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精選19篇)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范》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于_____________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項目。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接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并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并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并結合本項目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復接地等處于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并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并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并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后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筑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設備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于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于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采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設備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并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設備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后方能使用。搖測后的數據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御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桿手持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于3m,室內不低于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濕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筑物或沿墻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并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表、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于5m,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鐵路交通安全,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項目及內容:
1、施工項目:10KV供電能力加強頂管工程
2、施工內容:
二、施工地段:洛陽地區。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范內容:電力設備穩定及行車安全。
五、乙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乙方施工前應按營業線施工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報書面施工組織、安全措施,并經甲方核準后方可施工。
2、乙方人員應經安全培訓合格方準上崗。乙方對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要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方可施工,甲方應在施工前兩天通知甲方。
3、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設備損壞或造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有關規定作業,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人身傷害,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頂管作業人員要嚴格勞保穿戴,統一穿著防護工作服。
6、在鐵路路基下進行頂進施工,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頂進情況進行不間斷監測,每頂進80cm~100cm對頂管作業附近地面進行觀測,發現異常情況要停止施工,并預防侵入鐵路限界。
7、頂管開挖的工作坑乙方應設立防坍塌支撐,防止坑壁坍塌事故的發生。 工作坑周圍必須樹立明顯的警示標牌,同時在坑周圍設置安全網,以免路人不慎掉入坑內。雨雪天氣,工作坑上面應搭雨蓬,避免工作坑進水,因乙方責任造成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
8、乙方施工人員因聽從甲方施工負責人指揮,嚴禁蠻干。
六、甲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施工前甲方要會同乙方及各設備管理單位對機械頂管附近地下管線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必要時組織人工開挖進行摸底。
2、甲方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現場監護人,全過程把控作業安全。發現乙方施工有安全或質量問題,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須立即糾正。危及交通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乙方不得拒絕,否則造成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管線損壞事故,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并立即通知管線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搶修,并積極組織力量協助搶修工作。
4、施工完畢后,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作業區段進行全面的巡視,檢查清理現場,不得遺漏任何料具及物品,最終確認相關單位設備正常后才允許撤離現場。
5、甲方未履行安全協議、安全監督失職,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
6、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每日檢查路外施工人員應統一著防護工作服及戴安全帽,具備進站作業條件;檢查施工人員橫穿股道時,必須“一站、二看、三通過”。有停留車時嚴禁鉆車、翻車,必須從車兩端5米外繞過。
七、結合部安全管理
1、凡屬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甲方責任。
2、乙方對甲方現場監護人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立即整改。否則甲方現場監護人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3、甲乙雙方現場人員要嚴格執行“自控、互控、他控”等保安措施,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及設備安全。
八、 本協議-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3
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與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民法典》、《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民事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系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鉤、松鉤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類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并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 元/小時執行。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并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并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后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并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并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布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于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范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干凈,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后,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嘩,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后一定要對現場清理干凈,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后,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干凈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后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吉林中億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5
施工用電安全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在興建牧業小區,需在**鎮10kV線T接10kV線路,經電力主管部門*公司供電所現場勘查確認,支線線路產權歸甲方所有,為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確保甲乙雙方正常安全可靠用電,更好的界定甲乙雙方產權分界及安全職責,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協議。
1、乙方在線路建設施工過程中不得危及甲方線路及設備安全。
2、乙方T接10kV線路必須安裝合格可靠的線路保護裝置,并以此為產權分界,如乙方線路或設備發生故障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安全可靠用電,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關。
3、乙方新建線路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負責維護及檢修,甲乙雙方共用的甲方產權線路發生的維護及檢修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本協議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終止。
5、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供電營業所持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租賃安全協議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6
為保證 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設備。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煙。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后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衛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煙,在宿舍內設立煙頭桶里面要有水。
4. 項目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7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承建內容及工程造價
