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協議(精選17篇)
物業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小區內的污水鑄鐵井蓋井圈免費換成承載_________噸的水泥井蓋井圈,換成后的鑄鐵井蓋井圈歸乙方所有,水泥井蓋、井圈歸甲方所有。乙方負責更換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清運。
二、質量要求:更換后的井蓋和地面基本平行,四周水泥抹面維護。兩年內若有壓壞井蓋,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三、甲方負責給乙方出據有關證明,以便乙方將鑄鐵井蓋合法售出,所售款項用于折抵乙方水泥井圈井蓋費用和更換費用。
四、更換期間內如有鑄鐵井蓋丟失,甲方負責出資購買水泥井蓋井圈,乙方負責更換,更換后的鑄鐵井圈歸乙方所有。
五、更換期間出現的一些居民人為因素阻撓,由甲方負責協調。
六、施工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及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施工期間出現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開、竣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單方若有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簽字后生效,本協議至乙方更換井圈井蓋工作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于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于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
3.(適用于包干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于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于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余,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于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
物業服務協議 篇3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幢單元 室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范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4)
責任
(1)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甲方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盡到安全防范責任;
(3)維護小區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內容(1)限速、限重、禁鳴;(2)車輛進出管理;(3)停車泊位管理;(4)____________。
責任(1)車輛行駛、停放有序;(2)保持小區安靜;(3)維護交通安全;(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履行宣傳、告知政府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為違章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
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消防管理
內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傳;
(4)____________。
責任
(1)消防器材無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暢道;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積極組織滅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綠化
內容
(1)修剪、澆灌、施肥、除蟲等綠化養護;
(2)清理公共綠地;
(3)必要的補種;
(4)____________。
責任
(1)及時養護,促使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綠化少蟲害、無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外墻無破損,無亂涂亂畫現象;
戶外無違章安裝的防盜柵欄和空調;
房屋場地無違章搭建;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定期維護保養;
專人維護保養;
____________。
三、環境衛生
環境整潔、無污染;
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____________。
四、綠化
養護得當,定期修剪;
美觀協調;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道路暢通有序;
車輛停放整齊;
____________。
六、保安
統一服裝,持證上崗,文明值勤;
物業管理區域內防止重大責任火災、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時修理,兩天內完成,并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急修:20分鐘到現場,24小時處理,并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業主報修及時率達90%以上,維修質量合格率達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修以上維修和更新的費用)
一、乙方交費時間:;
二、收費標準(按建筑面積)
多層公寓元/2____
別墅元/2____
小高層、高層元/2____
非住宅元/2____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業管理費標準的70%向甲方繳納;
四、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用車庫、樓道燈等)運行能耗費用,按物價部門規定,另行按實向乙方分攤。
七、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甲方交納:
露天車位:;
車庫:;
摩托車:;
自行車:;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參考《杭州市物業管理代辦性、特約性專項服務(菜單式)參考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條物業維修基金使用
一、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計劃,經業主大會批準,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劃撥;
二、物業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由業主大會決定籌續,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三、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六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甲方統一布設,但不得有損小區整體觀瞻和侵害業主權益;
二、收益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或滯納金,有權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應繳額的支付滯納金(不得超過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采取的緊急避險措施。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協議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第一份協議,由甲方送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4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項目管理負責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范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占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并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 ,聯系電話: 。
(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子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于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設備,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托乙方代為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于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布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為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后,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后,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廠 房: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運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于(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并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為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并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并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為了有利于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并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并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筑面積、物業出售并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并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后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應采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后,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規定程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泄露業主個人信息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于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設備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并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采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準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后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XX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范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
