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托管協議(精選3篇)
資產托管協議 篇1
本協議由[ ]公司和[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鑒 于:
1. [ ]有限公司(“[甲方]”)是經 [ ] [ ]年[ ]月[ ]日批準,并經[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注冊于[ ]年[ ]月[ ]日在[ ]依法組建的一間[ ] 公司;
2. [ ]有限公司(“[乙方]”)是經 [ ] [ ]年[ ]月[ ]日批準,并經[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注冊于[ ]年[ ]月[ ]日在[ ]依法組建的一間[ ] 公司;
3. 乙方根據其公司合同、章程的規定合法擁有的 [ ]資產(“目標資產”);
4. 雙方同意乙方將其擁有的目標資產委托甲方管理,甲方將作為前述資產的管理人,以[ ]的代理乙方行使相應的管理權利,履行相應的管理義務。
基于此,甲方、乙方就目標%資產托管事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協議雙方
[ ]有限公司(“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有限公司(“乙方”)
英文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 定義和釋義
2.1 在本協議(包括引述部分)中下列詞語表示如下含義,根據文意所需另有規定的除外:
2.1.1“本協議”指由甲方與乙方于二○○ 年[ ]月[ ]日在[ ]簽署的《資產托管協議》及根據雙方協商對《資產托管協議》作出的書面修改或變更;2.1.2“目標資產”指乙方交由甲方托管的資產;
2.1.3“保證及承諾”指甲方或乙方在本協議及附錄中所作出的陳述、保證和承諾;
2.2 本協議中所指的任何附錄及附件是指本協議內的附錄及附件,除非另有所示,這些附錄及附件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3.1“托管目的”:本協議項下甲方受托管理目標資產的目的是:為雙方共同利益,在有關資產轉讓的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前(可根據具體事由),管理目標資產并行使與目標資產相關的相關權利。
4.1 “托管權限”: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股權的權限為:根據乙方的書面指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管理并行使部分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事務的決策權及選擇管理者的權利等。同時,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所規定的托管權限內,指定其認為適當的第三人行使該等權利。4.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向第三人轉讓目標資產或促使公司股東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
三、 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做出以下聲明及保證:
3.1 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組建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2 本協議是在甲方的權力范圍內、并經其正式授權而簽訂的,對其構成合法的、有效的約束力,且該義務可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予以強制執行;
3.3 本協議不違反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亦不違反甲方的公司章程或對其或其資產有約束力的任何文件;
3.4 甲方已獲得訂立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授權、同意、許可、登記或其他應有的條件且此授權、同意、許可、登記或其他應有的條件仍為有效。
四 、資產托管
4.1 甲方將作為目標資產的管理人,以其自身名義代理乙方行使相應的資產管理權利,履行相應的資產管理義務。
4.2 甲方依善良管理人的原則管理目標資產。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5.1 甲方乃基于乙方之委托,持有托管資產及資產上產生之所有收益。甲方同意依乙方不時之書面指示,以乙方擬采取之方式處置所持有之資產及收益;
5.2 甲方應依乙方要求,出席公司股東會議及其他資產持有人應參加之會議,并依乙方事先之書面指示在前述會議上行使投票權。若乙方事先沒有做出書面指示,甲方依其應有之謹慎盡職行事。依乙方之要求,甲方應簽署必要的文件,以使乙方、或其代表人、或其指定人,或其代理人代替甲方在有關會議上投票;
5.3 甲方應將其作為管理方而獲得之信息提供給乙方;
5.4 未經乙方之書面指示,甲方無權行使任何托管資產的處分權利。該等處分權利包括轉讓、贈予、抵押和其他任何形式之保證。如有違反,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5 甲方在行使托管權過程中如出現損害乙方利益或[ ]利益行為或違反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時,乙方有權制止并要求甲方予以糾正。如甲方因遵循乙方指示行使管理權利而使乙方利益蒙受損害,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5.6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支付資產托管費。
六、托管費及費用負擔
6.1 因本次資產托管,乙方應每年[ ]向甲方支付資產托管費人民幣 萬元。
6.2除本協議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簽署前所涉資產托管的審計、評估、政府費用及其他費用由協議雙方各自承擔。
6.3本協議簽署后因執行本協議及其附件而發生的政府費用、法律費用或交易費用由協議雙方分別各自承擔。
6.4本協議各方應各自承擔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而產生的應由其承擔和繳納的稅收。
七、 保密義務
7.1協議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與本次資產托管無關的任何其他方泄露與本次資產托管有關的任何信息,除非: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準、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聲明與保證需向第三人披露;
