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集合(精選18篇)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勞動合同管理,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
利和義務,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相關行政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分級管理體制負責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工作。
第六條 各級工會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情況進行監督,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當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勞動用工備案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向其收取抵押性錢款、物品或者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以及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查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第十一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代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能簽字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代簽。
實行租賃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用人單位,依據租賃合同或者承包合同,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出租人、發包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被委托人時,可以代表出租人、發包人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合同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生效時間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聘用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應當與其簽訂書面聘用協議。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除應當具備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條款外,還可以訂立以下條款:
(一)試用期;
(二)培訓;
(三)保密事項;
(四)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申請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為兩個月,其中試用期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
聯系電話: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戶籍地址
緊急狀態聯系人:
聯系電話:
鑒于:
乙方愿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乙事業。甲方愿意招用乙方為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于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向甲方承諾:
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勞務及其他雇傭關系,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陳述的一切信息資料均是真實的,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員工手冊》及最新相關規章制度的約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從事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并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4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 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 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 (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5
合 同 書
甲方 (制作單位)
乙方 (廣告代理商)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裝廣告牌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廣告樣稿為合同附件一。
3、材料與報價表: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報價單)。
4、安裝地點:具體安裝地點依甲方提供的安裝指示圖的指示。
5、項目內容:按照雙方審定的施工圖紙制作、安裝廣告牌(見本合同附件一)。
二、制作、安裝方式及質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全面負責廣告牌制作、運輸和安裝的整個過程。
2、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二的標準制作、安裝廣告牌,所采用的.材料與報價一致,符合相關設計要求,并保證廣告牌結構達到設計強度的要求。
三、制作、安裝工期
1、乙方應在日完成廣告牌的制作、安裝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驗收。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臺風、雨天、停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災害而影響施工,乙方在 2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自行決定是否順延工程或解除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乙方制作、安裝廣告牌期間,因甲方單方面的原因導致未按合同約定付款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期完工,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四、制作、安裝的驗收
甲方須在 三個工作日 內完成驗收,并書面通知乙方驗收是否合格。若最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驗收不合格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返工,并書面通知甲方再次驗收。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ㄒ唬┖贤瑑r款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廣告制作費總額為 元整;即大寫: (含稅/不含增值稅)。該款項已包含材料費、制作費、安裝費、人工費、運輸費等廣告牌制作、安裝涉及的所有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須再支付任何款項予乙方。
。ǘ└犊钇谙藓头绞
1、甲方于合同生效后當日支付合同總額元整,即大寫:元整。
2、施工結束驗收合格后當日無任何質量問題,支付剩余貨款總額的50%,即即大寫: 元整。質保期一年。
六、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廣告牌制作所需的圖紙資料,保證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乙方保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制作和安裝廣告牌,因廣告牌制作安裝產生的質量、安全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3、乙方應當確保工地現在周圍的清潔、施工廢料及時清理干凈。
4、乙方為本項目的廣告牌提供年的免費保修電子元器件,其他的由甲方自己承擔,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雙方在執行合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點所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賠償另一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6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 年月 日簽訂的《X區4號地塊二標段土石方(乙方方已于 年月日自愿放棄)小區道路道路及協議書中注明的:“整個工程合作協議” 》由于乙方的萬元合作資金遲遲不履行到位,造成甲方不能完全履約 公司的總工程合同金,以及工程再進行下去的'資金鏈斷缺,直接導致整個工程無法進行下去。為了保證甲乙雙方前期投入資金的安全和合同人的法律責任。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乙方自愿解除與甲方 年月日簽訂的合作協議書,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協議的依據是:
一、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無法履行其承諾的元合作資金全部到位,故放棄與甲方繼續合作關系。解除與甲方所簽訂的“合作協議書”。
二、甲方本著合作雙方的共同利益。理解乙方作為合作伙伴的實際困難,愿意接受乙方開出的前期開支清單(其中:X萬元,X萬元,挖機一個月租金3。2萬元,裝機三個月租金3。6萬元,所有前期支出的費用合計X萬元)。前期已完成工程量待業主方簽證下來,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將全部所結工程款(含甲方利潤、稅收、管理費)返給乙方,以表甲方的誠意。不足部分甲方補足,多余部分甲方扣除。
三、為了給業主方有個交待。此解除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不得反悔,乙方持有的“合作協議書”原件 份交甲方銷毀。
甲方(簽字):
年 月日乙方(簽字):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7
