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精選18篇)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
甲方(委托人):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 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2)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業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 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小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網球場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門球場 個,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 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個;
(8)停車場 個,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年 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 棟 房
商業用戶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2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小學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____個,排污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用戶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 公頃,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么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戶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桉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墻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
聯系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_____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饗罟芾矸ü婧禿賢娑ǖ腦鶉我螅菁追絞諶ǎ員咀≌鏌凳凳┳酆瞎芾恚繁J迪止芾砟勘輟⒕彌副輳⒊械O嚶υ鶉危躍踅郵薌追郊觳榧嘍劍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著_____、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小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并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_____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戶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秘書_______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_____。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_____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 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并經業主大會批準后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_____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8.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小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并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戶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秘書_______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并經業主大會批準后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薄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特編定此住戶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業主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_________公頃,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廳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代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哩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出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繳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人下年度賬目。各業主與用戶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人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5.管理賬項
管理賬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賬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時,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賬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保證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為安全起見,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電線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設有電視公共天線插位。若需增加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時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為止,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用戶自付。在此法規條文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低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滅火筒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穿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址,工作證每天早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商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砂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人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設任何招牌、賬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于物業外墻上。
如有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壞,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站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條文等許可條款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保持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必須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妨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做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范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或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準,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范圍內擺設任何私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營、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范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若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雇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系,書面寫明人員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注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并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辦理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戶證,并于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區住戶的安全,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后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系,得到允許后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后,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戶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戶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臨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大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設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住戶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穿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于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并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單
