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通用15篇)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中鐵電氣化局集團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莆鐵路XPZF-3標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3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承建內容及工程造價
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
(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總價: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飲水工程占地協調,得人為阻撓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負責組織各受益農戶進行主管道溝等開挖工程;
3、農戶室內管件材料及安裝費用由各飲水受益農戶負責;
4、協助乙方搞好填報工程驗收所需的相關數據和報表;
5、按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縣水務局達到合格標準;
2、墊資工程建設30%資金,作為甲方收取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進驗收合格并正常運行2個月后,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質量保證金。
不
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基礎開挖材料的質量選擇、運輸及轉運工作,所用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并安全行駛;
4、負責主管道安裝并保證質量;
5、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建設工期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水務局安全飲水辦編制的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監證方:
二○一一年月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
丙方:監理單位(全稱)
丁方:______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_____管道氣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_____省燃氣管理條例》、《_____市燃氣條例》、《____安全管理條例》、《______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XX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肆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 以及位于深圳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丁方,并落實專人負責與丁方聯絡具體事宜。
第二條 丁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后,在二個工作日內核準施工范圍及影響區域內是否存在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并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必須通過現場探查核實確認。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組織乙方、丙方、丁方四方共同進行斷面開挖探查,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將詳細情況及有關說明填入《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范圍、控制范圍示意及說明”欄(見附件)。
丁方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識,將標識詳細情況及有關說明填入《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警示標識布置及數量示意及說明”欄(見附件)。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安全保護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超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安全控制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超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根據燃氣管道已探明的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范圍,由項目經理組織編制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經丙方項目總監審核,甲方同意蓋章認可后,報丁方備案,四方共同簽訂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協議。
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編制過程中,丁方應予以指導,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后協調解決。
第六條 丁方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四方簽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
第七條 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的保護,丙方應對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丁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巡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八條 各方應明確該工程項目聯系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范圍內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聯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系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系函,聯系人如需變動的,應書面通知其他三方并簽收確認。
第九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丙方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并在紀要上簽名確認。
第十條 工程開工后,丁方在正常施工作業時間(8:00-18:00)按1次/天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巡查;當施工作業在控制范圍內時按2次/天的頻次進行巡查,當施工作業在保護范圍內時,中壓燃氣管線按1次/小時的頻次進行巡查,高(次高)壓燃氣管線進行旁站監護;
對在控制范圍和保護范圍內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函告供氣單位;施工作業需超出正常施工作業時間之外,以及施工工期發生變更時,乙方聯系人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將變更告知其他聯系人并簽收確認;
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時,乙方應將修改后的方案經丙方和甲方審核確認后函告丁方,同時,按照第九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
丁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后,應及時安排好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巡查。
第十一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志樁;
(三)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走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 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復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丙方應簽發停工令,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丙方和丁方,重新編制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經丙方項目總監審核和甲方簽字認可,報丁方備案,丙方簽發復工令后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丁方在巡查中發現產生燃氣管道保護隱患時,應以書面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其他三方項目聯系人,由項目聯系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應立即向市(區)安監站、國土和房產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協助。
第十四條 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處理方式
1、防腐層損壞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甲、丙、丁方聯系人。丁方應立即組織修復作業并現場取證,修復完工后,甲方應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支付修復費用。
2、燃氣設施損壞供氣中斷(未漏氣)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聯系人,并根據影響用戶范圍級別上報市(區)建設局。丙方發出停工令,丁方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支付修復費用。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影響范圍按照《XX市燃氣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的處罰。
3、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組織附近人員疏散,救治受傷人員,向110和丁方報警并按事故級別上報市(區)建設局,同時,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聯系人。
甲、丙、丁方接警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有關部門按照《XX市燃氣條例》等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甲方應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對由于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肆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后自動失效,正本肆份,肆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24小時聯系電話: 24小時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丁方:_______市燃氣集團股有限公司
_______管道氣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24小時聯系電話: 24小時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5
一、目的
為了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簽訂本協議。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施工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高聲喧嘩、打鬧,絕對禁止賭博、酗酒、打架斗毆等。
3、乙方應確保不會對施工現場內原有設施、設備及裝修造成任何損壞或污染,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后果與責任。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說全生產有全面責任,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本協議有效期自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結束。
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6
施工用電安全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在興建牧業小區,需在**鎮10kV線T接10kV線路,經電力主管部門*公司供電所現場勘查確認,支線線路產權歸甲方所有,為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確保甲乙雙方正常安全可靠用電,更好的界定甲乙雙方產權分界及安全職責,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協議。
1、乙方在線路建設施工過程中不得危及甲方線路及設備安全。
2、乙方T接10kV線路必須安裝合格可靠的線路保護裝置,并以此為產權分界,如乙方線路或設備發生故障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安全可靠用電,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關。
3、乙方新建線路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負責維護及檢修,甲乙雙方共用的甲方產權線路發生的維護及檢修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本協議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終止。
