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
藥房工作細則及獎懲制度
藥房工作是醫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對患者,而且經藥劑人員發出的藥品又關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藥劑人員的工作細節做以說明并列出相應獎懲制度。
1、入庫驗收,此為合格藥品進入藥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藥劑人員一定要認真,細心核對。雙人驗收,一人對藥品,一人對隨貨通行。核對藥品名稱、劑量、數量、批號、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換廠家的藥品,要與主任溝通后決定去留。如發現因責任心不強,不認真核對而出現嚴重差錯的`,每人扣50元。
2、驗收登記,要求與隨貨通行相符,認真抄寫,避免人為筆誤而造成損失。如在外院檢查中因個人不認真登記被查處的,扣罰責任人50元。
3、藥房調劑工作,此為藥品流通中的重要環節,關系重大,要求藥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核對準確無誤后再發給患者。如對處方,用藥有疑問,一定要與處方醫生溝通后再發出藥品。藥品發出后,在發藥處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環節中,因發錯藥品產生不良影響的,扣責任人50元。如因發錯藥品產生嚴重影響,驚動院里解決的,罰款100元。
4、結算處結算要認真核對,如產生嚴重影響的,扣責任人50元。如遇劃醫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與專業人員聯系,確認后再收款。
5、藥品價格,如有調整要及時通知,了解情況后再商議。本細則即日起實行。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2
一、獎勵條件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三)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五)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為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約,控制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準、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定,報總經理批準。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跡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后衛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準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嘩,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閑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范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范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范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3
一、商品交接:
1、凡最小銷售包裝單價在50元以上(含50元)、或商品價格在20~50元,但易丟失損壞的商品,由店長及各陳列區域責任人依店面陳列順序依次登記于貴重物品登記表當中。
2、交接班時間:15:00~15:30時;
3、處方區及非處方區商品由負責該區域的當班營業員負責。
4、交接由當班營業員和接班營業員當面交接,由交班人清點,接班人復核。
5、貴重商品清點后由交班及接班人員分別簽字確認。
商品存量與事實不符時,可依據以下措施核查:
(1)檢查有無進貨數據。
(2)查詢電腦當班銷售數據。
(3)檢查是否更改陳列位置。
(4)如做完以上工作,數量仍不符,證明為丟失;即刻上報店長或當
班責任人以丟失處理,并記入交班本中。
二、營業工作的交接:
1、公司通知事項的交接。
2、顧客需求情況的`交接。
3、清潔衛生的交接。
4、收銀票款的交接。
5、鑰匙交接。
6、其它事項交接。
每日開店作業流程
營業時間:8:00——22:00
早班:8:00——15:00
晚班:15:00——22:00
時間:7:45——8:00內容:1、店內布置
2、晨會1)檢查統一工裝;2)互相檢查儀容儀表;
3)前一天簡要總結;4)當班工作簡要布置
3、營業準備(附說明一)
時間:8:30
要求:1、員工全部到崗,儀容、儀表附和要求,精神狀態飽滿;
2、賣場整潔,氣氛和諧;3、銷售準備就緒。
時間:8:00——22:00
內容:1、服務顧客;2、賣場整理;3、熟悉商品;4、收集信息;(附說明二)
(交接班:15:00——15:30另有交接班制度)
時間:22:00
內容:1、清點貴重商品;2、清點、保存營業款及備用金;
3、整理票據;4、填寫當班負責人交接班記錄;
5、按要求關閉POS機;6、確認鑰匙保管人;
要求:1、不得提前結束營業;2、不得向顧客暗示打烊。
內容:1、打掃衛生,清潔商品、貨架。(附說明三)
2、注意并再次確認各項設備是否已關閉。
3、離去前,注意安全事項。
流程說明一:
1、男、女裝分別統一,不得有冬裝、夏裝同時出現的情況;
2、晨會簡單明了(3-5分鐘),主要內容:
(1)員工儀容儀表及到崗狀況檢查;
(2)今日工作事項說明及交辦。
3、清潔整理工作、商品準備及其它檢查事項:
商品準備:商品補充分,陳列規范整齊,標識、標牌、價簽分別與
區域、貨架、商品對應。
賣場氣氛:燈光明亮,無損壞燈管;有背景音樂且和諧得體;橫幅、吊旗、POP等按要求懸掛張貼。
設備檢查:聽診器、血壓計、驗鈔機、體重計等是否正常,POS機
是否正常,電話連線是否正常,飲用水是否充分準備等。
收銀準備:零鈔備用金準備充足,膠袋、打印紙、票據等準備充分。
其它作業:各項報表是否填寫無誤;昨日與總部數據及信息傳送是否成功,(如又疑問及時與總部聯系);查閱電腦通知;檢查昨日交
班內容是否有待處理事宜;注意今日是否為補貨日、效期商品檢查日、退貨日、調價日;有否其它公司指令。
流程說明二:
1、各位員工明確個人當班責任區,履行當班責任人職責(清潔、防盜、導購、
商品整理等),不得竄崗;
2、遵守員工個人行為規范及服務規范,注意服務態度、服務用語及服務流程、
服務技巧等;
3、遵守各項營業操作規范;
4、注意各項設備所需保持的適當狀態(例如招牌燈箱的及時開啟等);5、注意商品存貨是否充足,保持商品及價簽整齊對應;
流程說明三:
1、清潔整理:清理責任區內商品及設備,檢查貨架、地板、天花、柱子、
墻壁是否清潔,玻璃門窗是否無灰塵印跡;設備是否歸未擺妥,干凈整潔;垃圾桶是否清潔;店前及走廊是否清潔。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4
一、獎勵:
獎勵分表揚、獎金、提薪、晉升四種,表揚和獎金可用于應該受到嘉獎的任何情況;提薪適用于有重大功績者,晉級適用于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才能顯著、工作業績優異,可勝任晉升職務者。
(一)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公司給予表揚:
1、熱愛本職工作,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為公司默默奉獻者。
2、為滿足顧客需求和提高店面銷售額,能主動為工作奔波者。
3、熱心服務,受到公眾好評者。
(二)對下列表現的員工,公司給予獎勵:
1、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議,采納后效果較佳者;
2、超額完成計劃指標,效益顯著的銷售者;
3、維護公司形象、利益、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檢舉違規,舞弊或損害利益公司行為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5、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三)全勤獎:全年度無遲到、早遲及曠工請事假記錄者,公司給予全年全勤獎。
(四)效益獎:效益獎金是根據店面完成營業額及營業業績情況進行發放。年終效
益獎金由人力資源部對每一位員工進行綜合考評后,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室審議并由人力資源部具體執行。
二、處罰:
(一)發現有下列現象之一者,初犯給予員工處罰款10~30元/次,再次違反給予處罰
50~100元/次,違反3次以上者,予以警告直至辭退。
1、未積極待客,精神狀態低迷。
2、上班時間看報紙雜志、吃零食、串崗、聊天、大聲喧嘩或在賣場內進餐。
3、營業時未站立服務。
4、利用上班時間打電話談私事或辦私事,聚眾閑聊。
5、上班時睡覺、開小差、遲到或早退者。
