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物業合同(精選3篇)
托管物業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經營服務(下稱“經營托管”或“托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托管物業(房屋及附屬設施)簡況
1、托管物業位于泰安市區泰山弗爾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筑面積共計約為 平方米(具體物業房號、權屬證號、所有權人詳細名單見附件),。
2、托管物業需按照 四 星級酒店客房標準裝修,并至少應包括下列附屬設施:
(1)電器類:電視機、機頂盒、冰箱、空調、洗衣機、組合式廚房設備、熱水器、電熱水壺。
(2)家具類:沙發、茶幾、餐桌、餐椅子、電視柜、衣柜、陽臺休閑茶幾和椅子、睡床、床墊、床頭柜。
(3)其他類:窗簾等。
(4)配套設施:會議室
3、上述附屬設施的詳細清單,在甲方交付托管物業時,由雙方清點后簽字蓋章確認,確認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若交付時房間沒有達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須按照以上要求配齊或委托乙方代為配置(須另行簽署代購委托書),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托管物業用途
該物業用途為:度假式公寓出租經營。
第三條 經營托管權限
針對委托乙方管理經營的物業,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權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經營管理權限,自主制定經營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制定物業租賃價格或打折促銷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務團隊,團隊人員與甲方無關;
4、其他乙方應享有的經營托管物業之權利。
第四條 經營托管期限
1、本次經營托管服務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體時間雙方確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應在上述補充協議約定的日期內將符合約定條件的托管物業交付給乙方。代理期限屆滿后,如甲方有意繼續托管物業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經營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經雙方同意,甲方選擇以下方式中的第 種方式取得收益。
、賹ν泄芪飿I所獲得的經營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托房源總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應得的經營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關需要代繳的費用后,于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賬號見附件),同時,乙方以短信、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確認回復;若自乙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未回復的,則視為甲方已經確認。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順延到節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內支付及發出;最后一期經營收入分成款則應在租賃代理期限屆滿后三十個工作日內結清。
第六條相關費用
1、托管期間,雙方承擔費用:
(1)、乙方承擔費用:
a.水費
b.電費
c.燃氣費
d.寬帶月費
e.有線電視月費
f. 布草清潔、洗滌費用
g.營業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業廣告費用
i.服務人力成本
j.其他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
k.房屋租賃稅
(2)、甲方承擔費用:
a.裝修、整改費用
b.經營物業所需的基本配置費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電器損壞或更換電器及配件等維修費用 d.有線電視初裝費
e.寬帶初裝費
f.物業房產等政府稅費及滯納金、罰款
g.其他非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
上述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雙方按約定承擔。甲方承諾該項目沒有物業管理費。如有,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2、交付托管物業時,甲方負責結清該物業交付前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費、電費、水費、燃氣費、有線電視和寬帶費等)。交付托管物業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間因此產生爭議,甲方應解決,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與乙方無關。影響托管物業經營的,甲方應向乙方、預訂或入住客人賠償全部損失。
第七條物業(房屋及附屬設施)維護
1、經營托管期間,因附屬設施自然折舊或質量問題以及小區建筑、物業管理、托管物業裝修等原因造成損壞需要維修或重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經營托管過程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意外損壞和丟失需要維修或重置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權對托管物業的日常簡單維護和維修,維修費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響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無法聯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維修,事后通知甲方;維修費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維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業托管經營期間,發生重大被盜、火災及人身傷害等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負責先行處理,之后乙方有權向甲方依法追償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償,甲方應依法賠償或積極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償。
4、為保證托管物業的入住率及品質,托管物業在托管達到800間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親友自住時間),應對托管物業的墻面進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據托管物業的實際情況,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對墻面進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及時收取經營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當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將托管物業交付給乙方,并保證在整個托管期內托管物業無使用糾紛,交付時附屬設施能正常使用。
3、經營托管期間,如果托管物業所在小區統一改裝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電、供氣設備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發生的改裝費和設施設備添置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拒絕改裝,以免影響乙方對托管物業的租賃業務開展,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在經營托管期內,與乙方核對確認沒有客人預訂或入住時,甲方有權檢查物業及附屬設施的保養和使用情況,甲方不得擅自增減室內物品及設施。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甲方臨時行使免費入住權僅限于19層和20層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過途家網站了解托管物業的預訂情況,若甲方托管物業未被客人預訂,甲方可通過下業主自住訂單行使免費入住權。
若甲方托管物業已被預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業已預定的相關憑證,并可根據乙方所經營的其他托管物業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擔物業經營差價。
如乙方經營物業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費入住權,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業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協助,但由此產生的房費、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和
