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培訓規章制度(通用18篇)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高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一條凡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必須有創新和開拓的思想觀念,為此應做到以下兩點:
(1)從舊觀念的羈絆中解脫出來,勇于創新。
(2)解除過去經驗的束縛,接受新思想、新觀念,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凡高層管理人員應具有下列意識:
(1)積極引進新產品或改良原有產品。
(2)積極掌握新的生產方法,了解公司經營的新技術。
(3)努力開拓新市場、新領域。
第三條每位高層管理人員必須隨時培養自身素質,應重點培養:
(1)身為高層管理者的責任心、使命感。
(2)獨立經營的態度。
(3)嚴謹的生活態度。
(4)誠實、守信的經營方針。
(5)熱忱服務社會的高尚品質。
第四條凡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必須以企業經營效益的提高為目的,培養創造利潤的思想觀念。
第五條高層管理人員應隨時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以推進營銷活動,促進效益的提高。
第六條營銷研究的基本步驟是:
(1)確定研究主題,決定研究的目標。
(2)確定所需的資料及資料來源。
(3)選擇調查樣本。
(4)實地搜集資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資料。
(6)進行總結并寫出報告。
第二章中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七條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的基本目標是:
(1)使其明確公司的經營目標和經營方針。
(2)培養其相應的領導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
第八條凡本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在管理中應堅持以下標準:
(1)是否為下屬的工作、晉升提供足夠的支持和機會。
(2)是否適當地分派工作,使下屬有公平感。
(3)所訂的計劃,是否得到了下屬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屬許下的諾言。
(5)是否在發布命令、進行指導前做了妥善的考慮。
第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的條件:
(1)具有相關工作的知識。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練掌握教育培訓技術。
(4)努力培養領導者應具備的人格。
第十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能力:
(1)計劃能力。
①明確工作的目的和方針。
②掌握有關事實。
③以科學有效的方式從事調查。
④擬定實施方案。
(2)組織能力。
①分析具體的工作目標和方針。
②分析并決策職務內容。
③設置機構,制訂組織圖表。
④選任下屬人員。
(3)控制能力。
①制訂執行的客觀標準和規范。
②嚴格實施標準,及時向上級反饋。
第十一條中層管理人員應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頭指示。
①條理清楚切合主題。
②明確指明實行的時間、期限、場所等。
③保證對下屬傳達的明確性。
④指出實行時應注意之處,并指明困難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屬的提問。
(2)書面指示。
①明確標明目標,逐條列舉要點。
②提前指示應注意的問題。
③必要時,以口頭命令補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屬接受。
第十二條中層管理人員貫徹指示的要求如下:
(1)整理指示內容。
(2)嚴格遵循貫徹程序。
(3)確認下屬已徹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屬樂于接受指示,并改進他們的工作態度,提高工作積極性。
第十三條中層管理人員人際關系的處理要求如下: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員合作,彼此協助。
(2)樂于接受批評建議。
(3)彼此交換信息、情報,不越權行事。
(4)對上級與下屬的關系處理,應以工作效果為原則,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
第十四條中層管理人員約見下屬的要求如下:
(1)選擇適當的場所,以親切的態度使下屬放松。
(2)涉及私人問題時確保為下屬保密,使其減少顧慮。
(3)留心傾聽,適當詢問,使下屬無所不談。
(4)應注意不要輕易承諾。
第十五條中層管理人員為維持正常的工作關系應注意如下幾點:
(1)認識到人是有差異的,尊重下屬的人格。
(2)把握下屬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對待下屬,不偏不倚。
(4)培養下屬的工作積極性,重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且保留他們的正確意見。
(5)妥善解決下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第十六條中層管理人員配置人力資源時應注意:
(1)根據每位員工的知識、能力安排合適的職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2)給下屬以適當的鼓勵,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開端,增強工作的積極性。
(3)有效地實施訓練,增強下屬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對待下屬時應注意如下幾點:
(1)不要對下屬抱有成見和偏見。
(2)不以個人偏好衡量別人。
(3)冷靜觀察實際工作情況,不要使下屬產生受人監視的感覺。
(4)利用日常的接觸、面談、調查,多方面了解下屬,嚴守下屬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條中層管理人員發揮下屬積極性時應注意如下幾點:
(1)適時對員工加以稱贊,即使是細微行為也不要忽視,同時不可以忽視默默無聞、踏實肯干的下屬。
(2)授予下屬權責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時盡可能以商量的口氣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勵下屬提出自己的見解,并誠心接受,尊重下屬的意見。
(4)鼓勵并尊重下屬的研究、發明,培養其創造性。
(5)使下屬充分認識到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產生榮譽感。
第十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批評下屬時應注意如下幾點:
(1)要選擇合適的時間,要冷靜,避免沖動。
(2)選擇適當的場所,最好是無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
(3)適可而止,不可無端地諷刺和一味指責。
(4)不要拐彎抹角,要舉出事實。
(5)寓激勵于批評中。
第二十條中層管理人員培養后備人選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考察后備人選的判斷力。
(2)考察后備人選的獨立行動能力。
(3)培養后備人選的協調、溝通能力。
(4)培養后備人選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
第三章基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二十一條基層管理人員是負責公司實際工作的最基層管理者。他們與公司內部各級的關系是:
(1)和上級的關系:輔助上級。
(2)和下級的關系:指揮監督下屬。
(3)橫向關系:與各部門同事互助協作。
第二十二條基層管理人員的基本責任有:
(1)按預定工作進度、程序組織生產。
(2)保證產品的質量。
(3)降低生產成本。
第二十三條基層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職責有:
(1)向新員工解釋公司有關政策、傳授工作技術,指導新員工工作。
(2)培訓下屬使其有晉升機會。
(3)培訓后補人員。
(4)其他教育培訓職責。
第二十四條基層管理人員處理人際關系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對下關系:進行家庭調查,舉行聚會、郊游,為下屬排憂解難。
(2)對上關系:反映員工意見,聽取上級要求,報告自己的建議和看法。
(3)橫向關系:與其他部門的同事通力合作。
(4)積極開展對外活動,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關系。
第二十五條基層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能力有:
(1)領導能力,管理能力。
(2)組織協調能力。
(3)豐富的想象力、敏銳的觀察力。
(4)豐富的知識和熟練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條基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的種類:
(1)后備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2)培訓發展計劃。
(3)再培訓計劃。
(4)調職、晉升教育培訓。
第二十七條考核管理基層人員教育培訓應注意的問題。
(1)出勤率。
(2)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3)產品的質量。
(4)原材料的節約情況。
(5)加班費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條對高層管理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需授予基層管理人員合理的權力,并且進行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凡公司管理人員(含高層、中層、基層)的教育培訓均按本制度執行。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2
一、校本培訓管理制度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科室主任成員的校本培訓
(2)學校教務處作為校本培訓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校本培訓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教研組是校本培訓最基層單位,各教研組分學科確定研究課題,保證人人參加,并有研究成果參與交流。
(3)學校其他科室應配合校本培訓。
(4)校本培訓的檔案有專門收集、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訓各位教師應簽到。
(2)在校本培訓期間,如有事需提前請假。
(3)按要求做好培訓記錄。
三、考核制度
(1)校長辦公室做好教師校本培訓出勤記錄,作為認定學時依據。
(2)教師培訓結束后上交相關記錄表、冊、學習
(3)強化導向激勵機制。學校建立完善樣本培訓獎勵制度,對教師個人培養與發展認定結果要與評先表模、職評職考、績效工資和獎酬分配等掛鉤,以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
(4)校本培訓考核合格者按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認定學時。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二、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三、權責劃分
(一)培訓部門權責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并及時發布;
4、聯系、組織或協助完成全公司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7、管理公司內部講師隊伍;
8、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9、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10、研擬其他人才開發方案。
(二)各部門權責
1、呈報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并提供相關專業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5、確定部門內部講師人選,并配合、支持內部培訓工作;
四、培訓管理
(一)總論
1、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并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盡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3、全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人事部門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4、全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事部門為主要權責單位,并對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二)培訓體系
培訓體系包含四個模塊。
1、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對象:所有新進人員。
(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以周期性的內部授課方式進行。
(4)培訓內容:分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科目,兩項科目的具體內容可根據任職崗位的不同進行選擇。
a)常規類科目: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展史及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產品/業務介紹與市場分析、技術研發體系現狀與開發方向及其他。
