追償,并可直接從應付乙方勞務款中予以扣除。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及設備購買意外保險,人員意外保險(除甲方購買之外)乙方按不低于保額80萬加8萬元的方式購買。
4.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乙方的現場人員變動,必須及時向甲方申報,以便甲方向人社辦及時申報《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人員增減變動名單》,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
2.因變更(甲方書面確認)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事故或者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相關政府部門、建設單位處罰的,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其罰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或者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后勞務的結算按實際完成產值的70%結算,剩余30%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2. 乙方勞務作業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相關部門驗收,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相關工程款,已支付的部分,乙方應限期予以退還。
3. 因乙方原因無法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
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金額30%的違約金。
5. 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上訪鬧事、圍堵甲方公司或項目部,若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根據情節輕重要求乙方支付3-5萬元/次的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6.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內容的,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將違約事項處理完畢,并經甲方書面確認為止。
7. 乙方違約時應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以及其他維權費用。上述費用、乙方違約款及罰款、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等,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補足。
8.出現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在約定期限內按時履行的,雙方可以書面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且雙方互不負責。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采取防止損失擴大的措施,并于事件發生后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否則應承擔擴大損失的責任。
9.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建設單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發出三日后生效;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0. 本合同之違約責任條款,是甲乙雙方按照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且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進行的合理、合法的約定。雙方承諾并確認,出現本合同解除情形時,非違約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履行結算和清理義務,不再行使請求減輕違約責任的權利。
11. 本合同未約定的違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應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及補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簽字蓋章后及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的,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確認所有往來文件、涉訴資料的寄送均以本合同簽署欄載明的地址為準(若載明通訊地址與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且無法有效通知的,以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為準),一方若變更,應于變更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通知并仍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變更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書面通知除雙方當面簽收外,均以快遞形式寄送。發送的書面通知除收件人正常簽收外,自快遞發出之日起第7日視為送達之日(無論是否實際收到、無法送達或退件)。
(以下為簽署欄,無正文)
甲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
帳號: :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5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歷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
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
自覺遵守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
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
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
(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
(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
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給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并送備案后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聯系電話: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如下承包經營合同。
一、雙方同意,乙方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系,甲方所設的預結算部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負盈虧原則。
二、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招投標項目的預結算均交由乙方編制。
2、根據甲方年度工作計劃,乙方在年完成的經濟指標保底/ 萬元。
3、乙方按公司預結算收費標準收費,由甲方財務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為預結算部人員的工資及獎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為辦公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辦公場地使用費和其他管理費。
三、其他費用承擔
1、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的以下費用:辦公耗材、電費、水費、餐費。
2、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的以下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社保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偌追接袡嘁罁追焦芾碇贫葘σ曳狡赣萌藛T進行人事、紀律、形象、懲處管理,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
②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個人常駐甲方辦公室經營的基本條件,即:辦公室、辦公桌、椅以及就餐條件。
③甲方公司項目外的投標預算業務,在項目經理沒有特殊要求時,應安排乙方編制,并由乙方填寫《投標預算編制費審批表》合理收取相關費用,甲方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批,監督費用的收取。
、芤曳饺缫蛲稑祟A算原因導致投標項目廢標,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菀曳绞杖〉墓卷椖款A結算費必須全部上交甲方財務部。
甲乙雙方每月對收取的預算費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甲方依據約定扣除乙方每月應上繳的金額,剩余金額甲方分兩次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60%甲方按月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結算給乙方。
2、乙方權利、義務
、儇撠熂追皆诮üこ添椖靠睢泊胭M、項目結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過程的監督工作。
、趨⒓蛹追巾椖康膱D紙會審、合同評審、技術交底等工作。
、垡曳接袡喔鶕追浇洜I管理制度規定的工程預結算收費標準自行決定下浮數額,但應服從甲方收費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將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管理,且與甲方無任何勞動關系。
、菀曳綉䦶募追阶誀I項目及正常經營業務的工作任務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安排的工程預結算業務。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抟曳皆诮洜I過程中,應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咭曳皆诮洜I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和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續簽,則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
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財務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預結算部投標預算收費標準》附后。
甲方: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7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三)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三)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并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⒐べY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
無。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世紀大道211號19樓 。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8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
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
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
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
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
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
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
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
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
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
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
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
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
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
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
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
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
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
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
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
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
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
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
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
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
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
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
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
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
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
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
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
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
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
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
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
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
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9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及《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實施細則》,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發承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范圍:
(四)承包形式:
(五)工程合同編號:
(六)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一般人身傷亡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電網及設備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3.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4.不發生火災事故。
5.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6.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二)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經貿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 1 部分:火力發電廠部分》(DL5009.1-20__)
5.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三)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或監督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開工前的全面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做到有據可查。
5.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對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或臨近帶電設備、線路作業,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落實專人監護,做到有據可查。
