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荒山的承包合同(精選3篇)
有關荒山的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經濟集體的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范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范圍: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
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四至范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
第二條:承包期限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費總計________元(大寫)。
合同簽字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費________元。待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并由縣區人民政府核發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將剩下承包費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上述承包費含地上附著物補償款。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一經確認本承包合同,即視為承包事宜通過民主議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證:
1、具有所有權,使用權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
2、權屬沒有爭議;
3、土地權力的行使沒有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著物(雜樹)連同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乙方有權自行處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第六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再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暖、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有權自主進行規則、開發、利用、經營、經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農、林、,牧、旅游開發、項目建設,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經營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經營行為不得影響甲方村民的生產、生活。
第八條: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經營權抵押。
第九條:承包經營證或其它用地手續,由甲方辦理。
第十條:承包期間,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圍內的山、地、林等或統一規劃土地用途,各項補償、補助款及經營損失補償全部歸乙方,甲方不再主張任何權利。如需要以甲方名義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具體事宜由乙方決定,甲方不得擅自處分乙方的權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補償款。
第十一條:在承包年限內,如果承包標的物被征為國有,乙方無論是通過議價還是竟拍取得承包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均不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讓金或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
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三條:承包期滿,如果承包范圍內有乙方(或承包權流轉受讓人)投入的不少于一萬元的資產,乙方有權繼續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張收回承包權,應當對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按評估價格予以補償,同時對乙方20年的經營損失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而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雙方名稱改變;
第十七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九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經鎮政府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關荒山的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村東北荒坡,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四至:東至柳溝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邊,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楊槐林和楊樹林北邊。不準毀壞楊、槐林木。西邊道路由乙方無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為50年。
三、第一期為20xx年、即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萬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xx年、如乙方放棄二期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xx年,也可無償退出。
四、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20xx00元貳拾萬元整)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甲、乙雙方對半分成。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八、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當地法院即代縣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X年XX月XX日
有關荒山的承包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冬季鍋爐安全、順利運行,明確乙方提供優質、高效、全方位的供暖系統運行服務,甲方將鍋爐運行工作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范圍:
乙方承包甲方采暖鍋爐及南院家屬區供暖系統的運行、維修和保養等,保證冬季正常供暖,使室內溫度不低于18度。
二、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保證鍋爐設備的定期檢驗,壓力表送計量檢驗所校對,保證其準確無誤。
2、保證司爐工持證上崗,熟悉各種設備的性能,遵守各項守則及規章制度。
3、保證供暖期間每天負責巡查各種設備2次以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保證供暖期間按時做好水質化驗記錄,使軟化水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并保證隨時補水。
5、保證供暖系統故障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時報告)。
6、保證及時接收鍋爐燃料并保證接收質量。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保證乙方正常出入院區大門。
2、提供司爐工值班室。
3、提供維修必要的工具、配件(清單及要求見附件)。
4、對乙方司爐人員工作進行監督。
五、合同金額
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六、付款方式
甲方于鍋爐運行后一月內付3000元,供暖期滿后付清余款。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違約金為合同總款的20%;
2、本合同有效期內遇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地方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名、單位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