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
(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總價: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飲水工程占地協調,得人為阻撓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負責組織各受益農戶進行主管道溝等開挖工程;
3、農戶室內管件材料及安裝費用由各飲水受益農戶負責;
4、協助乙方搞好填報工程驗收所需的相關數據和報表;
5、按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縣水務局達到合格標準;
2、墊資工程建設30%資金,作為甲方收取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進驗收合格并正常運行2個月后,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質量保證金。
不
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基礎開挖材料的質量選擇、運輸及轉運工作,所用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并安全行駛;
4、負責主管道安裝并保證質量;
5、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建設工期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水務局安全飲水辦編制的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監證方:
二○一一年月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確保 甲乙雙方安全防火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 61號令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同意特對作安全防火施工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包單位的工程設計、材料選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須符合安全防火規定,并在開工前一周內將施工圖紙方案、施工審批表、安全防火措施、資格證書、電焊證等報甲方審核。
二、甲方負責與消防部門聯系申報,批準后通知乙方施工。
三、乙方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四、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須由益元百貨電工安裝,并設置配電 箱,不得隨意接拉臨時線路,必要的臨時線要使用保護套。
五、進行動火施工時,乙方持施工單到甲方物保處辦理動火許 可證,并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和施工規定。
六、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并嚴格遵 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若造成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 等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七、乙方施工中需要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符合《化學危險物 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品有專人專庫保管。
八、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積使用易燃液體。進行噴漆施工時,要有良好的通風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種交叉作業,要嚴禁有明火。
九、乙方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禁煙標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室外施工時,要設立圍擋。
十、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樓梯間,當日垃圾必須當日進行清理。
十一、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未辦理手續,甲方有權令乙方停止施工,并對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
十二、乙方施工人員進出益元百貨要自覺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走指定路線,不得在非施工區閑逛。
十三、乙方施工人員要遵守益元百貨的各項管理制度違者罰款。
十四、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書自開工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9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 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 號文件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發 號)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文件精神,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施工原則,明確各自管理范圍內的安全責任,確保實現本項目安全施工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保護項目施工中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在四廠新系列鍋爐房工程中甲方山東華聯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乙方山東省沂源縣城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貴忠項目部 簽定如下安全協議書。
一、乙方進入施工作業區域施工前,應當經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并與甲方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指定施工安全負責人,設立專職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過程中的工作協調、聯系。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乙方應當是經過工商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并具有相應施工資質證書及安全資質證書的正規單位,聘任和使用的駕駛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不得使用不符合資質要求的人員。
三、乙方應當獨立完成工作,乙方不得將工程肢解分包或將工程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照工程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鑒定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四、乙方施工機械、車輛、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應當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的檢驗單位或政府部門相關部門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具備良好的性能和安全要求,乙方還需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和維護保養,不得帶病運行,超過檢驗周期或未經檢驗檢測合格不得使用。
五、工程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應當經甲方工程管理部門與乙方共同確定。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作業區域,應當統一穿戴勞保服裝戴頭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由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及防護措施,并對施工現場做封閉處理,設置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甲方辦公工作區域或非施工區域,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經辦部門人員有權隨時監督檢查。
六、乙方在施工前應當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乙方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施工環境及危險源,知悉如何采取自身安全防范措施,樹立安全意識,按照要求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應當符合高空作業規范并派專人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進行地下或密封環境施工時,必須配備安全防護措施,并派專人監護。乙方必須為高度危險作業人員在繳納工傷保險的基礎上補充繳納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要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對施工現場腳手架、防護網等重要安全設施每天開工前應當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施工中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乙方、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傷害、設備損壞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甲方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氧氣、乙炔等)等,乙方施工單位應當填寫申請單,經甲方相關部門批準,由甲方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乙方保證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保證氣罐、氣瓶存放、運輸使用安全。并由乙方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施工單位負擔。乙方對借用甲方的設備、設施應當在使用前進行全面檢查,乙方一經使用,視為借用的設備、設施已經處于正常的、安全的狀態。
八、乙方氣焊、氣割等工作應當由持相關證書的專業人士操作。乙方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須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同時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現場監督檢查。乙方施工車輛來往施工作業區域應當謹慎駕駛,不得超速超載行駛,出入應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并出具經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出廠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
八、乙方應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九、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經辦部門有權隨時對乙方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各種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對“三違行為”及其它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因此延誤工期的不予順延。
十、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清理垃圾時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污染環境的,乙方應當予以治理,致使甲方被環保部門處罰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的罰款數額,否則,甲方不予支付乙方的安全保證金或質量保證期內的質量保證金。
十二、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指派齊元山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等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孫萬勝 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詢問、檢查。
