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精選16篇)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保質保量完成龍泉莊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自來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莊(_______________自然村)
3、工程內容:建設底座為_________________米,容量_________________立方的水塔一座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中標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后附圖紙)。
2、為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需按水利工程規范進行施工(主要原材料需甲、乙方共同考察后方可進場使用)。
3、甲方及縣有關部門驗收時,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并重新施工,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四、付款方式
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負責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
五、甲方責任
工程完工后,負責資金及時到位,有權派專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六、乙方責任
1、及時開工,保證工期,負責工程質量,如無故不能按期完成或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
3、工程驗收后質保期一年。
4、承擔施工期間的水、電等一切費用。
5、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處罰,若遇雨天工期順延。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各一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保質保量完成龍泉莊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自來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莊(_______________自然村)
3、工程內容:建設底座為_________________米,容量_________________立方的水塔一座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中標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后附圖紙)。
2、為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需按水利工程規范進行施工(主要原材料需甲、乙方共同考察后方可進場使用)。
3、甲方及縣有關部門驗收時,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并重新施工,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四、付款方式
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負責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
五、甲方責任
工程完工后,負責資金及時到位,有權派專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六、乙方責任
1、及時開工,保證工期,負責工程質量,如無故不能按期完成或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
3、工程驗收后質保期一年。
4、承擔施工期間的水、電等一切費用。
5、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處罰,若遇雨天工期順延。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各一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發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提供給承包方兩套復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
第三方或轉讓給
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文件號: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申請建筑許可執照文件號: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總概算文件號:__。
3.工程編號:__;施工許可證號:__;營業執照號:__
4.工程地點:__市__區(縣)__路
5.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天(日歷天),自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2.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工程師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職務:__,職權:__,發包方委托的職權: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1
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1
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元。其中:材料費: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稅金: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采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系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調價系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系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審定后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后,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托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查,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鑒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并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十九條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姓名:__,職務:__,職權:__。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二十條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時間和起止地點: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
5.辦、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第二十一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
5.對施工現場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歸設計單位。
2.由于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_年;
(5)裝修工程為_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違約責任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
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
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方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于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后發生第1款
(3)和
(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
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
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
第五十五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
第三十六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蓋章):__承包方(蓋章):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委托代理人(簽字):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簽訂地點:__
返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5
機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
米。
4.承包內容:
5.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1)……
(2)……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
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
(2)……
11.乙方主要義務
(1)……
(2)……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
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
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
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后保險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
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
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
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
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
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
一、工程承包范圍
各種管線的預埋(包括給排水管的預埋、各消防水管的預埋、各線路管的預埋),各種管線的安裝(包括給排水管安裝、各消防水管安裝、各線路管的安裝),各種電燈、插座、配電箱、消火栓的安裝,施工現場各臨時用電用水的管線安裝。并自行提供工具和輔材。
二、承包單價
工程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作,以建筑面積(以《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量清單計價定額》計算規則計算的面積)為承包工程單位計價基礎,按元每平方米進行計價。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要求
乙方的施工內容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甲方在乙方開工前進行某項作業技術交底的要求。