5、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供電營業所持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租賃安全協議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鉆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范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范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范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并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咨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于廈門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筑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系人,該聯系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范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系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系函;聯系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后,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范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于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注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五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一)安全保護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范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咨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后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后,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系人,由甲方項目聯系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后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并通知甲、丙方聯系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并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志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8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的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各項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廣西、及南寧市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本協議主要根據一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3 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__________)
1.4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__________)
1.5 《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若干規定》
1.6 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7其他關于安全生產臨時用電的法律法規
2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2.1貫徹落實國家及________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2 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
經濟處罰。
2.3 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4 負責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5 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2.6 甲方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且對乙方的使用情況 進行監督檢查。
2.7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2.8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9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2.10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3.1 嚴格執行國家及南寧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一點制度、規定,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服務全面管理責任。
3.2 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3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3.5 對特種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
3.6 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養護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7 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3.8 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3.9 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10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
3.1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3.12 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3.13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3.14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3.15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3.16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3.17 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4.操作人員
4.1 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4.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4.3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并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4.5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4.6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4.7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4.8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9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銳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松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5.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5.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________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以及甲方的相關規定,違者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違章處罰標準》處罰________~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2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________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5.3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________元/每次。
5.4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并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臨時用電無巡檢記錄或巡檢記錄不完整、不真實,對使用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
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5.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________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10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________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 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________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12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________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13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5.14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
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5.15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5.16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6.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 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 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于________元罰款,同對乙方處于________元罰款。
7.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與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民法典》、《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民事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系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鉤、松鉤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類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并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 元/小時執行。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并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并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后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并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并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布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于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范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范》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于_____________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項目。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接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并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并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并結合本項目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復接地等處于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并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并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并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后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筑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設備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于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于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采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設備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并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設備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后方能使用。搖測后的數據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御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桿手持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于3m,室內不低于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濕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筑物或沿墻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并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表、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于5m,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因施工需要,借(使)用____________項目部____________處電源。