十三、乙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傷亡及設備損壞事故獨立承擔安全責任。乙方造成的自身損失及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十四、甲方扣留每期應付工程款的10%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死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其它一切意外情況,施工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向乙方一次付清,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屬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安全施工保證金部分扣除或扣完時,補充或重新提取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損失額 元以上,包括 元)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損失額 元以下)及出現其他一般意外事故(損失額 元以下),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生人身輕傷或其他輕微事故(損失額 元以下,包括 元),扣除30%安全保證金;
(4)、乙方人員發生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行為的經濟處罰,從安全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十五、本協議書簽訂后,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執行本安全協議書的約定,乙方不予遵守、執行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乙方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賠償的,甲方不予退還安全保證金和在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金。
十六、 生效及失效期限:本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時生效,施工合同終止的,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本責任書失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施工經辦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0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南江縣萬達水利電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南江縣水務局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采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飲水安全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范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征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余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運行一年后,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后再全額支付下余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占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采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筑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范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并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采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設備、材料的采購(采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采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于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并簽字認可后,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并辦理好簽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并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沖突以最后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鑒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1
甲方: 工程土建施工項目經理部
乙方:
乙方因施工用電需要,在甲方交納費用的箱變下用電。本著施工安全和安全用電的原則,特訂如下安全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JGJ46-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國標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要求,嚴格遵守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及施工方案由專業電工人員實施,嚴禁違規和私拉亂接。
3、甲乙雙方必須建立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及檢查制度。
4、乙方必須配備專職合格電工跟班負責檢查、維護和管理,針對電線路、電閘箱以及用電設備定期巡視檢查、保養和進行電氣檢測試驗,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設備、機具一律禁止使用。電工持證上崗,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電工巡查記錄,嚴禁違章作業。非持證的電工作業人員嚴禁從事電工作業。
5、乙方的配電箱、電線電纜和用電設備(器具)必須是正規合格產品,滿足規范要求,嚴禁不合格品入場。乙方施工現場內配電箱,必須保證門鎖完好、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涂有安全色標并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平時配電箱門應保持關閉。固定式配電箱應按要求設置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與甲方配電設施要有明顯區別。
6、施工現場各級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規范,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保護罩(冒)齊全,電器的選型、定值要符合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箱內附有電器接線圖。
7、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TN-S三相五線制和兩級保護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的設置應合理、相互匹配,以達到分級、分段保護目的,漏電開關必須定期測試確保完好。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一閘多用。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整齊。電纜線路必須按規定沿附著物敷設或采用埋地方式規范敷設和驗收,不得沿地面明敷設。電線、電纜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等綁在一起,嚴禁電源線路隨意拖地、浸水。
9、凡帶電或接觸明電作業,至少由兩人操作,必須嚴格按規范履行監護程序。操作人員與監護人都必須是經專業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的電工,必須掌握安全用電知識和本系統電氣運行原理。
10、甲方給乙方指定一處電源接線口,乙方從此處安裝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計量裝置,電源接線口以下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及線路的安裝維護使用拆除及安全管理均有乙方負責
11、乙方的用電量和電量單價根據與合同項目部簽訂的合同確認,每月25日計量。
12、本協議內容未詳盡之處,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規范執行。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條款
一、 按照GB46-20__的規定,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工程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管理和操作,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二、 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采用三級配電系統;
2. 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3. 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三、 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四、 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并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
2. 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 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并應關門上鎖;
五、 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六、 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七、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采用TN系統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
八、 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九、 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在TN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電阻值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系統中,所有重復接地的等效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
十、 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
十一、 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
十二、 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十三、 發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
十四、 發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同期裝置,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在向負載供電。
十五、 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做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數。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兩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
十六、 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
