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精選20篇)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該工程項目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書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 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有效。
三、 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簽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因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間報酬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間報酬在甲方與乙方引薦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該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后5內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進場后5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剩余部分分_________次付清(每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可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
五、 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秘密做出不利于對方的行為,否則有利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 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 爭議解決方式
1、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 其他事項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轉委托。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棟土建、內外裝飾、水電安裝工程等合同約定的內容。
建筑面積 m2。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有關說明進行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承包范圍包括本項目的土建、內粗裝修(僅包括室內墻面及天棚抹灰、樓梯踏步面層及欄桿安裝)、門(進戶門)窗安裝、外墻(含斜屋面)裝修、部分水電安裝(水、電到戶)以及完成本項目所必須完成的其他工作,對于增加的工程項目必須由甲方書面指定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并符合增加的條件,否則有關工程不計算價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開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以甲方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日歷天數245天。(無論任何原因影響,工程必須按時竣工交付)
四、質量驗收標準及等級
1、驗收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現行的相關標準。
2、質量等級:合格
五、合同單價及計價方式
1、本合同價款采用定額計價方式確定,定額采用《建筑工程計價定額》、《裝飾裝修工程計價定額》和《安裝工程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調整文件計價和調整費用后整體下浮5%作為結算價款。
2、材料差價按照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參照貴州省遵義市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價計取價差,材料價格信息中沒有的材料差價執行相應時期的市場價或乙方自行采購價,但必須在采購前報甲方確認,按甲方確認的價格計取。
3、計算軟件:神機妙算或廣聯達軟件。
4、工程變更也采用上述計價方式進行取費,并計入工程總價。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墊資。
框架部分(含基礎):完成0.00以上一層主體封頂,甲方一月內撥付已完工程造價的75%,二層主體封頂(轉換層澆筑完畢)撥付該層已完工程造價的75%;
磚混部分:三、四層主體封頂一個月內撥付該兩層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頂后一個月內撥付五、六、七層已完工程造價的75%,并返還履約保證金。
2、工程經竣工驗收,乙方提供工程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后,甲方審計確認并扣留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質量保證金,剩余款項三個月內一次性支付。質量保證金,待2年期滿后,無質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稅費甲方代扣代繳。
七、甲方的工程和責任
1、開工前10天完成現場三通一平等工作。
2、工程地質及管線資料在開工前5天內提交。
3、甲方僅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其中辦理施工許可證費用中的農民用工保證金、工傷保險及工程排污費由乙方支付,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4、開工前三天內甲方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
5、主體開工前3天內組織圖紙會審。
6、開工前協調施工現場和周邊關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責任
1、開工前5日內提供總體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監理審定,并嚴格按照批準的進度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2、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場地整潔和交工前的施工現場清理,并承擔因自身責任的損失和罰款。
3、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要求及費用:乙方按照國家、省、市(縣)規定及批準的保護方案進行保護,發生的費用經甲方及有關單位審核后列入工程總價。
4、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0日內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給甲方。
九、安全施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對施工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3、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發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責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當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損失和間接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銷售損失及延期交付賠償損失。
4、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自負。如發包方因此被追索,則所受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質量及工期控制
1、質量控制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監理的施工安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及監理制定的各項安全質量管理(處罰)措施。
。2)工程使用的鋼材、水泥、裝飾材料和水電材料(設備)必須由甲方書面指定統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務。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 元/天處罰乙方。累計處罰不超過工程總造價的20%。
十一、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
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證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協議簽字前向發包人交齊履約保證金 元(¥ 元)。
十二、合同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
1、請上級建設主管部門調解。
2、采用第(1)種方式調解不了時,可向遵義市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合同訂立地點:
3、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承包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支付履約保證金之次日生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年 月 日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在恩施市火站小區新建私人住宅一幢,每層面積240㎡,建筑面積約為1200㎡,工程造價約為49.8萬元,該工程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名稱:私人住宅樓
2、地點:恩施火車站還建小區
3、結構: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為1200㎡。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范圍
主體工程:
1、1至5層做四周墻體,室內墻面水泥砂漿抹面后搓光,保證能直接做仿瓷等涂料,地面水泥砂漿打搓,室外正面貼墻面磚,后面水泥砂漿抹光。
2、地面工程,室外做散水坡、臺階。
3、施工范圍內的建筑垃圾清除并上車。
4、乙方自備機械設備,模板釘子、鐵絲、跳板,外圍腳手架甲方負責。
5、層頂坡屋面按照設計圖紙設工。
三、承包單價
1、1至5層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5元包干,做坡屋面,坡面按1.5層計算,4至5層按照居家施工每平方米145元包工。
四、施工工期
從20xx年3月1日開工至20xx年7月31日竣工,工期為150天,乙方不得延誤工期,若因甲方材料原因造成停工,或天氣影響工期順延。
五、施工安全
1、安全設施(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用品,由乙方負責,凡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施工管理,禁止工人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帶安全帽,在外墻施工和開吊機的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繩,若發現操作人員違規,由甲方責令乙方清退該工作人員。
3、施工期間安全第一,工程保險由甲方購買,甲方有權監督施工安全。
六、施工質量
1、乙方必須保證質量,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如經檢驗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賠償和返工,所有工時,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協商后施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倒一層現繞板后,甲方支付給乙方2萬元,余下的在房屋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
八、其它約定
1、甲方負責施工中的用水用電,做好施工現場及周圍協調工作,對需要變更的項目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否則因返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整齊,不得浪費材料,管理好施工人員不得帶走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若發現類似情況,由甲方進行經濟處罰,視情節發現一次處罰200元至500元。
3、因乙方造成返工,返工材料和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違約責任
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甲方雙方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現發問題及時糾正,若有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
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批準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
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
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
,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__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天(日歷天),自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
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__%計人民幣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
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