6、賣場貨架缺貨,沒有及時補齊;商品陳列不整齊;價簽與商品不符;未按商品分類陳列。
7、責任區管理和清潔衛生差;辦公室或儲藏間凌亂、衛生差。
8、收銀員因工作疏忽收到假幣,由本人賠償。
9、收銀時未經店長同意,違規給顧客打折。
10、顧客投訴,經查屬實。
11、當天營業額總數與電腦記錄不符,經查由收銀員人為造成的',由收銀員賠償損失。
12、不遵守工作時間,未請假,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得允許,無故離開工作崗位。
13、在賣場或收銀臺上隨便放置私人用品。
14、未經許可攜帶外人進入柜位,收銀臺、倉庫等工作場所。
15、事假、病假不真實,或未事先征得批準。
16、未經店長同意私自調班、調休。
17、下班時間催促顧客購買。
(二)違反員工個人行為規范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20~50元處罰。
(三)交接班不清楚、責任區有商品丟失,責任人照零售價賠償損失。
三、員工解雇條例(同時給予300~500元/次處罰):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辭退。
2、工作不負責任,管理混亂,因過錯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者辭退。
3、違反公司規定從事第二職業者辭退。
4、偷帶店內任何商品和促銷用品者辭退。
5、惡意中傷顧客、公司同事或上司者辭退。
6、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辭退。
7、有意損壞店內設施和公物者辭退。
8、未經授權轉移或出借店面財產者辭退。
9、收銀員私留貨款者辭退。
10、營業員在店面出售自己物品者辭退。
11、私自涂改各種單據、做假以達到個人目的者辭退。
12、拒不服從正常、合理工作安排者辭退。
13、自動離職(未辦理離職手繼)超過一個月者辭退。
14、泄露公司或門店機密者革職并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5
每位員工都是公司的代表,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個人形象及言談舉止反應了整個公司的精神面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每位員工都應該穿戴整潔,舉止大方,并為自己外貌而感到自信。
個人衛生:儀表大方、整潔。
面部:清潔、無油膩,男士頭發不超過耳際,不過領,女士發型美觀大方,不留奇
異發型。
手指:干凈,指甲勤修剪,不得有污跡或涂指甲油。
飾物:項鏈戴在衣服內,不戴耳環。
口腔衛生:上班時不吃含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口中無異味。
服裝:上班時應按照規范穿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全店統一。制服要求:
干凈、整潔、無褶皺、無紐扣脫落、扣齊所有紐扣、衣領平整無汗跡,衣袖
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穿涼鞋和拖鞋等休閑鞋。
站立姿勢:待客時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雙臂交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時不
彎腰、不叉腳、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柜臺上。
打招呼:員工跟同事或顧客見面打招呼時應熱情、親切、有禮貌。不得在工作場所大聲
喧嘩,以免影響工作秩序,給顧客造成不好的'影響。
電話禮儀:電話是公司的窗口,響二聲之前去接聽電話,標準用語:“你好,XX店”;
超過兩聲之后去接電話時,應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轉接電話時,應說
“請您稍等”,然后立即進行轉接工作。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6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閑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閑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煉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后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嘩、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制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不正當男女關系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三、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并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控制、監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贊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勇于承擔急、難任務,并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加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7
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平臺人員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獎勵事項分類:
1、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100元的經濟獎勵、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人事部門作出)
(1)全勤獎
凡正式員工(自轉正之日起計算),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計,按公司標準上班時間為準,補休不計缺勤),當月工資獎勵50元。
(2)績效考核優異獎
凡連續三個月工作都能按時按質完成,經常受到直接領導人表揚,第三個月當月工資可獎勵100元。(每部門每季度一個名額,沒有符合條件的空缺)
(3)工齡工資獎(一年更變一次)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經公司領導與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齡工資100-200元。例:入職工資1500元,入職滿一年后1600元。
(4)保險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簽訂用工合同,每年簽訂一次。用工合同內離職者,取消當年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購買資格,個人已繳部分歸公司所得,不退還給個人。
(5)體檢
入職滿兩年的員工,每兩年可免費做一次常規型體檢。
2、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總經理特別獎、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5)勇于負責,善于處理緊急事件,措施得力完成緊急任務者;
(6)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7)增收節支,創經濟效益卓著者;
(8)在業務上進行有益的發明、創造、改良和研究者;
(9)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成績良好,且連續工作3年以上者;
(10)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9
一、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特制定獎罰制度。
二、獎懲原則:獎優罰劣、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三、獎勵:分獎勵,小功、大功、晉級。
四、有以下事跡之一者,給與嘉獎(獎勵20元):
1. 模范遵守規章制度者;
2. 勤奮耐勞,任勞任怨并自始至終;
3. 維護公司聲譽有具體事實;
4. 責任心強,勇挑重擔,愿承擔最艱苦的工作;
5. 刻苦鉆研,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五、有以下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小功(獎勵50元):
1. 因優質服務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費者表揚為公司贏得贊譽者;
