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為做好師生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全體教職工
2、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小組主要是對全園人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園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救援過程中,上級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幼兒園的指揮系統應主動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幼兒園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幼兒園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等)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園長室,園長和領導小組人員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門房,值班教師,校醫等。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門房聯系園長和總務主任,園長和總務主任接到報警后,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可租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幼兒園保健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幼兒園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園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保健醫生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幼兒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園長及分管領導應組織在場行政,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三)聯絡,教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行政,值班教師,保健醫生等。
1、接到園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行政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園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園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行政和班主任分別做好教職工和幼兒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園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行政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成員:年級組長,門衛等
1、組長根據園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逃逸。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行政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幼兒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小組長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幼兒和教師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幼兒園在無力調解幼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行政辦起草《協議書》,并交教育局法律援助中心審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保
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及相關各線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并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措施。
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2
學生在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認真做好防范在校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后及時、公正、妥善地予以處理的工作,特制訂學生在校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小組全體成員學習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在校學生發生傷害事故,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及時救助傷害學生,并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一般稍輕傷害事件,校衛生室成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學生在校發生傷害事故,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口頭或書面)。
四、如遇重大傷害或傷亡事故,學校應迅速請求上級主管行政部門指導,協助進行事故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五、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法解決,如雙方自愿可進行調解。
六、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應將事故處理結果口頭或書面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預防我園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園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杜永菊(園長)
副組長:楊俊梅
組員:司機及各班班主任
二、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同志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三、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1)由副組長楊俊梅向交警報告情況;
(2)向醫院要求,做好搶救準備,由各班班主任做好配合工作;
(3)向教育局、縣政府報告;
(4)向校內發出指令;
(5)警戒維護,由保安劉元堂、周衛國負責,任務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等。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后,應及時向總指揮(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幼兒園將給予批評教育和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