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贈與協議(精選3篇)
丈夫贈與協議 篇1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系戀愛關系。現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愿達成贈與協議如下:__________
一、贈與內容
甲方自愿將登記在自己名下位于 的一套自有小產權住房(不動產權字號 建筑面積 _____平米)贈與乙方。
二、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贈與。
三、贈與人明確,本贈與協議約定的贈與不可撤銷。
四、甲方承諾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_____日內協助乙方辦理不動產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如當地政策限制無法辦理則本條不適用)。
五、雙方認可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未辦理公證或所有權變更登記均不影響本協議的生效。
六、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師咨詢了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亦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后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一致確認上述約定是自愿、公平、有效的。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丈夫贈與協議 篇2
1 撤銷權行使的主體
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只能由贈與人本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行使。贈與人當然享有獨立的撤銷權,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只有在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 撤銷權行使的條件
(1)無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贈與合同是非經公證證明訂立的;
第二,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第三,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性質;
第四,只能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
(2)有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受贈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第二,應當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第三,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3)繼承人或監護人撤銷贈與的條件
第一,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3 撤銷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銷權一經行使即發生效力。因撤銷權為形成權,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贈與合同關系歸于消滅。所以,當贈與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的,贈與人自可以拒絕履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當贈與物已交付受贈人后行使撤銷權的,受贈人因失去取得贈與物的合法根據而應當返還受贈與的財產。受贈人拒絕返還的,贈與人有權請求其返還。
延伸補充:
一 贈與合同的法律特征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與受贈人所有,受贈人也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無償性。
2 單務性。
3 轉移贈與財產的所有權。
4 贈與是雙方的法律行為。
5 贈與為諾成合同。
二 贈與合同撤銷的分類
根據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有無法定事由,可以分為有因撤銷和無因撤銷。
1 無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人在交付贈與標的物之前,無需任何理由而撤銷贈與。但是,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者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不適用無因撤銷。
2 有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人在出現法律規定的特定事由時,使贈與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歸于消滅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銷權: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丈夫贈與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扶養贈與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贈與標的物:
甲方將自己擁有的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街(路)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自愿贈與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應按約定履行扶養甲方的義務,否則不動產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第三條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第四條甲方對不動產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成立后,贈與人應將贈與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六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負擔與不動產標的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