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接送安全協議(精選3篇)
小學接送安全協議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長:
首先,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東荀小學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特呼吁家長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1.嚴禁家長使用三輪車接送孩子上學,嚴禁孩子乘坐無牌、無證或不具備接送要求的車輛和超載車輛。
2.配合學校對您的孩子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他們在上學和放學的路上嚴格遵守交通“八不準 ”(即:不闖紅燈、不逆向行走、不穿越護欄、不乘黑車、不搶道、不跳車、不爬車)。
3.根據《青少年預防傷害辦法》中的有關規定,12周歲以下的少年不許騎車上路或到校上課。
4.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也要遵守我校校園交通安全制度,接送車輛不能在學校門口、道路中間停留,保證道路暢通。如發現學生放學無按時回家,請及時與班主任聯系。
5、家長要切實關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騎飛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家長接送孩子離開學校后,發生的一起安全問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8、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學校: (蓋章) 家長(簽名):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小學接送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規范及通知精神要求,為保證工地安全管理綜合目標正常實施,確保工地住宿職工的人身安全,保證工地財產不受損失。現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必須辦理好有關手續,簽訂外來務工人員住宿安全協議,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請各位務必遵守執行。
1、外來務工人員住宿工地應持有效的身份證明(身份證),項目部將統計所有人員信息,辦理相關手續并備案存檔。
2、宿舍床位由項目部負責統一安排,你在工地住宿應遵守好統一作息時間,夜間外出應隨身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明,做到早出早歸,嚴禁把外來人員帶入宿舍居住。
3、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等電熱器,以防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
4、嚴禁將家庭、小孩招留在工地住宿。若帶家庭、小孩應到外面另租房屋(非工地工作人員),并及時向分管負責人提出申請,如若將小孩帶到宿舍區或者工地,家長應是第一監護人,如發生意外,項目部及勞務隊一律不予負責。
5、你們居住的宿舍,必須整潔衛生,嚴禁亂扔垃圾,亂倒殘湯剩飯,自己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缺少,項目部及勞務隊不予負責賠償。
6、外來務工人員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防止斗毆事件發生,如有觸犯治安、刑事等案件,相關人員將遞交當地公安司法部門處理解決,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7、每天上下班出入大門口時,應注意社會來往車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的原則,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的發生。
此協議一式三份,項目部、勞務隊及務工人員各執一份。本協議無異議在下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甲 方(簽字):
乙方:
乙 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小學接送安全協議 篇3
為了確保社會穩定和內部治安次序,認真落實市政府22號令?企業治安保衛責任規定?,84號令?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最大限度地預防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生,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維護單位內部正常施工生產,決定與貴單位簽定治安、防火協議書,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責任
1. 不發生刑事、治安案件
2. 不發生一切火災事故和違反消防法規行為
二、 主要任務
1. 必須嚴格落實治安、防火安全責任制,服從項目部領導檢查,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施工單位班組長對本單位治安、防火安全工作負首要責任。
2. 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所有人員遵紀守法文明施工,管好自己的施工人員,保證不發生各類案件和違章事故。
3. 加強隊伍建設,健全組治機構。應成立治安、消防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并組織布置本單位的各項治安保衛、消防工作,活動要有詳細記錄,接受我方檢查、指導與處罰。
三、 具體職責
1. 按進京注冊人數及時辦理暫住手續、外地人員進京務工證、健康證,做到人、證相符,嚴禁雇傭沒有注冊人員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留宿家屬或其他外來人員,如發現每人按500元進行處罰。
2. 妥善處理發生的矛盾和糾紛,有組織有系統的解決問題,嚴禁施工現場打架斗毆事件發生,如發生事故除賠償受害人的一切損失外,還對參與打架的人員處以500—5000元罰款,聚眾斗毆的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送至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3. 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是內部執法人員,各施工人員要接受他們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對故意刁難不聽勸阻影響執法人員正常工作的從重處罰。
防火安全工作
1. 對違反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除接受公安消防機關的處理外,并賠償事故的直、間接損失。
2. 電氣焊必須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方可操作,動火時必須按規定采取必要措施,對證件不全或不按規定采取可靠防護措施的處以200—500元罰款。
3. 私自亂拉電線,不按規定使用電加熱器具、照明燈具等電器設備的,處以300—1000元罰款。
4. 在施工現場吸煙每人每次按50—250元處罰。
5. 損壞消防器材設施,除賠償損失外,對當事人所在隊伍處以500—20__元罰款。
6. 其他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按消防責任制規定和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