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用3篇)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緊盯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要求,緊緊圍繞“五新”戰略任務,堅持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治理重心下移,著力解決服務城鄉居民“最后一公里”問題,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
二、總體目標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和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組織領導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市、縣區、鎮社區治理工作機制,城鎮社區“兩委一站”(社區黨支部、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服務站)組織框架更加成熟,鎮、社區權責邊界更加清晰,運行機制更加順暢。二是在治理機制方面,進一步完善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的“四社聯動”的治理機制,社區民主協商、社區減負和社區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三是在服務設施建設方面,堅持以社區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社區服務站(中心)建設,實現城鎮社區全覆蓋,農村社區達到50%,省、市、縣區三級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推動城鎮社區信息化向更高階段發展,打亂50個智慧社區,推進信息平臺建設向農村社區延伸,覆蓋率達到30%。四是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每個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達到5—9人,大力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每個城鎮社區不少于10個,農村社區不少于5個,推動社區志愿服務常態化,社區注冊志愿者人數占社區居民比例達到13%。再過5到10年,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強有力支撐,為全省、全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三、社區治理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推行多元參與。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城鄉社區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落實基層政府在社區治理中的職責,發揮社會自治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會力量的協調作用,激發各方活力,形成社區治理合力。
(二)堅持以人為本,秉承服務優先。以為民服務為宗旨,把服務居民、造福居民作為城鄉社區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尊重居民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積極回應不同層次居民多樣化、個體化服務需求,不斷豐富社區服務內容和供給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
(三)堅持統籌發展,城鄉同步推進。適應城鄉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統籌解決社區治理的各類問題,優化社區結構,補齊治理短板,完善服務功能,改善公共服務條件,確保城鄉社區治理持續、健康、有序的發展。
(四)堅持依法治理,實行多措并舉。推動社區治理主體依法履職、依法協作、依法自律,依靠協商機制和市場手段協調利益關系,運用道德輿論、文化氛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引導、規范和約束居民行為,推進社區綜合治理。
(五)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實效。立足各地實際,探索適合本縣區發展的城鄉社區治理模式。緊密聯系實際,區分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分層分步推進,逐步解決長期以來影響和制約社區建設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社區治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社區治理架構
(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主線,持續加強和改進鎮、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城鄉社區全面貫徹落實。推動鎮黨(工)委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業主責,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基層黨組織建設上來,轉移到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轉移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公共環境上來。擴大城市新興領域黨建工作覆蓋,推進商務樓宇、各類園區、商圈市場、網絡媒體等的黨建覆蓋。深入拓展區域化黨建,統籌整合駐區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各方資源,推進互聯互通、互動互融。加強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動社區黨組織領導支持、協調指導各類群眾組織、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發揮優勢,依法開展面向基層的公共服務、市場服務和社會服務。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相關制度,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加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按照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社區延伸,切實防止和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有效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堅持以市、縣區為單位,加強對村民委員會建設的指導和規范,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落實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加強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的有效銜接。按照人口規模適度、管理服務方便、資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對齊全、空間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動進行社區設置和調整,實現每個社區建成一個社區服務站,每個鎮建成一個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建立基層政府面向社區的'資源統籌機制,推動人財物和權責利對稱下沉到社區,增強城鄉社區統籌使用各類資源的自主權。在社區公共政策決策和執行過程中,探索建立基層政府組織社區居民有序參與聽證和開展民主協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單式管理服務,明確鎮指導、支持和幫助社區工作的內容、范圍、程序和形式,明確村民委員會和社區服務站分別承擔的事項清單以及協助基層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工作事項清單。引導駐區單位積極參與社區服務、環境治理、綜合整治等活動,督促其開放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設施。
