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售后協議書(通用15篇)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方撫順市泰為實業有限公司將撫順泰為國際汽車文化城工程2、3、8~15、17樓工程全面委托給撫順誠信石化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監理工作,并已簽定了監理合同。
一、 委托監理工程范圍和內容:
撫順泰為國際汽車文化城工程2、3、8~15、17樓工程建筑、結構、給排水、電等施工圖所明確的建筑施工內容。
施工各方要自覺接受項目監理部的協調與安排,接受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與監督。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監理部的監理工作的開展與實施,并對該監理工程項目全權負責。
二、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單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證體系并監督實施。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參與工程結算的審查。
3、選擇工程總承包的建議權。
4、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5、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6、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
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7、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8、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11、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
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五、建設單位賦予監理工程師的權力是:
1、發現建設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2、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或者可能產生工程質量或安全隱患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單位改正。
3、對影響建設工程主體結構質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未經簽字認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對其他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要求施工單位停止使用;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價增減的隱蔽工程和工程變更及相關的工
程費用,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并由建設單位代表與總監理工程師共同簽字認可。
5、建議撤換不合格的承接建設工程項目的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
6、建議撤換不合格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并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
7、計劃進度與建設工期上的確認與否決權。
8、工程計量、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與否決權。
9、施工組織協調上的主持權。
在特殊情況下,如出現危及生命、工程或財產安全的緊急事件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指令承建單位實施解除這類危險的作業,或必須采取的其他措施。
撫順市泰為實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__年_月_日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2
根據貴州科尊實業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星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簽 訂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特給予深圳市建星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以下權利:
一.監理人員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及義務:
(1) 組織施工圖紙會審,審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2) 監督承、發包方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關工程技術規范、標準。
(3) 抽查、核驗工程使用的建材、構配件和機械設備的數量及質量。
(4) 協同甲方組織工程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分項、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檢查及工程竣工預驗收,并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5) 參與工程驗收。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7) 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有對施工單位違反工程治理相關規定的行為提出處罰建議的權利。
(8) 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9) 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10) 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事先應向委托人報告。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執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定,公正的進行協調。
貴州科尊實業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3
委托 拍 賣 合 同
委托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拍賣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拍賣物品及保留價:
序 號拍賣物名稱規 格數 量質 量拍賣保留價
拍賣人不得低于保留價出售拍賣物。
第二條 委托人如需要拍賣人保管拍賣物品的,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拍賣物交付給拍賣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 ,因交付拍賣物所引起的費用的由 承擔。拍賣物交付后,拍賣人應妥善保管,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委托方。
第三條 拍賣人應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拍賣:
(1)估低價拍賣;(2)估高價拍賣;(3)無估價拍賣;(4)標賣。
第四條 拍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前在 舉行拍賣會,對委托拍賣物進行拍賣。
第五條 委托人應向拍賣人預付受理費 元,用于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公告、廣告及雙方商定的 費用開支,由拍賣人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按拍賣物成交總額 %的比例向拍賣人支付傭金,傭金由拍賣人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
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六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收到全部款項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扣除傭金后)以 方式支付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約定的拍賣期限內拍賣物沒有成交,或者由于買受人違約不提取拍賣物的,委托人可以撤回拍賣物,如需繼續委托拍賣的,應簽訂新的委托拍賣合同。
第八條 雙方應對拍賣物保留價位進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賣人對其身份保密的,拍賣人應予以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委托人委托拍賣法律、法規禁止拍賣、沒有所有權和依法不得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對已知的拍賣物瑕疵未加說明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3.在本合同生效后拍賣開始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征得拍賣人同意,并按實際支付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無故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拍賣物保留價 %的違約金;
拍賣人在拍賣前的任何時候,對拍賣物經核實或者鑒定后認為依法不宜拍賣的,可以撤除該拍賣物并不再拍賣;拍賣人無故撤除拍賣物,應向委托人支付拍賣物保留價 %的違約金;
4.拍賣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拍賣物成交價款的,應向委托人支付應付價款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
5.拍賣人違反合同約定泄露拍賣物保留價的,應向委托人按拍賣物保留價的 %支付違約金;委托違反合同約定泄露拍賣物保留價,致使拍賣不能成交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按拍賣物保留價的 %違約金;
6.拍賣人由于對拍賣物保管不善造成拍賣物損壞的,由雙方按損壞程度協商解決;丟失的,拍賣人應按拍賣物保留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附件:有關拍賣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 件。
委托人(蓋章): 委托人(蓋章): 鑒證機關意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名): 代理人(簽名):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電話: 傳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日 期: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4
委托方(甲方)西安產權交易中心
受托方(乙方)
依據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頒發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及《西安市產權交易暫行辦法》(市政發[]67號),《西安產權交易中心拍賣機構會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企業產權,資產拍賣項目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作為甲方會員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遵守甲方對會員管理的規定實施拍賣。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賣標的的名稱: .