b)專業技術類科目:技術線、市場線的崗位設計與工作流程、適合公司習慣的標準作業技巧、項目管理流程與強化訓練及其他。
2、實習生導師制的崗位培訓
(1)培訓對象:公司招收錄用的應屆畢業生。
(2)培訓目的:使新員工按照任職崗位的要求,盡快熟悉業務內容及工作流程。
(3)培訓形式:“一帶一”或“一帶二”的固定導師責任制形式。
(4)培訓內容:包括思想素質、企業文化的教育;專業知識技能的訓練;及工作疑難的解決和指導等。
3、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員。
(2)培訓目的:依靠公司內部講師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并豐富員工的業余學習生活。
(3)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講座或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技術類、市場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余知識、信息等。
4、外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員。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可分為三類。
a)常規實用性培訓——涉及專業技術知識、銷售技巧、管理方法、領導技能、經營理念等;
b)適合高層領導的培訓——含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
c)個人進修方面的培訓——如MBA、專業技術認證等。
(三)培訓計劃的擬訂
1、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事部門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公司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擬訂年度培訓計劃,并呈報審核。
2、各部門應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計劃,并反應給人事部門統籌規劃。
3、人事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擬訂季度計劃,編制培訓課程清單,并呈報。
4、新員工入職培訓。
(1)員工一般在入職第一周集中培訓,以后可分散性培訓,每次2-4課時,對一些特殊崗位,可根據需要將培訓時間延長。
(2)應屆畢業生的新員工培訓在上崗前進行,課程則較為全面和深入,培訓時間安排在工作日內,一般為一周左右。
(3)每一位新入職的員工,在上崗前或上崗后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之內,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接受新員工培訓。
(4)各培訓科目由相應部門的內部講師資格人或負責人擔綱主講,根據需要還應負責考察試卷的編寫和審閱。
(5)學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嚴格遵守培訓規范,并填寫《內部培訓反饋意見表》,客觀公正的考評授課情況及講師。
(6)如有必要,可以筆試的形式考核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方可順利上崗;不合格者依具體情況進行補修或重試(一般應用于對應屆畢業生的培訓)。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培訓目的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集團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原則
結合集團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培訓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集團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集團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系聘請管理;
六、對子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第五條:子公司辦公室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公司員工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本公司員工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三、本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員派外培訓的初審,其他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與辦理;
四、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五、協助人力資源部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六、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第六條:集團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訓的對象內容形式
第七條:培訓對象
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第八條:培訓類別
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銷售與售后服務技能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職業發展培訓六大類。
第九條: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子公司和集團公司分別或聯合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技能競賽、野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采用放光盤,錄音方式上課等。
第十條:外派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派培訓是指公司員工經子公司或集團公司負責人批準帶薪離崗參加集團外部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班學習,且與該培訓學習相關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報銷的培訓。主要是外派至主機廠,以獲取經營執照所需的資格證書、提高服務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其次是外派至專業培訓機構,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的培訓。
第十一條: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于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條: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談判技能、操作技能、處理人員關系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第十三條: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5
不同的企業在員工培訓這一塊培訓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對其不同的性質企業員工所規范條例也不同,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準備的商業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后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并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周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后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愿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于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準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準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于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準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于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后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于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準,事后匯報總經理核準。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于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后,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余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準后,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于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余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后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并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后,應于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并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并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于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后,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簽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采納施行后,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并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入職培訓的目的
1、使新進員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況、相關部門工作流程及各項制度政策,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使新進員工能夠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準則,增強作為企業人的意識。
3、幫助新進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
4、使新進人員深切體會到公司的宏偉目標,激發其求知欲、創造性,不斷充實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條:適用范圍
1、凡本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本公司舉辦的入職培訓,悉依本制度實施。分公司新進員工入職培訓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進員工包括新進間接員工、直接員工及其他認為應該接受培訓的員工。
第三條:入職培訓的內容
1、公司概況及企業文化。
2、品質管理知識。
3、消防、安全制度。
4、公司勞動紀律、《員工手冊》等各項人事制度。
5、相關部門組織架構及作業流程。
6、業務知識與業務技能。
7、參觀生產線(視實際需要)。
第四條: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新進員工名單,對于間接員工,原則上每月開班2次,員工接受公司入職培訓時間為1天。直接員工接受公司入職培訓時間為半天,培訓發展中心隨時提供入職培訓。
第二章:培訓階段
第五條:對于新進員工的入職培訓,按照工作環境與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入職培訓。
2、各部門入職培訓。
3、實地訓練。
第六條:公司入職培訓的重點是:
1、公司歷史、現狀及發展前景介紹。
2、企業文化宣導、組織目標、組織架構講解。
3、公司質量目標、品管知識、環保知識講解。
4、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條:各部門入職培訓的重點在于業務工作與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重點如下:
1、各部門組織架構、職權、工作內容及規章制度。
2、每天例行作業及可能的臨時任務。
3、從事未來工作的業務知識、技能與方法。
4、各部門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識與技能。
第八條:公司入職培訓講師由相關部門主管推薦并經部門主管和培訓發展中心審核合格后擔任。
第九條:各部門入職培訓負責人由部門主管確認,必須有豐富的經驗,并掌握相應的業務知識與技能。
第十條:實地訓練即在部門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訓者完成工作,并隨時指出其注意事項及應改進的地方。操作員工實地訓練時需佩帶訓練證。
第十一條:為有效達到教育訓練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定教育訓練計劃,并嚴格予以實施。
