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商品供銷合同示范文本(精選3篇)
沈陽市商品供銷合同示范文本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_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商品購銷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品供銷范圍
乙方為甲方銷售其自產的______________產品或代理、經銷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產品明細)。
第二條 商品質量
1.甲方提供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約定的特定標準履行。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提供的有關證件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市級以上的有效期內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衛生許可證、產品注冊商標證明、QS檢驗標志,進口商品需提供相關證明,代理商或經銷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等;對經營煙酒、黃金飾品、音像制品、現代通訊器材、醫藥類等需辦理專業經營許可證,同時乙方也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和企業成立時的驗資報告書。
3.對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抽查、檢驗商品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照國家檢驗產品的要求負擔。
4.甲方提供銷售的產品包裝應符合標識要求,要有生產廠家的廠名、廠址、注冊商標: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說明書等;對于經營藥品、食品、化妝品、飲料等還要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保鮮期、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
5.甲乙雙方要貫徹信譽至上、顧客第一的原則,乙方對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換、包退,實行商品質量先行負責制。如因商品質量問題給乙方和消費者造成損失,應分清甲乙方的責任,按甲乙方責任的比重由雙方共同負擔損失。
第三條 商品價格及變動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貨價格應公平合理并經雙方議定,供貨價格應包含增值稅、關稅等各種應由甲方繳納的稅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裝形式的包裝費,運送到甲乙雙方合同上約定地點的運費等一切費用。
2.約定的進貨價格應保持穩定,未經雙方事先同意不得變動價格,如果需要變動,雙方需提前一個星期商定,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才可調整。
3.甲方產品供貨價格以后附甲方產品《價格表》為準。
第四條 商品交付
1.乙方將不定期地通過電腦自動傳真、臨時的緊急傳真或電話形式向甲方訂貨,乙方電腦自動傳真系統的記錄以及物流管理部門的催單記錄將如實記錄甲乙雙方的訂貨過程,甲乙雙方同意以上記錄作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關商品交付違約責任的憑證。
2.甲方送貨或委托第三方承運時應隨貨附帶送貨單,并列清乙方的編碼、商品名稱、包裝規格、單品數量,送貨價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貨票據上簽字,作為乙方收到甲方貨物依據,同時也作為甲方與乙方結算貨款憑證之一。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_______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于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甲方提供的保質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絕收貨。
4.甲方應按訂單列明的商品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將商品運至乙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整齊的堆 置于乙方驗收貨物人員指定的棧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壞,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沈陽市商品供銷合同示范文本 篇2
供方: 合同編號:S20xx08001 簽訂地點:南京
需方: 簽訂地點:20xx年08月01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需求技術標準、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質量標準(比重1.0170~1.0190 20測定值; 分子量61.0-62.5%;總胺值 910-920mg KOH/g;含水率≤0.3%;一乙醇胺含量≥99%)。如有異議,需方應在貨到后七日之內提出。
三、送貨地點、方式、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供方送貨至需方工廠,運費由供方承擔。(地址:)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合同法》及《計量法》。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原包裝,包裝不回收。
六、結算方法及期限:需方辦理銀行電匯,款到后供方安排發貨并開具17%增值稅發票郵寄給需方。
七、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情況下,按《合同法》執行。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以傳真方式簽訂與原件同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價格為17%增值稅價格。 辦款資料:
供方:需方:
公司名稱: 開戶銀行:
年月日:
沈陽市商品供銷合同示范文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供貨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供貨設備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注:上述價格為不含稅金及運費供貨價格。
二、付款方式:
1、從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預付設備總款的15%,即:元,大寫:,給乙方作為購買設備預付貨款,同時本供貨合同正式生效。
2、乙方將甲方所需全部設備籌備齊前三天以書面及電話形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乙方供貨所在地確認合同設備無誤后再付給乙方設備余款80%,即元,大寫:,乙方開始安排發貨,剩余尾款5%,即元,大寫:,于12個月內支付。
三、保修及售后服務:
乙方對所出售給甲方的上列全部產品提供一年內免費保修,一年后如需維修只收取相應配件成本費用;由于甲方使用不當,人為破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之內,乙方為此而提供的相應服務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遲于合同規定時間付款,自超過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未支付部分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2、如乙方遲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無論何種原因,自超過交貨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五、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報經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階段因為火災、水災、風暴、地震、爆炸、動亂、暴亂、戰爭、政府行為、或任何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義務時,應盡彼此通知義務,并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4日內,取得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雙方同意,可憑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2、簽署人:簽署人均已閱讀、了解并同意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且簽署人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權。
3、轉讓: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
4、修改:除非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改變、修訂、放棄、刪除或任何其它改變均無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授權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并形成補充條款,經雙方審定后作為合同附屬文件,與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