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用15篇)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根據中共鳳岡縣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對20xx年全縣公共安全或治安問題相對突出的龍泉鎮三壩社區、天橋鎮石橋社區予以掛牌督辦(通報整治)的通知》鳳政法通〔20xx〕56號,我鎮石橋社區20xx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被列為“縣級通報整治單位”單位,實行重點管理、限期整改。為進一步全面落實石橋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促進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上新臺階,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以“發展是主題、平安是基礎、穩定是責任”的工作思路,建設平安天橋為目標,強化社會治安管理,深入專項整治,全面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整改重點
1.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不力。
2.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及時。
3.突出治安問題。
三、整改措施
針對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從加強組織建設,強化宣教,完善機制,專項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石橋社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領導小組。
(二)針對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開展普法工作,推進依法治理進程。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識和法律素質;嚴格依法行政,堅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調解,有行政訴訟的,行政領導應出庭應訴,完成社會法律顧問的聘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紛爭,推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2.加強綜治維穩、平安建設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采取多種形式、多渠道廣泛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活動工作扎實,效果明顯。有宣傳措施、宣傳重點和具體的宣傳內容,人民群眾參與平安建設、開展治安防范的意識普遍增強。嚴格執行每季度一輪群眾會議,加大平安建設的宣傳,尤其是非法集資、高利放貸、反邪、禁種鏟毒等作為宣傳重點。
(三)針對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及時。
1.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會議:每月一次對本轄區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每月由政法委書記牽頭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會議,分析研究維穩形勢和應對策略;對矛盾糾紛進行匯總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糾紛發展趨向,研究制定調處方案;通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具體的解決措施。
2.注重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產生。加大民生投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困難的問題。定期分析排查信訪線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
3.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大接訪、大下訪活動。每逢街天由一名領導帶隊到集鎮接訪,能當場解決或答復的問題現場解決,需要多部門現場解決的由鎮綜治辦書面交辦,落實責任領導、責任站所,限時解決。
(四)針對突出治安問題。
1.認真組織開展掃黑除惡。圍繞威脅政治安全、把持基層政權、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煽動村民鬧事、強攬工程、欺行霸市、操縱經營黃賭毒、非法高利放貸、插手民間糾紛、跨國跨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等10類重點,緊盯干擾基層政權、欺壓百姓、破壞經營秩序、利用職權壟斷農村資源的黑村官,利用職務或者惡名擾亂社會秩序的壞惡人,恃強凌弱、橫行霸道的鄉村霸,操控組織槍、拐、黃、賭、毒、騙的場所進行違法犯罪的黑惡勢力,在人員聚集等重點地區糾集團伙尋釁滋事、稱王稱霸的地痞流氓,以非法放貸、從事“職業化”非法鬧事獲取經濟利益的黑惡勢力,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損壞財物、強迫交易、開設賭場的涉惡刑事犯罪等8類群體,堅持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依法嚴懲;堅持掃黑除惡與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相結合,與反腐敗、基層“拍蠅”、打擊“保護傘”相結合,與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相結合,與加強普法教育、移風易俗相結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2.推進雪亮工程建設。不斷推進雪亮工程建設,完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傳輸網絡、視頻信息共享平臺、安全管理應用等聯網應用基礎設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發揮各級綜治組織牽頭作用,整合政府、企業和社會各類監控視頻資源,逐步擴大覆蓋面,不斷提升社會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四、整改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這次整改行動,是大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重大舉措。嚴格按照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實施,確保不走過場。
(二)落實責任,加大督查力度。對各項工作的落實要責任到人,整改小組領導要深入村組,加強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確保整改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三)嚴格督查落實。整改過程中,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進行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重新進行整改,對整改工作不負責、敷衍塞責,將嚴肅追究責任。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根據中共鳳岡縣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對20xx年全縣公共安全或治安問題相對突出的龍泉鎮三壩社區、天橋鎮石橋社區予以掛牌督辦(通報整治)的通知》鳳政法通〔20xx〕56號,我鎮石橋社區20xx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被列為“縣級通報整治單位”單位,實行重點管理、限期整改。為進一步全面落實石橋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促進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上新臺階,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以“發展是主題、平安是基礎、穩定是責任”的工作思路,建設平安天橋為目標,強化社會治安管理,深入專項整治,全面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整改重點
1.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不力。
2.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及時。
3.突出治安問題。
三、整改措施
針對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從加強組織建設,強化宣教,完善機制,專項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石橋社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領導小組。
(二)針對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開展普法工作,推進依法治理進程。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識和法律素質;嚴格依法行政,堅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調解,有行政訴訟的,行政領導應出庭應訴,完成社會法律顧問的聘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紛爭,推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2.加強綜治維穩、平安建設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采取多種形式、多渠道廣泛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活動工作扎實,效果明顯。有宣傳措施、宣傳重點和具體的宣傳內容,人民群眾參與平安建設、開展治安防范的意識普遍增強。嚴格執行每季度一輪群眾會議,加大平安建設的宣傳,尤其是非法集資、高利放貸、反邪、禁種鏟毒等作為宣傳重點。
(三)針對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及時。
1.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會議:每月一次對本轄區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每月由政法委書記牽頭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會議,分析研究維穩形勢和應對策略;對矛盾糾紛進行匯總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糾紛發展趨向,研究制定調處方案;通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具體的解決措施。
2.注重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產生。加大民生投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困難的問題。定期分析排查信訪線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
3.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大接訪、大下訪活動。每逢街天由一名領導帶隊到集鎮接訪,能當場解決或答復的問題現場解決,需要多部門現場解決的由鎮綜治辦書面交辦,落實責任領導、責任站所,限時解決。
(四)針對突出治安問題。