十七、 配電箱上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段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十八、 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十九、 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潮濕和易觸及帶電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二十、 在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和掛標示牌。
二十一、 電氣設備所用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和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二十二、 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二十三、 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查、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認真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2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3
為保證 香密園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設備。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煙。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后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衛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煙,在宿舍內設立煙頭桶里面要有水。
4. 項目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4
甲方: (下稱甲方)
乙方: (下稱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各自職責,確保水上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雙方須嚴格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二、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對所屬船舶的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以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系,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生產要領,不違章指揮。
三、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2、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船艙作業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經提醒作業人員不穿救生衣,船員應停止作業,并向 施工隊負責人報告,穿好救生衣好才能開始正常作業;如船員看見施工人員未穿救生衣,不停止作業造成事故,船員將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發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4、施工前應先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時了解作業區域內的水情、潮位、風力風向。
5、乙方應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6、對施工現場的測量標志,各類安全防護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7、乙方作業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當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及時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后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后失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未經簽訂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施工隊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法》有關規定,甲方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委托給乙方組織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本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二、工程地點: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
三、工程施工內容:
1、尖克村飲水管道米施工;
2、引水口2座;
3、供水點2處;
四、工程款結算方式:合同為總價合同,價款萬元(大寫壹拾萬元),包括群眾自籌款2萬元。
五、付款方式:所有工程施工完畢經水利局驗收合格后支付工款。
六、甲方責任:
1、負責檢查乙方購買材料的質量
2、負責檢查、監督乙方施工技術質量、進度。
3、負責提供施工圖紙、坐標點及水準點
4、及時撥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嚴格服從甲方管理,聽從指揮,配合施工。
2、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必須符合操作規程規定,保證一次性出合格產品。
3、施工中所需的機具由乙方自理。
4、施工中所需生活設施由乙方自理。
5、提供完整的施工記錄一份。
6、保證按時完工。
八、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所購買的材料滿足國標的質量標準。
2、管線、閥門的安裝工藝必須滿足安裝工程施工規范的要求。
3、埋置后管道的埋深不小于22米,以防凍壞。
九、工期要求:所有工程必須于20__年9月25日前完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遇有特殊情況時,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6
甲方: 務樓工程項目部
乙方: (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范》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于 工程項目。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接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并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并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并結合本項目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復接地等處于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并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 )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并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并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后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筑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設備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于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于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采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設備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并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設備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后方能使用。搖測后的數據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御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桿手持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于3m,室內不低于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濕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筑物或沿墻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并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表、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于5m,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7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于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范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后,核準施工范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并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范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于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后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范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復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和安全控制范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志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采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后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人及緊急事件聯系人:
24小時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8
工程管理單位:
傳輸中心
施 工單 位(乙方):
一、市公司網絡建設部對工程施工質量把關職責。跟工單位負責現場監督、指導和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方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執行,認真遵守通信大樓(機房)的安全管理規定。因施工方違反施工技術規范和安全管理規定內容的,發生安全和火災等責任事故的,由施工方自行負責并扣罰工程管理和現場跟工單位5000-10000元,扣罰具體施工單位10000-200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所有施工人員要自覺遵守通信大樓(機房)的管理規定和本協議內容。施工單位進入大樓前,要及時向安保部提供全部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照片(或工程管理部門已有備案)。施工人員變動時,要及時向安保部或施工管理部門報告。凡不提供施工人員情況、不報告變動情況的,發現一人處罰500元。施工人員憑安保部辦理的相關證件方能進入通信大樓。
三、在施工時不能對通信大樓(機房)的各種固定設施造成損害或隨意移動,施工物質屬聯通公司所有,不準隨意拿出通信樓(機房)。如施工人員發生盜竊行為的,處罰施工單位5000-10000元;因野蠻施工,對通信設備造成損害的,要賠償一切損失,并處罰施工單位1000-100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施工現場嚴格按照防火要求進行施工,施工現場的易燃物品不準過夜,要做到及時清理,未清理的對施工單位處罰500-1000元.