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物業服務協議 篇6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被委托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并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表、水表時,則按電表、水表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為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后,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咨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后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柜、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并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采取以下第 種措施(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簽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使市保潔工作更加規范化,創造一個清潔、舒適的工作環境。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滕州市人民檢察院物業,實行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物業基礎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范圍:報價文件范圍內的保潔。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三、物業保潔費每年為:人民幣______元。
四、物業保潔費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預付一季度服務費,以后每季度結算一次,以此類推。
五、委托服務項目及管理標準:
服務標準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委托服務的范圍及服務要求質量: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范圍;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潔,無亂張貼,無擅自占用和堆放雜物現象;
3)設定垃圾集納地點,并每日將服務范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房、池,對垃圾房、池、箱、道、桶及垃圾進行管理;
4)按政府有關規定在服務范圍區域內定期進行衛生消毒滅殺;
5)在雨季應及時對區內主路、干路積水進行清掃;
6)每日對保潔服務范圍內的區域進行清掃,做到服務范圍內無廢棄雜物;
7)公共衛生間每天實時清潔,保證潔凈;
8)對樓梯間、門廳、電梯間、走廊等的門、窗、樓梯扶手、欄桿、墻壁等,保證清潔;
2、衛生保潔要求:
保潔人員要按照有關行業衛生標準搞好樓內大廳、各樓層辦公區、會議室、停車場、樓梯、走廊、衛生間、標牌、墻面、地面、公共部分的門窗、玻璃及辦公區內的各部位的環境衛生,應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使用清潔、環保高效的清潔試劑進行日常的清掃、擦洗、吸塵、消殺,以保證房間內外、樓宇內外清潔衛生,給工作人
員創造一個舒適、整潔的工作環境。
1、室外衛生標準:室外衛生包括公共環境的道路、綠化、廣場、停車場、公廁等所有各個部位的環境衛生。要求:地面無雜物,無紙屑,無污跡,清潔干凈。要定時清運垃圾,對辦公樓的垃圾每天不少于兩次清運。特殊情況隨時清運。對辦公樓前地磚、石制地面每天清掃一次。對綠化區每天清理一次,對檢查井、閥門每月清理一次,定期對辦公區內的蚊蟲、鼠害進行消殺,確保無“四害”。
2、室內衛生:室內衛生包括:大廳、走廊、衛生間、電梯間、樓梯間、會議室、活動室、回廊等所有公共部門的環境衛生。衛生要求按相關行業衛生標準要求。
對各種地面要用正確保潔方式保潔,要求無雜物、無紙屑、清潔干凈。
公共衛生間:大樓每有一個公共男女衛生間,要求紙簍、垃圾桶每天清運垃圾二次,保持無積物、無臭味,外表干凈。大小便池保持內外光潔,無污垢,無尿堿,無水垢,無臟物,無積塵,無異味,無積水,定期消毒,放衛生球,清新劑,保持地面干燥。洗手盆、鏡臺、鏡面保持內外光潔、無污垢、無積水、無斑垢、無斑點、無積塵。地面、墻面保持光潔、無污跡,無臟物,無積塵,頂棚無蜘蛛網,對各樓層指示燈、壁燈、各種標牌等保持表面干凈,無灰塵、污漬。
樓梯間衛生:要求樓梯、扶手每天上班前清掃擦干凈,平時
隨時清掃。定期上不銹鋼油,欄桿及門窗、樓梯走廊保持無雜物、無蜘蛛網、無污跡、無堆放物品。
電梯間:電梯間內的衛生保持轎箱外表及轎箱內壁干凈,無污跡,無手印、無積塵、無雜物,定期清理電梯隙縫間的積塵,使用專用清潔不銹鋼油,電梯間內的踏墊每日列換一次。
會議室:會議室包括各樓層會議室,每月進行一次保潔;會議室桌面、椅子、電器、窗臺、玻璃、煙灰缸、燈具等保持整潔、干凈,要求無積塵,無污垢,地面無雜物、無紙屑、無痰漬、無煙頭;對地毯應定期吸塵;玻璃窗要保持明凈、光潔、無積塵、無污跡。無斑點;會議室的桌、椅、煙灰缸等擺放有序整齊;對各個會議室的窗簾應定期清洗,保持干凈。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清潔工作隨時進行監督、檢查。經甲方檢查不合格后,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作出口頭警告或經濟處罰。
2、為乙方提供水電以及清潔用品庫房。
3、乙方若達不到委托服務項目的工作量及服務質量,影響甲方環境衛生,甲方有權提前中止本合同。
4、管理期間出現任何安全管理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制定物業和各項管理辦法、
規章制度、實施細節,開展各項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正當利益。
2、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費。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工作人員遵守有關物業管理制度。
4、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要求檢查大樓內進出物品、人員來訪、車輛出入。
5、乙方有權對安全、消防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并及時報告甲方。
6、愛護辦公樓內外設施,注意節約用水電。
7、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8、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給甲方賠償,并承擔一切責任。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日起10日內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各類管理檔案等資料。
10、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責任。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9
甲方:
業主委員會主任: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號室(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于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向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八條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實施,未經甲方批準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準后,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二十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二十一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家《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促進“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以下簡稱本小區)的物業服務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享受相關權利、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
物業基本情況: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重慶綠地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
項目地址:位于重慶市江北區寸灘路兩江新區南部。四至:東:海爾路龍禹加油站;南:海爾路寸灘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懷鐵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實施物業服務。
一、 本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有約定的適用本協議,本協議無約定的,適用《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
二、 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甲方一經簽約后即被授權進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物業轄區的服務、組織和維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 服務工作
1.1 根據本協議制訂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使用人)手冊》及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以各種形式督促業主和用戶遵守規約。
1.2 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1.3 甲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1.4 處理本協議約定工作范圍內的投訴及各項維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協助業主委員會調解業主或用戶之間因小區服務而引起的糾紛與爭執。