6.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7.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2.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五)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制定、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設專人監護。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六)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如下: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 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違章處罰通知書》,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進入遼寧電網作業的具體考核內容及辦法依據《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入網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考核辦法》《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入網施工隊伍安全警告及停產整頓規定》執行。
(七)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一)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在協議簽訂時一并填寫。
(五)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為更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本安全協議條款的認真執行,確保人身、設備、電網的安全。
1.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條款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證金(不少于20萬元);發生重傷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證金;發生輕傷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證金。
(2)發生較大及以上電網事故、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證金(不少于50萬元)。
(3)發生一般電網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證金;發生一般設備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證金;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證金;發生設備損壞事故、35kV 及以上設備跳閘,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證金。
(4)發生建筑、大型腳手架(包括220kV及以上跨越架)、倒桿(包括抱桿)、倒塔、其他結構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證金。
(5)發生事故、設備損壞等,除扣除安全保證金外,相關責任單位還應承擔事故相應損失。
2.乙方發生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按照《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入網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執行。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七)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10
一、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29.1保修內容、范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12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
理規定》。
1.2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為萬元。
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
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
算設計費。
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萬元作為定金(合
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萬
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列,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
計費的50%,計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
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
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
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提交資料作較大
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
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
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
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
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
未收到
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
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
逾期超過
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
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負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會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
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
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
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
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
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事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
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
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
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
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
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會設計文件一年內項
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
收。
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人,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
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
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
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
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提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
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商。
發包人需要設計
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誘的生產廠或供貨商。
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
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
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
出國費用,除制
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份,發包人__份,設計人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
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
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約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年__月__日鑒證日期:__年__月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1#廠房建造工程,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合同依據如下:
1.1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去執行。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筑工程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筑建設工程,設計院設計建造施工圖批準文件去執行。
2.1本合同建造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完工時間表、投資及建筑工程費用表見下表:所有報價以設計院設計施工圖紙要求標準去建造、施工,1#廠房報價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發包之工程,為確保乙方能準時保證按時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修金。
2.3乙方保證按工程進度,準時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
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設中途無法繼續施工,經雙方協商解決。
2.4若乙方無法繼續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設,甲方可全權決定收回乙方已蓋好或尚未建設完成的工地現場。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繼續依合同建造,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設團隊簽約施工,繼續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擔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費用。
(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權和工程建設)
3.1本合同建造費,估算為人民幣,甲方需依工程進度和合同要求,準時付款給乙方。
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甲方)發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建造。
4.2(甲方)發包人變更委托建造項目、規定、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發包人應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費用。
4.3在未簽訂合同簽(甲方)發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為(甲方)發包人所作的各項估計,報價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建造費用。
4.4(乙方)承包人應保護(甲方)發包人的知識產權,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設計。
未經(甲方)發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項目。
5.1(乙方)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甲方)發包人提出的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建設,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輔料并保證施工品質。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為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根據(乙方)承包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賠償給(乙方)承包人。
6.2(甲方)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完成的工程進度項(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費。
逾期支付每周應承擔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承包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的工程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發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對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立即和設計院溝通修改和補充。
由于(甲方)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承包人除書面通知甲方,并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不承擔任何責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25%總造價款作為(乙方)承包人的賠償。
7.1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件和設備,都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3本合同發生爭執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4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證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14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偙O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
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
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偙O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⒐と掌冢簠f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
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
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深圳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_____間,一共______層,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筑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乙方不負責樓梯、樓面、樓底、現澆混凝土板面與板底的粉刷。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二、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墻貼瓷磚、后向墻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墻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承包價格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積按每層樓外墻計算。女兒墻按每米元計算,包括水泥砂漿抹面。樓面混凝土搗制另請施工隊伍,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負擔50%。
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
第一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_元;甲方付清后乙方開始
第二層磚砌,澆好樓面后甲方付款_______元;付清后乙方開始
第三層磚砌,完成第三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如果甲方修改房屋樣式或加高屋頂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增加,則對增加的.工程量另外計算價錢。)
五、質量要求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雙方責任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七、注意安全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和任何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