1.認真組織開展掃黑除惡。圍繞威脅政治安全、把持基層政權、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煽動村民鬧事、強攬工程、欺行霸市、操縱經營黃賭毒、非法高利放貸、插手民間糾紛、跨國跨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等10類重點,緊盯干擾基層政權、欺壓百姓、破壞經營秩序、利用職權壟斷農村資源的黑村官,利用職務或者惡名擾亂社會秩序的壞惡人,恃強凌弱、橫行霸道的鄉村霸,操控組織槍、拐、黃、賭、毒、騙的場所進行違法犯罪的黑惡勢力,在人員聚集等重點地區糾集團伙尋釁滋事、稱王稱霸的地痞流氓,以非法放貸、從事“職業化”非法鬧事獲取經濟利益的黑惡勢力,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損壞財物、強迫交易、開設賭場的涉惡刑事犯罪等8類群體,堅持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依法嚴懲;堅持掃黑除惡與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相結合,與反腐敗、基層“拍蠅”、打擊“保護傘”相結合,與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相結合,與加強普法教育、移風易俗相結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2.推進雪亮工程建設。不斷推進雪亮工程建設,完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傳輸網絡、視頻信息共享平臺、安全管理應用等聯網應用基礎設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發揮各級綜治組織牽頭作用,整合政府、企業和社會各類監控視頻資源,逐步擴大覆蓋面,不斷提升社會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四、整改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這次整改行動,是大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重大舉措。嚴格按照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實施,確保不走過場。
(二)落實責任,加大督查力度。對各項工作的落實要責任到人,整改小組領導要深入村組,加強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確保整改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三)嚴格督查落實。整改過程中,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進行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重新進行整改,對整改工作不負責、敷衍塞責,將嚴肅追究責任。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堅持教育引導、嚴格管理,整合社會資源,實施綜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目標,以解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動員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共同參與為抓手,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大力開展文明交通實踐活動,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深入宣傳發動,嚴格規范執法,科學規范管理,實現文明交通,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及和諧社會建設。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力爭經過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明顯增強,交通執法更加規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學,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習慣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長效機制,實現宣傳、管理、執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態化。
(二)具體目標。
1、xx年,全面啟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大力組織專項整治行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文明執法和科學管理,促進交通參與者知法、守法,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道路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進一步完善,黨政機關公務人員進一步發揮文明交通表率作用,執法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活動首先在城區取得明顯實效。
2、xx年,大力解決交通行為中的痼疾。通過組織專項檢查,督促工作落實,促進交通參與者身體力行文明禮讓,努力實現安全帶、頭盔使用率明顯提高,機動車停放規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橫道交通事故發生率明顯降低,酒后、超速、疲勞等危險駕駛行為引發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道路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隱患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執法效率和科技應用水平明顯提升,并取得明顯成效。
3、,鞏固前兩年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成果。認真總結成功經驗,擴大活動實效,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促進全社會文明交通良好風尚的形成,努力實現交通參與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質顯著提高,機動車交通違法率、事故率顯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眾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對交通環境的滿意度大幅度提高,執法能力顯著增強,執法形象、執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動向全區城鎮全面鋪開,取得明顯成效。
三、活動內容
圍繞“關愛生命,文明出行”這一活動主題,重點組織開展以下四項活動:一是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即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二是“摒棄六大交通陋習”。即自覺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三是“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即堅決抵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四是“完善六類道路安全及管理設施”。即進一步完善城市過街安全設施、路口渠化設施、出行引導與指路設施、道路車速控制設施、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施工道路交通組織與安全防護設施。
四、主要措施
(一)開展文明交通教育。區文明辦和公安交管部門將組織力量深入機關、學校、企業、社區等基層單位,采取專題講座、征文、演講、座談討論、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文明交通知識教育培訓,使廣大公民增強“關愛生命、文明出行”意識,明確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交通行為習慣。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大對機動車駕駛人、中小學生和農民群眾等重點群體的教育力度,將文明交通常識教育納入駕校培訓及記滿12分駕駛人再培訓內容。與交通運輸部門密切溝通協作,加強營運駕駛人安全行車責任意識教育,落實違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報制度。要商請教育行政部門,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綱要》的貫徹落實,全面推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聯系卡制度,推進交通安全“進學校”活動。要商請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勞務市場、建筑工地等外來務工人員集聚場所,開展交通安全巡講活動。整合各類資源,大力開展安全常識普及等公益宣傳活動。要發揮、駕駛員協會、車友會、汽車俱樂部、汽車安全組織等團體和組織的作用,對私家車駕駛人進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導。依托全市共享數據庫建設,進一步完善“違法系統”的錄入、處理、交換、傳遞和監管功能,充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管理的后續教育功能。要綜合運用多種警告教育手段,對交通違法行為通過抄告單位、組織看教育片、參與協勤、公開曝光等多種方法,教育警示當事人,增強執法的社會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設施。持續推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的深入開展,實施“暢通工程”,公安交通與城建、交通運輸部門密切合作,認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為文明出行創造良好道路通行條件。一是加強交通設施建設。清理影響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障礙物,整修不符合標準的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改造設計、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對交通流量大、行人過街困難的,建議政府規劃增設天橋、地道等過街設施,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通行權利。完善道路安全防護設施以及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對一些交通安全隱患比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設施。貫徹《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國家標準和《行人過街信號控制設置規范》、《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行業標準,規范道路信號設置和城市道路路內停車管理,解決道路擁堵問題。對涉及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護欄等交通管理設施不齊全、不規范的,及時上報上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進行調整完善。對同一路段相鄰人行橫道信號燈實行聯動控制。在雙向六車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劃行人二次過街等待區、非機動車左轉等待區,在無信號燈但人流量較大的人行橫道設置黃閃警示燈、減速、停車讓行等標志標線,規范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行為,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安全。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爭取財政和發改部門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學設置電子監控設備,規范使用非現場執法裝備,提高科技應用與管理水平。本著“架構合理,平臺先進,功能實用,注重產出”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支隊智能交通指揮中心。努力實現城市主要路口信號燈管控率達到90%以上,城區主干道行人過街設施的平均距離不超過300米,路口渠化率達95%以上,學校周邊安全設施設置率達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規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管控力度,以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創造良好通行秩序為目標,對交通秩序混亂、易阻塞路段,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不按序排隊通行、隨意變更車道、亂停亂放、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對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及占道經營堆物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對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速50%以上、超員20%以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高限處罰。要優化路口交通渠化、信號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權,為行人、非機動車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條件。實現高等級公路行駛駕駛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100%,城市達到80%以上。實現非惡劣天氣因素、自然災害條件下,省際交界處公路、高等級公路不發生滯留長度5公里、滯留時間4小時的擁堵,省內公路不發生滯留長度10公里、滯留時間5小時的擁堵。城區行人、非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燈率分別達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燈率達到100%。