第三章:入職培訓的考核、考勤及建檔
第十二條:為保證入職培訓目標的實現,在公司入職培訓結束后,培訓發展中心必須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須繼續接受下一次入職培訓,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條:公司入職培訓考勤規定。
1、培訓發展中心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人員名單在培訓前2—3天在公司內部網絡及公告欄中發放培訓通知及確認培訓人員。同時各部門培訓聯絡員及文員有責任將培訓通知告知部門受訓人員。
2、培訓發展中心必須嚴格入職培訓考勤,所有受訓人員須在上課前簽到確認并領取培訓講義。
3、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應在培訓次日前持有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說明,否則將作遲到、早退論。
4、確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來參加培訓者,應在培訓前持有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說明,否則將作缺勤論。培訓發展中心將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訓。
5、無故曠課、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將作缺勤、遲到、早退論處,并書面告知其部門主管。培訓中心仍將安排其參加下一次入職培訓。
6、凡未經部門最高主管批準而不參加入職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轉正。
7、入職培訓是每一位新進員工必須參加的培訓項目之一。各部門主管應積極支持和配合培訓發展中心,確保員工能夠按時參加入職培訓。
第十四條:培訓發展中心應建立完整的入職培訓檔案,并能體現在個人培訓檔案中。各部門入職培訓由部門自行組織,并保存培訓紀錄。培訓中心將不定期進行跟蹤、檢查,以保證部門入職培訓的有效進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為程序文件的補充。
第十六條: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7
一、餐飲、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衛生知識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培訓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三、聘請衛生監督所管理人員,不定期對酒店餐飲、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等衛生知識,提高衛生安全素質。
四、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衛生監督所舉辦的衛生知識培訓班學習,提高衛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1次,對不能達到衛生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六、每年舉辦一次衛生知識的競賽,強化職工的衛生意識。
七、凡參加衛生知識培訓的人員,一律按時參加衛生知識培訓,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飲、食堂工作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詳細記載衛生知識培訓狀況。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提高員工思想觀念、道德品質、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充分發揮員工潛力,不斷為公司培養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內容應與員工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
第三條自學與公司有組織培訓相結合,培訓與考核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二章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培訓形式:課堂講座、專題討論、播放影音、情景示范演練、案例分析、拓展訓練等。
企業文化培訓包括: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公司的發展史;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規劃及公司經營狀況;
二、公司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職責范圍;
三、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公司的各項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程序。
管理理念培訓包括:
一、現代管理知識和管理理念;
二、成功企業及成功人物的先進經驗;
三、當今同行業先進的管理模式。
品德修養培訓包括:
一、禮儀知識(服飾、形體、待人接物);
二、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和觀察、判斷、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品德素質(責任感、工作態度)。
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包括:
一、公司業務涉及到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二、公司業務所涉及專業的發展前景及預測;
三、當今同行業相關的先進創新模式;
四、專業技能。
第五條培訓形式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兩種。
第六條崗前培訓
一、被公司錄取試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
二、崗前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兩部分。
第七條在崗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在職員工組織不定期的培訓。在崗培訓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人工作無直接關系的培訓,以拓展自身的知識面,全面提升自己。
第三章培訓和考核
第九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接受公司的考核。
第十條員工的考核成績將保存在本人的員工擋案內,并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四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二條培訓效果評估要從有效性和效益性兩方面進行,有效性是指培訓工作對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訓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評估方法:采取匯報、問卷調查及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以此檢查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于改進今后的培訓工作。
第五章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四條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五條公司支付過培訓費用的員工,由于本人原因,沒有為公司服務滿《員工培訓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應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補償費。公司支付過多次培訓費用的員工,由于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分別計算每次培訓所需補償的費用后,按累計補償費用額度向公司支付補償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培訓目的: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集團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原則:
結合集團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培訓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集團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集團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系聘請管理;
六、對子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第五條:子公司辦公室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公司員工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本公司員工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三、本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員派外培訓的初審,其他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與辦理;
四、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五、協助人力資源部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六、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第六條:集團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培訓的對象內容形式
第七條:培訓對象:
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第八條:培訓類別
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銷售與售后服務技能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職業發展培訓六大類。
第九條: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子公司和集團公司分別或聯合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技能競賽、野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采用放光盤,錄音方式上課等。
第十條:外派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派培訓是指公司員工經子公司或集團公司負責人批準帶薪離崗參加集團外部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班學習,且與該培訓學習相關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報銷的培訓。主要是外派至主機廠,以獲取經營執照所需的資格證書、提高服務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其次是外派至專業培訓機構,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的培訓。
第十一條: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于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條: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談判技能、操作技能、處理人員關系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第十三條: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
第十四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
二、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三、工作權責劃分
3.1人力資源部
3.1.1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1.2員工培訓
3.1.3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3.1.4外聘講師及派外受訓人員的管理。
3.1.5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3.1.6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3.1.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3.1.8培訓效果的評估。
3.2各部門
3.2.1部門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
3.2.2部門內部專業培訓教材的編寫和修改
3.2.3部門講師人選的推薦。
3.2.4部門培訓需求申請表。
3.2.5部門內部培訓效果的評估
四、培訓規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協同各部門共同制定培訓規范,
4.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4.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4.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五、培訓計劃的擬訂、程序
