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主協議(精選3篇)
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主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證券交易所
乙方: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丙方參與固定收益平臺交易,應當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暫行規定》、本協議及甲方的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條 丙方參與固定收益平臺各類證券交易的結算,應當遵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綜合電子平臺交易登記結算暫行辦法》、本協議、乙方的其他規定以及丙方與乙方簽訂的資金結算協議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丙方如為一級交易商,簽署本協議即為明確授權甲方、乙方在其做市證券賬戶內當日可用于交收的國債出現不足時,于固定收益平臺當日現券交易結束后,通過固定收益平臺實行隔夜回購,自動就該不足部分進行補券。
第四條 丙方簽署本協議,即為明確授權甲方、乙方將其證券賬戶內的國債,自動作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暫行規定》及本協議規定的隔夜回購中的補券券源,當日已經申報作為質押券的現券除外。丙方可向固定收益平臺申報其特定證券賬戶不參與隔夜回購。
第五條 固定收益平臺于每一交易日下午二時,統計當日各簽署《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主協議》的交易商授權證券賬戶中國債的持有凈額,以及一級交易商做市證券賬戶內當日可用于交收的國債不足的數額。對于該不足部分,固定收益平臺將自動以匿名、零利率、一個交易日到期為條 件通過隔夜回購進行補券。丙方授權證券賬戶內的國債,按照數量從大到小的順序作為補券券源。
第六條 隔夜回購實行“一次成交、兩次結算交收”,兩次結算交收均由乙方提供凈額擔保交收。
第七條 丙方如為一級交易商,國債付息登記日,本平臺不對其做市證券賬戶內的不足券源通過隔夜回購進行補券處理,丙方應在此前自行補足相應國債。
第八條 丙方違反本協議的,按甲方、乙方有關業務規則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經三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名稱:________證券交易所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名稱: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主協議 篇2
甲方:上海*券交易所
乙方: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以下簡稱“固定收益平臺”)交易的順利進行,維護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丙方參與固定收益平臺交易,應當遵守《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暫行規定》、本協議及甲方的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條 丙方參與固定收益平臺各類證券交易的結算,應當遵守《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綜合電子平臺交易登記結算暫行辦法》、本協議、乙方的其他規定以及丙方與乙方簽訂的資金結算協議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丙方如為一級交易商,簽署本協議即為明確授權甲方、乙方在其做市證券賬戶內當日可用于交收的國債出現不足時,于固定收益平臺當日現券交易結束后,通過固定收益平臺實行隔夜回購,自動就該不足部分進行補券。
第四條 丙方簽署本協議,即為明確授權甲方、乙方將其證券賬戶內的國債(包括交易商存量國債和當日凈買入的國債),自動作為《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暫行規定》及本協議規定的隔夜回購中的補券券源,當日已經申報作為質押券的現券除外。
丙方可向固定收益平臺申報其特定證券賬戶不參與隔夜回購。
第五條 固定收益平臺于每一交易日下午二時,統計當日各簽署《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主協議》的交易商授權證券賬戶中國債的持有凈額,以及一級交易商做市證券賬戶內當日可用于交收的國債不足的數額。對于該不足部分,固定收益平臺將自動以匿名、零利率、一個交易日到期為條件通過隔夜回購進行補券。丙方授權證券賬戶內的國債,按照數量從大到小的順序作為補券券源。
第六條 隔夜回購實行“一次成交、兩次結算交收”,兩次結算交收均由乙方提供凈額擔保交收。
第七條 丙方如為一級交易商,國債付息登記日,本平臺不對其做市證券賬戶內的不足券源通過隔夜回購進行補券處理,丙方應在此前自行補足相應國債。
第八條 丙方違反本協議的,按甲方、乙方有關業務規則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經三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名稱:上海*券交易所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名稱: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主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期權經營機構法人)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股票期權(以下簡稱期權)交易經紀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聲明與承諾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期權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期權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期權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期權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承諾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不接受投資者的全權交易委托,不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或虧損進行任何形式的保證,不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不誘使投資者進行不必要的期權交易;
4、乙方承諾遵守本合同,按本合同為甲方提供期權交易經紀服務。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甲方具有合法的期權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的業務規則禁止或限制其進行期權交易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本合同關系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并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投資者須知》,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期權市場投資風險;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4、甲方承諾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的業務規則,遵守乙方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制度和要求;
5、甲方承諾遵守本合同,并承諾遵守乙方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期權交易,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甲方聲明并保證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上交所、中國結算、期權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四)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五)未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開戶證明文件的單位或個人;
(六)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規定不得從事期權交易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如果以上聲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實,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在本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過期、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相關材料。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開倉和出金指令,并有權進一步限制甲方的交易權限。甲方在開戶時提供的其他信息發生變更時,也應及時向乙方更新。如因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更新信息而導致的后果、風險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根據反洗錢法律法規履行投資者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及其他反洗錢義務,甲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營業場所置備期權交易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乙方管理制度等相關文件,提供網上查詢等方式供甲方查詢乙方從業人員名冊及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等資料。甲方可以向乙方詢問上述材料及其內容的含義,乙方應當予以必要解釋。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