寬帶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6、甲方行使免費入住權入住托管物業,無需支付住宿費用,但是自住期間產生的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和寬帶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行使免費入住權時,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務,則按服務項目收取費用。(詳見附加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8、甲方應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其對托管物業擁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保證在整個經營托管期內,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單獨占有、使用和管理經營托管物業,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發生的托管物業的'產權、債務等各類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并確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響,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及客人全部損失。
9、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物業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則應承擔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因乙方重大過錯導致托管物業受到嚴重損壞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過錯而所造成的損失。
10、甲方將其與租賃經營無關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業內的,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租賃業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雙方確認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鎖。
另外,未經雙方確認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遺失、損壞等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1、經營托管期內甲方處分托管物業時,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稱“處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轉讓、贈送、繼承、抵押等行為。但這些處分行為必須不得損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則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12、經營期間,甲方須按時繳納托管物業的物業管理費用,保證物業能夠正常經營。如甲方不按時繳納物業費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繳,再從甲方的經營收入中扣除。
13、經營期間,如因于物業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響到乙方對該物業的正常經營,甲方應及時與物業公司溝通、協調,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的經營。
14、甲方還依法享有及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及日后所簽署的相關補充協議所約定的、甲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及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經營托管期內,乙方有權利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托管物業享有單獨占有、使用和獨立自主管理經營的權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須在辦妥各項正規審批手續的前提下依法經營,乙方有權獨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業開展經營活動。
3、托管物業在以下情形下發生毀損的,不應歸責于乙方:
(1)乙方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業的;
(2)乙方按托管物業說明書所標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業的;
(3)乙方按托管物業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業的;
(4)托管物業發生的正常損耗、老化、破損、折舊等。
5、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業毀損、滅失的,乙方有權直接減少、扣除相應金額的經營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經營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滿后10日內將托管物業交還甲方。
7、托管物業僅用于經營出租使用,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對客人進行嚴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業從事違法活動。
8、乙方應當妥善管理托管物業,因乙方沒有盡到管理義務而致使托管物業毀損、滅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9、經營期間乙方應該做到公開、透明,如實地向甲方匯報托管物業的經營情況,隨時依照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時達到四星以上裝修標準,乙方承諾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務。
11、乙方還依法享有及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及日后所簽署的相關補充協議所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及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通知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進行:
甲方:
住所: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固定電話: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速遞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書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速遞郵寄的方式且不能確定具體送達日期的,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為送達。
3、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任何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絡方式所做出的聯絡應視為有效。
4、雙方之間的通知除書面形式外,電子郵件也視為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各方保證,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準、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聲明與保證須向第三人披露;或經本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項下之事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已在公共渠道獲得的信息外),否則保守秘密一方有權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本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適當地履行合同義務的,以及其承諾或保證存在虛假的,即構成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為5000元/套人民幣。違約方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后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約的,違約方除應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按守約方要求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義務,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違約方經守約方催告后,仍未糾正,導致守約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守約方有權依照本款前述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有權單方無責終止合同。