(2) 因法律要求或為遵守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任何法院發出的強制要求而需做出的披露;
(3) 向各自的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披露本協議或有關合作企業的資料,以取得專業意見;
7.2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所涉之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但因本協議10.1條的規定披露信息的,不受保密義務的約束,且協議雙方同意:各自促使其董事及職員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本次資產托管有關的事項嚴格保密;
7.3 信息披露費用和保密費用由承擔披露義務和保密義務的本協議雙方各自負擔。
八、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不可避免、且無法抗拒的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宣布或未宣布的直接影響本次資產托管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
(2) 直接影響本次資產托管的.地震、臺風、洪水、颶風等;
(3) 直接影響本次資產托管的國內外騷亂;
(4) 本協議簽署后至資產托管完成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出現新的規定或變化,從而使本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符,并且協議雙方無法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就本協議的修改達成一致意見。
8.2本協議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協議之全部或部分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繼續履行本協議項下之義務直至本協議終止;但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日以上時,乙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以書面方式通知終止本協議。甲方收到該通知后,本協議應即時終止,但其終止不影響協議一方對于另一方因以前違反本協議之行為而產生或享有的權利。
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協議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協議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證明文件,該文件應由時間發生地的公證機關公證。
九、違約與賠償
9.1 因甲方在行使托管權時的故意或過錯致使乙方資產或資產相關的權益蒙受損失,甲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經濟賠償;
9.2 協議一方未有或延遲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不構成對其先期有關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放棄;協議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任何特定違約行為,不影響其對另一方任何其他違約行為的追究權利;協議一方單次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措施,并不排除其再度行使有關權利或補救措施;協議一方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措施,并不影響其行使任何其他的權利或補救措施。
十、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0.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協議雙方共同簽訂書面協議才能生效。生效的修改應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本協議:
(1) 發生本協議第8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使得本協議無法履行;
(2) 協議一方違反協議規定致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十一、其他規定
11.1本協議包括了協議雙方之間的有關資產托管的全部協商內容并取代在此之間有關資產托管的所有意向及協議或補充協議。
11.2在涉及資產托管之過程中,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并簽訂及采取其他有關的文件及行動。
十二、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協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 ],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為約束力。協議雙方應執行裁決,仲裁費用敗訴方負擔。
十三、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 ]法律的管轄。
十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均應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可以通過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發出,如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發出,須用航空掛號加以確認,迅速發往并寄往有關方。一切通知和通訊應發往下列適當地址,直到其他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
致:[ ]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傳 真:
電子郵件:
致:[ ]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傳 真:
電子郵件
十五、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簽署
本協議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于首頁標明記載的日期簽署本協議,以資證明。
【此頁無正文,為合同簽字頁】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簽署: 簽署:
附錄一:
附錄二:
資產托管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經考察決定將孩子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為明確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間(暑期___月___號至___月___日)履行對學生的看護及教育管理責任。乙方要以高度負責和敬業奉獻的精神,為學生提供安全、適當、科學的學習與生活管理,使學生各方面素質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協議所約定的條件及守則,并委托乙方在緊急情況或不能聯絡甲方時代表甲方對學生作出合理的決定,并獲得代表甲方簽字的權利。
三、乙方在學生托管期間負責學生上下學的接送、食宿及課外輔導等有關事宜,具體如下:
1、接送:在學校指定的上學與放學時間,按時接送學生,履行校外往返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義務。
2、食宿:提供床鋪、課桌等相關用品,被褥及洗漱用具等由甲方自理。托管期間全權負責學生的飲食起居。乙方保證提供的食宿條件符合學生生長發育及學習的基本要求,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不因食宿條件受到影響。
3、課業輔導:負責每天督促學生完成作業,并在必要時給予相應輔導,家長對輔導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約定。
四、委托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學期為期限,如雙方續約,可直接在此款后續簽“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至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費______元/月。甲方應以負責的.態度交納托管費用,延期交納需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甲方交納,如甲方拒不交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教育學生遵守托管期間的有關規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脫離乙方監護。
因下列原因或者學生擅自脫離監護發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與學生寄宿地點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乙方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傷害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私自外出玩耍(如游泳、攀爬等)、室內爬窗、樓道嬉戲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義務提供安全的食宿條件,確保學生托管期間履行監護義務。對因提供條件不當、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未能充分履行監護義務,造成學生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學生托管期間,食用藥品一般應遵照醫囑進行。托管期間若出現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緊急救助情況,乙方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應前往進行積極救助。如果情況緊急,乙方應及時將學生送往醫療機構救治,并盡最大所能為甲方墊支搶救、治療和住院等費用,甲方應該盡快將此費用如實歸還乙方。對不服從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毆對他人或自身造成傷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須配合乙方教育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大額錢物可交由乙方代為保管。若非乙方管理責任原因,學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丟失錢物,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如缺乏線索尋找未果,乙方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合同解除
甲方對乙方服務不滿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其費用按足月結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計算。 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終止協議,其費用按時間據實結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五次以上不聽從乙方管理,經教育無悔改表現的;
2、故意傷害同住其他學生造成嚴懲后果的;
3、故意損毀乙方財物造成重大損失的;
4、偷盜公私錢物無悔改表現的;
5、其他嚴重影響托管協議實施的行為。
十一、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系和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單位、電話等聯系方式的變更應該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也要將學生托管期間的表現與變化情況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確定學生的教育方案。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資產托管協議 篇3
甲方:廈門芙芮婕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自愿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制定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達成以下合同。
一 特許經營項目和方式
1 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市商場管理“芙芮婕”品牌服飾,乙方不得私自跨區域設點經營。
2 乙方應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最近正身彩色照片兩張交甲方保留存檔。
二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合作期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管商場的合同(由甲方同商場簽訂)期限為準。