2. 維護公司消費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較大損失者;
3. 遇有突變,勇于負責并指揮得宜;
4. 檢舉揭發毀壞或偷竊公司財務行為或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5. 為公司節約資金和原材料超過一定數額;
6. 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效益顯著者。
六、有以下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大功(獎勵100元):
1. 在關鍵時刻能不顧個人利益奮不顧身執行任務;
2. 對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權益事件,能事先舉發和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損失;
3. 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或節省費用降低經營作為較大成績者;
4. 研究發明并對公司有重大貢獻。
5.檢舉和揭發他人嚴重違法亂紀行為。
七、有以下事跡者,給予晉級(獎勵200元):
1. 有出色的組織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經驗;
2. 對于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
3. 十二個月內記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八、獎勵申報:由部門提出申請,人事行政部審核,審批。
九、公司對員工在職時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通報批評,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開除等處分。
十、公司對違紀現象及因處理問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將追究連帶責任,即對發生問題的部門相關人員的上兩級領導進行連帶性處罰。
處罰標準為:當事人100%;直接領導人20%;間接領導人5%。
十一、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警告一次處理(罰款20元):
1. 在規定場所未佩戴工作證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著裝,儀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時間及宿舍內高聲喧嘩、嬉戲、吵鬧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3. 在工作區內亂扔紙屑、煙葦、果皮、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
4. 在宿舍內私拉電線、電纜、存放或使用大功率電器等;
5. 未經批準,擅自更換床位及房號;
6. 私自撕揭公司公告,通知及張貼文告等;
7. 未經批準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時間內頂撞顧客,服務態度差,一經查實,情節較輕者;
9. 上班時間擅自竄崗,聚集影響其他員工工作者;
10.工作時間到處亂坐、聊天、說笑、打鬧、背靠門、墻或其他物品,雙手叉腰、挽手者;
11.未經許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樣者;
12.在工作崗位上照鏡子、梳頭、化妝者;
13.存包員在保管行李過程中,不安流程辦理或粗心大意令顧客包裹或物品丟失,必須照價賠償并處以警告。
十二、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嚴重警告一次處理(罰款30元):
1. 上班時間內頂撞顧客,服務態度差,一經查實,情節較重者;
2. 公司管理人員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損失輕微者,除照價賠償損外另加行政處罰;
3. 包庇違反規章制度之人員;
4. 未經允許挪用其它部門物品;
5. 不服從上級管理人員安排,消極應付,出言頂撞者;
6.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7. 利用公司計算機發送與公事無關的電子郵件及擅自安裝或卸載計算機軟件;
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證履行義務;
9. 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點,值班點逗留,影響他人工作者;
10.發現商品卻少,未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領導及管理部。
十三、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記小過一詞處分(罰款50元):
1. 私自擅自帶外人進入寢室區者;
2. 在工作期間私自離崗,干私活,偷懶或打瞌睡;
3. 未經允許,私自將本部門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 不遵守操作規定,投機取巧及隱瞞蒙騙,弄虛作假者;
5. 利用公司計算機玩計算機游戲,擅自更改計算機設置及硬件,及計算機使用規定者;
6. 以上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十四、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記大過一次處分(罰款100元):
1. 私自涂改、偽造、轉借公司證件或其它者;
2. 非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破壞公司財物或傷及他人者;
3. 攜帶違禁品,危險物品進入公司區或宿舍但未造成傷害者;
4. 在公司區或宿舍區內打架及斗毆、聚眾賭博,但未有嚴重后果者;
5. 未經允許,亂動、亂開公司及其設備,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 泄露公司機密或技術資料、文件等,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7. 不遵守管理人員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 違反安全規定操作,不聽勸告者;
9. 未經核驗將公司產品、物料丟入廢料處及浪費公司財產者;
10.不遵守計算機使用規定造成病毒侵害及發送帶有病毒的'電子郵件者;
11.對同事惡意攻擊,暴力威脅或恐嚇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12.拒絕聽從人員的合理安排與監督,經勸導仍不服從;
13.在公司內有不道德行為者;
14.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管理人員在處理顧客投訴時,若有不禮貌或與顧客發生爭吵,造成不良影響者;
16.對于損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價格做出賠償,情節較輕者;
17.發現員工及顧客有偷竊行為,不制止,不報告者;
19.未經許可私自動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視情節較輕者;
20.工作失職,謊報商情,使公司蒙受損失輕微者;
21.利用職務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損失輕微者;
22.丟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對同事惡意中傷或陷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24.拉幫結派,對公司的予以抵觸,給公司的經營管理造成影響者;
25.故意不服從上級的領導和工作安排情節較重者;
26.丟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時記報者;
27.因濫用職權,執法不當,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圍內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為;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保障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使企業的經營體系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得到高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一條獎勵分類:
a、經濟獎勵;b、行政獎勵;c、公司特別貢獻獎。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行政獎勵或發放相關紀念品。
