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列傳第十八
殄寇將軍、強弩司馬;殄難將軍、積弩司馬;四征中鎮撫將軍府、正七命州列曹參軍;正五命郡丞。正二命。
掃寇將軍、武騎司馬;掃難將軍、武威司馬;四平前右左后將軍府、七命州列曹參軍;五命郡丞;戍副。二命。
曠野將軍、殿中司馬;橫野將軍、員外司馬;冠軍輔國將軍府、正六命州列曹參軍。正一命。
武威將軍、淮海都尉;武邪將軍、山林都尉;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將軍府列曹參軍。一命。
周制:封郡縣五等爵者,皆加開國;授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者,并加使持節、大都督;其開府又加驃騎大將軍、侍中;其儀同又加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其授總管、刺史,則加使持節、諸軍事。以此為常。大象元年,詔總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節,余悉罷之。辯所制定之后,又有改革。今粗附之云。辯弟光。
光子景仁。性溫謹,博覽群書,精于《三禮》,善陰陽,解鐘律,又好玄言。孝昌初,釋褐司空府參軍事。及魏孝武西遷,光于山東立義,遙授晉州刺史。大統六年,攜家西入,除丞相府記室參軍,賜爵范陽縣伯。俄拜行臺郎中,專掌書記,改封安息縣伯。歷位京兆郡守、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匠師中大夫,進爵燕郡公、虞州刺史,行陜州總管府長史,卒官。周武帝少嘗受業于光,故贈賻有加恒典,贈少傅,謚曰簡。
光性崇佛道,至誠信敬。常從周文狩于檀臺山,時獵圍既合,帝遙指山上謂群公曰:"公等有所見不?"咸曰:無所見。"光獨曰:"見一桑門。"帝曰:"是也。"即解圍而還。令光于桑門立處造浮圖。掘基一丈,得瓦缽錫杖各一,帝稱嘆,因立寺焉。及為京兆,而郡舍先是數有妖怪,前后郡將,無敢居者。光曰:"吉兇由人,妖不妄作。"遂人居之。未幾,光所乘馬忽升廳事,登床,南首而立。食器無故自破。光并不以介懷,其精誠守正如此。注《道德經章句》行于世。子賁。
賁字子征。略涉書記,頗解鐘律。在周,襲爵燕郡公,歷位魯陽太守、太子少宮尹、儀同三司、司武上士。時隋文帝為大司馬,賁知帝非常人,深自推結。宣帝嗣位,加開府。及文帝被顧托,群情未一,引賁置左右。帝將之東第,百官皆不知所去,帝潛令賁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富貴者當相隨來!"往往偶語,欲有去就。賁嚴兵而至,眾莫敢動。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內,賁諭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卻。既而帝得入,賁恒典宿衛,承間進說以應天順人之事,帝從之。及受禪,命賁清宮,因典宿衛。賁乃奏改周旗幟,更為嘉名,其青龍、騶虞、朱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賁所創也。尋拜散騎常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將軍。
及高颎、蘇威共掌朝政,賁甚不平。時柱國劉昉被疏忌,賁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颎、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上之愛子,謀行廢立。復私謂皇太子曰:"賁將數謁殿下,恐為上譴,愿察區區之心。"謀泄,昉等委罪于賓、賁。公卿奏二人坐當死,帝以龍潛之舊,不忍加誅,并除名。賓未幾卒。歲余,賁復爵位,檢校太常卿。以古樂宮縣七八,損益不同,歷代通儒,議無定準,乃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鶉火天駟之應,其音用七。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而在一虡。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虡",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然世有沿革,用舍不同。至周武帝復改縣七,以林鐘為宮。夫樂者,政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于樂,是以吳札觀而辯興亡。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于聲,安危斯應。周武以林鐘為宮,蓋將亡之征也。且林鐘之管,即黃種下生之義。黃鐘,君也,而生于臣,明于皇朝九五之應。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隨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帝竟從之,改七縣八,黃鐘為宮。詔賁與儀同楊慶和刊定周、齊音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