1.5 負責物業和業主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 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1.7 與小區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的接洽工作。
1.8 按規定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協議履行情況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9 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乙方應對其屬下的單元內利益自行投保。
1.10 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康體設施場地、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1.11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開發商保留地方(受開發商委托)進行管理。
2.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2.1 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
2.2 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3 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2.4 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甲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
3. 工程維修與維護工作
3.1 檢查、巡視小區。
3.2 業主或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完成其所屬單元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
3.3 對乙方的裝修進行必要時的檢查。裝修期間,甲方及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正在裝修的單元,以檢查并確定裝修規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發現乙方聘用的裝修單位及其工人違反裝修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或要求其做出相應的賠償,或在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將其請出小區或相關單元。所有直接或間接因裝修工程引起的訴訟、索賠、要求及費用完全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在適當時候對裝修規定進行修改。
3.4 小區公共區域之水、電、氣、通訊、數字電視線路、機電設備、消防裝置、路燈、道路、排污、排水系統在發生損壞或故障時及時修復或積極協調相關職能、專業部門進行修復。
3.5 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乙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3.6 對配套系統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
4. 環境工作
4.1 保持小區內公共區域和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定時收取生活垃圾并清運至市政中轉站,保障小區清潔處于良好狀態。
4.2 業主或使用人應自行將生活垃圾袋裝或密閉后清運到物業服務公司的指定場地。
4.3 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對公共綠化區域予以養護,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4 甲方在交房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對乙方私家庭院進行統一養護,按交房文書標注及現場公示標準向乙方收取特約服務費用。若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養護,甲方在收到申請次月停止養護。
5. 社區交流組織
5.1 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
5.2 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5.3 舉辦不定期的社區文化活動,促進小區內外文化交流。
5.4 適時舉辦消防培訓與其它各類培訓。
6. 特約服務工作
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代租、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以及與乙方商議其它服務內容。
7. 財務工作
7.1 定期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2 就甲方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職責而支付的一切款項,制定明確的賬目記錄。
7.3 甲方有權指定專業金融機構進行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
8. 其他工作
甲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三、 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除由本小區業主大會決定外,乙方無權在甲方任期內提出解約。乙方在享有并行使下述權利和使用其所擁有的單元時,須同時承擔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應遵守物業服務法律、法規、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規約。遵守物業服務制度,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正當管理服務活動。
2. 乙方不得在本小區和停車(場)庫外墻、外立面玻璃、屋頂上安裝任何形式的廣告、字牌、橫幅、燈飾等固定設施或標識。乙方不得變更本小區停車(場)庫車位用途,在車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墻、停車(場)庫門等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設備。
3. 乙方對其產權所屬的單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權,但所有異動(如出租、出售等)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房產出售后,乙方須督促受讓人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在協議未簽訂前,視為乙方已將本協議的權利與義務一并轉讓予受讓人。房產出租后,乙方須保證該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協議和規約所制定的條款。房產異動后,如乙方未履行本條之義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4. 建議乙方為其擁有的單元購買有關保險,并保持其連續有效性。
5. 乙方可參加業主大會行使表決權,根據本協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通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行使對小區管理的決策權。
6. 根據本協議,乙方對甲方及其員工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及投訴權。
7. 乙方須按期付清相關的各種費用。
8. 乙方應于每季度第1個月的15日前繳納物業服務費,而無論該單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由專業職能部門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別指明: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應按此交房時間辦理交房手續,并開始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9. 乙方應按規定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并在需續籌時補足續籌部分。
10. 乙方有告知其雇員和親友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遵守小區管理規定的義務,并對他們違反本協議和規約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11. 乙方有協助甲方維護小區公共秩序的義務,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告知甲方。
12. 乙方所屬單元需要維修的,乙方應當及時進行維修。乙方未及時維修,給甲方或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 乙方所屬的車位和停車場公共區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貨品,嚴禁在停車(場)庫修理和清洗車輛。
四、 乙方承擔的費用及繳納方法
1.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其附件的有關條款向甲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等費用,并承擔逾期未付的責任。
費用構成如下:
1.1 物業服務費主要構成
1.1.1 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1.1.2 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 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1.1.4 小區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維修及保養費;
1.1.5 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日常維護及保養費;
1.1.6 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1.1.7 攤銷的公司管理費,甲方的辦公管理費;
1.1.8 甲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耗材等費用;
1.1.9 甲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1.10 甲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11 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1.12 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1.13 甲方的合理利潤;
1.1.14 甲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而發生的其他費用。
1.2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1.2.1 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更新或改造;
1.2.2 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3 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小區道路、康樂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4 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 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 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維修及更新、改造;
