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經銷協議書(精選5篇)
新能源車經銷協議書 篇1
供方:
需方:
簽 約 地: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一、 合作目的及合作宗旨:
合作目的:供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就共同開發五菱牌純電動物流車的市場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合作宗旨:供方利用其產品研發及生產能力,需方利用其市場運作及銷售能力,共同進行市場合作,定向銷售及運營五菱牌純電動物流車,實現共贏。
二、 授權經銷內容:
1. 供方授權需方的經銷區域為: 省 市(含市區及縣份)。需方可在授權區域內建立銷售服務平臺,通過購買供方純電動物流車系列產品,用于授權區域內的車輛銷售及運營業務。若需方因特殊情況需超出授權區域進行產品展示或銷售、運營,需提前向供方書面申請,經供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2. 授權經銷產品:供方基于上汽通用五菱底盤生產的新能源物流車。
3. 授權經銷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授權經銷約定:
4.1 需方嚴格遵照供方正式公布的商務政策(或推廣方案)執行。
4.2 需方承諾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采購不低于 臺純電動物流車。若需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提車數低于 臺,則供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取消需方的經銷權。
三、車輛采購及結算方式:
1. 雙方簽署本協議后,需方每次向供方采購車輛時需另行簽訂《五菱新能源物流車購銷協議》。
四、車輛運輸:
1. 供方承擔商品車的首次運輸費用,通過其配送體系將商品車統一運送到雙方簽署的《五菱新能源物流車購銷協議》中約定的交貨地點(原則上限定為授權區域范圍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發車后若需方臨時改變運輸地點的,必須提前書面通知供方,且需全額承擔由此產生的首次運輸之外的費用及損失。
2. 供方在車輛起運前向需方告知車輛承運人的具體信息及預計到貨時間,以便需方驗收。車輛送達后需方應在當日內完成交接與驗收,若在驗收車輛時出現與雙方協議約定的標準不符的,則需方應在當日內書面告知供方,供方負責整改處理,若整改達不到合格標準的,供方負責更換車輛,逾期未告知的,則視為供方所供車輛符合約定標準。
3. 供方將車輛交付給需方前,車輛的相關風險責任由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損失,車輛交付給需方后,相應的風險由需方承擔,且需方在接收車輛時,需在車輛交接及驗收文件上予以簽署。
五、產品質量:
供需雙方對車輛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最后由責任方承擔。
六、售后服務:
1. 核心零部件(指動力電池總成、電機、電控)質保5年或20萬公里(以先到為準)。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供方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1.1供方須在需方車輛使用地域提供車輛維修保養服務,網點以供方公布信息為準,需方有權從中選擇具體的網點進行車輛維修保養。
1.2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需方應在供方公布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網點進行修理。保修期內的維修及配件費用,在三包范圍內的由供方承擔。
1.3需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需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使用或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供方公布的修理保養網點以外的地方進行維修或保養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損失,由需方承擔責任。
2. 如需方需自行設立五菱新能源車售后服務站,則由雙方就具體合作方式、費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后通過另行簽訂協議方式確定。
七、營銷支持:
1. 宣傳推廣支持:
1.1供方負責向需方提供統一的產品宣傳圖冊、單頁、海報版式及版樣。
1.2需方可自行對所經銷的供方產品進行宣傳促銷活動,但需方所有廣告宣傳的文稿、圖樣、文案等須先經供方審核,征得供方的書面同意。需方擅自制作、發布未經供方書面審核同意的廣告,造成供方承擔法律責任的,供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就所受損失向需方全額追償。
1.3需方為標識和宣傳銷售供方產品,經供方許可,可使用供方或供方經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或其他任何標志,但不得將其中任何一項許可他人使用,否則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需方承擔。若發現供方或供方經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或標志被他人侵犯時,應立即告知供方。
1.4需方應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的30日內,將供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宣傳資料歸還供方。
2. 業務培訓支持:供方定期或不定期對需方進行商務政策、產品、市場推廣等相關培訓。
八、市場管控:
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避免惡性競爭,供方將不定期抽查需方對區域和價格的維護情況,并對抽查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具體按供方正式公布的商務政策(或推廣方案)執行。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等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情況及協議無法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之書面報告告之另一方。
十、協議的變更、轉讓及終止:
1. 未經對方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本協議內容。
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轉移給第三人。否則,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
(2)協議經銷期限到期。
4.出現下列情況時,供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1)需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提車數低于 臺的。
(2)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在供方通知整改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
(3)需方存在經營欺詐行為并影響供方利益的。
(4)法律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其它情況
5.本協議終止后,不影響雙方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及義務。
十一、其他:
1. 本協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以補充協議方式確定,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 實施過程中對本協議和協議附件條款有爭議的,按照協議文字、協議目的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解釋。
3.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的一切可能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協議壹式伍份,其中供方執叁份,需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新能源車經銷協議書 篇2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采購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并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就甲乙雙方車輛購銷事宜相關事宜制訂合同條款如下,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標的車輛
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
生 產 廠 商:____________四川XX公司
車輛識別代號(VIN):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VIN):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實際支付車輛單價為¥ ____萬____元/輛(該價格為車輛生產廠家扣除217年國家新能源補貼款、地方新能源補貼款后,乙方實際支付的車輛單價),共 輛,乙方實際支付購車款合計¥ 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____元正)。
2、車輛初始登記注冊、路橋費、交強險費用為 / ____元/輛、乙方委托甲方辦理所購車輛的過戶變更費用為 /____萬____元/輛、運輸費用為¥ / ____元/輛,合計¥ / 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 ____元正)。
