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P制作網站代理合同(精選3篇)
WAP制作網站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南陽金橋山谷網絡科*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的手機wap網站的系列產品和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種類及代理區域
1-1 代理范圍: 鑒于甲方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管理,并經乙方審核符合產品代理商的相關資格,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產品代理商,在
縣區域內作為
獨家代理商銷售靈智WPA網站制作。
1-2 代理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訂本協議。
1-3 甲方接受乙方按照《代理商管理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所有產品代理商實施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所代理的乙方相關業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2-1-2 依照乙方規定交納預付款
元 (大寫
元),并應按乙方制定的實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
2-1-3 甲方須詳細閱讀并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并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在提交乙方相關業務業務時,按照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客戶數據資料并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1-4 甲方與最終用戶辦理相關業務時,與客戶簽定協議,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的利益。甲方可享受乙方規定的對該產品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
2-1-5 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
2-1-6 甲方接受乙方的銷售價格指導。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布的價格下限。
2-1-7 甲方需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8 甲方在推廣乙方的業務時,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環球聚合”,“靈智”“北京*智聚合代理商”等字樣和統一標識、商標等,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北京*智聚合辦事處”或“北京*智聚合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企業名稱中不得出現“北京*智”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
WAP制作網站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的手機wap網站的系列產品和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種類及代理區域
1-1 代理范圍: 鑒于某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管理,并經乙方審核符合產品代理商的相關資格,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產品代理商,在 縣區域內作為 獨家代理商銷售靈智WPA網站制作。
1-2 代理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訂本協議。
1-3 甲方接受乙方按照《代理商管理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所有產品代理商實施某、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所代理的乙方相關業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2-1-2 依照乙方規定交納預付款 元 (大寫 元),并應按乙方制定的實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
2-1-3 甲方須詳細閱讀并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并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在提交乙方相關業務業務時,按照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客戶數據資料并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1-4 甲方與最終用戶辦理相關業務時,與客戶簽定協議,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某客戶的利益。甲方可享受乙方規定的對該產品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
2-1-5 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
2-1-6 甲方接受乙方的銷售價格指導。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某公布的價格下限。
2-1-7 甲方需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8 甲方在推廣乙方的業務時,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環球聚合”,“靈智”“北京威智聚合代理商”等字樣和統一標識、商標等,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北京威智聚合辦事處”或“北京威智聚合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企業名稱中不得出現“北京威智”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
2-1-9 甲方有權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等,根據管理規范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2-1-10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如因甲方違規經營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損失。
2-1-11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2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2 乙方的權利、義務
2-2-1 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2-2-2 甲方遞交的所有業務,由于某即注即付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業務,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
2-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等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或者短信方式和代理交流專區公告的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2-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代理章程和產品定價信息;甲方應同意接受乙方的修訂。更新后的各種信息乙方將在其網站上以公告形式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修訂信息自規定之日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2-10 乙方應對甲方的客戶和相關內容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2-11 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使甲方能在乙方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乙方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2-12 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三、甲乙雙方間的相互關系:
甲方雙方各自獨立經營,每一方都有獨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債務強加于某方或影響已賦予另一方的權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為引起第三方訴訟、索賠,均由該方獨立承擔責任。
四、付款/結算條款:
4-1 甲方成為乙方南陽黃某AP制作網的產品代理商以支付預付款和簽訂在線協議為確定雙重確認。甲方須在協議簽定之日起五日內,將預付款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否則本協議自動作廢。
4-2 合作確認后,按照乙方申請的代理級別確認乙方的銷售折扣,網站的自動結算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托業務并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應自行查詢余額并保證其余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托業務。