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
,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
,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
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采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采用下列___種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___,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___%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并按下列約定執行:
(1)工程預算價:______(工程結束后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___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后,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簽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復核簽字,并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___%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___%,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并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后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工程款的'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后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并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___%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范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后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內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后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后于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___‰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后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并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采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并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___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___后生效。
2、本協議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總天數______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進場完成______%工作后10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費用;本工程進場完成______%工作后15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費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20天付清余下的工程費用(除工程保修押金)。工程價款通過銀行轉(匯)入對方帳戶(以本合同注明帳號為準)。所有款項支付須先開發票后支付。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后______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后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包人應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和水、電接入點;
七、安全責任
1、甲方指導乙方組織實施,檢查乙方施工安全設施。
2、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示和安全設施。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責任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并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并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后,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6、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工程產品,并對其負責。由于承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應負責無償給予修繕,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承包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委托其他單位時,承包人應承擔全部工程費用。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____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因承包人施工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承包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應根據實際損失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貳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壹份。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建發包方: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
四、承包范圍:________
五、合同價款:________
1、所有箱體兩棟樓總造價為____元。不含稅,不開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為預收定金____元,提箱殼付____元提明箱時付____元,提二層板電器時付____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八、專用條款:
1、工程質量等級: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2、工期問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體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箱體。做門板時甲方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偙O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⒐と掌冢簠f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
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⒐蟾媾鷾屎螅曳綉磭矣嘘P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
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偙O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⒐と掌冢簠f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
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⒐蟾媾鷾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
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局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真: 傳 真:
開 戶銀 行: 開 戶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編 碼: 郵 政編 碼:
日期:日期: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萬元),
其中土建:____________(萬元),
安裝: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____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一);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鑒(公)證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鑒(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聯系電話: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如下承包經營合同。
一、雙方同意,乙方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系,甲方所設的預結算部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負盈虧原則。
二、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招投標項目的預結算均交由乙方編制。
2、根據甲方年度工作計劃,乙方在年完成的經濟指標保底/ 萬元。
3、乙方按公司預結算收費標準收費,由甲方財務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為預結算部人員的工資及獎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為辦公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辦公場地使用費和其他管理費。
三、其他費用承擔
1、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的以下費用:辦公耗材、電費、水費、餐費。
2、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的以下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社保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偌追接袡嘁罁追焦芾碇贫葘σ曳狡赣萌藛T進行人事、紀律、形象、懲處管理,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
、诩追截撠煘橐曳教峁﹤人常駐甲方辦公室經營的基本條件,即:辦公室、辦公桌、椅以及就餐條件。
、奂追焦卷椖客獾耐稑祟A算業務,在項目經理沒有特殊要求時,應安排乙方編制,并由乙方填寫《投標預算編制費審批表》合理收取相關費用,甲方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批,監督費用的收取。
、芤曳饺缫蛲稑祟A算原因導致投標項目廢標,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菀曳绞杖〉墓卷椖款A結算費必須全部上交甲方財務部。
甲乙雙方每月對收取的預算費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甲方依據約定扣除乙方每月應上繳的金額,剩余金額甲方分兩次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60%甲方按月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結算給乙方。
2、乙方權利、義務
①負責甲方在建工程項目款、安措費、項目結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過程的監督工作。
、趨⒓蛹追巾椖康膱D紙會審、合同評審、技術交底等工作。
、垡曳接袡喔鶕追浇洜I管理制度規定的工程預結算收費標準自行決定下浮數額,但應服從甲方收費安排。
、芤曳狡赣玫墓ぷ魅藛T必須將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管理,且與甲方無任何勞動關系。
、菀曳綉䦶募追阶誀I項目及正常經營業務的工作任務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安排的工程預結算業務。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抟曳皆诮洜I過程中,應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咭曳皆诮洜I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和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續簽,則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
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財務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預結算部投標預算收費標準》附后。
甲方: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
5.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_________