5.1每年12月上旬,人力資源部下發各部門、各廠《年度培訓需求表》,各部門填寫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5.2人力資源部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需求匯編《年度培訓計劃書》,呈報徐董核簽。
5.3臨時性的培訓課程,培訓部門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部門培訓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徐董核準后實施。
5.4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提前一周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徐董核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1
一、目的
1、為切實做好員工的業務培訓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專業知識(技能),以適應公司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的需要,現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學院所有員工的培訓。
3、所有新進員工均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各部門都必須開展多層次、多種形式、多種方法的`教育培訓活動,滿足不同的培訓需求。
4、員工培訓與教育是提高教職員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工作績效的重要保證,也是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措施。應列入公司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中。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健全完善的培訓組織機構是開展培訓工作的必要基礎。公司的員工培訓工作實行兩級管理。
1、第一級培訓管理由管理部負責,以公司領導為首成立的培訓領導小組負責審定管理部制定的全公司員工培訓計劃。
2、第二級培訓管理由各部門負責,由各部門負責人為首組成部門培訓工作小組,對本單位的培訓工作負責。即根據公司的培訓計劃,組織本單位員工積極參加,并抓好本單位的培訓活動。
三、培訓內容與重點
1、培訓內容:講師以素質培訓為主,兼顧學術科研、教學技能培訓;管理干部著重管理知識、領導藝術培訓;行政職員則要對其履行崗位職責的各方面要求進行培訓,包括技能培訓、公司文化培訓和ISO知識培訓。
2、培訓重點
(1)高層領導
——公司管理決策綜合能力;
——(行業、信息)科技最新動態、進展;
——國內政治經濟形勢與行業、金融政策。
(2)中層管理者
——管理知識與技法;
——崗位專業知識及相關崗位的知識;
——業務能力的提高;
——人際關系與組織、計劃、協調能力。
(3)基層管理者
——專業技能:
——中、初級教學和行政管理知識;
——與行業相關的科技知識;
——文化知識、外語、電腦操作。
(4)一般員工
——崗位基礎、專業知識;
——專業技能;
——業務能力。
(5)新進員工
——公司歷史與概況;
——主要政策與組織結構;
——員工規范與行為守則;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
——具體工作范圍與職責;
——工作場所與工作時間;
四、培訓的實施、管理
(1)管理部負責教育培訓的實施和管理工作,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保證教育培訓工作的順利實施;
(2)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崗前培訓后方能上崗。管理部負責組織批量新進員工的崗前培訓,原則上入職培訓課程應不少于1天;對于個別新進員工的崗前培訓,由管理部和各用人部門協調處理;
(3)每月指定安排2—4小時為員工集中學習時間,進行政治思想、業務技術學習以及教學研究交流活動;員工個人每年參加各類培訓時間應不少于3天;中高層員工的年平均培訓課程應不少于5天;
(4)每月結束時,管理部要向公司匯報員工培訓計劃實施情況;
(5)公司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員工教育培訓講師隊伍,這支隊伍應以本公司員工為主,外聘為輔。
(6)各培訓部門均應做好培訓記錄和資料、檔案管理等工作
五、培訓的考核
培訓的考核包括各項指標完成的考核、對接受培訓學員的跟蹤考核、講師授課質量的考核、培訓組織工作質量的考核。考核工作由人事處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參加;對各部門培訓考核的優劣結果,公司應予獎懲。
六、本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2
結合我公司實際,現制定06年公司員工培訓制度,公布如下:
第一條員工培訓的目標與宗旨
1、為提高員工素質,滿足公司發展和員工發展需求,創建優秀的員工隊伍,建立學習型組織。
2、培訓的目標是通過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動性,把因員工知識、能力不足和態度不積極而產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費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員工達到實現自我的目標。
3、公司的培訓制度與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相結合,促進公司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4、培訓方針是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培訓與專業培訓相結合。
第二條培訓的組織策劃和實施
1、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培訓的具體實施。
3、公司其它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三條培訓的形式與方法
1、公司的培訓形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內部培訓又分為員工職前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
2、職前教育:公司新入職人員均應進行職前教育,使新入職員工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程、管理規范、經營業務等方面內容。職前教育由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評估。
3、崗位技能培訓: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工作的需求,按專業分工不同對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并可視其實際情況合并舉辦。崗位技能培訓由人事行政部門協同其它各部門共同進行規劃與執行。由各部門提出年度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人事行政部門,再將其匯總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統籌制定培訓方案,呈報董事長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共同安排實施。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同時各部門經理應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應指定所屬限期閱讀與專業有關的書籍。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門通報培訓情況。
5、外派培訓: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包括參加各類培訓班、管理人員及專業業務人員外出考察等。由公司出資外培的,公司應與參培人員簽訂培訓合同。
6、個人出資培訓:由員工個人參加的各類業余教育培訓,均屬個人出資培訓。公司鼓勵員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各種業余教育培訓活動。員工因考試需占用工作時間,持準考證,經部門負責人批準辦理請假手續。
7、臨時培訓:各級管理人員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隨時設訓,人事行政部門予以組織和配合。
第四條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特優、且與企業有共同價值觀的員工可呈請選派外培或實習考察。
第五條培訓結束后,要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評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評估、實際表演式評估、實際工作驗證評估等。
第六條培訓過程前、中、后所有記錄和數據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收集、整理、存檔。
第七條公司投入的培訓費用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實施,杜絕浪費現象。
第八條各單位(部門)經理(主管)實施員工培訓的成果列為考績的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資料之一。
第九條凡受訓人員在接獲培訓通知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組織單位報到,特殊情況不能參訓,應經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訂時亦同。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3
在海爾集團,員工在職訓練是主管人員應執行的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在實際的運作中,即采取日常管理與培訓管理組織并行的方法。具體說來,可分為計劃、實施、結果、檢討三部分。也就是所謂的“plan”、“do”、“see”的過程。
一、在職培訓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在職培訓計劃
1.首先要員工提出這一期的“自我學習計劃”和“重點發展計劃”。
2.由主管檢討每個員工的訓練要點。
3.以單個員工訪談的形式,共同確認員工的在職訓練計劃。
(二)在職培訓的實施
1.依據員工的個人培訓發展計劃和部門工作計劃安排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對工作和培訓實行自我控制。
3.隨時激勵員工進步,并做指導。
(三)在職培訓的檢查評估
1.員工結合自身情況進行自我在職培訓反省。
2.根據計劃和培訓標準,對每個員工取得的成績及其進步進行檢查和評估。
3.員工個別談話,了解員工在知識、技能和態度方面尚存的差距,為下一周期的在職培訓提供參照。
二、在職培訓計劃的擬訂
(一)擬訂計劃時特別注意事項
1.激發員工積極工作的熱情,并在工作中檢省自身的局限。
2.要解決工作中的問題,該學習些什么?要發展,應該學什么?啟發什么?換句話說,要員工確實了解自己用功的重點。
3.幫助員工創造能發揮全部能力、完成工作的機會和環境。
(二)確定在職培訓的重點
實施在職訓練,作為主管人員必須首先把握好“要指導些什么”。為此必須做好下列幾件事情:
1.掌握員工擔任的工作,并將其逐條逐件列出來。
2.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標準知識和技能的內容與程度,并逐一寫出來。這是主管人員指導員工培訓的基準。
3.結合前面的基準,將員工現在的工作情形、工作成果、完成的程度,一一加以核對和檢討。同時假定要他從事高一層的工作時,他欠缺的是什么,問題在哪里,也就是找出需要進行培訓和指導的地方。
4.上述需要培訓的項目中,有些可以靠在職訓練加以指導,有些卻必須參加外面的脫產培訓才能獲得較大的效果。因此要對通過在職培訓滿足的需要和通過脫產培訓滿足的需要分別加以注明。
5.根據“需要培訓”的問題,在個別談話時,要首先爭取員工的合作與理解。將服務單位的業務目標向員工說清楚,明確指出該員工所應該承擔的具體工作及需要達到的程度。在此基礎上與員工逐項對照檢討是否已經達到要求,或是否可以做得更好。同時鼓勵員工準備一些有助于改善工作的提案,或工作上的疑問,在個別談話時提出來。
6.至此,準備階段的員工談話已告完成。接下來是個別深入交談,目的是明確員工所選定的工作目標、自我訓練計劃和在職訓練計劃。
7.確定在職訓練計劃時特別要注意的是,擬定的計劃一定要適合員工的'能力水準。這個能力水準不能僅以員工受教育的程度為依據,同時要重點考慮員工進入企業時間長短的差異,一般來說,大約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①進入公司2-3年,無法獨立完成工作的階段。這時需要對每個員工加強了解,發現其專長和弱點,根據其專長安排合適的工作。同時擬訂在職培養計劃時要爭取做到從主管或同事輔助員工工作到員工自己獨立工作的轉變。
②進入公司5-6年,能獨擋一面進行工作的階段。處于這一階段的員工肩負著企業的主要工作任務,因此對其在職培養的計劃擬訂一定要重點考慮其如何改進工作、提升工作成效上。但在工作量與在職培養計劃兩者之間需要作出很好的協調。
③工作老手或候補中層管理者的階段。處于這一階段的員工,僅局限于勝任工作方面的在職培訓已經無法滿足其需要,因此要著重安排其為勝任更高一級工作所欠缺的知識和技能方面的培養內容,并為其提供適當的實踐機會,更換工作內容,了解更多的管理者需要掌握的其他工作情況,以充實其工作經驗,便于今后的管理所需。
三、在職培訓的實施方法
(一)實施在職培訓應注意事項
1.主管人員應該意識到“日常管理就是訓練”,與員工接觸時不要忘記“站在教育和指導的五場接觸”,有時要進行必要的示范。
2.對員工要充分信任,并且將失誤視為培訓過程中難免出現的問題。
3.在職訓練就是日常管理,不是搞運動,而是日積月累的行為。
4.作為主管必須明白,員工在日常工作的具體實踐中,運用知識與技能達到目標的過程,也就是其成長的過程。員工自己也應明白這一點。同時主管人員要視學員的進步程度及時給予贊賞,激勵員工繼續努力。
(二)直接指導的原則性做法
1.以身作則。“身教勝于言教”是自古名訓。主管人員在日常工作上所表現的行動、態度以及方法,有很強烈的教育力和影響力。不論是有意或是無意,主管人員的一舉一動,都會成為員工學習的榜樣。所以主管人員必須先具備可以做為員工榜樣的標準工作方法。主管人員對員工的成長,要做定期的觀察與指導,因此需要利用下列的自問自答方式來加以檢討:
·這個人的工作表現進步了嗎?
