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贈與合同(精選3篇)
醫療器械贈與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贈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捐贈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捐贈目的
甲方向乙方捐贈,目的在于_________。
第二條 捐贈金額
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物資_________,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專項用于_________地區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甲方于__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匯入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專項資金賬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于_________日內將捐贈物資送達乙方指定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接受捐贈后,應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據,將受贈財產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第五條 捐贈財物用途
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復。
乙方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條 甲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甲方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第八條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致使甲方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乙方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十條 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第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市財政局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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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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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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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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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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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贈與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注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于未能取得產品注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注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注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注冊不予批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系至注冊當局發文不予注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注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余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醫療器械贈與合同 篇3
合同編號:京典y?號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提供進口醫療器械產品技術服務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委托條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技術服務
。
2、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提供注冊資料并附有中文譯本。甲方承諾對所提供證明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完全的法律責任(具體要求見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
3、乙方負責資料文件送審,并協助甲方對文件資料(包括產品標準)進行整理,并保證在資料文件完整的情況下,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司受理該產品之日起,在其規定的工作日取得注冊證,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
4、關于注冊時間計劃見合同附件。
5、乙方取得注冊證書,在確定收到甲方全部應付款項后,應將注冊證書及甲方提交的剩余資料退還甲方。
二、支付條款:
3、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所有上報至sfda的注冊資料需要提供中文譯本。甲方可自行翻譯但需對翻譯質量負責。如果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資料翻譯。乙方收取的翻譯費用為人民幣200元每千字。乙方保證翻譯文檔質量符合sfda關于注冊的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附加的支付條款(國家_____):
1、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司對每個注冊證收取的審查費人民幣3000元。甲方按照乙方書面通知,按時將款打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中。
2、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注冊產品需要檢測的,甲方應負責樣機自發貨地點與乙方檢測中心的來往運輸,并承擔自己相應的樣機運輸和質量檢測費用。質量檢測費用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檢測中心收取,甲方應在樣機運送至sfda指定的檢測中心5日內支付檢測中心質量檢測費,由檢測中心出具正式發票。
3、在產品sfda檢測過程中,如因甲方做出產品型號增加等重大調整而造成注冊時間的延長,責任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注冊失敗和不可抗力:
1、如確因無法抗拒原因(如國家注冊法規發生重大變化等)未能取得產品注冊證,乙方在扣除基本費用(代理費20%)后,將已收取的注冊代理費退還甲方。
2、如甲方發生在送審資料、文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產品質量檢測不合格等單方面原因造成注冊失敗或甲方中途提出更換代理(或停止委托項目),乙方有權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費。
3、如因乙方在整理注冊資料、申報過程中的錯誤等單方面原因造成注冊失敗,則需退還已收取的代理費。
五、一般條款:
1、本協議不完備之處,甲乙雙方可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如在協議執行過程中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可提交人民法院進行解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由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