(四)提升規范執法水平。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為契機,強化交通執法技能、公共關系建設培訓,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處理執法水平。要細化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管理,樹立先進典型,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提升交警隊伍執法形象。深化警營開放、警務公開,創新服務模式,繼續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健全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員審核制度和特邀監督員制度,增強內外監督力度。依據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廳交警總隊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交通協管員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經費保障問題,統一核發《交通管理協勤證》。統一路面固定執勤點和臨時執勤點的外在標識設置,統一制作標志標牌、統一設置規范和防護要求,實行路面執勤點編碼管理。要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崗位規范化建設考核辦法》要求,全市事故處理崗位達標率達到100%,路面執勤民警具備事故處理資格的比例達到80%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系統錄入率達到100%。要充分運用記分手段,嚴格執法管理。充分運用攝像、視頻等電子監控設備,進行取證查處,提高管理效能。
(五)營造濃厚輿論氛圍。要繼續發揮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成員單位的職能,持續推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的深入開展。一是加強媒體宣傳。要積極主動地向文明委、宣傳部匯報,做好與各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積極協調區電視臺、廣播電臺、《張掖日報》、《張掖廣播電視報》和網絡等媒體,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欄目,要繼續發揮張掖交警網的優勢,及時準確的向群眾提供各類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務咨詢,接受群眾投訴,并對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要不斷拓展交通安全宣傳領域,組織媒體開展深度報道,介紹不文明交通行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開展警示宣傳。利用媒體專欄,集中宣傳“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為,公布舉報電話,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二是加強正面宣傳,注重輿論引導。要強化正面宣傳、新聞宣傳意識,積極主動地宣傳公安交管部門理性、文明、平和、規范執法的工作理念和具體管理措施,通過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公眾輿論,遏制負面輿情報道。三是開展特色宣傳。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積極組織開展各種雅俗共賞、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把文明交通行為寓于群眾喜愛的文藝節目和文化作品中,豐富交通安全宣傳內涵,提升交通安全宣傳效果。四是開展集中宣傳活動。要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結合交通狀況實際,圍繞道路交通突出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宣傳,推廣開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動,引導人們從規范自身交通行為做起,自覺遵章守紀,文明禮讓。五是開展窗口單位和戶外宣傳。公安交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車輛駕駛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處理、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等窗口單位和戶外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建設,在窗口單位和戶外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廣泛宣傳“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利用樓宇、公交車、公交車和客運車站點、長途客運車輛安置的媒體電視、道路電子顯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傳提示語、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張貼交通安全宣傳畫。進一步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主題公園、廣場和基地建設,支持開展各種交通安全體驗活動,引導人們從規范自身交通行為做起,自覺遵章守紀,文明禮讓。六是繼續深化“五進”宣傳,開展“交通安全示范單位”創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文明交通宣傳作品,在學校、單位、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使“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家喻戶曉,在全社會營造踐行交通文明,告別交通陋習的濃厚氛圍。要通過開展“交通安全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不斷發展。七是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要動員黨員干部、企事業單位員工、學生、社區居民等組成志愿者隊伍,開展經常性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力爭經過三年在全市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社區居民知曉率達90%以上,公務員、駕駛人和中小學生知曉率達100%,全體公民普及率達到95%以上。
(六)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建立健全單位內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監管,制定公務車輛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眾舉報制度,選聘文明交通監督員,并賦予其相應權限,通過照相、攝像等方式記錄交通違法行為和不文明現象,利用新聞媒體進行批評曝光。探索將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良記錄納入保險系統,建立機動車保險浮動費率機制。嚴格落實執法公開制度,組織定期信息發布,增強執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建立并完善涉警輿情工作系統,落實輿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眾反映的管理問題,改善執法管理,贏得群眾理解和社會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愿望,直接面向公眾開展的精神文明建設實踐活動。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積極和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結合本地實際,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健康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把這項活動作為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生動實踐,作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作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緩解交通擁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創建文明和諧道路交通環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實施計劃,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機制,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區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宣傳部副部長、區文明辦主任任組長,區公安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區廣電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監局、建設局、交警大隊為領導小組成員,“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支隊。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明確部門職責。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對“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進行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在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安全設施、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強化社會監督等方面,各司其職,多管齊下,綜合施策。xx大隊要發揮牽頭作用,做好聯絡協調、方案制定、組織實施、檢查考核等工作。文明辦要組織新聞、出版等單位積極主動參與,精心組織策劃系列交通安全宣傳。要與當地宣傳、教育、司法、建設、交通運輸、安監、保險、軍隊等部門和新聞單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實施。要明確駕駛人所在單位、運輸企業、公交公司、出租車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中的職責,充分調動他們參與文明交通行動的積極性。要充分發揮基層單位、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全民參與、上下銜接、群策群力、全面推進的工作局面。
(三)務求抓出實效。要緊密結合本地群眾文明交通素質、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為表現、導致或誘發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特征等,確定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要求,分類分步逐年推進。要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要求,從具體事情抓起,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確保“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堅持以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不搞形式主義。要緊緊抓住中央文明辦把“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內容這一契機,緊密結合開展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實施“暢通工程”和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充分發揮考核評比的杠桿作用,進一步推動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職責任務的落實,力爭從根本上解決一批長期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發展的重大實際問題。