(1)工作努力,業務嫻熟,能完成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3)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4)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6)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7)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10元起)
(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具體請細看《公司各個部門員工超產獎細則》。
(2)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獎勵30元。當月執行。
(3)全年行政獎勵累計達到3次或3次以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4)各個部門衛生檢查在一個月連續3次或3次以上被評為優者。獎勵20元。當月執行
(5)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獎勵元―執行。
(6)連續3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獎勵元年終執行益者,獎勵50元。
(7)每個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者,獎勵50元。
第三條公司特別貢獻獎。
(1)個人對公司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效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四條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一、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4、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6、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7、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1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違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為規范企業員工獎懲方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集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按公司行政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3·2各部門主管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3·3行政部經理負責懲罰項目的最終審批;
3·4總經理或授權人員負責獎勵項目的最后審批。
4管理要求
4·1獎勵分為五大類:
a·嘉獎
b·記功
c·記大功
d·調薪
e·晉升。
4·1·1嘉獎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嘉獎:
a·完成任務及時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c·助人為樂,熱心服務,義務奉獻,有具體事實者;
d·具有優秀品德,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
e·對公司財物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
f·本部門或本車間的定置管理達優者(考核主管);
g·能夠為公司獻策獻力,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h·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協助者。
4·1·2記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和/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500~5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功并獎勵300元。
a·全年度嘉獎達到五次者記功一次,由行政部統計后,直接報總經理批準;
b·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經濟效益;
c·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功績者;
e·從事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
f·檢舉或制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在經營管理或質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g·敬業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
h·員工連續一年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經審查確認后授予全勤記功獎;
i·對提高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
j·大膽實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者。
4·1·3記大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和直接經濟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記大功,并獎勵800元。
a·全年度內記功達到五次者記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統計后,直接報總經理批準;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奮不顧身,不避災難,敢冒風險,救護人員及公司財產脫離危險,因而減少損失者;
c·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建議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e·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4·1·4調薪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調薪,增加工資。
a·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
b·一年內記大功達到兩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
d·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
4·1·5晉升
對工作認真負責,業務水平高,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管理水平和協調能力突出的員工,可予以升職,并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a·晉升條件
①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術能力;
②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③相應的管理水平、敬業精神和協調能力;
④職位所需的相關培訓;
b·晉升程序
①副總級以下人員,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請,上級主管簽署意見,呈交行政部核實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必要時,可由總經理直接予以晉升委任。
②副總及以上級別人員,由總經理或以上人員提議,經董事會討論核定后予以實施。
c·晉升的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單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d·凡因晉升變動其職務,其薪酬自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內有記大過行為者,取消晉升資格。
4·2懲罰
懲罰的種類有六種
a·警告
b·記過
c·記大過
d·工資降級
e·降職
f·開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10元罰款
