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精選9篇)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1
為搞活林業(yè)經濟、提高效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雙方通過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合同雙方
甲方:萬安縣窯頭鎮(zhèn)城江村六小組,組長劉祥奎
乙方:泰和縣澄江鎮(zhèn) 康華鋒
二、承包事項
甲方將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積大約200畝承包給乙方造濕地松(土地不流轉,山上所有林木歸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須按林業(yè)部門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負責林業(yè)部門驗收合格。
四、雙方責任
乙方在造林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在造林驗收合格后應協(xié)助乙方向林業(yè)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項
在林業(yè)局驗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雙方就無任何關系。如有其它事項,還可另行協(xié)商,補充條款,同具法律效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并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2
甲方:
乙方:
為提高全社會植樹造林積極性,加快我國造林綠化步伐,推進現代林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財政部和國家林業(yè)局決定20__年繼續(xù)開展造林補貼試點工作。
一、工程概況
樹種布局服從甲方技術設計。結算時以驗收合格的面積為準。
二、造林、綠化技術要求
1. 整地規(guī)格
以四方形配置栽植穴,株行距22米,理論密度167/畝。
2. 苗木規(guī)格
株高 米,直徑 厘米以上。
3. 栽植
栽植時,先回填細土在栽植穴內并達1/3,以栽植點為中心,定植苗木。定植時要做到大苗木土不散,小苗根系舒展,苗木扶正,覆土,壓實。覆土時先放表土和濕潤土,施放保水劑,分層壓實后,按小苗每株1升、大苗每株2升澆足定根水,最后覆土并略高于地面。
4. 撫育管護
造林成活后,撫育管護3年。造林當年撫育和施肥1次,次年和第三年春、秋各撫育和施肥1次。撫育以除草扶苗施肥培土為主,撫育規(guī)格為8080厘米,挖土深度15厘米,結合撫育進行追肥。
三、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
1. 造林階段為自本合同簽約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撫育管護以及施肥階段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施工及驗收程序
(一)苗木及肥料要求:
1.苗木要求
(1)根系發(fā)達,不能出現發(fā)黑現象、不開裂。
(2)生長健壯,樹葉新鮮,不能出現枯蔫現象。
(3)植物無機械損傷。
(4)無病蟲害,檢疫手續(xù)齊備。
(5)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品種、規(guī)格及其他質量要求。
2. 肥料要求: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廠家、品牌、型號購買肥料。
(二)施工工序要求
1.組織編制造林作業(yè)設計:按照《造林技術規(guī)程》(GB/T15776-20__)、《造林作業(yè)設計規(guī)程》(LY/T1607-20__)等,組織丁級以上林業(yè)調查規(guī)劃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作業(yè)設計。作業(yè)設計審批程序由重慶市林業(yè)局確定,作業(yè)設計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要變更的,須按原審程序辦理。
2.乙方在甲方設計的界面施工,并嚴格按照設計的植樹造林工序進行施工。
3. 種植所用的全部苗木,必須經甲方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并經甲代表簽名確認,方可種植。
4. 所使用的肥料,必須經甲方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并經甲代表簽名確認,方可種植。
5. 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監(jiān)督,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后,由甲方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并經甲方簽名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補貼標準與金額。
1.人工造林:喬木林和木本油料經濟林每畝補助200元;灌木林每畝補助120元;水果、木本藥材林、竹林等其他經濟林每畝補助100元。
2. 跡地人工更新:每畝補助100元。
六、資金撥付方式
1.造林主體完成當年造林任務后向林業(yè)主管部門提出造林成活率驗收申請,縣林業(yè)主管部門按造林作業(yè)設計、合同、檢查驗收技術規(guī)定等組織檢查,付款以實際驗收的合格面積的苗木珠數結算為準(注:大苗單畝栽植數量超過設計數量的以設計數量為結算株數)。
2.合格標準為生長茂盛、樹干通直無損傷、無病蟲害并能達到行業(yè)規(guī)范和國家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造林合格標準為苗木規(guī)格95%達到設計標準,造林成活率95%。
3.經驗收合格后,實行分年度撥付工程款,第一年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撥付造林補貼資金的50%。造林主體完成造林任務3年后,由重慶市林業(yè)局同市財政局組織具有乙級以上林業(yè)調查規(guī)劃設計資質的單位,依據《造林技術規(guī)程》(GB/T15776-20__)和經批復的造林作業(yè)設計等,開展造林保存狀況檢查,出具驗收報告。驗收報告合格的,市財政局撥付余下的50%造林補貼資金。
4. 乙方憑借開具的正式發(fā)票與甲方結算工程款(稅金及附加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本合同造林工程內的林地界及林地權屬事宜。
2.如乙方提供的苗木、肥料或施工工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所產生的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工程款項部分,按日萬分之二計付給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4. 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報告后,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5. 乙方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或施工進度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合同簽定后,乙方應立即做好施工準備工作,十日內組織好工人、自備生產工具、生活用品等合同約定內容進場施工。
2. 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應及時報告甲方,以便甲方及時組織驗收。
3.乙方應該根據天氣情況,科學合理安排各施工環(huán)節(jié),嚴格要求施工質量,確保造林成活率達95%以上,對成活率達不到95%的造林地,應適時補植,補植的苗木、肥料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4. 如遇特殊情況,種植種樹確實須要調整,必須先書面報告甲方并經甲方書面核準同意,結算時調整相應的苗木款。
5.乙方應采取必要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包括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及提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條件等),嚴格按施工安全規(guī)范要求施工,施工期間安全問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 乙方要密切注意防火安全,嚴禁造林地煉山。
