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合同模板匯編(通用4篇)
員工合同模板匯編 篇1
一﹑簡介
1.此合同的簽訂是本著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規的原則,并參照了所有在中國投資的外資企業法律及地方法規。在國家的法律與地方法規有沖突的地方,以國家的法律為準。若此合同與法律及地方法規有沖突或不一致的地方,以國家法律或地方法律為準。
2.合同雙方為:
a、(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企業類型:
企業負責人:
b、雇員(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聯系電話: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止。
三﹑工作崗位及職責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甲方崗位工作。
2.若甲方在此期間由于乙方的能力問題或公司的需要而調動或改變乙方的工作性質或地點,乙方有權向管理層提出異議。除此之外,乙方應當服從公司的安排和指示。
甲方職責:
1.對乙方進行企業法規、安全守則,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2.對乙方進行適當的技能培訓;
3.在法律的范圍內,遵守乙方的合法權利,保護職工在政策、法規范圍的切身利益。
乙方職責:
1.服從甲方分配和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政府法律;
2.在工作時間發揮主觀能動性,有效的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務,并在工作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在甲方授權下利用公司的資金、設施、設備及技術資料為公司創利,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將之引用為自有或用以謀利;
4.如甲方要求,乙方要隨時向甲方交還在合同期內因業務而獲得的有關工作、服務、談判過程的成果或所有記錄、筆記、復印件和一切有關資料等;愛護甲方財產,確保財產和人身安全。
四﹑勞動報酬
1.工資
乙方的稅前每月底薪為人民幣元,如有提成,則按公司提成制度執行。
2.社會保險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工齡至少在一年以上者,將給予提供其人身保險及相應的福利。
五﹑工作時間、固定假期和其它假期
1.固定假期
乙方享受在勞動法上所規定的一切法定假期及休息日。甲方有權因應業務需要或運作改變而要求乙方于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工作。
2.年假
乙方工齡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7天的帶薪年假。
六﹑勞動關系的解除和終止
1.當合同期滿,此勞動合同自行終止,即雇傭關系解除,雙方不再具有任何權利和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滿之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對乙方作任何經濟補償:
a.試用期內,不能達到甲方所期望的工作水準;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國家法規或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
c.由于嚴重失職和營私舞弊而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d.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轉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e.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需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支付相當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a.甲方由于公司內部的變化或運作上的問題,不得不裁員的;
b.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業務狀況發生變化等),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本月的工資。
5.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終止合同,甲方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a.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b.甲方不能按雇傭合同支付和兌現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2.甲方若出資培訓乙方(包括送外地學習),培訓后為甲方工作未滿2年的,乙方應退回培訓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3.乙方遵守本公司約定的保密事項及本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制度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的途徑尋求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都有權利向當地政府仲栽機構申請仲栽,以尋求有法律效應的解決方案。
員工合同模板匯編 篇2
勞動合同的期限本應當是由勞動合同雙方約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還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雙方約定期限。
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勞務派遣單位為了逃避用人單位的責任,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規定以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勞務派遣工為接受單位提供勞動的實際時間為準。如果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期限為一年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也為一年。如果勞務派遣工在接受單位提供勞動提前結束的,勞動合同也同時結束。對此有些同志建議,勞務派遣單位不是中介,勞務派遣工是勞務派遣單位的正式員工,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的相應責任,建議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期限,且該期限不得少于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期限。
為解決這個問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這一規定,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的勞務派遣單位認為,實踐中將接受單位的用工期限作為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的做法確是不合適的,但是本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是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對一般的勞動合同沒有最低期限的規定,如果僅對勞務派遣合同規定最低二年期限,必將導致法律前后不一致,也加重了勞務派遣單位的負擔,造成不公平。有的用人單位提出,勞務派遣單位必然會將最低二年期限的負擔或多或少地轉嫁給用工單位,這樣將會使得用工單位的成本大大提高,不利于就業。還有的提出,規定勞務派遣合同的最低期限為二年與有關勞務派遣應當在臨時性、輔助性與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規定相矛盾。
經過反復研究考慮,我們認為,為解決勞務派遣中用人單位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規定以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勞務派遣工為接受單位提供勞動的實際時間為準,如果勞務派遣工在接受單位提供勞動提前結束的,勞動合同也同時結束這一做法,法律對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期限作出最低期限的規定是必要的,這不僅可能解決勞動合同期限的問題,同時規定,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要支付不得低于勞動派遣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這也是限制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不正常發展的有效的經濟手段之一。
員工合同模板匯編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乙方向甲方保證,其在進入甲方任職之時,對任何第三方均不承擔商業秘密的保密、不使用義務、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及不得反向工程義務。因而乙方在甲方對其任何信息、知識的使用,均與任何第三方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任務,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權。
第2 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3 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4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5 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復制、使用包含甲方上述秘密的信息。
第6條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即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時為止。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因而乙方同意在乙方離職后甲方不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7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8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如果系主管人員越權行為,乙方的相應責任可以追訴該主管人員承擔。
第9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10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11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12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企業內部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或關鍵崗位的上的員工離開企業。
第13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管理決竅、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等。
第14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15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5條或第11條第一款的,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義務的,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就超出部分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16條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本合同,未經對方同意而對本合同所作的任何單方面修改無效。
第17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而提起訴訟的。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18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合同模板匯編 篇4
一、合同制員工能被辭退嗎
合同制員工如果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出現時,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對合同制員工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合同制員工與編制員工的區別
編制是國家為避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任意增加工作人員的人數,來控制國家財產開支的措施。國家財政以及人事部門按實際工作需要,來確定各單位的崗位和人數,并且登記在冊,這就是編制。如果某個機關擅自招收人員,國家的財政不予開支,被擅自招收進來的人員的工資將只能由該單位自行解決,而被擅自招收進來的人員即為不在編的人員。這些被擅自招收進來的不在編人員,雖然也能在該單位工作,但在實際上并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能視為該單位招錄的員工,只可參照企業員工的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同員工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來調整單位與員工的關系,享受勞動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即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合同制則具體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書面的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以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合同制的工作和編制的工作,二者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工作的穩定性,因為合同制的工作期限是按由合同約定的時間來執行的,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有權不繼續簽訂用工合同。而編制的工作的工作期限是到你退休為止。事業單位聘任合同制和事業編制是兩個概念。首先成為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然后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需要跟單位簽聘任合同。
三、合同制職工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包括農民工,都應該參加養老保險,履行繳費義務。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20號)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
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包括農民工,都應該參加養老保險,履行繳費義務。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20號)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管其個人帳戶并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凡重新就業的,應重新參加養老保險。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