。ㄒ唬┘滓译p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ㄒ唬┮曳礁鶕追揭,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ǘ┘追桨才乓曳剿鶑氖碌墓ぷ鲀热菁耙螅瑧敺霞追揭婪ㄖ朴喌牟⒁压镜囊幷轮贫。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ㄈ┘滓译p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ǘ┘追絿栏褡袷胤ǘǖ墓ぷ鲿r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ㄈ┘追綖橐曳桨才艓侥晷菁伲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ㄒ唬┘追綄赡墚a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ㄈ┮曳皆趧趧舆^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ㄋ模┘追桨凑諊谊P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ㄎ澹┮曳交疾』蚍且蚬へ搨,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ㄒ唬┘追匠兄Z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ǘ┮曳皆谠囉闷趦鹊墓べY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
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追礁鶕髽I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ㄒ唬╇p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ǘ┘追綉攲橐曳嚼U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ㄈ┤缫曳桨l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ㄋ模┮曳揭婪ㄏ碛袊乙幎ǖ母@觯追綉攬绦小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ㄒ唬┘滓译p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ǘ┘追竭`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ㄒ唬﹦趧雍贤趦,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ǘ┍竞贤幢M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ㄋ模┍竞贤缧柰瑫r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竞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ㄆ撸┍竞贤赺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簽名日期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簽名:
鑒證日期: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8
計件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二O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操作工崗位(工種)工作。
。ǘ.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產品生產、分裝、包裝及廠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周口市 。
(三).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或職務,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改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ㄒ唬.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12小時,每周工作6天。
。ǘ.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協商后可依法延長工作時間,并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ㄈ.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ㄒ唬.乙方工資為計件工資制。公司具體計件工資單價和計算方式作為計算勞動報酬的依據。
。ǘ.乙方按甲方的計件工資制度,每天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所得勞動報酬不低于本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每月三十日之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周口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七、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八、其它約定的內容
。ㄒ唬.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交付并組織乙方全面學習了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已經全面知悉并理解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內容并且自愿遵守;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視違反情節,依據法律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規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ǘ.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工作,保持生活經營活動的持續性和連續性,盡量減少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解除勞動關系而自動離崗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允許情形外,應由承擔賠償甲方經營損失的責任。且在此情況下,其他用人單位招用乙方的,該用人單位與乙方對甲方構成共同侵權,甲方有權依法要求該用人單位和乙方連帶賠償經濟損失。
九、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周口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9
目錄
1.目的 .......................................................................... 2
2.適用范圍 ...................................................................... 2
3.職責 .......................................................................... 2
4.管理內容 ...................................................................... 2
4.1勞動合同的簽訂: ........................................................... 2
4.2 勞動合同的變更: ......................................................... 3
4.3勞動合同的續簽: ........................................................... 3
4.4勞動合同的解除 ............................................................. 4
4.5勞動合同的終止 ............................................................ 6
4.6違約處理及經濟賠償 ......................................................... 6
4.7.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 7
5.其他 .......................................................................... 7
6.相關模版及表單 ................................................................ 7
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第一版)
1.目的
為了確立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明確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全體正式員工
3.職責
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續簽及終止事項,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辦理。
4.管理內容
4.1勞動合同的簽訂:
4.1.1員工一經錄用,根據從事的具體工作以及公司的具體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所使用的勞動合同書制式文本,簽訂份數等均依屬地政府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辦理。人事行政部負責保管公司所執的一份,并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帳進行管理。
4.1.2公司辦理招聘、錄用手續時,員工應出具畢業生派遣證、求職證或與原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證明。
4.1.3新進員工于報到當日辦理簽訂勞動合同和其他文件、制度手續,特殊情況下來不及辦理的,必須在30日內辦理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凡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聘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不成立,且公
司對勞動者不承擔任何責任。對于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1.4新錄用員工的試用期依據《勞動合同法》約定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表現突出者可適當縮短試用期,提前進行轉正考核;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在試用期結束前解除勞動關系。
4.2 勞動合同的變更:
4.2.1勞動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
4.2.2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將變更要求書面(合同變更頁)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協商不一致或15日內無回復,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一方可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勞動合同。
4.2.3員工要求變更勞動合同須由本人寫出申請,經相關領導及人事行政部批準后,方可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并簽字蓋章后方可視為變更生效。
4.2.4公司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由薪酬主管發出書面通知,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后方可變更勞動合同。