1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后保險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
發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
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提供給承包方兩套復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文件號: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申請建筑許可執照文件號: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總概算文件號:__。
3.工程編號:__;施工許可證號:__;營業執照號:__
4.工程地點:__市__區(縣)__路
5.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天(日歷天),自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2.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職務:__,職權:__,發包方委托的職權: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元。其中:材料費: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稅金: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采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系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調價系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系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 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 銀行審定后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后,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托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查,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鑒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 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并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 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十九條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姓名:__,職務:__,職權:__。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二十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時間和起止地點: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
5.辦理 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
5.對施工現場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歸設計單位。
2.由于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_____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_年;
(5)裝修工程為_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偝邪交蛘呖辈、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方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于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后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
第三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 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 承包方(蓋章):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人(全稱):x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x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____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采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后,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范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_____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的自住用房的建設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的所有設備、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完成施工任務,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簽訂后開始施工,工期為______月(合計______天),即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乙方需嚴格按照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進度,保證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必須使用紅磚、國標鋼材、中聯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報價:每平方_________元,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_________萬元。
2、第一層蓋好后付_________萬元。
3、第二層蓋好后付_________萬元。
4、剩余款項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因房屋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將剩余款項全部支付給乙方。
若出現質量問題,所需維修資金由剩余款項支付,剩余款項不足以支付維修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索要不足部分的維修金。
四、工程內容:從地基到完成磚砌結構,室內外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樣到封頂。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足以影響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賠,索賠金額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簽署,雙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結清外,須賠償另一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3、若乙方未在規定的工期內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_________%違約金,逾期時間進過一個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并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7
工程承包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4.資金來源: 。
5.工程內容: 。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合格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中投標報價 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 元,規費 元,稅金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時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肆 份,承包人執貳 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戶 名: 戶 名: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
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
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
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
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
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
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
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
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
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
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
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
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
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
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
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
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
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
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
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
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
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
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
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
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
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
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
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
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
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
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
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
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
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
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
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
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
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9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二)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上海理想*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
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整(¥ 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驗收
1、 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指派 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圍墻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并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