a·質量記錄填寫有錯漏者,且造成輕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標識要求,有錯標、漏標、擺錯或亂擺現象者(每宗);對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將處罰該部門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30元罰款
a·由于工作失誤、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輕微者;
b·不能適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輕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屆時未完成造成輕微后果,事后無合理解釋者;
d·擅離職守,閑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丟失質量體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責任人不清時,由主管承擔);
f·責任心不強,缺乏敬業精神,情節輕微者;
g·對專檢項目,質檢員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誤檢或漏檢,情節輕微者(注:生產人員由于自檢不嚴,產品質量欠控制,處罰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50元罰款
a·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b·在公司內喧嘩或口角而影響正常秩序,制造糾紛或不和諧之氣氛的,情節輕微者;
c·不服從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
d·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e·任何違背質量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情節輕微者;
f·不能嚴格控制成本,造成輕微損失者;
g·缺乏團隊協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見,情節輕微者;
h·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i·在任何時間內,借給(用)他人廠牌進出公司者;
h·違反一切安全用電制度者;
i·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事情,或在上班時間內干私活者;
j·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但尚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生產員工及質檢員等同處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300以內的,可處以實際損失100%的處罰,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2記過
警告五次作為記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況)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1~3000元之間者,予以記過。
⑴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100元的罰款
a·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門或本車間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經許可擅取同事或企業財物,情節輕微時,除追繳原物品或賠償原物品價值外,另處以100元的罰款;
⑵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200元的罰款
a·違背體系運作要求,情節嚴重者(嚴重不合格、屢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費,雖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情節惡劣者;
e·缺乏團隊協作精神或敬業精神,不能聽取別人意見我行我素,影響相關部門運作,情節惡劣,但尚未構成辭退的;
f·故意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機器、車輛、儀器等具有技術性的工具,非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構成損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爭斗或有打架行為的;或行為粗暴、侮辱其他員工的;
i·有嚴重的失職行為的;
j·更改或偽造企業通告的;
⑶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a·由于工作失誤或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嚴重者;
b·造謠中傷,散怖謠言及不正確或含有惡意的事,而有損他人的尊嚴的;
⑷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的,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此產生的所有售后服務費用,對責任人依據4·2·1(5)或4·2·2(5)或4·2·3g條款處罰,并記過一次。(注:若屬專檢項目,由于質檢員質量控制不嚴,所罰費用由質檢員承擔70%;生產人員承擔30%;因客觀原因質檢員無法發現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戶投訴的,由生產者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⑸由于失職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301~3000元經濟損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礎上,加罰超出部分10%的處罰(多人責任造成時,按責任大小分攤),以上條款如出現與本條款有沖突的,以本條款為準。
⑹因責任心不強致使圖紙(或工藝等)出現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技術人員,將分別依據4·2·1(5)或4·2·2(5)或4·2·3g條款予以處罰(注:①若尚未造成損失者予以警告,并罰款30元;②審核人按技術人員處罰金額的20%進行處罰)。
4·2·3記大過
記過五次作為記大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構成開除的,予以記大過。
a·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曠工累計超過4天者,如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開除的,將記大過一次,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
b·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d·不服從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的,情節嚴重,但尚未構成開除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嚴重浪費,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但尚未構成開除的,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給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尚未構成開除的,其處罰金額由公司給予裁決;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4工資降級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資降級處理。
a·達到降職條件的,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降職者;
b·一年內記大過達到兩次,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以開除的。
4·2·5降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況),予以降職。