五、在通信樓(機房)內不準抽煙、不準動用明火,確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和電、氣焊等特殊作業時,需提前報安保部審查批準,并審核特種工種作業許可證,辦理動火證后方可施工。發現施工現場吸煙一次(或一個煙頭)處罰500元;因違反安全規定,發生火災事故的,施工單位要賠償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并對施工單位處罰5000-200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施工單位在施工時要采取人身安全防范措施,按規定使用和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防發生人身傷害(亡)事故,因未按規定施工或操作不當而造成人身各種事故均由施工方負責。
七、需要開挖電纜孔洞時,施工前要辦理電纜孔洞“開挖證”。施工單位必須用原封堵材料將孔洞按要求重新封堵好,局前孔洞要進行防水處理,嚴防雨水通過管道進入機房。并做到當日施工當日封堵,次日施工次日開挖的原則。工程完工后,由電纜孔洞責任管理單位和跟工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在“開挖許可證”上簽字,否則,將扣除封堵質量保證金。
八、在通信樓內施工時,施工人員嚴禁在本施工區以外的場所活動,不遵守規定的,發現一人處罰100元;嚴禁在通信樓內吃食品,違反規定的,發現一人次處罰200元。
九、施工方在通信樓(機房)內外需要使用電源時要事先通知綜合部電工班,并由綜合部或設備維護中心專業電工人員審核用電負荷,線路符合要求后在合適的部位接通電源提供施工方使用。如果施工方在沒有經過專業電工人員同意,私自接通電源或在使用電源中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并對施工單位處罰1000-10000元。
十、施工方要做到人走燈滅(有環境監控機房除外),關閉施工所用的臨時電源,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物,違反規定的,發現一次處罰施工責任單位500-5000元。
十一、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本協議,在檢查時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的要堅決查處,決不可沽息遷就。施工管理單位和跟工單位要認真履行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有權對違反規定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處罰。確保通信工程施工安全,以免造成事故發生。
十二、本協議是安全保衛部代表本公司與施工管理部門和工程施工單位簽訂。
十三、安全施工協議書內容具有法律責任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
押金:1000元(施工完畢及時驗收,在施工時間內完成,過期不退押金)
施工部位: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單位: 負責人(簽字):
跟 工單 位: 負責人(簽字):
安全保衛部(甲方)(蓋章)
外協隊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9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為切實加強工程項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水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政府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保證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責任
1.1.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1.1.2依照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如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等。
1.1.3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章行為有權勒令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開具隱患通知單,限期整改;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整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5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救援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2乙方的責任
1.2.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乙方應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自單位人員全面負責。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并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進駐工地后十四(14)天內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預防設施的詳細計劃書,并提交給甲方審批。甲方可以駁回、批準或修訂該計劃書,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做出修訂。乙方須委任一名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為工地/施工安全監理及甲方主任,確保該已被甲方批準的計劃書得以正確執行及保證整項工程施工期內完全遵守政府部門所頒布的安全規則及避免發生任何意外。乙方應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報告。若甲方認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設施或處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時,可發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復妥當符合安全規則。停工期內的所有間接及直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包括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等)。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將承包項目違法轉包。
1.2.3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標準化勞務人員登記表進行勞務人員登記并簽訂勞動合同,進行標準化統一管理。特種工種上崗證持證率100%,如“電工、電焊工、架工、塔吊工、信號工”及普通工等工種的各種操作上崗證,收集存檔、先驗原件、上崗證復印證件必須乙方蓋單位紅章送交甲方項目部安全員處存檔備查,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關于特種工種的相關規定,做到人證相符,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1.2.4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并且提交給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項目安全專項實施方案,如“塔吊、腳手架、大模板、深基坑、臨電”等方案要有專人管理;并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確認合格后監督實施。
1.2.5按照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規定考試,合格并建立每個職工專一安全教育檔案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規定考試,并報給甲方項目部備案。
1.2.6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7工程開工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在限期內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
1.2.9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必須先整改后施工。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對乙方承包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1.2.11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乙方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政府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1.2.1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1.2.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計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13.1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阻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