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若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達不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及甲方所進行的作業技術交底要求,則必須立即返工,直到達標為止。返工所產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返工所造成的不良影響、耽誤工期等,甲方根據損失的大小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五、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主體結構每建完一層支付工程款的70%,其余工程款在主體結構以及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應在簽訂本分包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元。其退還時間為主體結構第一層以下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安全責任及要求
1、安全施工與檢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凡乙方在本工程所發生的一切傷、亡、病、殘等大小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在5000元以內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含第三者責任),5000元以上部分由甲方負責(包括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質量保修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本工程保修期為 年。
九、違約和爭議
1、違約
1.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工程的正常施工;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1.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時完工,因其違約應支付與甲方的違約金每天為 元;
(2)如因乙方的施工工期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需要,就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協議,乙方不得有異議并立即撤出施工現場,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的質量標準以及不符合圖紙的要求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對不合格部位進行修復或更換。如乙方不能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對不合格部位進行及時修復或更換,甲方可以自行處理,發生費用從所扣乙方質量保修金中扣除;
(4)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給甲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將以經濟手段處罰乙方,甲方可以將乙方剩余的工程款直接支付與在乙方隊伍中施工作業的民工。
十、其他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遵守本工程項目部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2、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和建設單位的一切制度和紀律,若有違反,由有關單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有效,產生同等法律效力。結清賬務后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
發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
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提供給承包方兩套復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文件號: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申請建筑許可執照文件號: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總概算文件號:__。
3.工程編號:__;施工許可證號:__;營業執照號:__
4.工程地點:__市__區(縣)__路
5.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天(日歷天),自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2.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職務:__,職權:__,發包方委托的職權: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元。其中:材料費: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稅金: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采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系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調價系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系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 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 銀行審定后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后,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托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查,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鑒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 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并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 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十九條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姓名:__,職務:__,職權:__。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二十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時間和起止地點: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
5.辦理 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
5.對施工現場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歸設計單位。
2.由于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_____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_年;
(5)裝修工程為_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方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于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后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
第三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 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 承包方(蓋章):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預付款或進度款的時候乙方開不了票?)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9
發包人:
承包人:
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勞務作業承包給乙方。為公平、公正合法執行勞務承包行為,雙方協商訂立合同以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筑面積:
二 、配電間低壓出線到第一個總配電箱之間電纜及總配電箱不在范圍內,專變部分范圍包括不限于第一個總配電箱至各級分箱,至用電設備。
弱電:給排水部分
給水:水表之后第一個閥門至戶內的指定給水點,預留給水立管套管。
排水:主樓內雨水、污水的排水立管、支管、排水管安裝到雨水污水井內,含給排水的套管的套管的預留、預埋。
三、施工工期
總日歷天數為____________天。具體以階段施工進度計劃為準。
四、承包單價
地下室及商鋪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元/㎡。住宅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元/㎡包干。
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部分超5%日另行計算,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審計結果的定額直接費中調增后人工費計取。
定額外用工。按每日__元計算。
變更簽證按定額實物量結算定額人工調整與地下室相同。
五 結算及付款方式
1.主體部分,工程進度達到0.000樓面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0.000以上每月付款一次。按____________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按元/㎡,二次預埋按元/㎡。
2.裝飾部分,穿線按燈具做給排水每月付款一次,按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
3.余額在全部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付到95%,剩余5%作為質保金,一年期滿后一次付清。
六雙方職責
1.乙方服從開發商和總包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承擔制度和時間,節點施工的責任。
2.乙方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路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不能講本勞務作業在轉包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約本合同。
4.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5.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示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種工種操作證等有效證件,進場工人必須是18至60的男性公民。要求身體健康,頭腦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質。
6.材料節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愛惜材料,在保證質量進度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節約,杜絕浪費,如檢查發現浪費材料以100元/次罰款。
7.甲方提供民工食宿條件,伙食由乙方負責。
8.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圖紙并指導,監督施工。
9.甲方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種材料。
10.甲方提供塔吊,龍門吊等大型設備。
11.甲方及時提供技術交底,施工進度計劃。
12.甲方及時檢查乙方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