4-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并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指定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4-4 協議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未達到預付款,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的款項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5-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協議簽定或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手段某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5-4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即時結清者外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5-5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應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5-6 因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協議約定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后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某使另一方依據本協議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協議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5-8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協議。
5-9 由于某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協議。
5-10 協議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協議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協議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協議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款: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某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6-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某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6-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某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6-4 由于某的部分服務是建立在其他運營商的通道或者平臺上,因而不能100%保證產品以及其他技術方式的完全通暢。如確因運營商網絡問題造成偶爾不能及時暢通,不視為乙方違約。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南陽市法院解決。 八、其他約定:
九、附則: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等,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9-3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9-4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解除。
9-5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完全理解和認同。在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9-6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被授權人簽字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聯系人電話: 聯系人電話:
手機: 手機:
WAP制作網站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方便廣大用戶使用中國____________公話業務,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乙方代理甲方長途公話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長途公話業務的宣傳方案并對乙方的市場宣傳口徑進行監督,并及時向乙方提供業務指導。
2.甲方提供sim卡,并保證其運營正常。
3.甲方提供乙方使用“_______長途電話”字樣,并對無線公話運營進行宣傳。
4.甲方根據“誰先布點優先保護誰”的原則對現有代理商提供代理點保護。
5.甲方負責將乙方所發展的用戶資料及時錄入系統,就乙方對公話用戶續費時提供服務,并根據用戶的需要向乙方提供話費詳單。
6.甲方在每月的20日前把上一個月的代辦費結算給乙方。
7.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客戶服務工作,用戶對乙方的投訴,甲方有權處理。
8.如乙方在市場行為中有損甲方形象及利益,甲方有權作出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
9.甲方應根據市場情況及時進行資費調整,一般情況下不應高于市場上同類產品的價格,如果由于資費高于市場上其它產品而引起的市場萎縮情況,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10.由于技術及網絡原因,甲方保留隨時調整公話分布的權利。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自愿代理甲方ip商務電話業務,并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甲方上級公司政策對業務進行調整,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允許的區域內開展甲方所提供的長途公話業務,并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2.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以甲方授權代理商的名義與其發展的商戶簽訂有關使用ip公話電話業務的協議,并應將該協議的復印件以及商戶的詳細書面信息提交甲方登記備案。
3.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承擔運營所需要的無線公話設備成本費用及維護、維修費用。
4.乙方所取得的代理權只供乙方單獨行使,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權轉交其他單位。
6.乙方發展的公話用戶如發生欠費,乙方承擔全部欠費金額。如果由于甲方的計費系統出現故障導致乙方的損失,甲方須對乙方的直接損失進行賠償。
7.乙方發展的ip公話如發生欠費或話費余額不足,甲方有權停止該號碼的通信直至乙方向該專用號卡中存入足夠的話費資金后予以恢復。因余額不足或欠費停機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如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或其管理的商戶出現違反甲方業務管理規定或其他違約行為且未主動承擔責任,甲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代辦酬金用于賠償。
9.為開展本代理業務,乙方應自行籌備ip商務電話終端及附屬設備,并確保其終端及其附屬設備符合相關技術質量標準,確保其能夠穩定使用、準確計費、安全鎖卡鎖網、預埋17951和具備網管功能,否則,甲方有權限期乙方更換符合條件的終端設備。
10.乙方在甲方管轄的業務區內,不得與其他電信運營商進行同類業務的合作項目。一經發現,并經核實為真后,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壹個月的代辦酬金,并立即終止該代理協議。
11.在授權范圍內對商戶的設備、卡號、宣傳標識等營銷資源進行統一管理、調配。
12.乙方在發展ip公話業務時,應用后四位帶四的號碼,提高號碼利用率,所用的sim不計入乙方每月放號總數,不享受對乙方支付的獎勵酬金和基礎酬金。
13.乙方所發展的ip公話業務終端所產生的通話費用以甲方帳務中心提供的清單為準。
14.乙方負責市場競爭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時匯總上報甲方。
三、帶機運營及傭金
1.甲方提供長途公話網絡;乙方向用戶提供長途公話終端設備(話機和計價器),并在協議期內擁有設備的所有權,在使用中出現故障乙方保證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2.甲乙雙方根據互惠互利的分配原則,對業主優惠________%后的部分,甲方按實際出帳話費的所得支付乙方代辦費,在網第一年按_____%;第二年按_____%、第三年按_____%提取,甲方代乙方交納的營業稅在返還時扣除。
3.當甲方解除、中止乙方的業務代理資格,或乙方因經營不善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代理戶的交接事宜,包括客戶名稱、地址、所用號碼、話費是否結清等。
4.酬金的結算由甲方在計算周期結束后的次月20日前完成并結算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時,乙方需向甲方開據符合規定的發票。乙方應要求發展的客戶按時交納通話費,如形成欠費,則由乙方按月補足,補足后甲方再如實向乙方發放酬金。
5.乙方代理甲方發展ip公話業務,從維護雙方利益角度出發,應嚴格控制ip公話電話收入,發展3個月以后累計發展用戶的月平均話費不得低于50元。
四、其他
1.協議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協議短短的相關內容及雙方的商業秘密。
2.如在協議期內遇上級資費政策等重大調整,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
4.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訂補充協議解決。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雙方對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濟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