(四)發揮示范作用。要充分發揮文明城市的示范帶動作用,在全國、省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率先開展活動,要健全完善激勵機制,通過樹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動示范單位”,發揮示范作用。通過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執法示范崗”和“人民滿意交警”、“執法示范單位”、“執法標兵”等先進典型,發揮帶動作用。通過評選一批“文明駕駛人”、“文明行車標兵”、“優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勵發動全社會積極參與。要建立健全科學的考評機制,通過社會調查、民意測評等方式,形成科學的評價體系,對“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效果進行階段性、動態性的評估。區文明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不斷完善相應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實現文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實現“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長期目標。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4
經學校研究,決定自xx年6月8日至9月20日在全園范圍內集中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班主任
二、工作目標
集中開展以夏季校園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宣傳為主要內容的夏季消防檢查,堅持將消防檢查與提升師生消防安全意識相結合,進一步落實監管職責,提高學校自我管理水平,增強校園火災防控能力,確保夏季幼兒園里不發生事故。
三、檢查內容
1、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以各班教室、寢室、廚房等重點部位和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通過檢查,摸清隱患底數,建立隱患臺帳,制度整改計劃,落實整改工作。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專兼職人員、保安等人員培訓,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人員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管理,滅火應急預案制定和組織演練等情況。
2、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落實xx年度教育系統消防工作主要目標責任情況;開展“拉網式”校園火災隱患排查,建立排查臺賬情況;指定隱患整改計劃、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情況;一時難于整改到位的火災隱患,及時報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掛牌督辦、跟蹤督辦情況。
3、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題班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逃生應急疏散演練,短信、微信向師生及家長宣傳普及消防知識等途徑,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宣傳及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確保校園平安。不斷創新工作手段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并及時核查處理。
(1)每學期開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課,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做到消防知識進教材、進課堂。按規定開展消防安全課外活動。
(2)進行消防安全宣傳,設置疏散陶正標志和消防安全提示。在安全教育日(周)、安全生產月、“512”“119”重要紀念日組織開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主題活動,借助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板報、專欄以及手機短信、微信等,向師生及家長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
(3)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校園保安人員、宿舍管理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全體教師懂得基本消防常識、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將消防知識列入各種安全培訓內容。
4、防火應急疏散演練。
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要求,落實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預案,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建設。活動期間集中開展至少一次全校性的防火逃生應急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應急逃生避險和自救自護能力。
四、實施步驟
夏季消防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6月13日前)。幼兒園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包括組織機構、工作目標、實施步驟、工作要求),明確目標任務,召開安全會議,及時動員部署,確保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2、隱患排查階段(6月13日至9月5日)。
(1)開展自查自糾。幼兒園要認真分析研判本園消防安全形勢,按照通知要求開展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清單,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計劃和整改目標(可表格式,包括存在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限、責任對象),督促各部門、各班級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
(2)組織檢查。幼兒園組織保衛科、總務處等相關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3、加強鞏固階段(9月5日至9月10日)。
幼兒園組織消防檢查領導小組加大開學初的消防安全檢查力度,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確保防火工作萬無一失。
4、總結驗收階段(9月10日前)。幼兒園組織相關人員對各部門、各班級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進行綜合驗收,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分析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建立提升火災防范和消防宣傳的長效機制。于9月10日前,將檢查工作總結書面材料送交中心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夯實火災防控基礎、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既要通過夏季消防檢查穩定火災形勢,又要帶動校園消防基礎工作、促進源頭治理,提升校園火災防控水平。
2、廣泛宣傳,營造聲勢。要充分利用各類渠道,針對夏季火災特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強的提示宣傳。要掀起強大聲勢,注重從正反兩方面進行宣傳報道,既要宣傳火災隱患整治過程中好的做法和成效,也要曝光存在的消防隱患,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3、嚴格督導,落實責任。要層層分解工作責任,嚴格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對檢查發現的隱患,狠抓整改環節各項措施的落實。根據《中心小學xx年夏季消防檢查自查表》開展自查活動,并做好相關資料收集整檔工作。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提出表揚;對工作不落實、進展緩慢的,通報批評。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為切實加強物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福鼎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鼎安辦〔20xx〕24號)精神,經研究,我局決定自20xx年10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市各物業小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管理,落實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推動技防措施落實,建立有效管理機制;廣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業主(居民)對電動自行車的火災防范意識。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住宅小區的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違反規定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無消防管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組織清理所管理住宅小區內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業主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與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協商改善小區集中停放條件;倡導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系統,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二)加強檢查整治。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日常檢查和勸導提示,積極配合屬地街道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清理的,應積極勸阻,勸阻無效的就迅速報屬地街道和派出所,并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三)強化教育宣傳。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住宅小區主出入口,相關樓道、大廳、地下停車場等部位要醒目張貼公安部印發的《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知》、《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掛橫幅、標語,并利用宣傳欄進行廣泛宣傳、廣而告之,可以通過微信、網絡等平臺,加強警示教育。