1.2.7 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8 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1.3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若小區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供水的,水費收費標準按照能源供應部門頒布的二次供水收費標準執行。
2. 費用標準的核定
2.1物業服務費標準(根據核算從簡原則,涉及物業服務費均含電梯使用費和公攤水電費):
高層住宅: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 ¥3.20 元/㎡·月計收;
社區商業: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 ¥6.00 元/㎡·月計收;
車位:按 ¥80.00 元/個·月計收;(如遇2.3條款不一致時,以2.3條款為準)。
2.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2.3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須符合重慶市物價局批復文件標準并執行。
2.4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3. 繳費辦法
3.1 物業服務費(含住宅、商業、車位)
3.1.1 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的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協議注明的建筑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3.1.2 物業服務費按季足額繳納。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將涉及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合同違約金。
3.1.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乙方在交房當月需交納本季度物業服務費。
3.2 特約服務費用
按月繳納。乙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協議違約金。
3.3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乙方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3.4 乙方可以現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4. 各項費用的調整
甲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五、 甲方服務期限
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服務,為期三年(自“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整體合法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期滿后本協議自動順延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聘或續聘產生新物業公司,并由業主委員會與新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協議生效時自動終止。
六、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簽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11
居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托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物業服務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業主):
單元房號:
身份證號碼:
商鋪編號:
建筑面積:
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位 置: 南寧市五象新區東風南路西側 ;
建筑面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消防等項目進行維護、服務和管理。
2、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5、甲方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甲方可聘請專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公司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7、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8、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行為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9、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1、負責共用物業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消防安全責任。
1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車輛實行交通管理。
13、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商業網點提供服務和管理。
14、本協議終止時,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4、依據本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收費標準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造成損壞、損失,負責賠償。
7、乙方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8、轉讓房屋時,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9、乙方如將其房屋以某種方式給他人使用,則應約定物業使用人須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乙方對其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乙方在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登記備案,向甲方遞交產權證和租賃合同復印件備案,告知承租方遵守本協議,并對承租方違反本協議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消防、環保、裝修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11、承擔使用或租用物業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責任。
12、如因業主或使用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致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業主或使用人所受傷害為他人所致,則應直接向致害人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委托并協助甲方按政府部門公布的有償收費標準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道路或其他非規劃停車場地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三條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
戶外墻面、樓梯間、公共走廊通道、園建、園林、水景池、共用設施設備房等。
第四條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養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電梯、公共供電線路、照明、
消防設施、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綠地、道路、溝渠、池、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備設施使用
的房屋等。
第五條 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
1、 每日對公共區域進行環境衛生的保潔;
2、 每日收集、清運公共區域的垃圾;
3、 共用水景池定期清洗;
4、 定期進行除四害工作。
第六條 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
1、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的公共秩序;
2、 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
1、 保持共用道路暢通;
2、 制止小區內違章停車。
第八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詳見收樓時的《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九條 物業環境和共用房屋外觀:
1、 保持整潔、定期清洗外墻;
2、 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
3、 主要路口設路標,各項物業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4、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條 設備運行:
1、 定期保養各類共用設備,確保正常運行;
2、 水電設備每日巡查,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第十一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第十二條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1、物業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定期清洗;
2、每日收集、清運垃圾(不包括處理);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
4、共用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1次,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5、每月進行三次滅蟲除四害。
第十三條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定期施肥、修剪、澆灌和松土,做好防澇、防凍;
3、保持綠化植物生長良好;
4、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第十四條 公共區域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主要道路、街道交通標志齊全、規范,有明顯的車輛行走、停放標志;
2、對進出物業區域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維護區內道路暢通;
3、勸喻違章違規停車。
第十五條 公共區域安全防范:
1、物業區域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站崗值勤;