二,拍賣方式: . 三,拍賣標的的底價(保留價) .
四,拍賣會時間: .
五,拍賣會地點: .
六,競買人提交的拍賣保證金應打入甲方指定專用帳戶;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在 日內將成交價款轉至甲方指定專用帳戶。
七,拍賣標的交割完成后,乙方應依照《西安產權交易中心會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中心”繳納傭金收入的30%.
八,若拍賣未成交,組織拍賣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甲方責任:
(一),甲方保證委托乙方拍賣的標的必須是按規定取得投資主體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批準,并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標的的詳細資料;
(二),協助乙方做好拍賣標的的招商和競買人的推薦及登記工作;
(三),與乙方共同發布拍賣公告(公告由甲方統一編號);
(四),與乙方共同完成拍賣標的交割工作;
(五),負責收取買受人繳納的成交價款;
(六),對拍賣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乙方責任:
(一),負責拍賣前期策劃以及實施方案的制定和拍賣標的資料的編制工作;
(二),與甲方共同發布拍賣公告,負責競買招商工作;
(三),負責解答競買人的咨詢和拍賣標的的展示看樣工作,如實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四),協助甲方收取競買人提交的拍賣保證金;
(五),負責拍賣會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拍賣成交后,負責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
(七),與甲方共同完成拍賣標的交割工作;
(八),在拍賣活動中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5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協議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承包人與欲求安裝工程的業主雙方經洽談或招標、投標達成默契而簽訂協議。承包者必須根據工程圖紙及業主要求的特殊條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時間內承擔維修業務。為完成安裝施工任務,承包者還需提供施工設備、特殊工具、施工監督工程師及所需的勞動力等。
工程承包有綜合承包人(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人。承包人對工程進度、質量、保證、驗收等承擔責任。業主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國際間的工程安裝和工程承包是一種比較實用的而且廣泛被人們所接受的經濟技術的合作方式。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6
委托方: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托方:
為了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根據我行工作計劃安排和分行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現委托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項目進行審計。確保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簽訂本委托協議書。
第一條 委托審計的范圍和內容
(一) 范圍 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工程合同范圍的所有引起合同價款改變的變更、簽證、追加減等。
(二) 內容
合同范圍內的土建、裝飾、安裝等全部內容
第二條 審計時間要求
(一)受托方應在委托方發出審計委托通知書后的3天內進點實施審計。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審計報告和有關資料,審計報告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有相關書面證據予以支持。
(二)若因被審計單位資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執業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報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前出具審計報告,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受托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經委托方審查后,作為委托方對被審計單位做出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依據。
第四條 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委托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積極配合。
(二) 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向受托方提供審計工作所必須的真實、合法、完 整的資料。
(三)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受托方執業審計紀律的情況和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受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有關法律實施審計,確保審計質量。對委托方負責。
(二) 委派與審計事項要求能力相適應、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審計。
(三) 嚴格遵守執業道德規范和審計紀律。不得向被審計單位索取、收受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利用審計之便謀取任何不正當利益。
(四) 嚴格保守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審計資料和情況。
(五) 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委托事項,按時提交審計報告及有關資料。
(六) 主動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 審計費用
按照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與 雙方簽訂的合同,由委托單位支付審計費用。
第七條 法律責任
(一)由于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約,導致受托方在審計中未發現存在的問題的,受托方應承擔的責任不能替代、免除、減輕被審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受托方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受托方因過失、故意、舞弊等行為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委托方有權終止委托協議,取消審計資格,并追回審計費用。給被審計單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受托方承擔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受托方執業不當或違反執業準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爭議解決順序
(一) 協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訴訟。
第九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補充條款
委托單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托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7
協議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協議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協議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協議”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協議。
11.“工程建設協議”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議。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協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協議文件和本協議文件。這里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協議予以確認,經協議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協議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協議文本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工,從簽訂協議后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協議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協議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協議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協議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協議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協議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協議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協議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協議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協議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協議期內或協議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協議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協議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協議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協議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協議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協議。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協議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協議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協議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協議生效、變更與終止