7.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應采取補植、返工等必要的補救措施。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向甲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8. 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逾期完成的,應支付按合同總價款日百分之二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9. 乙方自行負擔參加工程招投標相關費用。
10. 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施工總期限內造林綠化管護責任,防止人畜破壞。
九、 其他條款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另行簽定補充協(xié)議。
3. 雙方確認 為甲方管理人員,簽收有關書面材料;確認 為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簽收有關書面材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fā)展,實現環(huán)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 四至: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59年4月1日)。
三、承包價格: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小寫: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梨樹、松樹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yè)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上報鎮(zhèn)林業(yè)站一份。
甲 方: (蓋章)
代 表: (簽字)
乙 方: (簽字)
簽訂日期: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4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fā)展,實現環(huán)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的荒山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tài)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經濟林等。
第二條 荒山山名為,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面積為 畝,以林業(yè)圖紙為準。
第三條 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 承包期限為四十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交地手續(xù)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 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已包含土地上所有經濟作物補償)。
2、荒山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五年承包費用2.1萬元,五年期滿后乙方每年12月31日前
第六條原荒山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30天,荒山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荒山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保證荒山共有的基礎設施正常使用:
1、 甲方應保證道路暢通,不得收取除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
2、 甲方應保障乙方20kw的用電負荷,保障通信暢通。
3、 甲方保證有足夠的生產及生活用地下水,打井費用由
第八條 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林木砍伐手續(xù)、工商稅務等相關手續(xù)。乙方可將荒山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qū)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 甲方負責理順乙方承包地周邊關系,避免周邊群眾無故鬧事,保障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第十一條
1、因山界林權發(fā)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搞好林區(qū)治安和林木管護工作,如發(fā)生損害林地及林木的行為,有義務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
3、荒山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地下礦產資源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荒山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承包地內葬新墳,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賠償乙方損失。在承包地上需要保留的祖墳,不計入承包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
5、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荒山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xù),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的承包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荒山承包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整,退還乙方所付的所有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承包的樹木等經營成果按市場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
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過12個月沒有支付荒山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zhàn)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約合同的,林木歸乙方所有,荒山交回甲方,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承包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后在林區(qū)所建的基礎設施歸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滿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歸甲方。
4、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將該荒山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十五條 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村民集體決議及代表簽名冊。
3、交地確認書。
4、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xié)商解決,確實協(xié)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鎮(zhèn)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5
山權所有者: 鄉(xiāng) 村(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荒山造林者: (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需要,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用于造林,經雙方協(xié)商種費用。在未承包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由雙方協(xié)商另定,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一、承包荒山造林地名: 四抵界線:東抵 、 西至 、南抵 、北達 ,總面積 畝。