a·對于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利益受重大損失,不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c·技術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d·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
e·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f·違背體系運作要求,雖多次糾正,但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者;
g·精減機構
4·2·6開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開除,并視必要訴諸法律
a·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或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情節惡劣者;
b·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實者,情節較嚴重者;
c·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足以構成開除的;
d·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e·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f·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
g·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累計曠工超過4天者;
h·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利益、形象受損害者;
k·攜帶刀槍、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m·因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的。
n·擅離職守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者;
o·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構成重大損失者;
p·凡違犯法律,導致公司聲譽或業務受損者;
q·利用職權受賄的,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4·3員工功過相抵消規定
公司員工的同年度功過可以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具體規定如下:
4·3·1嘉獎與警告抵消
4·3·2記功五次或嘉獎五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五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五次
4·4說明
4·4·1公司設立專項資金,專款專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資金的去向,以及結存,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
4·4·2“獎勵申請單”填寫時要說明獎勵的原因,行政部認真核實獎勵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4·3“處罰通知單”填寫時要說明處罰原因及處罰結果,行政部、行政部認真核實后直接交財務部予以實施;
4·4·4財務部根據經審批的“獎勵申請單”或“處罰通知單”予以實施獎懲,處罰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獎勵金以現金支付;
4·4·5一項事故或責任,若牽連到多個部門或個人,可依據情節罰金分攤罰金;
4·4·6若獎勵事項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獎金按參加人數進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門對獎懲不公或獎罰不明現象,可在3天內直接向行政部投訴糾正,投訴最終仲裁部門為總經理;
4·4·8隨公司管理的不斷深入,將逐步制訂出具體量化的考核方案,作為本制度補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司將進行必要的修改。
5相關文件
5·1《員工手冊》
6記錄表格
6·1獎勵申請單
6·2處罰通知單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構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員工的進取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進取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能夠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僅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到達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到達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
(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異常獎勵等。
(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范類:
1.著裝儀表:(略)
(二)、管理操作類
1.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勵措施
七、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總經理進行申訴。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4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盡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后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盡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后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2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準,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__元書面嚴重警告
20__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6
為確保本公司所有規章制度及公司所有業務工作的有效實施,并激勵員工的潛能及工作的積極性,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二條:職責
(一)各部門的獎罰由該部門主管或部長提報,總經理批準。
(二)人事行政部負責獎罰的歸口管理。
第三條:獎罰原則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第四條:獎罰術語說明
(一)罰款定義:
1、警告: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20元。
2、小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50元。
3、大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200元。
4、其他:指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超過200元的罰款。
(二)獎勵定義:
1、嘉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20元。
2、小功: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50元。
3、大功: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200元。
4、其他:指對公司創造重大價值超過200元的獎勵。
第五條:獎勵
(一)獎勵種類:
通報表揚、物質獎勵、晉升工資或晉級、發放獎金。
(二)公司將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員工根據情節大小給予獎勵。
1、對舞弊危害公司權益之事大膽檢舉或制止,使公司減少或減免損失者。
2、對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見或建議,提高服務質量,技術創新等有重大貢獻者。
