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營代理合同(通用3篇)
銀行經營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銀行
代理方(乙方): 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于本協議生效后發生的委托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并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1.5‰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乙方: 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銀行經營代理合同 篇2
委托單位(甲方):
受托單位(乙方):北京通程在線科技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從事記帳代理事宜,經雙方協商,特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代理稅種
1、 增值稅
2、 企業所得稅
3、 個人所得稅
4、 印花稅
5、 城市維護建設稅
6、 教育費附加
7、 地方教育附加
二、 服務范圍
1、辦理納稅申報
服務范圍:辦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
服務方式:甲方在每月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內,將相關涉稅憑據資料和手續交給代理員,并在公司納稅專戶存足相應稅款。代理員按稅法要求,在法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等事宜。
2、帳務處理(月)
服務方式: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收支及原始憑證票據進行帳務處理,記帳,算帳,結帳,編制會計報表等全套業務。
三、代理服務費,服務期限,服務地點
1、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
2、委托代理期限:自二OO 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
委托期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記帳代理委托協議書》。
3、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限于在xx市進行,超出上述地區而發生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四、交費方式、合同生效
1、代理服務費按年交納,簽協議時一次付清。
2、本協議交費后雙方簽字即合同生效。
五、權利和義務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代理和權限,及時、準確的為甲方提供代理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2、乙方可根據代理事項的`需要,查閱甲方有關帳簿,憑證和合同等有關資料,甲方應給予配合和幫助,并提供辦公場所地和一定條件。
3、乙方可就代理中發現的問題向甲方提供建議,并作相應調整。
甲方權利和義務
4、有權要求乙方按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期限完成代理事項。
5、對向乙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6、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情況不全,不真實或不及時而造成的違法、違章行為,被稅務機關處以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的由甲方負責人。
7、 按協議約定支付各項費用。
六、 合同終止
(一)在履行期限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按本協議約定辦理相關業務。
2、 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由于上述原因協議解除后,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應當全額退回甲方。
(二)甲方在聘任乙方從事記帳代理事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1、注銷或解體。
2、授意乙方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權無效的。
3、甲方提供不真實涉稅經營核算情況或報表及有關資料等造成乙方代理失誤,由于以上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再退回。
七、其他
代理記帳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簽補充協議,效力同等,但不可與本協議相抵觸,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共兩頁,一制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簽章)
受托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銀行經營代理合同 篇3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任
茲委任_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為________地區________修理及銷售之代理商。
第二條 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貨主欲購和修理________的詢價單并轉告制造商;
2.報告本地區綜合市場情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制造商回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第三條 范圍
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制造商備查;由于個別________收取傭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制造商應是唯一的公證人,他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第四條 傭金
制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________結算總價值______%的傭金,逢有大宗合同須另行商定傭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余額待修理結算價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條 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時間內對制造商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訊費用(長話、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制造商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 制造商的義務
1.向代理商提供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名錄;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方面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給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業秘密。
第七條 職權范圍
就合同之價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無權對制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的決定權屬制造商。
第八條 利害沖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為其他廠商的代表而損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簽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征求制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損于制造商商業利益的情報。
第九條 終止
不管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后,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傭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________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第十條 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第十一條 仲裁
除第三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提交雙方選擇的____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制造商: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商: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