1.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協議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協議,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監理協議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協議,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協議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協議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協議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協議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協議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協議。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協議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協議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協議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協議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協議,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協議,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能夠保值、增值,增強擔保業務的抗風險能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將甲方所有的資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委托乙方進行國債等低風險的證券業務運作。現將具體內容規定如下:
一、運作方式
甲方單獨開立股東帳卡和資金帳戶,委托乙方進行運作,或甲方直接將上述資金劃入乙方指定帳戶,委托乙方進行運作。
二、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2.對于資金運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進行分配。
三、結算時間和方式
資金運作收益以日歷年度半年結算一次,經甲、乙雙方核對無誤后,按本協議規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劃入甲方指定帳戶,或并入資金總額進行運作。
四、監督管理
乙方保證在資金運作過程中努力維護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報資金運作收益情況,根據交易清單進行核對。
五、協議終止和資金回收
協議終止和資金回收應根據_________,在甲方與乙方解除全部債權債務關系的前提下,當甲方由于其它原因決定不再委托乙方進行資金運作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運作通知書后的30天內將資金_________元交還甲方,應劃歸甲方的收益也應無條件的交還甲方。
協議終止:當乙方由于其它原因決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進行資金運作時,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資金運作進行審計,將雙方應得的收益按本協議規定進行分配,劃轉資金,同時將甲方的資金和應得收益在此后的15天內按上述規定劃轉,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施工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固定總價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委托給乙方。
四、工期要求
現場具備條件進場施工開始______個日歷天;如遇不可抗為的因素工期給予相應順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合格。
七、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力到施工現場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進行監督。
2、甲方有權利定期或不定期對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整改。
3、甲方應做好施工中的協調工作,盡量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工程窩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應予理解并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成本增加風險。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應按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5、乙方負責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變電所配電工程委托乙方申請通電至通電驗收完成,經雙方同意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教授新村箱變工程
工程地點:科技學院教授新村
工程內容: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樓室外電力高低壓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變及低壓設備的安裝,調試;教授新村1250KVA箱變及低壓分接箱之間的電纜的采購及敷設及連接,電纜井的砌筑;低壓分接箱至樓內表箱之間的低壓電纜采購及連接;1250KVA箱變兩個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購有乙方購買。
承包形式:總承包,包工包料,交鑰匙工程
(不含配電所土建照明工程費用、配電所內接地網、設備基礎槽鋼安裝、低壓出線工程、高壓進出線電纜、外線工程費用等)
第二條工程總價
合同總價為(RMB):100萬元整含稅(大寫壹佰萬元整),以最終決算價格結算。
第三條付款方式
1、雙方自正式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供電局答復意見書出來后,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人民幣)40%40,0000元整,(大寫肆拾萬元整);
2、設備進廠甲方應支付工程款50%(人民幣)50,0000元整(大寫伍拾萬元整)3、工程驗收通電合格后30天內付款10%(人民幣)10,0000元整(大寫壹拾萬元整)
4、雙方蓋章后合同開始生效。
第四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為配電房內的設備。(詳細內容見合同附件)
2、合同范圍內的主器材設備及管路.電線.相關配件,雙方采用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結算時不因物價調整或管.線的增減雙方均不辦理加減賬,惟甲方要求追加或變更項目得依原價或市場價辦理加減賬;
3、本合同含代業主辦理申請用電手續至業主送電完成所有工程手續。
第五條甲方職責
1、在乙方提供的圖紙上審核確定并簽字。
2、保證配合乙方及壽光供電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項的如期支付;
3、供應乙方及供電公司在工地施工時所需的臨時場地及用水用電;
4、向乙方提供用電申請手續必要的相關文件及協助;
5、向乙方提供配電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網、設備基礎槽鋼安裝、外線工程等)。
第六條乙方職責
1、向供電局申請用電手續至業主送電完成;
2、變電站高低壓系統依設計圖紙施工及送電;
3、協助甲方向供電公司申請10KV外線施工的手續;
4、自柜體到廠日起履行保固條款;
5、開具本合同價上的工程發票。
第七條技術規范
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施工需求方案及報價單所列品牌為驗收依據。
第八條工程日期
1、本合同項簽訂后75天經甲方與供電公司驗收通電(要求外線工程要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后果由甲方承擔。
2、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則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甲方的違約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則通電時間順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解約
甲方認為合同有中止必要時,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經甲方認可后依報價單所訂定之金額全數付給乙方;
第十條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經甲方訂為無法完成任務,經函告七日內仍無法履約,甲方得通知解約并由乙方賠償甲方遭受之損失。
自柜體到廠日起一年內如發生設備安裝、產品質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損害由乙方負責修復;乙方必須保證產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產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造成事故發生,所造成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使用不當或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擔相應維修費用;乙方提供終身有償維修。