·有沒有自我改善行動?
·對改善工作的方法和機會敏感嗎?
·與同事的相處情形還好嗎?
2.掌握深具效果的培養方法。
步驟一:讓他們做學習的準備。
步驟二:說明工作,讓他們了解。
步驟三:讓他們做。
步驟四:評點結果。
這是一種常用的教學方法,應用在實際的在職培訓中效果同樣很好,但需要注意與員工的實際情況相結合。
3.對員工在工作上所犯的小過錯不要杠加責難。每個人都會有過失,“老虎也有打盹的時候”。特別是剛剛進入企業的員工,對企業的一些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以及具體的工作還不夠熟悉,而員工本人有希望能夠做好,一旦出現小的失誤,只要能夠引起注意就達到了目的。如果主管人員著意批評,就會挫傷員工的積極性,更不利于員工的培養。
4.創造寬松的空間。過分嚴格會導致員工失去自由發揮的空間,也會泯滅員工的創造能力。因此,主管人員要特別注意不要要求員工完全按照自己的一套工作,以給員工更大的發揮空間。對于主管本人來說也是學習的好機會。
5.經常進行過程跟進。有很多管理者給員工高度的自由,只到最后才過問工作的結果。這對于較成熟的員工來說不失為一種好方法,但對于一般員工來說還是要采取經常性進行過程跟進更能確保最終效果。“授權好,但跟進更好”。在在職培訓過程中主管人員要經常與員工確認目標達成情況和成長的進度,對于員工進行必要的提示,同時對于發現的新問題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對于發現的進步給予必要的表揚,從而令員工認識到自己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建立起更加努力學習和工作的信心。
四、在職訓練的評估方法
到了階段性在職培訓計劃結束時,主管人員當然要檢討這一期在職訓練的結果。檢討方法如下:
(一)在職培訓評估注意事項
1.要讓員工進行自我評價,根據員工的工作自我評價幫助員工進行自我重新認識,通過發現和肯定自己的進步.使員工增加信心,從而能夠迎接更加艱巨的工作挑戰,并增進繼續在工作中展開在職培訓的勇氣。
2.在職培訓的評估要以計劃中制訂的培訓基準為標準,并以實際工作成效為依據。
3.要注意經常在培訓計劃過程中展開評估,而不要到培訓計劃結束后才進行一次性評估。
4.對培訓評估的結果要充分重視,從中發現員工在職培訓中存在的問題。并為下一步的在職培訓提供依據。
(二)在職培訓評估的評估方法
1.讓受訓人員根據計劃自我檢討受訓期間取得的業務成果。員工對計劃期間的成果做大膽而真實的自我評價,依據計劃的在職培訓基準核對自己哪些已經實現,哪些沒有實現。每一項都要做到具體量化或標準化,并具體分析沒有實現的原因。總結出計劃期間自我培養的經驗和不足,在此基礎上填寫有關的在職培訓鑒定表格,上交輔導自己在職培訓的主管人員。
2.主管人員與受訓人員進行面談,共同分析受訓期間員工的長進和仍然存在的問題。主管人員準備好評價在職培訓員工的資料與員工進行個別談話,談話期間要讓員工充分陳述培訓期間的體會、收獲和不足,并據此為員工填寫培訓評語,征詢員工本人的意見,同時提出下一步整改的意見供員工參考。
3.填寫在職培訓評價報告,留作員工個人發展的參考資料。同時根據受訓人員仍然存在的不足開展下一輪在職培訓,或安排其他的培訓項目。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4
企業對新進人員培訓的內容主要有:
一、介紹企業的經營歷史、宗旨、規模和發展前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為企業的繁榮作貢獻;
二、介紹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使員工們在工作中自覺地遵守公司的規章,一切工作按公司制定出來的規則、標準、程序、制度辦理。包括:工資、獎金、津貼、保險、休假、醫療、晉升與調動、交通、事故、申訴等人事規定;福利方案、工作描述、職務說明、勞動條件、作業規范、績效標準、工作考評機制、勞動秩序等工作要求。
三、介紹企業內部的組織結構、權力系統,各部門之間的服務協調網絡及流程,有關部門的處理反饋機制。使新員工明確在企業中進行信息溝通、提交建議的渠道、使新員工們了解和熟悉各個部門的職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準確地與各個有關部門進行聯系,并隨時能夠就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建議或申訴;
四、業務培訓,使新員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職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關信息,從而迅速勝任工作;
五、介紹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產品、市場定位、目標顧客、競爭環境等等,增強新員工的市場意識;
六、介紹企業的安全措施,讓員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如何發現和處理安全工作中發生的一般問題,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七、企業的文化、價值觀和目標的傳達。讓新員工知道企業反對什么、鼓勵什么、追求什么;八、介紹企業以員工行為和舉止的規范。如關于職業道德、環境秩序、作息制度、開支規定、接洽和服務用語、儀表儀容、精神面貌、談吐、著裝等的要求。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5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公司員工在電力生產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保證國家和公司的財產免遭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一、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第1條公司各部門應依照國家、行業及國家電力公司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進行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第2條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職責
第3條安全生產目標:
1、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
3、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第4條積極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責任切切實實地落實到每一位員工的身上。同時,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應做到責任分擔,并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第5條定期組織公司員工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每位員工做到能夠果斷、正確的處置各處突發事件。
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6條公司成立安全監督機構,并配置及裝備,必須滿足安全監督工作的實際需要。安全監督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本專業技術的人員擔任。第7條加強基礎管理,認真做好標準的培訓和執行工作,完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
第8條加強技術管理,無違章操作,確保作業安全。
四、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
第9條每年在公司評選出在工作崗位上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對每人給予獎勵;
第10條每年在公司汽車隊駕駛員中,對安全駕駛行車的駕駛員,評選出2名優秀駕駛員,對每人給予獎勵。
第11條對發現重大設備缺陷或隱患并及時報告的有功人員,根據情況給予200-1000元獎勵。
第12條技術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次。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第13條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14條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第15條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16條凡發生交通事故的司機,負同等責任以上的正式的職工給予開除或給予經濟處罰;臨時工一律予以辭退。
第17條在作業中發生設備或機械設備損壞的,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領導按事故性質和損失金額大小對照有關條款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對事故部門或個人按直接損失的100%罰款。
第18條凡發生以上事故隱瞞不報者按相關規定加倍處罰。
五、消防防火責任制度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19條認真做好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辦公室、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
第21條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失火。
第22條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23條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有效。