2 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與甲方續簽本合同的優先權。若一方有意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與對方合作,應在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 保證金
1 甲、乙雙方自合同簽訂兩日內,乙方須付甲 人民幣(單店)合同保證金,此保證金到甲方帳戶后,此合同生效。 2 以上合同保證金如在此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因違約而被甲方扣除的合同保證金部分,乙方須在一周內補足合同保證金的
差額部分,否則甲方有權從當月的代管管理費中扣除;
四 經營管理
1 甲方提供銷售網點所需貨品:乙方負責每個零售網點的貨品庫存控制在 600件以下(特殊情況除外);乙方代管的甲方公司零售網點必須是“芙芮婕”品牌的專賣店或專柜,不可有其他品牌拼入柜內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扣除全額合同保證金。
2乙方負責的網點,日常銷售折扣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書面規定進行,不得擅自調高或調低;若有需要進行促銷、打折,乙方必須提前兩天向甲方公司書面申請,甲方書面確認回復后方可進行;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從乙方的合同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此經濟損失。
3 乙方負責代管當地銷售網點的業績報表的匯總及傳真、當地貨品調配、庫存盤點及追補、貨品陳列、展示、營業員的培訓、商場業務溝通及同行業品牌的銷售信息反饋、建議:
(1)
(2)
(3) 乙方每日必須向甲方傳真各網點昨日銷售明細; 乙方每周周一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反饋上周各網點銷售分析、競爭品牌狀況等; 乙方必須嚴格控制每一個賣場的進銷存比率:全年按照春夏、秋冬兩個階段來核算,若乙方把單個網
點退換率控制在20%以內,則甲方按當季的銷售額的1%給以乙方獎勵;
(4) 乙方每月必須進行實物盤點,且5日前必須向甲方傳真上個月正確的進銷存報表和實際庫存報表;
4 乙方收到甲方貨品時,應即日清點與核對,若準確無誤,則需將“收貨回執”傳真給甲方;如有貨品短缺等問題,乙方必須于提貨后當日內將情況說明附提貨人、驗貨人和乙方簽名后以“收貨回執”傳真給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所收到貨品與貨單相符。若屬于公司質量問題的,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書面要求乙方退回公司的部分商品,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退回,否則視為乙方自己購買此商品,貨款直接從合同保
證金中扣除;
6 乙方所有退回公司的貨品,必須保持貨品的干凈整潔、不得有臟、 人為磨損、破損而造成貨品質量問題且影響二次銷售的,甲方將不予以退、換,視為乙方自己購買此部分貨品,貨款直接從乙方合同保證金中扣除;
7 乙方每月須及時負責做好對各零售商場的對帳工作,并將商場每月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清單及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回公司,同時督促各零售商場的財務部門確保貨款的及時回籠;若貨款不能回到甲方帳戶,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8 乙方在管理過程中丟失的貨品或乙方購買的商品,均按原價的3.5折進行核算。
9 甲方對乙方經營過程中提出的管理要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執行解決。
五 費用分擔
1 甲方所承擔各項費用如下;
(1)
(2)
(3) 甲方同代管商場合同中規定的費用(營業員有關費用除外); 貨品由 廈門 至 代管地的往返長途運輸費; 甲方提供手提袋;噴繪畫、水晶字、POP宣傳畫;增值稅發票;
2乙方承擔費用范圍如下:
(1)
(2) 自貨物到乙方各站(機場、火車站、車站)后產生的一切市內短途費用,由乙方承擔; 所有在乙方代管商場的'營業員由乙方進行招聘并培訓,所產生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有發生任何
勞資糾紛與甲方無關;
(3)
(4) 乙方在本合同所簽署范圍內開拓市場時所產生的任何公關費,招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墊付代管商場裝修費用(經甲方書面確認),此費用在代管商場的正常營業時間內,按12期,每月支
付一期給乙方;。
(5)
(6) 乙方在當地經營過程中的零星支出:文具用品、賣場布置等。 乙方所代管負責網點的貨款到達甲方帳戶后,且乙方須把代管商場的各項事務處理完畢后,甲方將在十日內
支付乙方所應提取的管理費用;
六 乙方代管提成:
1.商場日常銷售按正常折扣、合同規定正常扣率,由甲方指定銷售折扣,乙方按以下方式提取的托管費用比率:8折(含)以上為18%;6折(含)-8折為17%;4折(含)-6折為15%;4折以下14%
2.因商場強制促銷活動,導致甲方在正常銷售折扣下且商場扣率有增加的,則乙方按以下方式提取的托管費用:若商場回款達到吊牌價的40%(含)以下的,則乙方的代管費按銷售額的12%提取;回款在40%--50%(含)時,則乙方按14%
提取;回款達到50%以上的則按16%提取。
七 商場保底扣款承擔:
1.代管商場因未完成商場保底任務而被商場扣款,此金額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八 合同解除與爭議
1 合同到期,如雙方不愿續約或協議有所更改變動,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乙方須負責追回、結清銷售網點的
所有款項及處理清楚所有商場事務;所有費用及提成結算完畢后,同時乙方在履約期間無任何違約行為,甲方將在壹個月內全額無息返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2 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1.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合同法予以處理。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則在甲方住所地法院裁決。
3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九 補充協議
本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地 址: 地 址: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