(四)加強預防演練。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預防演練。制定應急防范措施,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組織業主開展應急逃生、急救自救演練。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10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15日前)。市住建部門統一明確方案,召開部署會議,下發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6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除隱患,落實長效。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排查,集中清理,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此項工作納入到日常重點工作,并入到行業監管內容。要召開好部署動員會,明確具體工作要求,動員會務必實行實名簽到制,納入到企業信用考核。我局將開展定期檢查,并將此次專項整治并入年度雙隨機檢查,作為檢查主要內容。
(二)強化溝通協作。我局將積極與屬地街道保持溝通聯系,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協助配合好街道開展專項治理。各物業服務企業在整治中要主動與屬地街道、公安(消防)部門加強溝通,對勸阻無效,違規停放、充電的行為要實施書面報告制度,上報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門。
(三)加強排查,強化督導。各物業企業要按照治理工作要求,認真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強化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切實保障業主的財產和生命安全。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物業小區,要督促物業企業限期整改并整改到位。逾期未落實整改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計入物業企業信用信息檔案。
(四)注重信息報送。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每月15日前報送專項整治統計信息(統計信息包括:整治活動大體工作措施、宣傳措施、整治車輛多少部、制止違規充電多少起、轉送屬地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門查處的多少起)至市住建局物業管理股。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6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省、市安委辦統一部署,經區政府同意,區安委辦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不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型商場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20xx年底前,全區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不少于70套、建設面積不少于0.7萬平方米;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務”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鎮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社區、行政村和有關部門。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街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各鎮街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準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并向全社會公示曝光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房產、規劃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站、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區安委會成立由區政府黨組成員朱啟軍任組長,區公安、安監、經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李棟梁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區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鎮街也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區經信、公安、房產、市場監管、安監、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區、鎮街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各鎮街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區安委會將派出督查組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街、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鎮街及區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7月15日前報送區安委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從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7
為確保全鎮火災形勢持續平穩,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鎮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9月25日,在全鎮組織開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各村(居)、部門、社會單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大力推進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為核心,突出重點企業、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勞動密集型企業、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全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最大限度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全鎮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在鎮公安派出所設立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工作。
三、檢查對象和重點
(一)重點企業。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業為重點,主要檢查建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日常消防檢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儲備滅火藥劑,滅火應急預案制定和組織演練,建立專職消防隊,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等情況。
(二)重點場所。以商場、養老院、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寺廟、歷史紀念建筑、珍藏重要文物的博物館、古村鎮等文物古建筑為重點,主要檢查建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專兼職人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保安等五類人員培訓,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人員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管理,違章搭建可燃泡沫夾芯板建筑,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滅火應急預案制定和組織演練等情況。
(三)重點區域。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群租房”現象;“九小場所”、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經營、儲存、住宿設在同一建筑內的“三合一”問題;是否有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用油行為;是否存在消防車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影響滅火救援行動的區域性問題。
(四)勞動密集型企業。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部署要求,主要檢查建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消防安全檢查巡查,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等情況,解決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建立長效機制。
(五)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對省、市、區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重點檢查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六)公共消防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1.城鄉消防規劃編制情況。進一步完善洪藍鎮的消防規劃、消防專篇編制修訂情況。
2. 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情況。加快市政消火栓的建設。
3.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情況。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3前)。各有關部門、各村(居)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和排查整治重點,召開專門會議動員部署,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組織有關部門、發動社會單位和基層組織落實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綜合整治階段(9月20日前)。采取綜合措施,分行業、分區域開展排查,摸清單位底數、掌握單位基本情況,集中整治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安監、三產、民政、文化、宗教、旅游、衛生、教育等行業部門落實部門監管職責,根據行業系統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分級、分類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標準和工作制度,以標準化促進管理規范化。社會單位開展自查自改,明確落實整治責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總結通報階段(9月22日前)。鎮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辦公室對各村(居)、各有關部門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災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政府強化組織領導。各村(居)、各部門區迅速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組織的領導機構,加強統籌調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牽頭相關部門對消防規劃編修,消防隊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裝備建設等情況開展檢查,督促落實建設任務,提升建設水平。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系統和區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推動火災隱患整改,并將排查整治情況納入行業、系統單位綜合考評內容。