第24條全體人員排出輪流值班表,負責打掃辦公室、職工宿舍。應天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做到窗明地凈,文具報告擺放整齊。
第25條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26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27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集團公司職工教育培訓管理,強化職工教育培訓考核,提升職工教育培訓質量,為集團公司快速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根據《x集團公司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職工教育培訓考核評估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培訓考核,系指培訓考核組織機構對所屬單位培訓工作及其流程考評,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非獨指培訓機構對學員所學知識掌握程度和學習態度的考核評估(包括考試或考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集團公司成立職工教育培訓考核評估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培訓工作的集團公司領導擔任,副組長由集團公司協管領導擔任。下常設機構考核評估辦,設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監管部、生產技術部、審計部、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財務部部長及人力資源部分管培訓的副部長任副主任,人力資源部培訓處負責日常工作。
第五條各下屬單位按照集團公司組織機構模式成立相應考核機構,負責所屬單位的職工教育培訓考核評估管理工作。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六條實事求是的原則。教、學、培均要進行考核,通過檢查、評比、考試、實際操作、問考、抽考、測評、論文、答辯、體會、總結等多種方式進行全方位的考核,全面保證培訓效果。
第七條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考核積極推進所屬單位培訓工作開展,提高培訓效果,達到提升職工整體素質的目的。
第八條規范管理的原則。通過考核,使培訓工作、培訓流程和培訓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九條考核分半年度考核、年終總評兩種形式。
對教師的考核,細化教師教學質量考評體系,完善對教師的考評內容。同時把各級領導干部、班子成員、機關業務骨干授課情況(培訓內容、時間、次數)納入考核;
對學員實行班主任負責制,堅持由教師和培訓管理員雙點名的考勤方式,對學員的出勤率進行嚴格考核。對學員學習成績的考核,要通過對學員平時學習情況統計、基礎理論考試(工作現場抽查、提問)、基本技能實操考核,按照各占10%、30%、60%進行綜合計算,進行有效評價真實反映學員學習效果。
第十條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辦依據考核內容逐項考評打分。
第十一條考核方式:
(一)查閱各單位相關文件、會議記錄、培訓制度、培訓記錄、培訓計劃、考試題庫、統計報表、培訓檔案等原始資料。
(二)實行抽簽問答、抽簽筆試、實地考察等考核方式。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十二條本季度考核在下月10日前完成,半年考核在7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考核在下一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
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三條所屬單位(非培訓機構)考核內容:
在培訓考核上,一級考核一級,即公司對下屬單位考核、各單位對區隊(車間)考核。考核周期性原則上公司對子各單位3-6個月考核一次;各單位對下屬單位1-3個月考核一次、單位對區隊(車間)1個月考核一次。把對培訓單位、培訓教師、參培學員的考核相互捆綁,使所有考核都要有檢查、有評比、有對標、有獎懲。
(一)培訓工作執行力到位情況
1.全面履行培訓職責情況;
2.培訓計劃申報(含年度計劃);
3.崗位練兵、技術比武開展情況;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上級或集團公司安排的各類調訓的送培完成情況;
6.培訓服務協議簽訂及落實情況;
7.脫產培訓人員待遇落實情況;
8.校企聯合培養生實習計劃執行情況。
(二)內部培訓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1.內部培訓管理制度制定情況;
2.內部培訓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檢查領導授課制度、調度會匯報制度、培訓例會制度和培訓信息報送制度等制度執行情況。
(三)年度培訓計劃實施情況
1.新員工上崗前培訓,老員工復訓,離崗、轉崗人員上崗前培訓情況;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培訓情況;
3.管理人員培訓情況;
4.其他人員培訓情況。
(四)培訓經費管理情況
1.職工教育培訓費提取情況;
2.按規定程序審批培訓費用情況;
3.按規定使用、報銷支付培訓費用情況;
(五)培訓檔案管理情況
1.培訓實施記錄整理情況;
2.受訓人員個人檔案建立情況;
3.培訓統計臺賬和統計報表的建立及完成情況。
(六)培訓資源投入情況
1.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情況;
2.培訓設備設施的配備情況;
3.時間(規定培訓課時的執行情況);
4.培訓信息的完善情況。
(七)培訓效果評估
1.培訓效果評估制度建設情況;
2.培訓效果評估方案及工具的使用情況;
3.培訓效果評估組織實施情況。
(八)培訓執行率
1.培訓次數;
2.培訓課時;
3.培訓內容;
4.培訓方式;
5.未參加培訓人員人次與應參加培訓人次的比率。
第十四條培訓機構考核內容:
培訓機構包括培訓中心及各職業技能鑒定站。
(一)培訓大綱、年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培訓大綱、培訓計劃修改完善的相關情況
1.年度培訓大綱的起草與報批;
2.年度培訓教學計劃的起草與報批;
3.完善年度培訓大綱、培訓教學計劃情況。
(二)課程內容設置、教材選定、教案編寫情況
1.課程內容設置情況;
2.教材選定情況;
3.教師教案編寫情況。
(三)培訓學習記錄(課程名稱、授課時間、地點、內容,授課人、授課對象、參培人數、到課率、考勤登記、培訓考試考核)
1.培訓學習記錄的質量;
2.及時性。
(四)員工培訓學習檔案管理
1.培訓實施記錄整理;
2.受訓人員個人檔案建立;
3.培訓統計臺賬登賬與統計報表的填報情況。
(五)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實際培訓項目完成情況與計劃培訓項目的比率
1.實際培訓項目完成個數與計劃培訓項目完成個數的比率;
2.實際培訓項目與計劃培訓項目的比率(實際完成是原計劃項目范圍之內,兩者的比率);
(六)培訓班到課率。每期培訓班內每個培訓課時實到人數總和與應到人數總和的比率
(七)培訓效果
受訓人通過培訓掌握知識和技能的程度。采用對各單位已培訓人員進行隨機抽考的辦法,以抽考結果為依據,確定培訓效果。
1.培訓效果評估工作的制度建設情況。
2.培訓效果評估方案與工具使用情況;
3.培訓效果評估組織實施情況;
4.學員對培訓機構組織培訓教學的滿意度;
5.學員掌握理論知識的情況。根據培訓結業考試(核)、考察分數將成績分為不合格(60分以下)、基本合格(60—79分)、良好(80—89分)、優秀(90分以上)四個層次;
6.學員掌握操作技能的情況。能運用自如,舉一反三為“優秀”;基本上能夠運用為“合格”,不能運用為“不合格”。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抽查理論掌握情況,由安全監管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實際技能抽查考核。
(八)培訓資源投入情況
1.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情況;
2.培訓設備、設施的配備情況;
3.時間(規定培訓課時的執行情況);
4.培訓信息的完善情況。
第七章考核評分標準
第十五條所屬單位培訓考核評分標準(見附件表一)
第八章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季度、半年培訓考核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和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年終培訓考核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牽頭,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財務部參與,組成考核小組,按照規定的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分專業進行各項考核工作,然后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
第九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八條按照考核分數高低,考核結果運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作為用人導向。