二、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tài)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養(yǎng)殖、經濟林開發(fā)等。
三、承包年限: 年起到 年止,共計 年為承包期,合同期滿后,山權由甲方收回使用。乙方若要繼續(xù)使用,須另行簽訂合同。
四、根據“森林法”規(guī)定,乙方所造的林木,其所有權歸乙方,并有繼承、轉讓,砍伐和銷售權。
五、林木收益分成:林木成林后,按活立木蓄積 分成,即甲方 成,乙方成。林木進行主伐時一次結清。造林、育林和護林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概不負責。如承包期內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由乙方實施,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tài)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qū)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全部負責。
以上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縣造林公司、區(qū)林業(yè)站、鄉(xiāng)政府、鑒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轉換造林經營機制,加快鎮(zhèn)域造林步伐,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依據《森林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經村黨支部、村委會研究決定,將坐落在 長 ,寬 ,面積畝,作為植樹造林用地,發(fā)包給 村 屯 經營,經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土地所有權。
2、提供植樹造林用地。
3、有權監(jiān)督,檢查乙方對林地的經營和使用情況。
4、郁閉成林后,成活率達到85%以上,保存率達到80以上時,協(xié)助乙方向上級林業(yè)部門申請辦理林權證。
5、發(fā)現人或牲畜破壞林木,乙方制止不利,甲方有權介入。
6、乙方隨意改變林地用途時,甲方有權收回林地經營權,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經營林地,不隨意改變林地用途,負責林地補植、除草、澆水、培土、病蟲害防治、防火、幼林撫育,防止人畜破壞等林木管護。
2、造林成活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當年達到8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達到80%以上。
3、有權及時制止牲畜破壞林木的行為,并要及時上報給林政執(zhí)法部門或公安機關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后備案。
4、經甲方同意,在不影響林木正常生長的情況下,可在林地低矮植物或栽種灌木林實行立體混交。
5、乙方在承包期內,林木已達采伐年齡時,乙方要依法采伐或撫育林木,經報請林業(yè)主管部門批準,獲得采伐證,即可實施,因特殊原因不準采伐時,按照《森林法》及其它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承包林地技術指標
1、初植密度 /公頃,株行距2 2(1.5 1.5)。
2、林種:林。
3、苗齡: 年。
4、栽植時間年 月 日。
四、承包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五、承包期滿林木受益時,雙方按 分成,發(fā)包方占 成,承包方占 成。
六、其他事宜
1、承包期內,承包戶當事人變更,家庭主要成員有承包經營權,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2、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經協(xié)商可作補充規(guī)定,在一方無重大違約事宜時,單方無權毀約。
此合同一式 份,此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終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fā)展,實現環(huán)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 四至: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
三、承包價格: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小寫: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梨樹、松樹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yè)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上報鎮(zhèn)林業(yè)站一份。
甲 方: (蓋章)
代 表: (簽字)
乙 方: (簽字)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8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地利用 縣豐富的林業(yè)資源和乙方的技術、管理和勞動力優(yōu)勢,促進資源的開發(fā)利用,推動當地的經濟發(fā)展。甲方決定將位于的人工整地造林任務交給乙方負責實施。
此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特簽如下協(xié)議:
一、造林面積、地點、樹種和時間
1、造林面積:約1:1萬的地形圖勾繪計算的造林面積為準。
2、具體地點:。
3、造林樹種:優(yōu)良速生桉樹。
4、造林時間期限: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二、造林技術要求
雙方認可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及《甲方造林技術規(guī)程》,并同意按此附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進行施工及管理。
三、管理投資和造林資金支付辦法
1、雙方接受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的所有規(guī)定和要求。
2、甲方不承認任何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費用開支。
3、每一道工序完成先由乙方自行驗收,并經甲方驗收或抽樣檢查合格后才由甲方簽字確認工程完成,按照驗收結果支付工程款給乙方。每個單項工程完成后,經雙方驗收合格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該單項工程款的80%,每個單項工程余下的20%,待到定植、補植工程完成后,甲方結清上個工程的余款10%,工程的10%待到整個造林承包任務完成,并經全面驗收合格后才能統(tǒng)一結清。
四、施工監(jiān)理及驗收
1、甲乙雙方將依據造林施工方案、附件《甲方造林技術規(guī)程》、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和本合同對乙方各項工作進行施工監(jiān)理及驗收。
2、乙方在對每一道工序自行驗收后,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各項工序抽樣驗收,合同后同甲方出具工程驗收單,乙方憑驗收單結算工程款。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造林項目所需的各種報批手續(xù)。
2、將沒有山權林權糾紛的可直接用于整地造林的林地發(fā)包給乙方。
3、采購造林所需的苗木、肥料等由甲方負責運到造林所在地通車的山頭。
4、所租用的土地,在造林工作過程中若遇到人為的干擾和阻撓,必須無條件協(xié)助乙方解決。如因糾紛村民干擾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繼續(xù)施工造成乙方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實施本造林項目過程中,有義務對從事造林施工人員進行造林技術培訓和指導。
6、按附件造林施工方案、附件《造林技術規(guī)程》、《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及本合同第三款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各項工程款給乙方。
7、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到造林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制定施工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落實施工所需人員、組織實施造林。甲方發(fā)包造林工程后,最遲不超過15天即要進場施工。
