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時并溢,流四千九百余家,殺二百余人,沒秋稼千三百六十余頃。
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國暴雨,害豆麥。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樹木摧折,害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縣、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傷秋稼。
惠帝永寧元年十月、義陽、南陽、東海霖雨,淹害秋麥。
元帝太興三年,春雨至于夏。是時王敦執權,不恭之罰也。
永昌元年,春雨四十余日,晝夜雷電震五十余日。是時王敦興兵,王師敗績之應也。
成帝咸和四年,春雨五十余日,恒雷電。是時雖斬蘇峻,其余黨猶據守石頭,至其滅后,淫雨乃霽。
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荊州之長沙攸、醴陵、武陵之龍陽,三縣雨水,浮漂屋室,殺人,損秋稼。是時帝幼,權在于下。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兇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縑帛為白帢,以易舊服。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干寶以為"縞素,兇喪之象也"。名之為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后,劫殺之妖也。
魏明帝著繡帽,披縹紈半袖,常以見直臣楊阜,諫曰:"此禮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夫縹,非禮之色。褻服尚不以紅紫,況接臣下乎?人主親御非法之章,所謂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后嗣不終,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發銅鑄為巨人二,號曰翁仲,置之司馬門外。案古長人見,為國亡。長狄見臨洮,為秦亡之禍。始皇不悟,反以為嘉祥,鑄銅人以象之。魏法亡國之器,而于義竟無取焉。蓋服妖也。
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內外也。《大雅》云'玄袞赤舄,鉤膺鏤錫',歌其文也。《小雅》云'有嚴有翼,共武之服',詠其武也。若內外不殊,王制失敘,服妖既作,身隨之亡。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吳婦人修容者,急束其發而劘角過于耳,蓋其俗自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致毀以死。諸葛患之,著《正交論》,雖不可以經訓整亂,蓋亦救時之作也。
孫休后,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干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余下不足之妖也。"至孫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國,是其應也。
武帝泰始初,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衤要,此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也。至元康末,婦人出兩襠,加乎交領之上,此內出外也。為車乘者茍貴輕細,又數變易其形,皆以白篾為純,蓋古喪車之遺象也。夫乘者,君子之器。蓋君子立心無恒,事不崇實也。干寶以為晉之禍征也。及惠帝踐阼,權制在于寵臣,下掩上之應也。至永嘉末,六宮才人流冗沒于戎狄,內出外之應也。及天下撓亂,宰輔方伯多負其任,又數改易不崇實之應也。
泰始之后,中國相尚用胡床貊槃,及為羌煮貊炙,貴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會,皆以為先。太康中,又以氈為絈頭及絡帶袴口。百姓相戲曰,中國必為胡所破。夫氈毳產于胡,而天下以為絈頭、帶身、袴口,胡既三制之矣,能無敗乎!至元康中,氐羌互反,永嘉后,劉、石遂篡中都,自后四夷迭據華土,是服妖之應也。
初作屐者,婦人頭圓,男子頭方。圓者順之義,所以別男女也。至太康初,婦人屐乃頭方,與男無別。此賈后專妒之征也。
太康中,天下為《晉世寧》之舞,手接杯盤而反覆之,歌曰"晉世寧,舞杯盤"。識者曰:"夫樂生人心,所以觀事也。今接杯盤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之事也。杯盤者,酒食之器,而名曰《晉世寧》,言晉世之士茍偷于酒食之間,而知不及遠,晉世之寧猶杯盤之在手也。"
惠帝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佩,又以金銀玳瑁之屬,為斧鉞戈戟,以當笄。干寶以為"男女之別,國之大節,故服物異等,贄幣不同。今婦人而以兵器為飾,此婦人妖之甚者。于是遂有賈后之事"。終亡天下。是時婦人結發者既成,以繒急束其環,名曰擷子紒。始自中宮,天下化之。其后賈后廢害太子之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