(三)注重發揮村民委員會自治作用。進一步加強村民委員會法治化、規范化建設,完善細化社區民主選舉制度,通過依法選舉穩步提高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本社區居民比例,探索社區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選舉的新途徑,切實保障外出務工農民民主選舉權利,及時選配居民小組長和樓院門棟長。完善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會議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增強協商能力,規范決策程序。動員駐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引導居民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財務和公益事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所有以社區居民為對象的公共服務、志愿服務、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原則上都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提供。
五、健全推進機制
(一)完善社區協商機制。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要求,支持和幫助居民養成協商意識、掌握協商方法、提高協商能力,推動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數人意愿又保護少數人合法權益的社區協商機制。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將關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等重大決策事項、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作為協商主要內容,以縣區為單位,研究制定社區協商指導性目錄。根據社區協商內容,實行一事一議,選擇吸納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老黨員老干部以及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各類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等參與協商,充分體現協商主體的代表性、廣泛性和專業性。創新社區協商形式,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實施之中,健全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制度,提高協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健全社區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聯系社區制度,健全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暢通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員作用,切實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報告等職責,及時發現掌握社區各種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協助職能部門解決問題。加強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公開主體、內容、權限和程序,選優配強居務監督委員會,全面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健全社區調解組織網絡,組織引導人民調解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人才隊伍,在物業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家庭鄰里糾紛調解和信訪矛盾化解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完善心理疏導機制,依托專業社會組織,加強對社區各類特殊群體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社區活動,建設平安社區,堅決打擊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直接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高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水平。
(三)深化“四社聯動”工作機制。健全政府、社會、市場聯動互補機制,推動社區服務資源、項目和隊伍共建共享。充分發揮社區樞紐作用,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社會組織和社工工作室,通過開展項目推介、公益創投等活動,搭建“四社聯動”工作對接平臺。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進和資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積極培育發展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等社區社會組織,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社會組織承接政府公共服務項目,有效對接群眾需求。加大社區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力度,重點向社會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務、人口計生健康等民生領域傾斜,擴大專業社會工作覆蓋范圍和服務領域,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保障機制。倡導并組織開展各類形式志愿服務活動,完善社區志愿者注冊登記、服務記錄、獎勵激勵制度,促進社區志愿服務常態化。
(四)創新社區管理考核機制。按照權責利相統一原則,制定縣區職能部門、鎮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法厘清鎮和村民委員會之間的權責邊界,明確村民委員會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推動社區管理運行體制改革,縣區級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局)對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服務負有規劃、指導和協調職責,鎮派1—2名正式工作人員擔任社區服務站站長或副站長職務,負責對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管理,承擔社區日常工作的指導、支持、協調和幫助。以推動社區減負增效為目的,進一步健全社區考核評價機制,由縣區政府統一對社區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考核評比活動;探索通過群眾測評、交叉考評和第三方評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鎮與社區雙向考評模式,增加居民群眾滿意度在社區考核評價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結果與社區工作人員績效掛鉤機制,明確考核結果使用范圍及獎懲辦法,充分發揮考核導向引領作用。市級要建立健全社區管理考核辦法,縣區要及時出臺實施細則。
六、突出治理重點
(一)加快社區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按照每百戶居民擁有不低于30平方米標準,以新建、改造、購買、項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建設,其中居民活動用房面積不低于社區服務站總建筑面積50%,室外活動場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級住建(規劃、建設)部門和民政部門會商聯動機制,由住建部門監督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標準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無償提供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不能滿足需求、達不到標準的,由縣區負責改造提升;進一步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的政策資金傾斜力度,推動移民安置點社區功能提升;國有企業移交社區必須按照規定無償劃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落實《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實現社區標識、機構門牌、服務窗口和宣傳公示欄目“四統一”,規范完善社區功能布局,合理劃分公共空間,提倡一室多用和錯時使用。嚴格落實優惠政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供暖、水電、燃氣等費用按照當地居民使用價格標準收取。
