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業合同范文合集(通用4篇)
有關商業合同范文合集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裝修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修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內容: 1.4承包方式: 1.5工程質量: 1.6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并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等設施,施工期間水費、電費由甲方負責。 2.3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4 指派負責材料進場和竣工驗收,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 乙方工作
3.1開工前
3.2開工前 天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以后按月、周提供月、周進度計劃。 3.3指派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4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紀錄。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并辦理相關施工手續。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的關系。
3.6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7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項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點。
3.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的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由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4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工程變更
5.1 合同簽定后,甲乙方中一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須按合同額的百分之十賠付對方違約金。
5.2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合同履行中的各項協商事宜、項目變更等均須由乙方設計師或巡減員與甲方共同商定并簽署書面協議,任何口頭承諾或口頭協商均無效。發生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總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更改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發生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
第6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6.1 、《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300-20xx)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6.2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2)、 (3)、 (4)、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6.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6.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及損害,其返工費用及賠償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5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予驗收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6 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天內乙方應無條件撤場交付甲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結算及支付尾款。
第7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7.2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報告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乙方提供資料不全或者雙方有爭議的,期限順延;在竣工驗收且結算審核完畢后 天內,雙方在資料審查無異議的情況下,甲方結清工程總價 %尾款。
第8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8.1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且均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8.2 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按甲方具體的要求采購(合同附件,全國品牌的按要求采購,地方品牌的按相關參數采購),并做好材料設備進場的報驗工作。應由乙方購買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進行中,甲方如需變更,雙方須先填寫“變更洽商單”,確認品牌及價格后,乙方方可購買,任何口頭承諾無效,如發現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責令其退貨并按此材料設備的10倍市場價格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第9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火設計規范。
9.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9.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10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0.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10.2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
10.3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0.4 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況的需延期開工、停建或緩建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11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付款額的 %支付違約金。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另行協商)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11.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1.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應照價賠償。
11.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1.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1.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后,辦理合同終止協議,
第12條 保修
12.1本合同保修期為竣工之日算起,為期 包的項目及內容。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2小時內相應,24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2.2因不可抗力,人為損壞及使用期自然折舊等原因,不包含在保修范圍內。 12.3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 天內結算,將剩余 %保修金退還乙方。
第13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3.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3.2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14條 其他約定
第15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協議條款;
2、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3、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4、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16條 附則
16.1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6.3附件資料
1、全部施工圖(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2、工程量清單預算表(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商業合同范文合集 篇2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書 ,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占該公司 %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注資,如若分批注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即 %, 注資 期限共 個月,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 號起算。 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后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
商、稅務問題,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咨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后簽名蓋章,意味著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 地址:
乙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
地址:
協議書簽訂地點:
協議書簽訂時間:
年月 日
有關商業合同范文合集 篇3
在商業活動中,我們要和別人合作,應該怎么樣擬定合作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準備的商業合同范本,大家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哦!
甲方: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地皮問題
1、地皮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成都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 占地約 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 畝,代征道路面積 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地皮面積待甲方規劃地皮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地皮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地皮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 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地皮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該宗地皮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 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地皮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地皮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地皮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地皮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地皮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 年 月 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地皮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地皮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地皮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地皮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地皮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地皮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地皮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x 50% =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并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成都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有關商業合同范文合集 篇4
引資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投資方(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合同編號:
一、 總則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本著
“誠信、守法、平等、雙贏”的原則,實現“引資開發、資源互補、投資收益、共同發展”的目的。經甲、乙雙方代表多次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資建設 項目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項目名稱、投資主體、建設經營計劃、經營方式
1、項目名稱:
2、投資主體:
3、建設經營計劃:
4、經營方式:項目由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我管理、自負盈虧。
三、項目投資規模及建設期限
(一) 項目規劃用地 ,固定資產總投資 人民幣。
(二) 項目建設周期 。
(三)甲、乙方負責與供電公司簽訂相關協議。
四、項目選址、用地建設條件
1、項目選址: (具體面積以規劃紅線圖為準)。
2、項目規劃:項目總體規劃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產業規定和
甲方鎮區規劃,并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可。
3、土地出讓價格: 。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嚴格遵循并按照約定執行市政府優惠政策,組織工作專班,全程協助辦理項目報備、土地租(征)用協議簽訂,開工建設、并網發電、電費結算的所有手續并協調各方關系,及時解決與項目建設相關的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全力協助乙方就該項目設施配套用地合法手續的辦理。
(三)甲方負責落實現行的項目優惠政策,在乙方具備高新企業的認證前提下,甲方促使乙方享受入園高新企業優惠政策及國家對新能源產業的優惠政策。
(四)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國土、規劃、林業、水利、環保、農業等各部門的支持意見函等相關合法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項目開工時,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通路、通水、通電、通訊、排水工作,確保項目施工可正常進行以及所有生產必備要素的及時正常供給,確保電站周邊排水不進入電站區域,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保障企業獨立生產經營的優良環境,負責協調土地所屬村委及村民關系,履行職責范圍的支持和服務,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七)甲方協助乙方就近,并入國家電網。
(八)在乙方交納項目保證金后,如因土地手續或備案指標未能批復下來,造成項目無法進行,則甲方也應在 工作日如數退還該項目保證金。
(九)甲方負責協調相關單位或個人對地面附著物的清理,如因清理地面附著物等事務產生的補償費用可由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約定補償金額,但補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本合同簽訂后一個月,乙方必須在甲方所在地工商行政機關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注冊資金不低于 萬元,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依法納稅、依法用工、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安全建設和生產,保護環境等。
(二)乙方項目必須按國家相關規范建設,項目建設、生產、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環保、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產業政策和質量標準規定。
(三)乙方項目開工、建設、經營,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好項目報備、登記、農業、供電、規劃、環保、水利、和土地等相關手續,并向甲方提供項目涉及乙方機密范圍以外的所有資料。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項目建設必須符合甲方鎮區規劃和環境規劃。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期內須將生產建設、經營所產生的全部稅收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繳存。并將此作為工程招標文件中的必備條件。
(六)乙方需在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交納項目保證金 萬元(項目保證金退還方式以 執行)。
七、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性條款,均屬違約。在履行過程中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違約,否則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追究違約方責任。
(二)違反方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經濟賠償。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出現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如協調不成,可由管轄法院提出訴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終審法院。
八、附則
(一)本合同關于項目投資及項目建設等內容作為乙方注冊企業為前提,同時遵守國家相關法律的所列條款。
(二)以上條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因國家政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有關條款不能履行的,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率。
(四)本合同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五)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市政府備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項目保證金到賬之日起生效。
九、簽約雙方
甲方:
代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