(二)行業部門依法排查。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法定職責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檔案臺賬,防止失控漏管。鎮派出所對列管的單位開展排查整治。對相關部門排查人員開展消防業務培訓,提供消防技術咨詢,配合相關部門整治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安監站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重點檢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落實情況;教育部門排查整治學校、幼兒園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衛生部門排查整治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衛生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市容辦拆除占用建筑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的違章搭建,依法查處已建建筑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的違法行為;民政部門排查整治敬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三產辦排查整治商貿服務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旅游辦排查整治星級賓館、飯店、旅游景區的消防安全隱患;文體中心排查整治公共娛樂場所、文物古建筑和圖書館的消防安全隱患;宣傳部門排查整治各類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市場監督管理局洪藍分局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單位消防行政許可情況進行核查,依法注銷或者吊銷違反消防法律法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規定的單位,取締無照經營場所;自來水公司查清全鎮市政消火栓底數,積極推進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設任務;鎮建管中心加快完善洪藍鎮消防規劃的修編;鎮派出所對重點防火單位及部分租賃廠房開展排查整治,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排查整治,并會同鎮綜治辦將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綜治或城市社會服務管理平臺實體運行,組織網格長、網格員排查整治社區(村)范圍內的群租房等人員集中居住建筑以及其余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
(三)嚴格整治火災隱患。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互通,強化聯合執法,建立完善信息抄報、聯席會議制度。對一般隱患要督促單位盡快整改到位;對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行為,相關部門要依法采取嚴厲手段,該重罰的重罰、該關停的關停、該查封的查封、該拘留的拘留;對難以整改、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要及時提請市、區兩級政府掛牌督辦。
(四)落實單位主體責任。以深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為主要內容,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為重要手段,落實“三項報告備案制度”,督促社會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7月底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專兼職人員全部培訓一遍;鎮派出所邀請區消防大隊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保安人員全部培訓一遍,培訓實行實名制登記。社會單位要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與具有資質的維保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落實維護保養責任,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未設自動消防設施的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文物古建筑,應加強技防、物防措施,宜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或者簡易噴淋。
(五)全面加強宣傳教育培訓。要指導單位全體員工開展以“一懂三會”(懂本場所的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為主要內容的消防知識教育培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必須經過職業技能鑒定培訓,全員持證上崗。要全面開展消防宣傳“七進”活動(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網站)。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常識納入中小學校教材和課時教學,在新生軍訓期間開展消防知識與技能教學活動。文體中心要督促文化娛樂場所在開機、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影片。
提示內容。
鎮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辦公室將適時抽調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政府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內容。各村(居)、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做好情況匯總、報送工作,及時將本單位工作情況、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等報送鎮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辦公室,并于每月2日前報送前一個月工作總體推進情況,9月19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8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9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洪安發〔20xx〕3號文件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
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與督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由劉保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總體安排,跟蹤督查活動推進情況,收集、匯總、梳理、通報和協調綜合治理中的有關問題和相關情況。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鎮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使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電動自行車長時間過充等現象。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定期組織清理住宅建筑、生產經營場所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及時拔除已充滿電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材。生產經營單位、居民社區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按照《淮安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機關、團體、事業等單位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
(二)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宣傳途徑,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各村(居)委會要深入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組織火災案例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0日前)。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并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相關文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居)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鎮安監站負責屬地范圍內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三)鎮企服站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維修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各銷售點、維修點按規合法經營,銷售點不得銷售來源不明、不合格、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維修點不得擅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及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市場局反映,堅決打擊上述違法行為。
(四)老子山城管隊負責鎮區各主次干道兩側違法占路的電動自行車清理管理工作,督促電動自行車業主按劃定的停車位置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
(五)老子山派出所、鎮安監站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村(居)委會在轄區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要求轄區居民、經營者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了由鎮長謝紅軍任組長,派出所、安監站、企服站、城管隊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這次綜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監、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具體的分工和任務,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為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聚力發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安委會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村(居)和部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及有關單位要做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擰緊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為切實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校園電氣火災隱患,遏制電氣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號)精神和《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岳樓安辦〔20xx〕18號)要求,現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并消除校園電器及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電氣火災隱患和問題,切實提高火災防范水平,確保全區校園消防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范圍
全區各學校、幼兒園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食堂、學生和教職工宿舍、配電房、計算機房等場所。
(二)檢查重點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