(二)擴大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市、縣區各相關部門要編制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指導目錄,全面提供與城鄉居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推行首問負責、一窗受理、全程代辦、服務承諾等制度,促進城鄉社區服務項目和標準相銜接,逐步實現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務網絡,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多途徑參與社區服務業,大力發展家庭、健康和養老等服務性機構,支持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供銷合作社、郵政、金融、電信、燃氣及連鎖經營超市、早餐店、菜市場等在社區設立服務站點,方便群眾生活。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著力增加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完善農村特殊困難群體關愛服務制度,積極開展以生產互助、養老互助等為主要形式的農村社區互助活動,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致富能人、種植養殖大戶等作用,帶領幫助貧困戶增收脫貧。
(三)推動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完善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制度,市、縣區要制定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實施辦法、事項目錄或負面清單等配套政策,明確購買內容、購買形式、服務標準、資金保障、監管機制和績效評價等內容。建立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和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價制度,對購買服務質量、資金使用效率、社會綜合效能等進行考核評價。原則上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積極引導社區組織和社會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重點為社區各類特殊群體提供康復照顧、矯正融入、法律援助、就業幫助和心理疏導等服務。
(四)推進社區減負增效。聚焦社區行政事務多、檢查評比多、會議臺賬多、不合理證明多等問題,切實減輕社區負擔,提升服務水平。凡由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村民委員會承擔,不得將村民委員會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全面清理規范社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一票否決”事項。社區統一懸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社區服務站牌子及“中國社區”標識,對其他各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或加掛的牌子進行整合或取消。壓縮基層黨委和政府要求社區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精簡整合社區工作臺賬報表,20__年前建立電子臺賬。嚴格社區印章管理使用,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要求社區提供的證明,方可由社區提供。
(五)強化社區信息化支撐。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重點工程,逐步實現省、市、縣區、鎮和社區(村)五級服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共用,通過一號通用、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體運行、一站解決的“一門式”政務服務改革,著力推動公共政務服務、商業服務、互助服務、公益志愿服務等向社區延伸,依托信息平臺開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為社區居民搭建網絡協商平臺。開展智慧社區試點,加快一體化社區信息服務站、社區信息亭、社區信息服務自助終端、手持式信息終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及時整合共享、發布傳送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信息資源,實現服務項目、資源和信息的多平臺交互和多終端同步。實施“雪亮工程”,加快推進城鄉社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結合信息進村入戶和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積極發展農產品銷售等農民致富服務項目,為農民提供農資配送、快遞購物等服務,方便農村居民生產生活。
(六)提升社區居民參與度。大力宣傳社區服務宗旨和內容,充分發揮社區黨員、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等骨干力量在調動資源、組織活動、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對接居民需求,帶動更多社區居民有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增強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積極開展民主選舉,通過多種方式提升社區選舉知曉率和參選率。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定期開展社區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應急救護技能培訓和逃生避險演練,加強群眾性消防宣傳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隊,提高居民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廣泛發動居民和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參與改善社區生產生活環境,做好城市社區綠化美化凈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污染治理等工作,解決農村社區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秸稈焚燒以及散埋亂葬等問題。加強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區公共服務,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探索將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維護公共利益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七)強化社區文化引領能力。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鼓勵社區研究制定順應時代要求、符合社區實際、契合法治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的居民公約和村規民約,并自覺轉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積極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建立健全社區道德評議制度,激勵人們向上向善、敬老愛親。教育引導社區居民形成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圍,促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不斷加強民族團結,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社區。完善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社區健身設施全覆蓋。因地制宜設置村史館、家風館等特色文化展示設施,充分發揮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和體育場所等陣地作用,積極開展以居民為主角的社區文化體育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八)改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社區社會組織的議事協調制度。將物業服務管理納入社區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范疇,探索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探索引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業主委員會成員通過法定程序雙向兼職,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無物業管理的老舊院落和小區,指導居民自主選擇自管、托管、共管等物業管理服務方式。有條件的地方應規范農村社區物業管理,研究制定物業管理費管理辦法。探索在農村社區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社區物業服務。
