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合同(精選3篇)
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合同 篇1
根據《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的通知》、《20__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為確保耗材及檢驗試劑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即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和中標企業、配送商(以下簡稱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醫療機構采購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中標產品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西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提供的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中標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信息,查詢需要采購的產品,甲方通過醫用耗材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在采購周期內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產品。 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產品替
代中標產品。
(二)甲方應按產品合同計劃采購量明細表(詳見附表)完成中標產品的采購。
(三)甲方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算貨款。指定結算銀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四)甲方必須要求乙方按實際采購價格如實開具發票,并如實記帳。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二)乙方按購銷合同所提供的產品合同計劃采購量明細表向甲方供應中標產品。
(三)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中標產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要求。
(四)乙方所供應產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質量、規格、包裝須與中標產品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第四條 供貨時間
甲方在發出訂單后,乙方應當在一個工作日確認。急用產品要求24小時內送達,一般產品48小時內送達。如乙方在配送過程中只能完成甲方的部分采購計劃,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剩余部分須在7天內(含第一次配送時間)保證完成配送任務。
第五條 產品有效期
除非甲方對有效期另有規定,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9個月。
第六條 產品包裝
(一)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產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產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二)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產品合格證、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三)進口產品包裝上(包括大包裝、小包裝等)必須附有名稱、批號、產地、規格、型號、消毒日期、有效期等國家規定的中文標識。
第七條 采購價格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和履行服務的價格為該產品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網公布的中標價格。甲、乙雙方均不能以高于中標價格采購或供應中標產品。
第八條 貨款結算
(一)甲方自收到貨物之日起付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0日。
(二)配送商與供應商的貨款結算、配送費用的支付方式等由雙方協商,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 配送
中標產品由供應商或供應商委托的配送商負責配送。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甲方的采購計劃或合同為準。
第十條 交貨
(一)交貨方式一般采用現場方式進行交貨,其他交貨方式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現場交貨的方式由乙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甲方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所有貨物的交貨日期以運抵甲方收貨日期為準。
第十三條 伴隨服務
(一)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但甲方必須在訂單中明確提出具體的服務項目。
1、產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產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及時更換;
4、在甲方指定地點為所供產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5、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二)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如甲方在使用貨物的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第十一條 產品質量保證及檢驗
(一)乙方按合同交付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承認的相應標準,并與報價時承諾的質量相一致,以確保使用過程的
安全有效。
(二)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產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檢驗在乙方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三)甲方在接收產品時,應對產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質量、數量、包裝、標識等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提供合格的產品,不得影響甲方的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相關直接損失。
(四)甲方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檢驗報告)或與報價時所作的承諾不一致,應及時報自治區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藥械采購中心”)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配送商履約延誤
(一)乙方應按照購銷合同中甲方規定的時間配送產品并提供伴隨服務。
(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礙按時配送產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和區藥械采購中心。甲方或區藥械采購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
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三)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甲方有權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同時給予乙方不良行為記錄登記。
第十三條 違約及賠償
(一)除本合同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產品并提供伴隨服務,甲方應從貨款中扣除違約金,但應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產品貨款的5%,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二)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三)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貨的違約金和(或)終止合同。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貨的違約金為應付款或者應收貨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的責任。
(二)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不可抗力”
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終止合同
(一)違約終止合同
1、在甲方對乙方因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能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產品。
(2)甲方認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4)甲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貨達 天以上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2、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采購其它企業的中標產品。乙方應對采購替代產品所超出的費用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貨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二)破產終止合同
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十七條 轉讓和分包
除非甲方和區藥械采購中心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解釋。
第十九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甲、乙雙方在協商自愿的基礎上簽訂購銷合同以外的補充條款,亦須報當地
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條 柯尼卡X光膠片價格: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為貳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合同 篇2
一、雙方當事人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三方: 簽訂地點:
二、為保證本次集中采購合同的順利達成,經三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備三方共同遵守。
三、本單價為集中采購價格,如后續需要少量數量的增加,以市場價格為準。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各種產品現行國家要求。
五、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材料質量保證期
六、交(提)貨地點、方式: 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
七、計量方式(結算依據):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
八、驗收標準: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九、結算方式:
十、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
十一、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
十七、解決合同
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郵編: 郵編:
地址: 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法人: 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 合同簽訂日期(止):
為了依法保護醫療機構(甲方)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配送企業(乙方)的合法利益,規范購銷雙方行為,遏制醫藥購銷領域的不正之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四川省藥品集中上網采購有關規定,雙方在完整閱讀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網藥品陽光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經雙方自愿協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購銷方式
甲方醫療機構網上發出訂單,乙方(藥品經營配送企業)網上確認訂單,并進行配送,甲方醫療機構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后在網上進行確認,并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二條 乙方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
第三條 乙方必須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批件或進口藥品注冊證(復印件)、質量標準、價格單等相關文件,首次簽訂合同時須附上述文件為附件。
第四條 乙方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配送藥品時必須根據藥品的效期來送貨。以藥品到貨之日起計算,藥品的使用效期必
第六條 藥品包裝標準
一、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二、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蓋鮮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藥品質量檢驗書面通知時,應當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檢驗在乙方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二、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用藥。
三、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臨床用藥暫由其他同類上網品規藥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臨床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采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余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甲方應加強對藥品效期的管理。甲方應定期清查藥品庫房及各個藥房藥品的效期,掌握藥品效期情況,及時對醫院藥品進行退、換貨。甲方應合理采購,合理使用藥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藥品,不得向乙方退貨。
第八條 交貨時間、地點
一、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通過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發送批次采購計劃,乙方據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急救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原則上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
二、交貨地點: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
一、結算時間。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購計劃的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所屬的非營利醫療機構,藥品的付款時間從貨到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0天,其他醫療機構的付款時間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執行。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三、結算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條 合同解除條件
一、違約終止合同
(一)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二)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購買其它上網品規的藥品。乙方應對甲方購買替代藥品時所超出的乙方供應價款部分的費用負責,并在甲乙雙方結算時予以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陽光采購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四)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如果乙方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者,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承擔加收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以 元計)或被終止合同,并按省藥招辦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接受處理等。
(二)誤期賠償
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甲方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誤期賠償的違約金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法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
2、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者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采購合同項目約定,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已確定的乙方的上網品種,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故不完成上網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將承擔以下責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但最高不超過藥品價款的5%的違約金并按《四川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不可抗力違約的約定
(一)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三)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合同周期:每個合同周期不得少于6個月。
二、批次采購合同:網上簽訂的批次采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三、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其他義務
(一)凡在上網目錄中的藥品,甲乙雙方須按公布的上網價格通過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進行采購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二)甲乙雙方都嚴格為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負有保密義務。
(三)甲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隨服務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乙方對以上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四條 甲方、乙方在藥品上網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反商業賄賂法律法規等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甲方按采購合同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六條 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應有書面放棄聲明。
第十七條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雙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電子文檔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省藥招監督管理中心數據庫保存電子文檔合同。
甲乙雙方就如下藥品的采購訂立本合同,詳細內容如下
采購總金額: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