業主姓名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管理處安裝隊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謹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于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離開單位前,檢查并保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后離開現場及盡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采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關閉電力總閘及煤氣閥。
撥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臨近用戶。
如遇到濃煙,應盡量貼近地面,并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盡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托管理.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為了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閑環境,管理公司特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您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人樓層或樓外指定垃
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筑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筑。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后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保險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的保金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責。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醫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本住戶手冊。本手冊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戶之利益著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并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5
必須優質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防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 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 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 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作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 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范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 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工窗花。
10、 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準確,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范圍內擺設任何么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工業品、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范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 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選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基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九、 保安/安全
1、 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雇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 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系,書面寫明人員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 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注銷證件手續。
C 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并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輸時手續相同)
2、 大樓進出憑住房證,并于每晚23:00靜樓。
3、 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區住戶的安全,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A 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后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系,得到允許后方可探訪。
C 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 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 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 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 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后,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 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證戶證新自前往辦理。
I 住宅單位用戶世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監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朋家能夠互相照應。
K 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 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處。
4、 除保安員外,物業亦高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 住房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空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恬單位名稱,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空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于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并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世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處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書
業主姓名
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
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
管理處
安裝隊
十一、防火
1、 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緊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 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來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于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離開單位前,檢查并保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后離開現場及盡快通知管理處。
3、 如遇火警時應采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撥打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監近用戶。
·如遇到濃煙,應盡量貼近地面,并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盡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 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學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 清潔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處理。
大樓住房應將其室內垃圾用塑料代包裝妥當,擺放在管理處所指定的位置,清潔工人每天將會依時清理,切勿將垃圾堆放在樓內或小區的任何地方。
十三、 衛生管理細則
為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閑環境,管理公司物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你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入樓層或樓外指定垃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筑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筑。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后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 保險
管理公司已為小區的所有公共設備購置保險,有關保險費將由管理費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
十五、 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定:
火警:119
派出所:
匪警:110
醫院:
急救:120
十六、 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冊。本手岫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戶之利益著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并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物業管理公司
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6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 定義:
1.1 "甲方"意指 公司。
1.2 "乙方"意指天津信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1.3 "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二、 合同標的:
2.1 甲方向乙方托管企業級Internet 電子信箱系統壹套,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根據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個標準信箱的托管,每個郵箱容量 MB,收費為 /個/月。其中 網絡存儲 M空間,其中贈送 M網絡存儲空間, M網絡存儲空間收費為 元/月,其余郵箱網絡存儲不設空間,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2.3 乙方提供甲方一個郵箱設置權限,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在總容量許可范圍內( M)調整容量,每個信箱的空間(不含網絡存儲)不能少于 M。
2.4 付款: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信箱托管費用,即人民幣 元。
三、 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承諾其為合法的郵件運營商,其提供給甲方的服務是在其經營范圍內的合法經營行為。
3.2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自行決定在 年 月 日以后是否或者以何種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托管信箱,并應在年 月 日以前通知乙方,且在 月 日前告知第二次的付款方式。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已注冊的國內域名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 為地址的電子信箱。
3.4 本軟件的知識產權仍然為乙方所有。
3.5 甲方承諾不用該郵件系統傳輸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郵件服務的協議規定。
3.6 乙方承諾尊重用戶隱私,不公開用戶郵件內容。乙方為甲方設立管理員信箱。
3.7 甲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3.8 乙方負責該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四、 服務條款:
4.1 合同期限內,乙方提供一個技術服務信箱和客戶服務電話號碼: ,接到甲方用戶信息后,乙方2個小時內給出書面的答復和解決辦法。20:00以后可以通過語音郵件留言到中,乙方于次日上午9:00-11:00給出書面的答復和解決辦法。
4.2 系統中相應軟件的升級,乙方承諾給以甲方免費升級的優惠。新增軟件功能另議。
五、 違約責任及免責:
5.1 因為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后,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的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2 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設置郵箱空間,乙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有甲方負責,但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及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3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以及甲、乙雙 方共同承認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任何一方不負違約責任,但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并盡最大可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雙方可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合同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六、 仲裁:
凡發生與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七、 保密:
7.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對方的商業機密、機密之資料及技術等信息時:
1. 除非獲得對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資料及技術等信息。
2. 本合同終止時,應在一周內將載有前述資料及技術等信息的載體歸還對方或將該信息從載體中刪除。并從合同終止之日起未經他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該信息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如有違反致對方受到損害,受損方有權要求賠償。然而,機密資料并不包括以下資料:
(i) 可證明其于本合同及本合同雙方訂立的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其他協議的日期之前已知悉的資料。
(ii) 可證明其在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從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資料;或
(iii) 非由于各方的作為或違反任何義務而是或成為公開的資料。
八、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2 若本合同因某種原因未能生效,則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文件,一律無效。
8.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____元,全年______元。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簽署時,按建筑面積______平方,單價每月______元平方米交納,當年物業管理費______元。
三、乙方需于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一年的物業費,以后每六個月預收一次,如延期交納,甲方可按延期天數加收延期交納金額30%的滯納金。
四、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甲方根據業主委員會決儀或國家有關規定調整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止。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
______物業公司:________________代理: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9
本合同當事人 :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縣凱發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受托方安岳縣居美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如詩美地(三期)(物業名稱)委托給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如詩美地(三期) ;
物業類型 住宅型物業 ;
建筑面積240000平方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項:
1、按《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小區所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3、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問題時,甲方應負責限期予以解決。
4、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5、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及衛生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縣凱發房地產
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有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0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甲方下屬的招待所,增加招待所經濟收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下屬的招待所,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約定的招待所位于美夢市____區____路____號內的____樓,招待所房屋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產權歸甲方所有,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雙方簽字蓋章確認)。該附件所包含的裝修、設施、設備作為乙方管理團隊進駐與離開時雙方確定財產管理與維護的依據。
乙方管理期間因管理或安全使用的需要所添附或增設的安裝于房屋上的不可分離的設施設備,在合同履行屆滿后無條件歸甲方所有。
二、委托管理期限
1、委托管理期限為壹年,即從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_日。
2、委托管理期限屆滿,乙方應當撤離自己的管理團隊,向甲方移交其管理的招待所之房屋及設施;如委托管理期滿,甲方認可前期乙方的管理效果,且仍需委托專業團隊管理招待所的,甲乙雙方可另行續簽委托管理合同。
三、管理收益、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管理收益: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收取固定管理收益,乙方在管理期間無論盈虧均應每年向甲方支付管理收益______元, 乙方分2次向甲方支付,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 _______元。
2、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 ______元)。管理合同期滿終止時,乙方無違約行為且已結清對外債權債務/妥善處理了本合同生效期間的員工勞動關系/與甲方辦理完交接手續/撤離自己的管理團隊后,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3、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后,向乙方移交托管本合同約定托管的招待所及合同附件所列的設施設備。
四、管理要求
1、乙方應按國家要求以甲方名義辦理經營招待所所需全部合法證照、手續。
2、本合同有效期內,招待所的所有公章印鑒均由甲方保管;乙方需要使用上述印鑒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用章申請單》,經甲方同意并備案確認后,由甲方給乙方加蓋印鑒。
3、乙方在管理招待所過程中發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和與員工、旅客、相關部門、人員等發生的糾紛、人身傷亡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本合同履行期間,經營招待所所發生的全部稅費均由乙方負責管理的招待所對外承擔并支付,因乙方管理不善導致招待所的經營收入不足以支付上述費用時,由乙方負責補足。
甲方招待所現有員工____人,自本合同生效后全部轉由乙方繼續聘用,現有員工的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等保持原水平不得降低;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還應不斷改善提高現有員工的勞動福利待遇。
乙方可根據招待所的'經營管理需要,自行聘請其他崗位的員工;但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必須妥善處理好其聘任員工的勞動關系,不得給甲方帶來任何糾紛;特別注意的事項是,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依據甲乙雙方的調查摸底情況,將需支付給乙方聘任員工的勞動補償金全額支付給甲方,日后甲方可根據這部分員工的實際情況向員工進行經濟補償。