2、電氣設施設備和管理情況。檢查本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超負荷用電、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檢查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安裝,檢查是否落實電氣設施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及管理檔案。
3、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情況。檢查是否根據學生群體和年齡特點制定校園消防安全教育課程,是否通過校園廣播、校園x、宣傳欄等開展用電、用火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是否組織師生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活動。
4、校園及周邊消防安全情況。如有門面房等出租的`學校,是否對出租戶的用電、用氣及消防安全進行督促檢查。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6月中旬)。各學校、幼兒園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廣泛宣傳發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9月)。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暑期深入開展電氣火災隱患排查,著重檢查宿舍、實驗室、食堂等重點部位,檢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要采取切有效的整改措施,對排查出的電氣火災隱患,逐一列出清單,實行“銷號式”管理,并在開學前進行一次“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各學校、幼兒園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健全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全面排查電氣火災隱患,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督查檢查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區教育局將組織檢查組,不定期的對各學校、幼兒園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生火災責任事故的,嚴格實行責任倒查。
四、組織分工
在區安全委會的統一部署下,區教育局成立由局綜合辦公室、基礎教育股、安全管理股、法制股、監察室、學前教育辦和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教育建設和資產管理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等相關股室組成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20xx至20xx年度綜合督查檢查內容。
各學校、幼兒園負責具體實施綜合治理工作,根據實際制定本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定期排查和整治,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并通報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開展電氣火災整治的重要意義,扎實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二)加強排查,強化整治。要加大力度深入開展電氣火災隱患的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建立臺賬,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要報請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通過廣播、x絡、板報、專欄以及微信、校訊通等,向師生及家長宣傳普及用電、用火安全、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學校、幼兒園將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于20xx年6月10日前,報送至局安全管理股;20xx年9月10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從20xx年底起,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每年6月20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20xx年3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__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本學期我們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學校安全條例’及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方針,以規范化管理為重點,以隊伍建設為途徑,以平安校園和學校特殊安全保護區建設為手段,以營造安全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為目標,提升我校的`安全工作質量,下面將本學期安全教育與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總結。
一、安全工作。
1、進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設。根據‘沈北新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了我校的有關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能力,有效避免和減少安全事件的發生。
2、全面作好安全教育活動月工作。根據教育局安排,4月以創設良好的衛生環境為主題組織全校學生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3、認真開展安全工作大檢查。中心校領導小組對本校及下面各主校進行了安全工作大檢查,要求各校加強自檢力度,不留隱患和死角,新增設了消防點,購置了成套的消防器材。
4、認真做好安全法治教育課堂工作。充分發揮了課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繼續開展了安全法治教育進課堂工作,聘請了派出所周景峰警官為全校學生上了一節安全法治教育課,效果非常好。
5、作好我鄉乘車學生的調查和安全教育工作。繼續實行實名制乘車,摸清了底數,每周向鄉校車辦上報一次,作好了家長工作,簽定了乘車協議,確保了學生乘車安全。
二、綜合治理工作
1、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工作。開展了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為主題的專題法治教育活動,作好‘兩法一例’的學習和宣傳工作,開展了‘崇尚科學’活動,組織了‘爭做守法小主人’征文評選活動。
2、繼續作好禁毒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全國‘6.26’禁毒日,積極開展以‘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為主題的征文活動,利用了紅領巾廣播站進行了大力宣傳。
3、積極配合聯防工作人員進行學校周邊違法擾校等情況的整治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范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于懷亞嵇明來
成員:沈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為深刻吸取近年來,特別是“x.”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迅速貫徹落實等各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區x三級部署,自即日起開展為期x個月的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電動自行車源頭銷售、拆卸改裝、停放充電三個環節,著力打擊偽劣產品生產交易、電池線路違規拆裝、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四大問題,通過大排查建臺賬、明責任大約談、強養成大培訓、全民化大宣傳、全覆蓋大檢查、強聯合大執法、補短板大建設、獎舉報造聲勢、盯落實大督查、見效果大排名十大大舉措,實現到x年xx月底,全x所有村(社區)和城鄉結合部重點區域,以及外賣、快遞領域基本實現基礎摸排、實操實訓、社會宣傳全覆蓋;通過約談警示、排查執法實現違規停放、違規充電、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實現超標電動自行車全部淘汰,所有村(社區)、物業小區基本建有充電樁、充電柜等集中充電設施,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基本遏制,數量顯著下降;在此基礎上固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電動自行車領域整治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x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統籌推進工作開展。辦公室主任由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擔任。
按照安全工作“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制定要求,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條、塊結合的方式,x各二級班子成員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x防火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各包村干部按照屬地原則負責本部門、本轄區的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工作。鑒于我x目前與亦莊經濟開發區部分審批權限和行業分管責任尚在過渡期,涉及到的二級班子成員分管和行業部門的職責積極與亦莊經濟開發區對接,進一步明確審批權限和行業分管職責,明確過渡期責任,確保安全。
三、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一是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平臺。二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三是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
(二)整治內容。重點整治九個方面問題。一是部門、村、社區、企業、物業、居民等各級、各方責任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等問題。三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從業人員擅自拆改裝以及群租等問題。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問題。五是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建筑內違規停放充電問題。六是居民社區自防自救力量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七是村、社區、物業等基層管理人員消防基本技能實操能力不足的問題。八是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九是加速推進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和違規上路打擊力度。
四、任務分工
(一)開展基礎信息大排查建臺賬。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會同xx派出所、社派出所對全x電動自行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含廢舊電池)回收、儲存等場所進行排查,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并對新出售的電動自行車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對外賣領域、快遞領域,分別組織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對外賣、快遞從業人員車輛及蓄電池信息、充電方式以及人員住宿、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逐個摸排,簽訂安全責任書,逐人建立人員基本信息管理等檔案;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負責提供懸掛正規和臨時牌照電動自行車的信息臺賬;x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負責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回收場所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各村(社區)、物業小區、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組織各方力量對轄區電動自行車進行全覆蓋大排查,逐一建立基礎臺賬,既要統計有牌照的、也要統計無牌照的,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x年xx月xx日前各相關單位應完成排查及信息臺賬建立工作,并將臺賬信息上報x防火委辦公室,xx月xx日以后,實行每半月更新制度,分別于每月xx日和xx日下班前上報更新情況到x防火委辦公室。