七、方法步驟
此項工作由市、縣區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制定具體推進措施,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局)負責社區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協調、經驗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縣區根據市委市政府《實施方案》,建立社區治理協商聯席會議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形成本縣區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具體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個鎮選擇1—2個社區治理示范點,形成全面推進工作基礎。
(二)組織實施。20xx年,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社區治理的重點任務,厘清工作職責,完善體制機制,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和工作指標,狠抓工作創新和落實。社區治理成效覆蓋100%的城鎮社區和55%以上的農村社區。漢臺區和西鄉縣智慧社區實現建設全覆蓋,其他縣區智慧社區覆蓋所有城鎮社區。
(三)督導檢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縣區適時組織督查組,對推進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并通及時通報工作推進情況。
(四)鞏固總結。20xx年6月至12月,各縣區總結城鄉社區治理的經驗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個受全國表彰的社區治理先進縣區,4—5個受全省表彰的社區治理先進縣區。
八、組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決定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重大事項制度,依托社區治理議事協商工作機制,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列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市、縣區黨委書記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鎮黨(工)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相關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動參與社區治理。(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考核辦)
(二)強化資金保障。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城鄉社區符合條件的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斷拓寬社區治理資金籌措渠道,通過政府預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費隨事轉、社會資本投入、慈善捐贈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資金保障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城鄉社區治理領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三)加強隊伍建設。將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納入全市人才發展規劃,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專項規劃,修訂完善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并繼續做好招聘工作。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注重把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選拔到鎮領導崗位,鼓勵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等通過依法選舉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或成員,加大從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中招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力度。完善社區工作人員教育培訓體系,鼓勵和支持社區工作人員參加各種職業資格培訓和學歷教育考試,不斷提高其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居民能力。(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營造良好環境。加快建立城鄉社區治理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城鄉社區組織、社區服務、社區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基礎通用標準、管理服務標準和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及時總結推廣城鄉社區治理先進經驗,積極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農村幸福社區建設、城鄉標準化社區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大力表彰獎勵先進社區組織和優秀社區工作人員。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做法和突出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治理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
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和職責分工,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為認真落實好《縣學校安全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和努力實現“校園內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全力控制并降低學生在校外的非正常死亡率”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環境,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一)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冉啟權同志為組長;x為成員的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敏任辦公室主任。
(二)明確工作職責。領導職責:教育局領導班子要進一步明確安全管理分工職責,領導和指導相關部門抓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部門職責:教育局各職能股室、各鄉鎮中心學校和縣直各學校要進一步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好“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切實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三、重點工作與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各項安全制度,規范安全生產過程管理。
1、堅持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各學校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專門研究安全工作,通報情況,查找薄弱環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并使之形成一種經常性的制度。要做好安全工作會議記錄,詳細記錄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與會人員等情況;
2、堅持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要堅持“日查制”和“周查制”,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并整改,每周進行一次綜合記載并報中心學校。各鄉鎮中心學校要堅持“周查制”和“月查制”,對所轄學校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見,每月進行一次綜合記載并按要求報教育局。教育局要堅持“月查制”、“季查制”和“抽查制”對全縣中小學安全管理進行常規檢查,同時還要根據上級安全中心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活動。以上各類督查活動做到有活動方案、有檢查記錄、有工作小結;