乙方在經營管理期間,應當依法建立員工花名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甲乙雙方依據以上花名冊進行員工的交接并支付勞動經濟補償款。
4、乙方必須守法管理經營,不得在招待所內從事違法活動或存放影響公共安全物品等危險品,不得在招待所范圍內出現“黃、賭、毒”等現象,如發現乙方違法經營或涉及“黃、賭、毒”及其他危險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管理權,因此給甲方帶來損失由乙方賠償。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及周圍的物業管理工作委托給乙方代管理,其具體條款如下:
一、委托代管時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暫定為兩年。
二、乙方接受代管理后,須在一個月內,將其警衛室給予搭建完成。
(建筑面積約為____平方米,該建筑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書簽訂生效后,甲方應在此時的`下個月初付給乙方警衛人員每月________元生活補助費。
四、合同生效后,該物業的水電費應由乙方負責收、繳、交。
五、現有的房屋的租金,由甲方負責收繳。
六、合同生效之日后,所簽訂的任何房屋租賃合同、廣告租賃合同、
場地租賃合同,甲方應將租賃房屋、廣告、場地的年租金的3%費用作為一次性獎勵給乙方。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委托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現甲方將下列資產委托乙方進行管理:資產:人民幣: (大寫)¥: (小寫)
甲方委托資產直接由甲方匯入甲方在 公司開立的期貨帳戶,資金賬號為___ ,銀期帳號為: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委托資產管理的期限以本協議簽署后第一筆交易之日為起始日。
二、委托資產的合法性
對于委托資產,甲方必須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同時,甲方清楚地了解國家關于投資于金融市場資產的限制性規定。
三、委托資產管理的目的和原則
委托資產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專家理財、分散和減少風險,使得委托資產能夠達到保值增值,并以委托資產的安全性、收益性為運作原則。
四、投資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對上述資產進行委托管理,其運作范圍為期貨市場交易品種,除非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隨意變動運作范圍。
五、管理方式:
乙方在進行委托資產管理時,應采取有效方式對甲方的委托資產進行交易操作和風險控制。委托期間乙方對甲方委托資產的運做方式有完全處理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對委托資產的操作。甲方應通過保證金監控中心的賬戶和密碼隨時關注委托資產的情況,并有權按照約定提出終止委托資產的操作。
六、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理財的期限為 12 個月。
七、風險承擔與收益分配:
1、甲方帳戶權益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委托管理賬戶在委托期間產生的盈利(權益大于委托資產本金) ,可以在委托期限內分配,分配時間由乙方決定。乙方收取超出委托資產初始本金以上部分的30%做為管理費,其他收益均歸甲方所有。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管理費收取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應收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在甲方將委托資產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其他約定:
1、委托期滿后,甲方有權將委托資本金和依合同應分配的收益同時收回。
2、委托期滿后五日內,甲乙雙方辦理資產和收益的清算手續(指定銀行賬戶同第七款) 。委托截止日至雙方清算日,乙方不再為甲方資產計算收益。
3、甲、乙雙方除遇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自行出金視為本委托資產合同提前解除。除發生本協議第九條第 4款提前中止合同的情形外,如果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自行出金,則賬戶虧損由甲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委托資產中按其初始本金提取2%作為管理費用。
4、甲方委托資產虧損達到時,可以選擇中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3
委托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餐廳委托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材料費及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用每月______元。
5、乙方全權管理甲方餐廳、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第三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定時餐飲供應,具體包括菜肴的搭配與制作、就餐環境衛生等。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衛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菜肴的新鮮和衛生。
3、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日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4、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5、食堂的殘渣剩飯由乙方處理,但不得扔在甲方的'廠區內。
第四條、結算方法
1、甲方應及時結算,并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協商規定的管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餐費。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關系,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3、若甲方有用餐人數變動,需提前告知乙方。
4、若乙方有特殊情況無法供餐時候,需提前告知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均有保質期,在保質期內,因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與保質單位聯系,雙方協商解決,甲方積極配合。因質量問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質單位負責;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當造成的,由乙方負責。保質期滿后,房屋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六條、委托期限
委托服務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期間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諾或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凡在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的訴訟管轄地為_________有管轄權的法院。
3、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律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物業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5
甲 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物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定作物、數量、加工費、交貨期限
品名單位數量加工費(元)交貨期
單價總 額
合計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
備注
1、 具體規格、型號、數量、交貨期以甲方生產計劃單為準。
2、 合同價款含稅。
3、 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 按 人投產,如不能按時交貨,則雙方協商適當延長貨期或減少生產數量。
第二條 原輔材料供應及檢驗
1、定作物原輔材料由甲方提供,具體材料名稱、數量及定額指標,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等技術資料執行。定作物原輔材料消耗有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簽字認可。
2、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原、輔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對其數量、質量、規格檢驗,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在收到原輔材料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進行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通知的,視為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數量、質量、規格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第三條 定作物必須符合產品標準及雙方確認封存的樣品,乙方予以報樣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封樣后,乙方方可組織生產。
第四條 甲方可派遣質檢跟單人員進行質量檢查、監督,食宿等由乙方負責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等技術資料,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用于非甲方業務或向第三方披露。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觸犯法律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完成定作物三日內歸還甲方所有技術資料。
第六條 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工藝標準、設計要求不合理的,應在三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五日內答復。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雙方協商好的日期完成定作物的制作,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發出 對外加工,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交貨及運輸
1、定作物的包裝要求:定作物的包裝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執行,按單號號型整箱包裝,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