(二)開展分級分類明責任大約談。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組織對電動車自行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儲存場所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督促銷售門店落實向消費者告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責任;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分別組織對全x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快遞服務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重點約談培訓,壓實企業管理責任并組織簽訂責任書,督促快遞、外賣企業向快遞、外賣從業人員告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責任;x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對廢舊電池回收企業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約談村委會、社區;村委會、社區要約談物業單位并層級簽訂責任書;物業單位要向電動自行車使用人告知違規停放充電會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三告知一承諾”制度。即:銷售網點向購買者發放告知書;快遞外賣平臺向從業者發放告知書;村(社區)、物業單位向使用者發放告知書;使用者與村(社區)、物業單位簽訂承諾書,推動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附件x、x、x)。此項工作于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全部完成。
(三)推進消防技能強養成大培訓。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以“一警六員”實操實訓為基礎,擴大培訓范圍,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地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等為重點的“一警六員”的實操實訓,并督促指導物業、社區、村組織全面開展居民“一警六員”消防逃生、初期火災撲救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工作。其中,對于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由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負責,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配合,對社區、物業工作人員、保安保潔等人員,逐個社區逐人進行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和達標考核。同時,x消防救援站要指導各村(社區)、園區、物業小區抓緊推進轄區,特別是居民小區自防自救力量建設,確保每個小區至少有x支能夠巡查和初期火災撲救的應急處置力量,切實擔負起火災發生初期,前分鐘報警、人員疏散、初期火災撲救等工作,保障群眾生命安全。
(四)開展安全使用全民化大宣傳。xD群工作辦公室(宣傳部)要統籌指導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媒體開展大宣傳活動,既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火災防范常識宣傳,更要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例、事故責任追究等方面宣傳,以案警示;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在xD群工作辦公室(宣傳部)統一指導下,開展“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尤其是快遞外賣從業人員租住房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特別是要在居民住宅小區的主要出入口的顯著位置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通過“宣傳全覆蓋”切實強化案例警示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意識,落實法律責任。
(五)開展執法監督全覆蓋大檢查。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會同xx派出所、社派出所,嚴厲查處整治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儲存、拆改等場所和違規行為,督促落實企業責任;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嚴厲查處違規駕駛特別是不合規電動車上路行駛行為;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著力加強對外賣、快遞平臺、企業以及經營站點的排查檢查,督促企業平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強對物業、社區的檢查指導,督促其嚴格落實發現、勸阻、制止和舉報制度,對管理落實不到位物業服務單位約談曝光;x綜合行政執法隊、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綜治辦)、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居民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開展全面檢查,督促管理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村(社區)、各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切實履行屬地職責,充分發動各方力量,采取多種形式全覆蓋開展檢查。組織發動“紅袖標”、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
(六)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大行動。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和門店違規銷售、違規拆改等行為嚴厲查處,嚴格市場準入,落實吊銷執照、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力等問題,依法落實曝光、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大對物業的督促指導力度,對履職不到位的物業進行曝光和約談制止。x綜合行政執法隊、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厲查處。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厲處罰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個人。各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加大懲治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七)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大建設。x綜合行政執法隊牽頭,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配合,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指導社區、物業小區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x平安建設辦公室(綜治辦)指導村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金橋園區、物流園區指導轄區單位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督促外賣、快遞領域落實充電設施建設工作,一律實行集中充電,同時要督促外賣、快遞企業應用科技手段,落實從業人員電池跟蹤管理措施;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按照全x統一工作部署,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排查充電設施建設情況,全面落實推進本轄區多種形式充電設施建設進度,同步推進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安裝工作;x供電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工作。
x年xx月底前要率先新建一批電動自行車充電柜或充電樁;x年年底實現所有居民小區應建有充電柜或充電樁等集中充電設施。
(八)建立隱患舉報有獎勵造聲勢。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公布有獎舉報電話,收集匯總舉報信息,轉交區級部門進行核實核查、固化證據,對于情況屬實的每起舉報獎勵x元。各單位要指導督促物業服務單位、社區、村委會在居民小區的醒目位置張貼舉報電話,暢通舉報途徑。
(九)開展工作落實大督查。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工作;同步加大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雙下達”、“雙考核”力度,對于在整治期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導致群死群傷的單位,在年終考核中一票否決;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發科)、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督促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以及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開展企業大督查,督促所屬銷售門店、外賣快遞站點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處罰措施。每月不少于x次集中督導檢查。
(十)開展整治效果大排名。x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每周進行綜合量化排名,并將結果呈報xD委、x政府領導,推動提升工作質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高度重視此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迅速明確組織領導,負責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加強組織協調、完善組織架構、成立工作專班、細化職責任務,確保工作落實【各單位工作方案、動員部署及聯絡表(附件x)于x月xx日前報x防火辦】。x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周組織召開調度會,總結分析形勢、推動工作落實。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壓實屬地管理、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是要強化責任追究。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發生火災后基礎信息不在臺賬上的,也將追究相關部門和屬地責任。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工作督查情況、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情況,將納入對單位年底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重要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