3、堅持安全隱患整改制度。學校要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安全生產檢查組,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或一般性安全隱患,由檢查組向被檢查學校提出口頭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由檢查組向被檢查學校發出書面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督促整改;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有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重特大安全隱患,由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同有關單位發出檢查情況通報,并提出整改要求與措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學校應按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切實抓好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并在整改結束后及時向局檢查小組書面匯報整改情況;安全生產檢查組要隨時了解和掌握事故隱患學校的整改進程,切實抓好督辦和驗收工作;
4、堅持學校安全事故登記報告制度。發生重大事故后,有關事故學校應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及財產損傷基本情況,向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管領導電話上報,兩小時內以書面材料上報;重大事故發生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管領導應及時派員了解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并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與結案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相關職能股室及二級單位要建立重大事故登記臺帳、臺帳記明每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當事人及責任、事故經過及損傷、事故處置結果等基本情況;
5、堅持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每學期開學初,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制定當年度的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目標并與各教育單位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每年末由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對各簽約單位本年度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及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目標達標情況進行考評和進行獎懲;每年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目標責任書和考評、獎懲條例;
6、堅持安全生產臺帳制度。學校要切實規范抓好學校安全管理資料建設,真實、客觀、有效、有力地再現學校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的安全過程管理情況,同時為謀劃下階段學校抓安全管理提供全面、系統、豐富的參考資料,為進一步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奠定堅實基礎;教育局各職能股室及二級單位要按統一表樣抓好安全生產文件、方案等資料登記;要按統一表樣抓好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安全事故登記等資料建設;要抓好專項安全生產方面的證件、圖片、影像等佐證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將專項安全生產資料年終時上報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查。
(二)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活動,致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一是要廣泛開展各種教育活動。第一廣泛開展“三防教育”進校園活動,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學校要以法制教育課為載體,采取“法制講座+學生討論、圖片展覽+學生心得、觀看影視+學生評論、法律知識+曉法測試”等多樣形式,廣泛、持續開展“三防”教育進校園活動;第二廣泛開展“網絡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正確認識網絡和使用網絡。學校要以網絡(遠程教育室)為載體,建立學校“陽光網吧”,給學生提供一個和諧、健康、求知平臺,讓學生逐步遠離學校周邊“網吧”或“黑網吧”,促使學生健康成長;第三廣泛開展“德育教育”活動,以德育教育促進安全管理。學校要以德育管理為載體,采取“德育教育+心理健康咨詢教育”相結合的形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和健康的安全心理;第四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和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學校要通過x(課間操、放學等),參照《計劃》中“月計劃”內容,開展相關安全教育活動。各班級要通過班會或其他時間,結合班情開展相關安全教育活動;第五廣泛開展安全課教學活動,促使學生逐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識。學校要把安全教育課納入課表,至少做到每兩周一節安全教育課,老師做到有教案,學生做到有聽課筆記,授后做到有效果檢測,每學期進行一次檢測;第六廣泛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培養和提高學生自救、自護、避險、逃生能力。在開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練、地震疏散演練、校舍安全通道疏散演練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之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周密安全的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確保應急演練活動圓滿實施。
(三)深入學校進行隱患排查,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1、后勤安全。一是小賣部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采購關和質量關,嚴禁“三無”食品進校園;要把好食品貯存關和出售關,嚴禁霉爛食品和過期食品出柜臺,同時教育學生不買街頭或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二是食堂安全。要把好服務人員體檢關,杜絕體檢不合格人員進廚房;要把好清潔衛生關,做到定時或不定時進行清潔衛生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良好;要把好消毒關,對食堂餐具等要按要求消毒,保證餐具符合衛生使用要求;要把好菜飯關,同時要求學生不準帶自制腌菜或易變質的飯菜,嚴禁發生學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三是飲水安全。要把好水源消毒關,學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水源(蓄水池)按衛生部門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確保水源安全;要把好開水供應關,學校要按照相關要求向學生無償提供飲用開水,同時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四是嚴禁廠家或商家未經主管部門和衛生部門許可在學校進行促銷活動;五是科學預防。學校要根據季節特點,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系,對學生進行針對性較強的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專項安全教育,同時抓好藥物預防。