1.2.13.2高度重視并照料有權在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
1.2.13.3保持現場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礙物,并及時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以避免對現場人員造成危險;
1.2.13.4在按照竣工驗收的規定移交前,提供圍欄、照明、警告信號、保衛、看守,并保持現場內外清潔;
1.2.13.5在施工現場制作、張貼、懸掛廣告宣傳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職責,致使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造成安全質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罰款,乙方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所有費用。
1.2.14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相關地區有關現場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現場配備適量質量合格的滅火器、消火栓、變壓器沙坑等以保證現場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并須達到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
1.2.15乙方須遵從并按照政府部門有關施工作業安全、現場安全的條例。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點附近施工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其雇員、現場其他人員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該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維護。在建筑物臨邊、洞口、交叉、高處等作業地點設置及維護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安全護欄、臨時封閉隔斷等。在進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業時,乙方應該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避免發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環境創建與保持。按工程項目當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費用。如在工地內各通道的安全照明;為其雇員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護衣物和設備;按政府部門要求在日間和夜間掛起旗幟、訊號和標記,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后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2.16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后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3承擔事故的責任
1.3.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2由于甲方責任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3.3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要先搶救人員生命并保護現場,必須在30分鐘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1.3.5乙方應依法為其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
1.4安全施工處罰條例
1.4.1乙方要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針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培訓,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書面記錄,無書面記錄的罰款500元。
1.4.2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要戴好安全帽,凡發現在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該罰金由違規者所在單位支付。
1.4.3對于“四口五臨邊”做到“有洞必蓋、有邊必有欄”的防護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標志,無防護措施者罰款1000元,無警告標志罰款100元。
1.4.4施工用電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或架空敷設。對易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采用絕緣保護和安全隔離措施。現場夜間施工時,施工通道保證有足夠高度的夜間照明燈,現場有電工值班巡視。
1.4.5特殊工種按G35306-85,特殊技術安全部分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掛牌使用。腳手架搭、拆過程中,須有專人監護,設置一道安全警戒線,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搭、拆。違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應配備齊全的防火器材,否則酌情給予罰款500元-1000元。
1.4.7對提出的問題要限時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8發生安全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按事故規程上報,否則罰款1000元。
1.4.9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發現每人每次罰50元,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穿拖鞋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50元,酒后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如兒童進入現場,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現場進出口位置設置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認可,但甲方的認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門指令自費更改進出口的責任。出入口處必須按規定設置洗車設備,包括水槍及洗車槽等,其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所有車輛必須于洗車槽清洗后方可離開現場以確保道路清潔。
無論施工與否,直至完成整項工程的交付,乙方應在工程現場保留足夠的保安員21小時保護工程、材料、施工機械等,并采取一切措施以確保未經允許之人不能進入工地范圍。乙方將負責保護已完工程,雇用保安員并不意味乙方免于承擔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機械等遭受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2.2堆場及加工場地硬化創建與保持。施工單位應按照工程需要對材料堆放及加工場地實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標準及范圍由甲方確定。現場臨時道路、排水溝等設置應符合招標要求;由我方進行現場區域劃分,乙方有義務負責所劃分區域的道路、排水溝等的日常清潔工作;乙方負責地面硬化的日常維護,并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
2.3施工區段范圍臨時圍墻創建與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經甲方批準后臨時圍墻設計方案創建施工區段臨時圍墻并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甲方對圍墻方案批準并不代表乙方對臨時圍墻安全責任的減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設置及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及施工組織設計的需要,在施工現場設置垃圾集中收集站,并按時將建筑物室內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統一外運。