2、履行合同所產生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交貨時,甲方應及時按照產品標準及雙方確認封存的樣品對定作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外包裝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證明,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定作物經甲方驗收全部合格,乙方憑甲方收貨單、質量檢驗合格單、增值稅發票與甲方結算,款到發貨。乙方未將實物樣品、剩余材料、技術資料等退還給甲方或退還不齊全的,甲方有權對加工費不給予結算,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標準產品: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單獨生產標準產品,單獨標記。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超過本合同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2、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費,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加工費部分的1‰償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定作物質量或規格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加工費;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當返修、更換、重做等補救措施,并承擔逾期交貨的責任。乙方在采取上述補救措施后,定作物仍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退貨或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本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3、如按第一條備注4,乙方仍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重做等),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加工費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交付定作物時間超過三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
4、乙方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5、甲方的工藝標準和設計需要改動的,應通知乙方,乙方應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予以調整。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未予以調整,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5日內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應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可以免除責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和變更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條款以打印文本為準,涂改無效。如一方需要更改合同,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并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方可變更。如若雙方就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乙雙方均承認其已審閱、理解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的全部內容,并同意取代甲乙雙方之間此前關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承諾。
3、如在本合同尾頁及騎縫處無乙方的合同章,甲方可認為本合同無效。
4、所有有關本合同的補充協議、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方為有效,甲方的經辦人個人簽字如無甲方合同章,則甲方不予認可。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地址或聯系人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因變更產生的通知不能所引起的損失由該方承擔。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若發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生產承制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中所提及的“經濟損失”包含直接經濟損失以及一方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可得利益損失。
四、產品消耗定額附后,生產通知單附后。
材料聯系人:____________
技術聯系人:____________
生產聯系人: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6
甲方:
乙方: (公廁委托管理人)
為加強對城區公廁清潔衛生及設施維護工作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 、權 、利,特簽訂以下委托管理協議。
一 、甲方將公廁委托乙方管理,每座公廁每年的.管理費用為: 元,共 座,全年管理費用為 元大寫:。
二 、乙方委托管理期間,必須服從甲方日常監督管理與檢查處罰,若違反規定要求,甲方有權收回委托管理權,并直接解除委托管理協議。
三 、乙方委托管理公廁期間,必須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按照下列要求,搞好公廁每天清潔衛生的保潔管理:堅持每天早晚對廁所進行徹底清理一次,并做到隨臟隨保潔;廁所衛生管理須達到無煙頭紙屑 、無痰跡便垢 、無泥沙積水 、無蛆蠅臭氣 、無蛛網積塵 、無糞便外溢的“六無”標準,地面蹲位凈 、公廁環境凈的“六凈”標準。凡乙方管理不到位,經甲方檢查處罰3次公廁衛生不達標扣分者,甲方有權收回委托管理權,直接解除本協議,同時扣除乙方當月管理費用,并作為罰款處理。
四 、公廁的一切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并保證各種設施正常使用,如有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公廁糞便堵塞外溢,甲方可配合乙方檢查疏通;公廁因設施損壞、管理不善或防護設施不健全,造成人員損傷或出現各種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管理費用按月結算,檢查中發現一處,衛生不合格或出現問題的,扣除管理費200元,出現10處以上(包括10處)問題的扣除全月費用。
六、乙方如發生傷 、病 、殘或其它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七、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到期自然終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遵守上述條款,簽字 、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公廁管理承包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7
京融律顧字第號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一九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號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本著友誼、誠信、真誠合作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管理湛河大酒店及車子棚的安全保衛、秩序維護和突發事件處理等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委托合同書。
第一章委托管理位置、服務內容及要求
第一條委托管理地點(位置):湛河大酒店
第二條委托管理內容(范圍):
(1)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衛生服務工作。
(2)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車輛管理工作,引導車輛出入,指揮車輛歸位。
(3)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大酒店的.公共秩序維護工作,對酒店發生的糾紛、尋釁滋事及其他突發事件,應立即趕到現場,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條保安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犯罪前科,工作規范,作風嚴謹。
(2)愛崗敬業,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
(3)嚴格遵守甲乙雙方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提前十分鐘到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班中按規定著裝,兢業執勤、文明服務。
第四條人員編制及服務費用:
(1)二個服務區域共需保安八人,其中班長一人,停車場每班二人,八小時工作制。車子棚單人崗具體工作時間據情而定。
(2)物業服務費每人每月1300元。每月共:10400元,大寫:壹萬零肆佰元整人民幣。
第二章服務費支付方式及合同有效期
第一條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日之前用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委托服務費用。
第二條委托年限( )
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章雙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第一條甲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1)甲方提供管理同房及水電。
(2)甲方提供辦公用品及管理用品、冷暖電器。
(3)外部車輛禁止在車子棚內停放,乙方按甲方相關規定對停車場及車子棚進行精細化管理。
(4)乙方工作人員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監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合格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由于執勤不力至使車輛擦傷、碰傷、被盜或大件物品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有乙方承擔。
(6)乙方工作人員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填寫交接記錄。
(7)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建議及意見及時采納、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條乙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1)乙方本著友誼、誠信、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物業設置管理人員,乙方負責人員培訓及管理,使其掌握安保工作的相關知識。
(2)乙方工作人員在班中受到意外傷害所產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承擔。
(3)停車場或車子棚車主的財產損壞或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小件物品不在乙方承擔范圍(如金銀首飾、現金有價證卷筆記本電腦等)容易匿藏物品,不在乙方承擔范圍。
(4)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物業服務費,無理由拖延或拒付。
第四章末盡事宜、合同爭議及終止
第一條末盡事宜: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立附件簽字生效。
第三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達成共識。
第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管理期滿,欲續簽合同,雙方可發互邀函協商續簽事宜,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續簽,雙方視本合同自然順廷。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