為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圖及總負荷容量和各項參數。
2.甲方應將項目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安全用電負責人等內業資料交付乙方,并嚴格執行。
3.甲方有權檢查驗收乙方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及安裝工藝,發現安全隱患時,以書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甲方必須審驗乙方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教育情況。
5.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線制380V/220V動力電源工________KW,正常情況下,確保供電質量。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并將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
2.乙方參加施工中臨時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持有____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技術人員。
3.乙方應根據工程種類和借用電源的容量及用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和安全用電組織機構負責人名單。
4.電器作業人員必須持____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正式、有效操作證上崗,過期未驗、作業期間不帶操作證者,視其無證操作,屬嚴重違章。
電器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
5.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單,在規定期限內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按《____________通知》給予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6.乙方應確保電器安裝、維修2人以上操作,斷電作業,在電源側斷路器處懸掛“有人工作,請勿合閘”的明顯標識牌,同時在已斷電線路安裝臨時接地線。
固定配電箱應加設安全防護欄。
7.乙方在無法停電,又必須帶電作業情況下,應設置防觸電絕緣設施,并設專人監護。
8.乙方在特殊環境或特別潮濕和易腐蝕場所、大型金屬管線內作業必須使用12V照明電源,工作用電源應加裝隔離變壓器供電。
9.甲方因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電相關規范的要求下達的違章指揮作業任務書,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0.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違章作業,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建設部《JGJ46—20__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及____供電局頒發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市建委頒發的《____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章節,進行臨時用電的安裝、運行、維修、檢查。
2.甲、乙雙方應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并共同遵守協議條款。
3.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按照規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實際施工作業前,按照相關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的要求,布置任務,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形成文件存檔備案。
4.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干凈,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后,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嘩,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后一定要對現場清理干凈,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后,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干凈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后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吉林中億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13
企業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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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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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2、計劃開竣工時間: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范圍:
施工地點:
施工范圍: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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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并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范,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后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周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后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于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 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14
一、總包和分包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項目中的交叉施工(作業)負總的指揮、領導責任,總包對分包,分包對分項承包單位或施工隊伍,要加強安全管理,科學組織交叉施工,在沒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方案和可靠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業,防止和避免發生事故。
二、經營部門在簽訂總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中應有安全責任劃分內容,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
三、計劃部門在制定施工計劃時,要將交叉施工問題納入施工計劃,應優先考慮。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門要掌握交叉施工情況,加強各分包之間交叉施工的調度管理,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協調交叉施工中的有關問題。
五、安全部門對各分包單位實行監督、檢查,要求各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總包方的有關規定、標準、措施等,對違章進行交叉作業的施工單位給予經濟處罰。
六、總包與分包,分包與分項外包的項目工程負責人,要明確劃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責任區和各方的安全責任,建立責任區和安全設施的交接和驗收手續。
七、交叉施工作業上部施工單位應為下部施工人員提供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在隔離防護設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業人員不得進行施工,隔離防護設施完善后,經過上下方責任人和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業。
八、工程項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員在交叉施工之前對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確的安全責任交底,各方必須在交底后組織施工作業,安全責任交底中應對各方的安全責任、安全責任區劃分、安全防護設施的標準、維護等內容做明確要求,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九、交叉施工作業中的隔離防護設施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由安全責任方提供,當安全責任方因故無法提供防護設施時,可由非責任方提供,責任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支付租賃費用。
十、交叉施工作業中的隔離防護設施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責任方負責,由于隔離防護設施或安全防護存在缺陷而導致的人身傷害及設備、設施、料具的損失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工程項目或施工區域出現交叉施工作業安全責任不清或安全責任區劃分不明確時,總包和分包應積極主動配合,在責任不清、意見不統一時由總包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門出面協調、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業中防護設施完善驗收后,非責任方不經總包、分包或有關責任方同意不準任意改動(如電梯井門、護欄、安全網、坑洞口蓋板、防護棚等),因施工作業必須改動時,寫出書面報告,需經總、分包和有關責任方同意,才準改動,但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須恢復原狀,否則非責任方負一切后果責任。
十三、電氣焊割作業嚴禁與油漆、噴漆、防水、木工等進行交叉作業,在工序安排上應先焊割等明火作業。如果必須先進行油漆、防水作業,總分包施工管理人員在確認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況下,再安排電氣焊割作業。
十四、凡進入總包施工現場的各分包單位或施工隊伍,必須嚴格執行總包所執行的標準、規定、條例、辦法,按標準化文明安全工地組織施工,對于不按總包要求組織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隱患嚴重、影響文明安全工地整體達標的或給交叉施工作業的其他單位造成不安全問題的分包單位或施工隊伍,總包有權給予經濟處罰或終止合同,清出現場。
十五、本協議經總包方和分包方(或相關施工隊伍)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簽字后,立即生效。
總包單位: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協議書 篇15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本協議為龍耀路越江隧道工程連接通道結構施工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 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為 ,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汪偉興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負責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衛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20__~10000元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衛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20-30%統一用于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校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后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訂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賭博、酗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人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游煙。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于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產資料(即使是屬于乙方的)買掉,違者作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書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20__~10000元,并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負責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后,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項中補充。
14、其它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時終止。
1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衛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