4.2.5公司出資培訓的人員,服務期內不得依據本款第4.2.2條規定提出變更勞動合同。
4.2.6勞動合同變更時,由薪酬主管負責辦理合同變更的有關事宜。
4.3勞動合同的續簽:
4.3.1薪酬主管在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填寫《續簽勞動合同名冊》(附件二),上報領導簽批后,報送總經理審批。審批結束后根據其結果辦理相關勞動手續。
4.3.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公司、雙方同意確認,勞動合同可以續簽,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即終止。
4.3.3公司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薪酬主管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到當地政府勞動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4勞動合同的解除
4.4.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的,累計或連續請病假超過15日、事假(含)10日以上或曠工2日的,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在試用期填寫基本資料有虛假、隱瞞的情況。應聘時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不實的,提供虛假身份證明等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3)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不勝任《崗位職責》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或崗位職責的;
4)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在,在一年之內累計違反《員工手冊》中甲類過失達4次,違反乙類過失達2次或違反丙類過失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員工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員工在試用期或在入職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4.2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2)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4.3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或者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部門領導及人事行政部門。
4.4.4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得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4.5員工違反提前30日或者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公司將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同時保留向勞動、司法部門提出訴訟的權利。
4.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向所在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
1) 在試用期內;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
3) 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除上述情況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4.4.7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依公司《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辦理相關手續,所引起的后果由員工負責承擔,因此而為公司帶來的任何損失,公司將保留向勞動、司法部門提出訴訟的權利。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為農民輪換(農民合同制)工人。為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或熟練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執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______車間(部門)從事_________生產(工作)。
2.甲方對乙方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需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提出如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特殊工種需要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四、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或熟練期內的工資待遇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試用期或熟練期滿后的工資待遇,高于本單位固定工。定為_______級_________元。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均與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農民輪換工年出勤滿250個工作日、農民合同制工人年出勤滿270個工作日)每滿一年由甲方加發一個月本人標準工資。
2.乙方的勞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補貼等與甲方同工種固定工的標準相同。
3.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可享受15天(包括路程在內)的探親假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規定處理: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以三個月為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到期尚未痊愈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醫療到期尚未痊愈被解除合同的,企業發給兩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2)乙方因工負傷,由企業給予免費醫療,并按月發給相當于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醫療終結(一般以六個月為限),經醫院證明,并經甲方所在地的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戶口所在地的縣或鄉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關政策規定發給因工致殘撫恤費。
。3)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發給兩個月本企業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并發給其供養直系親屬三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救濟費。
。4)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致殘全部喪失勞動能力回鄉安置后死亡的,由甲方一次發給三個月本單位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并按月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條件時止。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1
編號:
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 項之約定,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終止)。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 月發給,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簽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本證明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試用期一個月,工資是3000元/月,試用期一個月過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3000元。發薪日應在下月份1日支付。
六、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3
合同編號:_
挖機駕駛員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衢州建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聯系方式:
注: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且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四、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需機動作業。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年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職責
第四條 乙方負責型號為的挖掘機駕駛工作。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第七條 聘用期間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駕駛,文明服務。
第八條 乙方必須持有挖機操作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并努力做到盡量節約油耗,降低挖機維修保養成本。
第九條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調度,遵紀守法,按時上班,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
第十條 嚴格遵守挖機操作規程 ,文明駕駛。工作時間內如因乙方違反挖機操作規程引起的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將甲方挖機借給其他駕駛員駕駛,且發生油耗、損壞、丟失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定時保養挖機,如每天工作結束時加注黃油,定時換機油,檢查挖機各項性能等,保持挖機容貌整潔。