3、合同車輛217年國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均由車輛生產廠家負責申報領取,并歸車輛生產廠家單獨所有,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向生產廠家提供相關材料及配合核查車輛。
4、甲方負責車輛過戶費用。
5、付款方式:按下列第 (2) 種付款方式執行。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額購車款¥ / 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 ____元正)和所購車輛的初始登記上戶和交強險及過戶變更費用¥ /____元正及運輸費用¥ /____元正,共合計¥ / 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 ____元正)。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車款¥ ____萬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____元正)。
6、支付賬戶:戶 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 ____號:____________
三、車輛交接時間、地點及方式
1、車輛交付時間為: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后將車輛交付乙方。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四川XX公司 。
3、車輛交接方式:____________乙方自提。
車輛交付當日,甲乙雙方須對車輛完好狀態及產品質量當面予以確認,本合同簽章生效后即視為乙方對車輛完好狀態完全認可,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質量問題為理由退還車輛及延期付款。若發生車輛質量問題,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配合車輛生產廠家處理售后問題。
四、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
1、甲方保證標的車輛來源合法,包括且不限于車輛及證照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并與檔案相符,甲方須保證標的車輛為車輛生產廠家購買的全新車輛,且僅為第一次登記上戶車輛。
2、甲方須對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提及的所有證照、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全部責任,不存在任何隱瞞或虛假信息,如因甲方隱瞞或存在虛假信息等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標的車輛交付乙方之前,因該標的車輛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因此產生的費用、交通違章罰款、行政規費、債務糾紛等均由甲方負責承擔。標的車輛交付乙方之后,上述責任及風險完全轉讓給乙方,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4、乙方承諾本企業股權結構不含有國有股份,且采購合同車輛所使用的資金為非國有財政資金;
5、由于合同車輛屬于新能源推廣車輛,國家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需核查合同車輛時,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若車輛已轉售,乙方須積極聯系并協調車輛新的所有人無條件配合核查工作。
6、乙方保證所采購的車輛須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確保車輛正常運營,不得閑置、非法改裝等,且保證在車輛上牌三年內(即生產廠家未申領到新能源國、地補貼款項前)不得將車輛轉移變更或提檔過戶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區,并保證合同車輛按國家和車管部門要求按期進行年審,以及按期完成維持車輛正常狀態的一切手續。乙方對于以上承兌及條款若有隱瞞或違反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造成車輛生產廠家未能獲得合同車輛所對應年度的國家、地方新能源補貼的(含可期待利益),乙方須全額賠償,賠償范圍包含且不限于合同車輛所對應年度的國家、地方新能源補貼款、為此支出的額外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7、甲乙雙方均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甲方須按合同約定按期交付車輛,若其中任何一方逾期,違約方應按合同總金額1%每日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1日,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甲方違約,須雙倍退還乙方購車定金;若乙方違約,甲方將收回合同車輛,購車定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五、責任免除條款
若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條款時,受阻礙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另一方,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
1、因車輛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車輛質量進行鑒定。車輛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車輛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或生產廠家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采取以下第 (1)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 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3、在訴訟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七、特別約定及補充說明
1、由于標的車輛屬于新能源車輛,涉及到車輛生產廠家申領國家及地方補貼等相關政策約定,乙方須完全認可并嚴格履行甲方購買標的車輛時與該批車輛生產廠家所簽定的有條款和承諾,所有違約責任隨車輛轉移一并轉讓于乙方。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按合同所約定的全額購車定金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所述條款之日終止;
3、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書面簽章修正;
5、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附件:
《新能源汽車采購使用承諾書》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 代 理 人: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 ____月____日
新能源車經銷協議書 篇3
采 購 人:
供 應 商:
一、采購合同書
二、補充協議(如有請提供)
三、合同附件
1、成交通知書
2、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項目需求一覽表
3、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請提供)
4、競標函
5、報價表
6、競標產品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談判文件
9、成交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10、最終報價
11、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
采購合同書
合同名稱:
合同編號: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
審批編號:
采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廣西光普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
根據 年 月 日采購項目的采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競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中標內容
1.1 貨物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報價表 。
1.2 數量(單位):詳見合同附件中報價表 。
1.3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及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產品技術資料表及澄清函(競標產品技術資料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
1.4 工程承包范圍(如有工程量清單則填寫):無。
2. 合同金額
2.1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整, (¥0.00元)詳見最終報價。
3. 交貨要求
3.1 交貨期:簽訂合同后 30 天內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使用。
3.2 交貨地點:業主指定地點。
3.3 交貨方式:現場交貨并安裝。
3.4乙方必須按競標文件承諾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 履約保證金
本項目無須交納履約保證金。