2.5施工垃圾清運。乙方必須清除和搬走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產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將垃圾堆于建筑物各樓層上的指定地點,再統一清運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外運。在任何時候垃圾清運的間隔時間不長于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工地現場施工道路的暢通與整潔,定期清掃施工道路并在有塵埃形成的地方經常灑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區入口由乙方負責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的清潔衛生。
2.7乙方的生活設施,須在施工場地以外區域自行解決,施工現場內一律不準布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員除外),并且各施工樓內不準作為工人住宿、生活區域;
2.8乙方須與現場其他分包單位積極協調、團結合作,避免發生沖突。若與其它單位發生沖突事件,所有責任由乙方與其它單位自行協商解決,甲方項目部不負任何責任。
2.9當乙方不執行或不按規定時間或期限執行甲方關于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雇用第三人代乙方執行文明施工項目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將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處罰條例
2.10.1建立健全門衛、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貨物出入登記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員在現場必須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現場未經甲方批準的人員一律不準住宿。違者罰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嚴格按防汛要求,現場周圍設置水溝,有系統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經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漿、污水、廢水直接流入河道。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并負擔由此產生的政府相關部門的罰款及責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應設排水溝并加蓋雨水鐵箅子,排水溝兩邊要設沉淀池,對外出車輛設專人清洗。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按規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保證施工區域暢通,平坦、整潔、場地平整無積水,同時保證出入口和道路暢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點堆放或未及時清理垃圾,則項目部有權在書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單位完成,相關費用另加15%管理費由乙方依法承擔。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類、集中堆放、砌體材料歸類成垛,堆放整齊,碎磚料隨用隨清。
2.10.6積極采取各種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噪音,以免周邊居民投訴。
2.10.7施工區內要設足夠的男、女廁所,定期清潔,化糞池定期抽糞,嚴禁將糞直接排入河道,違者罰款_____元-_____元。
2.10.8施工期間,服從市政、交警、環衛、衛生防疫站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工作。
2.10.9施工區域隨便大便者,一經發現,當事人罰款50,當事人單位罰100元,發現施工現場有大便,處罰相應作業區域責任單位100元;發現小便者,當事人罰款50元,當事人單位罰50元。
2.10.10施工區域預留的樹木,未經項目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損壞,否則酌情處以500-1800元罰款。
2.10.11如果乙方的員工或工人、供貨單位及其他業務往來單位的人員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發生群體性事件。乙方承諾必須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問題。如果不能按時趕到現場,遲到1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1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2 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2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超過3小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5 萬元的違約金。在其期間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有關當事人罰款從當事人所在單位當月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財產的維護
3.1乙方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財產、公共設施、鄰近財產、道路、河渠、園林、建筑物、構筑物、現存市政管線設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它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并承擔因其疏忽對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損壞所需的一切修復費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所需的所有保護及措施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中。
3.2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市政設施如道路、電力、通訊、給水、排水、煤氣、熱力、化學氣體等管線設施乙方應妥善加以保護,并隨時進行監測,在其附近的施工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并承擔相應的探察和技術措施費用,如設置防護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線、關止,應征得甲方及有關市政單位的批準,因乙方的過失而造成管線設施清理、修復;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園林、樹木、鋪裝的修復;政府有關部門的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損壞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樹木,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4在土方開挖、支護、人工降水、地基處理及結構、外裝修等施工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現場周圍及場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市政設施管線、道路、邊坡等出現下沉、斷裂、塌落、損壞等事件,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事故處理
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在按上述條款執行的同時,甲方保留向責任單位追究其它責任的權利。
5.其他
5.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本協議之規定,不斷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工人自我保護的能力,增強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識,促進安全生產的正常順利開展。
5.2雙方須執行的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規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_____號)
(2)關于印發《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魯建管發[_____]_____號)
(3)關于嚴格實施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報監標準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4)關于在建筑施工現場推廣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護用具系列產品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5)關于印發《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管理規定》的通知(青建管字[_____]_____號)
(6)關于印發《塔式起重機應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