把單位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和單位領導的考核使用結合起來。對單位培訓工作抓得好、成效顯著的單位,主要領導作重點培養使用;對搞形式主義、馬馬虎虎,工作進展慢的單位,干部要調整或淘汰。
(二)與獎懲相結合。
按照《集團公司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對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予以獎勵,對排名在倒數三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三)與年度評優、單位班子成員培訓深造和出國學習考察相結合。
1.集團公司年度評先評優時,對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單位優先考慮。
2.集團公司在選送高、中層管理骨干參加省黨校、省國資組織的調訓時,對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單位班子成員優先考慮。
第十章 培訓效果評估原則
第十九條多維度、多層次、多方法原則。對培訓項目進行效果評估,應根據培訓班類型,確定評估層次,選擇評估方法,以保證評估結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第二十條客觀公正原則。效果評估管理人員和培訓組織者進行效果調查和統計應客觀公正,不得主觀影響評估結果。
第二十一條科學規范原則。效果評估管理人員和培訓組織者確定評估層次和評估方法要保持規范化和一致性,不得任意減少評估層次和增刪評估調查項目。
第十一章培訓班分類及培訓效果評估層次劃分
第二十二條培訓班按照培訓內容及培訓目標可分為觀念類培訓、知識類培訓、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和管理技能類培訓等四類。如果培訓內容跨多個類別,則根據培訓主要目標確定類別。
培訓班分類標準如下:
(一)觀念類培訓:培訓內容主要為企業文化、企業價值觀、企業使命、企業發展戰略等內容,屬于“情感領域”的培訓。旨在引導學員在價值判斷、內在思維和精神面貌等方面樹立積極的態度,規范和強化員工對職業和企業的認同和承諾,增強企業凝聚力,提高員工士氣。
(二)知識類培訓:培訓內容主要為企業規章制度、產品知識、業務技術知識等完成崗位工作所必需的相關知識,屬于“認知領域的培訓”。旨在使學員了解和掌握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知識。
(三)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文寫作、計算機操作等通用技術業務技能以及網絡運行維護、營銷技巧等專業技能,屬于“動作技能領域的培訓”。旨在使學員熟悉和掌握與技術業務崗位勝任能力密切相關的技能、流程、工具和方法。
(四)管理技能類培訓:培訓內容主要為預算管理、績效管理以及員工激勵等管理技能,亦屬于“動作技能領域的培訓”。
旨在提高學員的管理能力,熟練掌握管理工具和辦法。
第二十三條培訓效果評估根據培訓內容、培訓目標以及效果評估目的可采用反應層評估、學習層評估、行為層評估或結果層評估等不同的評估層次。
反應層評估:主要了解學員對培訓項目的滿意度,包括學員對培訓班策劃、課程設計、培訓師授課水平、培訓組織者管理水平以及培訓設備設施是否滿足培訓要求等方面的評價。
學習層評估:衡量學員通過培訓對所學知識、技能的把握和熟練程度。
行為層評估:評估培訓對學員在實際工作中的行為所產生的影響,掌握學員從培訓項目中所學到的技能和知識轉化為實際工作行為改進的程度。
結果層評估:判斷培訓對個人和組織績效改善的貢獻率。
此類評估在引入績效改進的過程監控和對照組試驗時,可取得比較準確的評估結果。重點指標有:工作效率、盈利水平以及服務滿意度的變動等。
第十二章評估流程
第二十四條制定培訓計劃時,培訓組織者應在培訓效果評估管理人員指導下,根據培訓的內容、目標以及培訓時間等因素確定培訓班類型,并據此確定評估層次與評估方法。
第二十五條培訓實施后,培訓組織者根據確定的培訓層次和評估方法,按照規定時間調查和收集培訓效果評估數據。培訓師、學員以及學員的直線經理和下級應積極配合培訓效果評估工作。
第二十六條培訓組織者應及時對收集到的評估信息與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并應在培訓效果調查和收集工作結束后兩周內撰寫培訓效果評估報告。
第二十七條培訓組織者在完成撰寫評估報告一周內將評估報告提交培訓效果評估管理人員,并反饋至相關人員。培訓效果評估管理人員應根據評估結果監督相關人員的改進情況。
第二十八條培訓評估完成后,培訓組織者將培訓效果評估的有關資料移交培訓檔案管理人員。
第十三章評估層次與評估方法的確定
第二十九條培訓組織者在培訓效果評估管理人員指導下,根據培訓班類型,確定相應的評估層次:觀念類培訓進行反應層和學習層評估;知識類培訓進行反應層、學習層和結果層評估;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進行反應層、學習層、行為層和結果層評估;管理技能類培訓進行反應層、行為層和結果層評估。
第三十條培訓組織者依據評估層次確定相應的評估方法:反應層評估應采用滿意度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評估;學習層評估應采用自我報告、筆試或現場測試等方式進行評估;行為層評估應采用直線經理評價、下級評價或自我報告等方式進行評估;結果層評估可采用衡量績效變化的方式進行評估。
第三十一條培訓組織者確定評估層次與方法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所有培訓均應進行反應層評估,即對學員和培訓師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
觀念類和知識類培訓:培訓時間為5個工作日以上的脫產培訓和參訓人員達到50人以上不脫產培訓,必須進行學習層評估。所有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均應進行學習層評估。
培訓班如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為重點培訓,均需進行行為層評估。
(一)培訓成本投入較大:培訓班人均培訓費用2萬元以上;(二)培訓學員層次較高:集團公司高管以上人員;(三)對集團發展具有較大影響:培訓內容主要為企業文化、企業理念以及集團發展戰略等。其他培訓由培訓組織者根據培訓的重要性和培訓效果評估基本原則,確定評估層次與評估方法。
第十四章培訓評估實施
第一節反應層評估
第三十二條培訓班結束時,培訓組織者應分別對學員和培訓師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
第三十三條培訓組織者根據學員滿意度調查要求,組織學員填寫《學員滿意度調查問卷(培訓效果反應層評估)》(附件),并在滿意度調查結束后兩周內完成撰寫《學員滿意度調查評估報告(培訓效果反應層評估)》(附件)。
第三十四條培訓組織者根據《培訓師滿意度調查要求(培訓效果反應層評估)》(附件)組織培訓師填寫《培訓師滿意度調查問卷(培訓效果反應層評估)》(附件),并在滿意度調查結束后兩周內完成撰寫《培訓師滿意度調查評估報告(培訓效果反應層評估)》(附件)。
第二節學習層評估
第三十五條觀念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采用學員自我報告的方式。培訓組織者應在培訓結束后,根據《學員自我報告要求(觀念類與知識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組織學員填寫《學員自我報告調查問卷(觀念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并在學員報告提交后兩周內完成撰寫《學員自我報告調查評估報告(觀念類與知識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
第三十六條知識類培訓學習層評估應采用學員自我報告或筆試的方法。如采用自我報告評估方法,培訓組織者應在培訓結束后,根據《學員自我報告要求(觀念類與知識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組織學員填寫《學員自我報告調查問卷(知識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并在學員報告提交后兩周內完成撰寫《學員自我報告調查評估報告(觀念類與知識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如采用筆試評估方法,培訓組織者根據《筆試要求(知識類、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組織筆試和進行結果分析,并在筆試結束后兩周內完成撰寫《筆試評估報告(知識類、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
第三十七條技術業務技能類學習層評估應采用筆試或現場測試。如采用筆試評估方法,培訓組織者應根據《筆試要求(知識類、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組織筆試和進行結果分析,并在筆試結束后兩周內完成撰寫《筆試評估報告(知識類、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如采用現場(模擬)測試方法,培訓組織者應根據《現場(模擬)測試要求(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組織現場(模擬)測試,并進行結果分析。現場測試應在培訓結束后一周內進行,培訓組織者應在現場(模擬)測試后兩周內完成撰寫《現場(模擬)測試評估報告(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學習層評估)》(附件)。
第三節行為層評估
第三十八條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應采用學員自我報告和直線經理評價的方式。培訓組織者應結合實際情況,