5.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質量保證期一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5.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指定現場,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5.3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5.4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并承擔一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范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采購人修理,并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5.5 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5.6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7其他售后服務要求:按競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及澄清函(商務條款偏離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內容執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供應商交貨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款;貨物安裝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6.2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財政局提交《南寧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證明和資金支付申請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寧市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6.3 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如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結算須經南寧市審計局或南寧市公共投資審計中心最終審定。
6.4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1.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購貨物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3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9.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9.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9.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9.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9.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9.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10. 調試和驗收
10.1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后,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的要求、競標文件的承諾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說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10.2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10.5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1.2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4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采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愿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 訴訟
13.1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4.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市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書
(2)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項目需求一覽表
(3)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請提供)
(4)競標函
(5)報價表
(6)競標產品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談判文件
(9)成交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10)最終報價
(11)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
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4.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采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統一社會代碼: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新能源車經銷協議書 篇4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采購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并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就甲乙雙方車輛購銷事宜相關事宜制訂合同條款如下,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標的車輛
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
生 產 廠 商: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VIN):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VIN):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實際支付車輛單價為¥ _________萬________元/輛(該價格為車輛生產廠家扣除20__年國家新能源補貼款、地方新能源補貼款后,乙方實際支付的車輛單價),共 輛,乙方實際支付購車款合計¥ ____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正)。
2、車輛初始登記注冊、路橋費、交強險費用為 / ________元/輛、乙方委托甲方辦理所購車輛的過戶變更費用為 /_________萬________元/輛、運輸費用為¥ / ________元/輛,合計¥ / ____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 ________元正)。
3、合同車輛20__年國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均由車輛生產廠家負責申報領取,并歸車輛生產廠家單獨所有,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向生產廠家提供相關材料及配合核查車輛。
4、甲方負責車輛過戶費用。
5、付款方式:____________按下列第 (______) 種付款方式執行。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額購車款¥ / ____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 ________元正)和所購車輛的初始登記上戶和交強險及過戶變更費用¥ /________元正及運輸費用¥ /________元正,共合計¥ / ________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 ________元正)。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車款¥ _________萬元正(大寫: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正)。
6、支付賬戶:____________戶 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 ________號:____________
三、車輛交接時間、地點及方式
1、車輛交付時間為: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后將車輛交付乙方。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 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3、車輛交接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自提。
車輛交付當日,甲乙雙方須對車輛完好狀態及產品質量當面予以確認,本合同簽章生效后即視為乙方對車輛完好狀態完全認可,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質量問題為理由退還車輛及延期付款。若發生車輛質量問題,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配合車輛生產廠家處理售后問題。
四、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