第十二條 聘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挖機。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四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標準為元。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七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安全駕駛責任
第十八條 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學習活動,配合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十九條 確保挖機作業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挖機每天工作前、工作結束后的檢查保養和安全停放,保證挖機不帶病作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聯系甲方予以解決。
第二十條 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工作,不將挖機交給他人駕駛。
第二十一條 聘用期間,乙方是該挖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挖機如發生大小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除保險公司索賠外),由甲、乙雙方協調賠償。
六、甲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時發放工資,不得隨意拖欠、扣發駕駛員工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發工資的,應向乙方解釋清楚。
第二十四條 甲方車輛因故決定停用或出售、報廢的,甲方應支付滿乙方當月的工資。
第二十五條 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九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三十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務,違反甲方有關管理制度,經甲方認定的;
3、乙方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連續曠工時間超過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或請假超過一周達3次以上的;
6、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
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并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系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系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5
退休員工返聘后,公司因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賠償,卻被告知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勞動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退休后的“勞動合同”無效
徐先生原是長沙某化工機械廠的高級技工。去年1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依法辦理了退休手續,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去年2月,長沙某化工機械廠決定返聘徐先生,并與徐先生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起至20xx年1月止,合同約定徐先生從事機械設計工作。
去年9月,長沙某化工機械廠經營策略調整,取消了徐先生所在的部門,并向徐先生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將徐先生解聘,要求徐先生在20xx年9月15日之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徐先生認為長沙某化工機械廠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故要求單位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長沙某化工機械廠拒絕了徐先生的要求。
徐先生遂向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查后認為,因為徐先生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沒有勞動合同的簽約主體資格。徐先生與長沙某化工機械廠簽訂的合同雖名為勞動合同,但實際上應當是勞務合同,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應當由民法來調整,故不予受理徐先生的仲裁申請。
退休返聘不具簽訂勞動合同主體資格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王英帥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的基本理論,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一方應當具備主體資格,即具備完全的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判斷勞動者一方是否具備主體資格的重要標準是勞動者的年齡須在十六周歲和六十周歲(男)或五十五周歲(女)之間。同時,《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由此可見,因為徐先生已經達到退休年齡并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故已不具備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其與長沙某化工機械廠簽訂的并非法律意義上的勞動合同,徐先生不能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主張自己的權利。
此“勞動合同”實為“勞務合同”
王律師說,徐先生與長沙某化工機械廠之間的“勞動合同”實為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之間形成的是民事法律關系,而非勞動法律關系,受民法調整,而非勞動法調整。因此,徐先生只能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追究長沙某化工機械廠的違約責任,而不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6
甲方:湖北宇風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車站安置房物業管理需要,聘用3名安全巡視員。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此協議書。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自20xx年10月10日起至 20xx年10月9日止。此協議時間到期,可協商續簽。
二、工作任務與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安置房的門衛管理和安全巡視員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執行安全巡視工作制度規定的各項任務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
甲方要求,安置房門衛安全巡視員為24小時工作制,三名安全巡視員實行24小時輪流上崗工作制,自行協商安排工作時間并且報甲方備案。
四、工作條件
甲方提供工作用房及辦公用品,乙方根據工作環境自行做好勞動保護。乙方工作時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巡視員工作職責和規章制度,履行本職工作;非本職工作職責和制度要求之外的行為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負;甲方配發春夏冬季保安服。
五、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壹仟伍佰元,每月10號支付上月工資。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中包括社保、福利等各項費用。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維護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財產安全。嚴禁脫崗串崗,嚴禁酒后上崗。
2、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按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比例不低于按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認額的70%。同時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七、合同終止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原則上中途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影響正常工作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乙方工作失職或營私舞弊,造成2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乙方連續病、事假累計達10天的;甲方原因,影響工作環境,導致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秘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_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_________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 篇18
喬葉今年1月任職于上海某貿易公司北京辦事處,擔任業務代表,未簽勞動合同就能克扣工資?否!任職前談好待遇是固定工資,試用期3個月,每月1000元,轉正后每月1600元,業務費用實報實銷。到4月份他順利轉正,當月的工資為1600元。5月28日,他向辦事處經理提出辭職,經理讓他做到月底,可到了5月31日那天,經理說他不適合從事這工作,當天上午就讓他離開公司,并說好6月3日去領5月份的工資,。
6月3日他去領工資及報銷差旅費,工資單上他5月份的工資成了250元,喬先生與經理交涉,經理拒不改變。因為經理認為當時并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喬先生不知這事該如何處理,他還能否拿到應有的工資。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 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其他情形。
喬葉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按照約定,喬葉5月份的.工資是1600元,公司不應該克扣他1350元,只發給他250元,經理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借口克扣工資是違法的,喬葉可以向勞動保障大隊舉報,也可以提起仲裁。因為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全額支付勞動者應得工資,同時還可以要求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