任何一方中途違約應負全部經濟損失之責任不得異議,并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未盡事宜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由簽約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11
委托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與受托人系夫妻關系,雙方共同按揭購買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我同意將上述房產作為抵押物,抵押給湖北銀行,與該銀行簽署《抵押合同》,由于我無法前往辦理該房屋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故委托楊小紅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如下事項:
一、全權辦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代為簽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辦理及領取該房產抵押登記的相關文件;
二、代為辦理繳納抵押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稅費、手續費、提交、領取辦理抵押登記所需的相關證件等手續。
三、代為查詢并打印個人信息報告及相關信息。委托期間受托人無權轉讓委托權。
受托人在其權限范圍及代理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領取的相關房產資料及支付的款項,我均予承認。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續辦理完畢。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室內裝飾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雙方就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工程預算報價書)
二、承包方式:
1、工期:____天,自20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于20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工程承包價款:
A、工程承包價按雙方商議的工程項目單價進行結算(附工程項目承包單價表)。
B、工程承包總價按工程實際完成量進行匯總計算。
3、承包信譽保證及質保條款:
A、根據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規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簽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個人信譽保證金元。甲方財務部出具相應收據,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內返還乙方。
B、乙方所繳納信譽保證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隊信譽擔保,如發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間有違反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及施工標準、誹謗公司聲譽等影響公司利益的行為,公司有權在其信譽保證金中做出相應處罰。
C、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無條件執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總價______%繳納工程質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內發生一切費用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接到甲方電話維修通知應在12小時內安排人員進行維修。不按時間維修或維修沒有讓客戶滿意,公司有權在其工程質保金中做出相應處罰。派其他施工單位解決,加收實付費用的20%作為管理費。保修期滿甲方退還質保金。
4、工程質量及管理約定:
A、乙方無條件承諾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驗收合格(以客戶簽字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單為準)。
B、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負責在一周內收取業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該款作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A、合同簽定后,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施工累計工日,由甲方現場項目管理人員簽發領款單,乙方到甲方財務部領款。
B、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計領取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不能超過乙方工程承包款總價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與甲方進行結算。結算時間為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天內。
6、雙方其它約定:
三、工程質量要求:
按《家庭裝飾工程施工和質量驗收標準》由設計員或施工監理分階段進行驗收和整體工程竣工驗收。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換工程隊,其中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提供全套施工圖紙和完成工程項目變更手續。
2、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3、派監理對現場施工進行工藝、工序、質量、進度的監督。
4、嚴格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對乙方進行工程結算。
五、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施工。驗收單必須有客戶簽字。
3、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現場文明施工條例》和《施工隊日常管理條例》,切實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償。
4、必須對簽字工程的金額保密,違者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5、必須在保質、保量、保工期原則下完成工程任務,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6、甲方有權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相鄰居民人身安全;防止火災和水、電、煤氣事故發生;防止物品損壞。凡有上述情況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報請公司總辦進行協調。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通過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13
(行政審批事項)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茲委托 在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處辦理 事宜。
授權范圍:
1、接受行政機關依法告知的權利。
2、代為提交申請材料、更正、補正、補充材料的權利。
3、代理申請人行政許可審查中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4、簽收 批件的權利。
5、其他權利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簽字): 被委托人(簽字):
(委托人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已授權的請在□中打“√”,未授權的請在□中打“_”。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1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本公司因拓展業務,為擴大經營規模急需資金,經本公司法人及股東商議后決定全權委托乙方為本公司辦理企業貸款事宜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經辦貸款業務(含資金短期拆借、社會投資、融資等)的相關事宜,委托授權的范圍、有效期限及勞務費用支付等具體資料如下:
一、 委托公司的基本資料
1、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經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商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授權范圍、有效期限
1、 被委托方代表本公司辦理貸款業務(含資金短期拆借、社會投資、融資等)的相關事宜。
2、 授權有效期為壹年
三、 勞務費用和支付方式
1、 按乙方為甲方申辦成功借貸款、融資總額的_____%
(甲方收款當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如甲方拖延支付乙方勞務費則甲方承擔按應付勞務費總額5 ‰?天的違約金賠償乙方;
2、 乙方在辦理借貸款、融資過程中產生的差旅食宿、
招待應酬、資料費、手續費等開支由甲方承擔。
四、 其他約定
1、 甲方務必帶給真實、合法、有效的貸款申請資料;
2、 甲方辦理借貸款、融資成功后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
務法律、民事職責或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售后協議書 篇15
委托單位: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運行后6個月。
4、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7、乙方不得將屬于甲方產權內的財產、土地、房屋、設施對外轉讓、出租、變賣。乙方臨建拆除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包含在質量保證金之中),施工隊伍人員完全撤離電廠并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設備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材料節余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后,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