3、維護公司利益、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4、在外服務、接待、工作態度好,為公司創造對外影響良好者。
5、為公司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揚者。
6、出現事故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7、嚴格控制開支,為公司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8、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9、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10、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11、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12、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三)獎勵程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每季度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績可作為季度考核依據。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并給予獎勵。
3、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公司下發文件并通報表揚。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第六條:違紀過失:
(一)有下列行為者屬于甲類過失(扣款20元)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儀容不整,上班期間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影響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間擅離崗位、閑逛、干私有事情、干擾別人工作者。
10、工作時間看廣播、錄音、電視、利用公司電話辦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時間喝酒、在指定區域(吸煙區)以外抽煙者。
12、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影響公共衛生者。
13、上班時間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務態度差、受到客戶投訴指責者。
14、在廠區內高聲喧嘩、發出不雅聲音、做出不雅動作、影響公司整體形象者。
15、浪費公司財物(料)、能源、例如:不關水源、電源等。
16、泄露公司機密、污穢公司領導、影響公司對外形象者。
17、上班時間吃零食、查看與工作無關網頁、視頻、看報紙、聊天、玩游戲、看小說。
(二)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上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7、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2次)。
8、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9、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為屬于丙類過失(扣款200元)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2天。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第七條:部門的罰款
(一)各部門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罰。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機密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至少大過罰款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嚴重達不到公司考核指標的',給予該部門至少大過的處罰。
第八條:獎罰相關規定
(一)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二)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項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三)各級員工獎懲由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通知單》,員工獎懲,調查核定,經總經理審批執行。
(四)各項獎懲時間,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收處罰的員工可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向兩道申訴,經核查后將處理結果給申訴員工。
第九條:本制度由總經辦擬定,并負責制度的修訂、解釋、檢查、考核。
第十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7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餐廳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餐廳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行公司及餐廳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酒店及餐飲部著想,為酒店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賓客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賓客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酒店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酒店影響、宣傳酒店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酒店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酒店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酒店優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酒店利益和賓客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
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8
一、所有物流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養成勤奮、好學、吃苦耐勞的工作習慣,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嚴格執行本崗位《庫管員作業指導書》內容。
二、按規定做好原材料及其產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庫手續,正確開具出、入庫單,正確記賬并輸入ERP系統中,做到隨進、出,隨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三、熟練掌握各種物品、材料和產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性能,并按規定擺放整齊,做到分類排放、數字準確、標識存放、帳實相符。
四、堅決拒絕手續不全的物品進出庫,對本公司待加工品的進、出也要按規定填寫出、入庫單,并有經手人簽字;對沒有出庫單和入庫單私自進出的將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需要外協加工的產品全部實行投標制,按照中標書中中標價格、數量填寫《出庫單》;未投標的新產品、應急產品一律由各廠區第一責任人簽發《工作派遣單》發貨。
五、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清點、對賬。公司將每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抽查對賬,每月月底進行清資調帳,發現因工作失誤造成賬實不符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罰5元)。