2、保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施工,按時完成合同造林任務,并通過驗收。有特殊情況的及時電話匯報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制定新的實施方案。
3、乙方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要遵守當地政府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要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與當地群眾搞好團結。不能在林區(qū)內進行違法活動。發(fā)生治安問題,要及時報告甲方及當地政府處理。
4、有權支配使用甲方已核定范圍的費用,實行費用包干,超支不補。
5、乙方必須與所聘用的承包者和雇請的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負責支付他們的一切費用。
6、為甲方管理人員到造林現場進行檢查、驗收、技術指導提供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7、施工過程中自學接受甲方的施工監(jiān)督。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在工地里面必須做到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9、乙方承包本造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必須在95%以上,低于95%要自行補植。補植后成活還低于80%,甲方按80%價格支付,低于70%,按70%價格支付。低于50%,返工重種,費用由乙方自付。
六、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乙方中途違約或不能按時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拒付任何款項給乙方,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所負責的造林不達到附件規(guī)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土地利用率,首先按相應比例在投資中扣減,其次再計算相應的損失,由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付給甲方。
2、造林過程中因乙方不能嚴格執(zhí)行造林技術要求,或有意將某些問題隱瞞甲方,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按條款執(zhí)行或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負全部經濟責任。
3、因甲方的責任而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改造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因雙方共同過失,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臺風、龍卷風、戰(zhàn)爭、火災、地震、山體滑坡、毀滅性病蟲害、土地糾紛及惡壞人畜破壞活動等,致使承包造林人員所營造的林木不達標的,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有《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fā)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
造林承包合同書參考 篇9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以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項目工程概況
1、 項目工程名稱:造林綠化工程
2、 項目工程地點:
3、 施工范圍:造林綠化面積約畝。
二、工程工期
1、 總工期為75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 如遇以下情況者,工期相應順延:
(1) 可歸責于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設計變更等)。
(2) 自然災害等。
三、營建造林綠化工程的技術措施及質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質量要求:植樹造林前,將全山雜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條1米得水平造林帶(造林帶間相隔2米)。
2、打穴要求:
(1)打穴規(guī)格:造林穴規(guī)格為每穴60cmX60cmX50cm。
(2)株行距:2mX2m(每畝約為167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兩旁,讓土壤自然風化,除去土壤中的蟲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質,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
回表土時,將穴四周3cm厚的表土打碎,清除雜草、樹根、石塊、芒頭,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當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時,并于穴土充分混勻,繼續(xù)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傾斜、以提高樹穴的蓄水功能。
4、種植技術
(1)造林樹種為:樟樹、桂花、紅錐。
種植是做到樹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適當深裁壓實。最后用松土回穴成饅頭狀保證樹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內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免費補種。
(2)樹種種植以分區(qū)方式種植。
5、特別約定
(1)樹種購買由甲方負責并運輸到山腳。
(2)完工后撫育護養(yǎng)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價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工程的造價按照實際造林面積計算,單價600元/畝(包含勞務稅)。
2、工程完工,經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驗收證明書,憑勞務發(fā)票結帳再全額付款。
五、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工地代表,加強與乙方聯(lián)系,負責質量檢查和監(jiān)督,處理設計施工技術等問題。
2、按規(guī)定對主要工序進行檢查、監(jiān)督、驗收。
六、乙方義務
1、 按照施工設計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
2、 指定工程負責人負責本工程現場工作。處理技術、質量、安全等一切有關事宜。
3、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表。
七、工程驗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經甲方驗收符合質量標準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guī)范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并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
3、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簽字蓋章。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五日后必須進行驗收。
(2)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付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協(xié)商同意可由甲乙雙方簽訂附則共同遵守。如單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執(zhí)行合同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協(xié)商解決,若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則由瀏陽市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乙方:
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