在培訓結束后一至三個月內實施。培訓組織者根據《學員自我報告要求(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組織學員填寫《學員自我報告調查問卷(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培訓組織者根據《學員直線經理評價要求(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組織學員直線經理填寫《學員直線經理評價調查問卷(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
培訓組織者在自我報告提交和直線經理評價調查結束后兩周內分別完成撰寫《學員自我報告調查評估報告(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和《學員直線經理評價調查評估報告(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
第三十九條管理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應采用學員直線經理評價和學員下級評價的方式。培訓組織者需結合實際情況,在培訓結束后三到六個月內實施。培訓組織者根據《學員直線經理評價與學員下級評價要求(管理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組織學員直線經理和學員下級分別填寫《學員直線經理評價調查問卷(管理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和《學員下級評價調查問卷(管理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并在調查結束后兩周內完成撰寫《學員直線經理評價與學員下級評價調查評估報告(管理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附件)。
第四十條重點培訓中,觀念類培訓行為層評估參照管理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方法,知識類培訓行為層評估參照技術業務技能類培訓行為層評估方法。
第四節結果層評估
第四十一條結果層評估可采用成本收益分析、個人業績檔案分析等方式進行。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探索結果層評估的方法和工具。
第十五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7
員工培訓制度
1、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將培訓的目標與企業的發展戰略緊密結合,圍繞企業發展開展員工培訓,不斷探索創新培訓模式。
2、建立培訓效果與激勵掛鉤機制,搭建起學習型、知識型企業的平臺;
3、認真學習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要領,使新進員工盡快適應并能勝任本職工作;
4、公司根據實際培訓需要,擬定培訓計劃;
5、公司的`培訓形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學習;內部培訓又分員工崗位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
6、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其工作崗位、待遇不變。
7、建立職工培訓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講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員工培訓規章制度 篇18
第一條 所有新進員工、在職員工特別是有專門技能要求的員工,均需過經過培訓才能上崗。
第二條 公司通過培訓,來幫助員工了解公司發展狀況;了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規章制定;掌握勝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從而達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個商場,一次一位顧客”的目的。
第三條 培訓內容分為教育和訓練兩方面,教育偏重于觀念,而訓練則偏重于操作實務。兩者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達到培訓的目的。
培訓的內容:
一、新進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對新進員工給予友善的歡迎,使他們有賓到如歸的感覺。
2、介紹公司主要領導、同事、和工作環境,工作條件。
3、介紹公司的人事政策、經營理念、規章制度;著重介紹公司的給薪計劃、升遷計劃。
4、介紹所應聘的職務必須具備的素質要求、技能特長、行為準則。
5、當場發放與其工作有關的說明書、考核標準與考核表,讓他們有遵循的軌跡,依樣去做,按部就班,將失誤減至最少。
6、分組討論,讓新進員工暢談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點子或設想,疑問及要求;并請有關資料人士給予指導和解答。
7、現場參觀,熟悉環境。
實際操作,模擬訓練。
老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首先應對老員工的能力和素質、思想和表現作一次調查,找到培訓的重點或必要點。調查的方法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能力、素質、人際關系、知識、技術、態度。
2、調查了解之后,就必須針對重點進行再教育。教育的內容會有許多的不同,可從黨見的缺點開始訓練。老員工常常會出現這樣的缺點:
(1)對工作部門整體性的工作內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動性;
(2)忘記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對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夠,總說“照著指示做,可以吧!”
而不愿多投入。
(4)時間管理不徹底。工作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這是工作準則。老員工因為在公司服務時間長,易產生惰性,沒有時間觀念。
(5)人際關系處理不恰當、合作協調能力差、不服從主管指揮。
3、當公司每一項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臺時,應及時對老員工進行培訓,以期達到自覺執行的目的,或對公司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趨勢有較深的了解。
第四條 各種培訓之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
第五條 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考核,晉升之參考。
離職
第一條 公司希望所有員工在風采工作的經歷是一段有益的經驗,并希望所有員工都是本商場事業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員工,但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將會考慮終止與某位員工的聘用:
一、自動提出辭職申請的;
二、觸犯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三、違反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第二條 凡員工辭職,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須提前一個月,其它人員提前15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直接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辭職的審批程序按照《權責劃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條執行。
第三條 核準辭職后,應即辦理交接手續,依次辦完《離職通知書》所列“應辦事項”,憑此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交接手續完全者,公司原銀奉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交接手續不清楚者,兩個月后交還。
如辭職未經核準,或交接手續不清楚,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條 凡因第一條二項、三項而被公司解聘、開除者,由人力資源部填發《離職申請書》、《離職通知書》,經核準后交離職人,依次辦理完所列“應辦事項”后,憑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但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一律不退。
免職處理人員離職后,一律不退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
第五條 如果公司因為裁減人員而解雇員工,公司給予七天有薪水預告期,讓其另謀工作;在交接手續清楚的前提下,離職前一天,公司退還行為保證金和《經濟擔保書》;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人員,發滿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不滿一年的按實際上班天數(包括預告期七天)計算薪水。
第六條 所有離職人員在離開公司后,有義務繼續為公司保守商業機密;如因漏露了機密或其它報復行為致使公司受到損害,本公司有權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