1、甲方保證標的車輛來源合法,包括且不限于車輛及證照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并與檔案相符,甲方須保證標的車輛為車輛生產廠家購買的全新車輛,且僅為第一次登記上戶車輛。
2、甲方須對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提及的所有證照、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全部責任,不存在任何隱瞞或虛假信息,如因甲方隱瞞或存在虛假信息等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標的車輛交付乙方之前,因該標的車輛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因此產生的費用、交通違章罰款、行政規費、債務糾紛等均由甲方負責承擔。標的車輛交付乙方之后,上述責任及風險完全轉讓給乙方,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4、乙方承諾本企業股權結構不含有國有股份,且采購合同車輛所使用的資金為非國有財政資金;
5、由于合同車輛屬于新能源推廣車輛,國家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需核查合同車輛時,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若車輛已轉售,乙方須積極聯系并協調車輛新的所有人無條件配合核查工作。
6、乙方保證所采購的車輛須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確保車輛正常運營,不得閑置、非法改裝等,且保證在車輛上牌三年內(即生產廠家未申領到新能源國、地補貼款項前)不得將車輛轉移變更或提檔過戶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區,并保證合同車輛按國家和車管部門要求按期進行年審,以及按期完成維持車輛正常狀態的一切手續。乙方對于以上承兌及條款若有隱瞞或違反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造成車輛生產廠家未能獲得合同車輛所對應年度的國家、地方新能源補貼的(含可期待利益),乙方須全額賠償,賠償范圍包含且不限于合同車輛所對應年度的國家、地方新能源補貼款、為此支出的額外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7、甲乙雙方均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____________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甲方須按合同約定按期交付車輛,若其中任何一方逾期,違約方應按合同總金額1%每日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10日,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甲方違約,須雙倍退還乙方購車定金;若乙方違約,甲方將收回合同車輛,購車定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五、責任免除條款
若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條款時,受阻礙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另一方,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
1、因車輛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車輛質量進行鑒定。車輛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車輛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或生產廠家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采取以下第 (1) 種方式解決爭議:____________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 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3、在訴訟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七、特別約定及補充說明
1、由于標的車輛屬于新能源車輛,涉及到車輛生產廠家申領國家及地方補貼等相關政策約定,乙方須完全認可并嚴格履行甲方購買標的車輛時與該批車輛生產廠家所簽定的有條款和承諾,所有違約責任隨車輛轉移一并轉讓于乙方。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按合同所約定的全額購車定金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所述條款之日終止;
3、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書面簽章修正;
5、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附件:____________
《新能源汽車采購使用承諾書》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 成都高新區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二〇 一八________年 九________月六__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___
新能源汽車采購使用承諾書
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本人(公司) 經 采購貴司所生產的 輛型號為野馬牌 純電動車輛,用于本人(公司)非營運使用,我(公司)將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就所采購該批車輛相關事宜承諾如下:____________
1、本人(公司)承諾本企業股權結構不含有國有股份,且采購合同車輛所使用的資金為非國有財政資金;
2、本人(公司)保證所采購的車輛須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確保車輛正常運營,不得閑置、非法改裝等,且保證在車輛上牌三年內(即生產廠家未申領到新能源國、地補貼款項前)不得將車輛轉移變更或提檔過戶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區,并保證合同車輛按國家和車管部門要求按期進行年審,以及按期完成維持車輛正常狀態的一切手續。
4、由于合同車輛屬于新能源推廣車輛,國家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需核查合同車輛時,本人(公司)承諾無條件予以配合,若車輛已轉售,本人(公司)將積極聯系并協調車輛新的所有人配合核查工作。
5、本人(公司)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及相關義務,以上承諾及條款若有隱瞞或違反則視為本人(公司)違約,因此造成貴司未能獲得合同車輛所對應年度的國家、地方新能源補貼的(含可期待利益),本人(公司)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貴司為此支出的額外費用及損失。
本承諾書作為采購此批車輛購銷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雙方就本承諾書所述內容的履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該批車輛生產廠家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承諾!
承諾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新能源車經銷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生時間:年月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概況:年月日中午,___________駕駛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發生交通事故,___________送___________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___________分局交通警察支隊的見證下,經協商一致,就事故賠償事項協議如下:
1.乙方和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各種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以及財產損失項目等費用(含保險公司賠付的任何費用)共計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已預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和剩余款項___________萬元。
2.甲方同意接受上述賠償款項,認同___________分局交通警察支隊所作的事故責任認定,承諾不再要求乙方、丙方任何形式的費用和承擔其他任何責任,并保證不再要求司法部門追究乙、丙方的任何責任。
甲方保證配合乙、丙方向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說明情況,出具相關文件或證明。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丙方進行事故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所有理賠費用全部歸丙方所有。
4.本協議簽訂后拾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萬元,剩余款項___________萬元,待丙方與保險公司理賠工作結束后拾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5.丙方支付上述款項時甲方應出具收據。
6.甲方到場簽字人(或委托人)保證有全權代理權。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和乙、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分局交通警察支隊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