六、庫管員要保管好有關單據,對因失誤丟失單據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張單據開的不標準的罰5元),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給予賠償。
七、出入庫產品名稱做到跟ERP軟件名稱相符,發現一處不符的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張單據名稱不符的罰5元)。
八、外協加工單據每月月底前對完,到財務下帳。庫管員、財務結算員應出據證明,作為外協加工戶投標資格的主要依據。由于庫管員、財務結算員原因造成外協加工戶對帳、財務下帳不及時的,每拖一日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
九、外協加工返修的產品出門的: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由檢查員出據《不合格品處置單》,工序流轉庫庫管員開據《出庫單》;已辦理入庫手續的應增加沖減入庫數手續。嚴禁白條出門。
十、產品退貨。三包人員將現場服務單附件到東廠辦理入庫,《入庫單》由東廠庫管員開據,一式四份:質量部、營銷部、財務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員以入庫單、現場服務報告單作為財務報銷差旅費附件;營銷部以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沖減本月銷售額,作為三包人員出勤記工的附件;質量部根據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拆卸、檢查退貨原因進行責任追究。退貨產品經檢查能夠回用的,由東廠庫管員開《出庫單》,總廠開《入庫單》存放到零件成品庫。沒有《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的,營銷部不得為三包人員記出勤,分管領導不得簽字,財務出納不得報銷差旅費,違反以上規定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50分,并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資,一律用排碼號的單據開單,借用人、批準人應在單據上簽字,注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庫管員收回;外協戶借用收不回的由批準人代還。庫管員一月一清,落實不到責任人的自己賠償。
十二、廠區間工序產品流轉,一律辦理出入庫手續,沒手續的產品司機不得運輸,車間不得卸車入庫。當班庫管員、司機未嚴格執行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關單據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庫單。材料入庫時,經質檢員質量檢驗后,庫管員進行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后開具材料入庫單,經入庫人(送貨人)和庫管員簽字,一式三聯,一聯為存根,一聯交入庫人結算用,一聯交財務部。
2、原材料出庫開具部門領料單,領料單由領用人和庫管員簽字,將數量(噸或千克)核算出來。部門領料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領料人,一聯交財務核算成本用,一聯作為《出門證》。
3、生產投料單(下料《工作令》),需要庫管員和工序加工人員簽字。進入工序加工過程(工序流轉庫)。
4、委外加工出庫,用“外協領料單”,該單也要經過領料人和庫管員簽字,領料單填寫項目有:物料名稱、規格、單位、工序、數量。本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外協戶,一聯為門衛,四聯對賬。
5、委外加工入庫單。本單由庫管員、質檢員、外協送貨人(入庫人)簽字。本單一式四聯同第4條。
6、加工流程單(工序加工單)由車間主任、質檢員及統計員分別簽字。一聯結算工資用,一聯統計員保存,一聯交操作者,操作者作為核對工資的依據。該單項目包括計劃、實領、廢品和完工情況。
7、成品出、入庫單,包括組裝、放大架車間和東廠三個地方。出庫用銷售出庫單:一聯為存根(白),二聯為記賬聯(紅),三聯為隨貨同行聯(藍、該聯經過客戶方簽字后交運費結算人),四聯為車間主任(綠),五聯倉庫。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篇19
為規范車間員工行為,保障車間秩序和生產的順利進行,嚴正秩序和紀律,進步車間生產效力和物料節儉,制訂本制度。
1所有車間員工必需遵照公司的相干制度和車間管理劃定,任何有違規違游記為的,將按相關制度規定處理。
2上班時光必須佩帶上崗證,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許可私帶個品進入車間,違者每次罰款5元。
3按時上、放工,車間所有人員均應加入班前會議,違者每次罰款5元,遲到、遲到者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4制止在上班時間看書報、吃零食、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答應無端離崗、串崗、閑聊和嬉戲,違者處分10-20元。
5員工請假在一天之內的,應先填寫請假條交班組長審核贊成,由車間主任同意后,方為準假,違者將按公司《員工手冊》的規定履行。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衣著整齊慷慨,不穿奇裝異服或過于裸露的衣服。
7禁止在地面拖沓紙箱、塑料箱,更不允許坐或躺在原料產品和容器箱上,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保持所屬工作區的衛生清潔,做好所操作的設備、工器具的清潔衛生,及時清理各類包裝物和廢棄物,保持各物件擺放整齊,契合要求。
9倒料人員應踴躍主動地懂得各機臺的用料情況,及時籌備原料,規范操作和運輸,避免原料撒落地面,回料應及時運走,分類存放,違者每次罰款5元。
10司稱人員應至少每2小時過磅一次,要求過磅前產品箱均應有蓋布蓋好,并是檢修及格的。搬運工用小拖車運到包裝車間的半成品存放區,分類擺放整潔,嚴禁私下轉放在某個工作臺邊。
11清潔工應堅持地面清潔衛生,現場收拾標準,垃圾請求每2小時清理一次,清潔用的工具應放置在規定的區域。
12拌料工應依據訂單進度和生產才能的要求,按需拌料。拌料車間應保證規范作業,預防原料灑落地面;保持車間現場的清潔和擺放規范。
13粉料工每2小時粉一次回料,粉料應檢查粉料分撿情況,發明含有灰塵、油污的回料應及時向車間管理人員反應,在拌粉班組長同意后方可開機粉碎。
14拌料班長有權根據拌料、粉料和倒料人員的工作義務情況進行崗位調動,各工種不得借故推脫,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
15嚴禁任何人員未經允許到其余車間私倒產品以獲取盛放塑料容器,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
16操作人員應做好產品分撿工作,嚴格辨別可回用與不可回用(被灰塵和油污傳染)的回料,違者每次罰款5-20元。
17機修人員應積極主動了解機臺運行和產品質量情況,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設備和工藝問題。嚴禁以粗魯的立場處理員工或檢驗班組長人員的合作要求,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
18機修人員在模具調換,裝備維修應及時清理現場合用的資料和金屬放棄物,告訴員工和干凈工對現場進行清算,換下的模具應運送到模具寄存處,不得留放在車間現場。
19當班期間,嚴禁離崗睡覺,嚴禁影響生產的畸形運行和職責實現的行動,違者罰款20-50元。
20所有車間人員應嚴厲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生產操作規范。未經受權,不得操作非本工種設備和機臺,違者罰款5-50元。如因違規作業,造成人力和設備事變的,將按喪失抵償。
21遵守現場工作紀律和作業要求,遵從主管和檢驗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對現場管理有任何異議,均可在之后向上級主管人員投訴,在現場工作中,不得因故頂嘴和漫罵,違者罰款50-100元。
22車間作業現場,嚴禁抽煙,違者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23新工正式上崗前,車間治理職員應做好上崗領導工作,重要是對該工種的工作流程、操作技巧問題處置方法及周邊環境的培訓。新工上崗后,應從多方面進行輔導,重點關注其產品的品質跟操作的純熟水平。
24車間管理人員有義務確保車間生產、勞動紀律合乎規定要求,嚴禁無關人員進出車間;對車間現場應計劃工器具和物料流轉的區域,做好定置管理;督促清潔人員和操作工人做好車間衛生,保證現場整齊規范。
25車間管理班組長、測驗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應提前20分鐘到崗,檢討與溝通各項職責范疇內的問題和要求,保證無任何遺留問題得不到監督和解決。
26領取物料應通過主管人員調配和調度,嚴禁哄搶物料或工用具、塑料箱,違者罰款5-20元。
27不征得主管引導批準,不容許擅自調班和找人代班,違者罰款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