2、重點部位和區域定時巡查,監控中心實施24小時監控;
3、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維護保障消防設施正常使用,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活動;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擬定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六條 房屋裝飾裝修:
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不定時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日或發展商《收樓通知書》通知的收樓之日(二者以日期較前者為準)起計收,收樓當天預收六個月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物業服務費按月結算,交費時間為每月的5日前繳交當月物業服務費。
第十九條 本物業服務費計算面積按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由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專有部分所有設施設備的維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有線電視等費用及樓宇內公共水電分攤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
1、 聯排別墅、高層住宅與商鋪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簽字:
業主(物業買受人)簽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物業服務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并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系;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并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并征得業主大會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于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后,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并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后,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筑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讓人關于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14
第一章 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其_市_路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 公共綠地、綠化、建筑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墻、大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后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 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占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占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涂畫公共標志和建筑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凈: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閑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布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志、工作規范,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后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托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布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后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筑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于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后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物業服務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筑區劃)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名稱:
建筑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為本建筑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甲方應于(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建筑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承接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筑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元/月·平方米。
3、建筑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二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建筑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停車場(庫)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元/月;
2、按費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后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元/月;
2、按費用收入%/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本建筑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五):
(六):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第十八條、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并每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本建筑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筑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筑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采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個月在本建筑區劃內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筑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筑區劃內的、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筑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建筑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元,并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后,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____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余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筑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 篇1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 ;
3. 。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托事項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
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
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
(2)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 。
B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
(2)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 。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 。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
2.設備運行: 。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
4.公共環境: 。
5.綠化: 。
6.交通秩序: 。
7.保安: 。
8.急修: 。
小修: 。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 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
2.車庫: ;
3. 。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他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 ;
3. 。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更新費用,由 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更新費用,由 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更新費用,由 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 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 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由 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
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