3、無特殊原因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遲延支付經營收入分成款超過15日的,除應按約定如數補交外,從第16天起還應支付違約金每天100元/套。超過30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無特殊原因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遲延交付物業超過15日的,從第16天起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100元/套。超過30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單方要求退出與乙方合作的,應獲得乙方同意且應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否則,因甲方單方退出托管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已為托管物業投入的全部費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項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實: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災害、戰爭等。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應當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須解除本合同的,則各方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并處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雙方順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當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訴訟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且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對無爭議的其他義務各方均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需在90日內簽署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標“必須”)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托管物業的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含小區和公寓的平面圖)及當地房產交易中信出具的產權所屬證明;(必須)
2、甲方身份證復印件;(必須)
3、托管物業附屬設施清單;(必須)
4、水、電、氣表讀數確認記錄單;(必須)
5、家電購買憑據復印件及保修單;
6、有線電視用戶手冊及機頂盒卡;
7、托管物業的房卡、門禁卡、購電卡、購水卡、購氣卡等小區配備的相關卡;
8、電話及寬帶業務登記表;
9、甲方信息登記卡(含用于收入轉賬的業主銀行賬戶資料);
10、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必須)
11、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12、繳納物業費(簽署托管協議之日起一年內物業費)收據復印件。(需要)
甲方(簽名):
簽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托管物業合同 篇2
尊敬的家長:
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保證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園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請家長每天按規定時間送孩子來園,為了孩子的`安全,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回教室導致在園內玩耍,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三、孩子早晨來園請到保健醫生處晨檢,有需要喂藥者,請將藥物交給保健醫生或老師處,寫好服藥單,注明用法、用量及服藥時間,并請簽上家長姓名和當天日期。
四、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事先向老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五、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爺爺奶奶或父母親本人固定人員在本園門口接送孩子,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園接送幼兒者,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老師,得到老師確認后方可接送回家。
八、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
九、幼兒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幼兒姓名: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
教師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托管物業合同 篇3
甲方:
聯 絡 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乙方:______網絡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聯 絡 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第一條 :合同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和維護甲方完全擁有內容版權的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應用托管服務。
報名網址:
報名管理網址:
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是為學校和招生培訓機構提供一個網上報名和報名設置、報名列表管理的軟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年。
本期合同從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有效,服務期滿需要重新簽訂新的服務合同。
第三條 :費用及其支付
1.該應用托管服務每年費用_____元,簽約年數_____年,合同總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合同總金額,乙方在收到款項 _____日之內,給甲方開通所有網上服務,并通知甲方驗收,乙方在接到服務開通通知之日起 _____日內聽取甲方修改意見并按要求完成修改,直至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將于付費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商業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費,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續費通知 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服務費,如果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續費,自動作為終止續費處理,乙方有權在付費服務到期后停止向甲方提供一切服務。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定制額外軟件服務功能等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3.甲方沒有能夠及時支付相關費用或者乙方未能按時為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責任與權益
一) 乙方責任
乙方有責任在收到甲方款項后按時開通相關軟件服務。
乙方負責所有的軟、硬件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系統管理、安全管理、_____防范、內容監控、數據備份)。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于涉及服務內容的請求后,將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并答復,24小時內能夠解決的問題24小時內解決,不能解決的問題需要給出甲方可以信賴和理解的理由。
乙方有責任在產品交付_____周內對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為期_____天的產品使用培訓。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對甲方的合法業務數據進行增刪、修改。
二) 甲方責任
甲方有責任按時支付所有服務費用給乙方。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電子資料和相關要求。
甲方有責任及時導出和備份相關數據。
甲方有責任合法使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并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于乙方做出診斷。
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后,應配合檢查產品使用是否正常。
三)甲乙雙方權益
甲方擁有網站的所有頁面和內容版權,甲方對網站內容版權負責;乙方擁有網站技術平臺的版權,乙方對網站技術平臺的一切版權負責。
雙方有權為對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其服務主管部門投訴,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如果延期責任在乙方,乙方未能在規定工期內交付產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每天已付款總額1%的賠償。
公司售后服務電話:
網上客戶服務中心:
雙方有權拒絕對方提出的本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電腦操作不熟悉而引起的使用困難等責任。
乙方不承擔因地震、電信機房火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系統數據混亂、丟失等責任。
第五條 、其他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釋。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補充。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