13.甲方提供民工勞務,工傷事故保險。
14.乙方不得因甲方工資發放滯后而停工或罷工或無故影響工程進度形象。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強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因政府部門等第三方干預導致安裝無法順利進行。
七工傷事故責任分擔
1.3000元以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3000元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承擔3000元,其余的由甲方承擔。
八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繼續履行合同。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正義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后蓋章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的自住用房的建設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的所有設備、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完成施工任務,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簽訂后開始施工,工期為______月(合計______天),即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乙方需嚴格按照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進度,保證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必須使用紅磚、國標鋼材、中聯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報價:每平方_________元,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_________萬元。
2、第一層蓋好后付_________萬元。
3、第二層蓋好后付_________萬元。
4、剩余款項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因房屋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將剩余款項全部支付給乙方。
若出現質量問題,所需維修資金由剩余款項支付,剩余款項不足以支付維修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索要不足部分的維修金。
四、工程內容:從地基到完成磚砌結構,室內外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樣到封頂。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足以影響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賠,索賠金額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簽署,雙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結清外,須賠償另一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3、若乙方未在規定的工期內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_________%違約金,逾期時間進過一個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
5.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1
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1
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后保險期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
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1
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1
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XX銀行一份。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養豬場建筑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房屋檐面積為準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則往后推遲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天
四、工期延誤:_________________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__________小時;
(3)不可抗力自然條件;
五、工程竣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慈利縣質量檢測局為準(不包括材料質量)
七、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_____建筑面積的總平方米
工程預支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竣工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_佘下總金額的_______________%
工程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檢測工程竣工日后_______________個月內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則結清所欠佘款
八、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筑層數兩層,一層約平方米,二層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墻貼瓷磚、后沿外墻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墻面貼瓷磚、安裝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積按每層樓外墻計算。施工范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墻體。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預付30%,完成第一層磚砌并搗制好樓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每日午餐
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因甲方需對新設供熱所的辦公場所進行基本的.裝飾裝修,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由乙方負責完成該工程,為了明確責任,確保施工的安全、質量和進度,特訂立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內容:部分區域進行裝飾裝修。
二、工程結算價及付款方式:按照《20年太原市修繕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與《20年山西省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計取其他費用,只取8%的稅金和管理費,現場簽證以實結算,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期限:從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10日。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推遲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驗收: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甲方組織進行驗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
七、施工安全: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本合同未明確之處,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幣 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并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自來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在恩施市火站小區新建私人住宅一幢,每層面積240㎡,建筑面積約為1200㎡,工程造價約為49.8萬元,該工程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名稱:私人住宅樓
2、地點:恩施火車站還建小區
3、結構: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為1200㎡。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范圍
主體工程:
1、1至5層做四周墻體,室內墻面水泥砂漿抹面后搓光,保證能直接做仿瓷等涂料,地面水泥砂漿打搓,室外正面貼墻面磚,后面水泥砂漿抹光。
2、地面工程,室外做散水坡、臺階。
3、施工范圍內的建筑垃圾清除并上車。
4、乙方自備機械設備,模板釘子、鐵絲、跳板,外圍腳手架甲方負責。
5、層頂坡屋面按照設計圖紙設工。
三、承包單價
1、1至5層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5元包干,做坡屋面,坡面按1.5層計算,4至5層按照居家施工每平方米145元包工。
四、施工工期
從20xx年3月1日開工至20xx年7月31日竣工,工期為150天,乙方不得延誤工期,若因甲方材料原因造成停工,或天氣影響工期順延。
五、施工安全
1、安全設施(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用品,由乙方負責,凡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施工管理,禁止工人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帶安全帽,在外墻施工和開吊機的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繩,若發現操作人員違規,由甲方責令乙方清退該工作人員。
3、施工期間安全第一,工程保險由甲方購買,甲方有權監督施工安全。
六、施工質量
1、乙方必須保證質量,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如經檢驗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賠償和返工,所有工時,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協商后施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倒一層現繞板后,甲方支付給乙方2萬元,余下的在房屋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
八、其它約定
1、甲方負責施工中的用水用電,做好施工現場及周圍協調工作,對需要變更的項目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否則因返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整齊,不得浪費材料,管理好施工人員不得帶走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若發現類似情況,由甲方進行經濟處罰,視情節發現一次處罰200元至500元。
3、因乙方造成返工,返工材料和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違約責任
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甲方雙方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現發問題及時糾正,若有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