2、教學安全。一是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謹防安全事故發生。嚴格按規定時間進行放學清場,放學后嚴禁學校或教師以任何理由滯留學生(訓話、補課等),杜絕學校以任何理由在非節假日放假;二是嚴格進行課堂學生人數的清點,無論任何教師上課時必須首先對該課堂學生人數進行清點,一旦有缺席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再按照相關要求及時進行處理,謹防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切實抓好學校教學設備實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學校教學設備實施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別是上實驗課前,實驗員或科學教師必須對實驗儀器或危化藥品進行徹底的檢查,排除隱患后方可上課;四是上體育課或開展體育活動前,體育教師要對體育器材、活動場地進行徹底的檢查,排除隱患后方可上課。同時要科學、規范開展體育教學活動,謹防因不當教學行為而發生體育安全事故;五是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謹防安全事故發生。學校要大力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大力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致力保護學生身心健康;六是加強學生心理安全教育、品德教育等,謹防學生意外離校事件發生。學校要通過“致學生家長信、責任狀、共管協議”等形式,構建“學校、家長、學生”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致力保障學生正常的校園生活。
3、交通安全。一是繼續開展“三防教育”進校園活動,請交警部門給學生上交通安全知識課;二是要上好安全教育課,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通過交通安全知識測試,培養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掌握回避交通事故發生的方法、提高學生回避交通事故發生的能力;三是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事故圖片的觀看,對學生進行現場講解、讓學生受到直接教育;四是涉及到有“渡口”的學校,要切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4、校舍校產安全。一是經房屋鑒定部門鑒定的d級危房必須拆除,學校不得硬性使用。經房屋鑒定部門鑒定的b、c級危房,學校必須采取隨時監控使用;二是在建工程由項目學校加強管理,學校要求施工方必須搞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安全標志、防護墻、防護網等),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三是學校對校舍(地基、結構、墻體等)圍墻、堡坎、電路、水管、防雷設施等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校舍建筑安全卡”,做到安全隱患排查有記錄、做到一有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整改。
6、消防安全。學校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保持消防通道安全、暢通,設施設備齊全。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鎖。校園內電網、煤氣管道鋪設及電器、煤氣設備基礎設施要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定期更換;要建立嚴禁學生違章使用電器的`制度,定期檢查,杜絕出現線路老化現象;學校每學期應組織學生進行逃生自救演練,教會師生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對達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須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7、樓道安全。學校要經常組織對樓道、樓梯、扶手和樓梯間照明設施的專項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的堆集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損壞的照明設備要及時更換,上下樓通道數量和樓梯寬度不能完全適合學生人數要求的,要增加和建設新的通道,過道欄桿高度要符合安全標準;在管理中,要從學生實際出發,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樓梯的活動中,要有統一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適當錯開時間,要有專人指揮,防止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8、鍋容管特安全。一是學校要按照質檢部門的要求如期核檢;二是積極配合質檢部門搞好學校鍋爐質檢;三是針對質檢部門所提出的整改問題,必須按時按要求整改到位,確保鍋爐的使用安全;四是鍋爐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從事學校鍋爐工工作;五是學校鍋爐房必須保持整潔衛生,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9、季節性安全。隨著季節的變化,學校要高度重視季節性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課,結合季節性特點,重點抓好溺水、洪水、泥石流、雷擊、暴風雪、傳染病、食物中毒、狂犬病、毒蛇傷害、火災等預防以及國家規定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防控能力。
10、傳染病和流行病防控。一是學校要根據傳染病和流行病發病特點,請相關醫療部門對學生進行傳染病和流行病防控安全教育,讓學生了解必要的防控常識和必須的防控措施;二是與相關醫療部門取得聯系,切實抓好傳染病和流行病藥物預防,做好流行病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建立學校安全協作機制,有效整治學校周邊環境。學校除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之外,對發生在校外的各種可能造成學生傷害的安全事故也負有預防教育的責任,對各有關部門對學校的安全管理負有主動聯系、積極配合的責任,因此各學校要與轄區公安、衛生等部門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協作機制。一是加強與公安部門的溝通,對于涉及學校及周邊的社會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反映和提供線索,協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二是要與衛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預防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病發生;三是密切配合文化、工商、新聞出版等部門,集中治理好學校周邊環境和凈化校園文化環境;四是要與宣傳和各新聞媒體一道,積極營造創建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諧校園。
四、活動安排與工作要求
(一)學校要在開學前組織廣大教職工,認真學習《縣學校安全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計劃和本實施方案,領會精神實質。并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度本學校科學合理的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3月10日(9月10日)前,各鄉鎮中心學校和縣直各學校將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和方案報教育局辦公室。
(二)制定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注重落實。
(三)學校要按照《縣學校安全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要求切實開展好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動、隱患排查活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活動等,切實抓好學校安全過程管理。
(四)各鄉鎮中心學校和縣直各學校要認真寫出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總結,分別于6月底、12月底前報教育局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對照《考評細則》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并注重年度考核工作。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