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百八 列傳二百九十五
杜仲梅女末姑,安徽太平人。賊至,刃其母,抱持乞代,刃及,終不釋。賊去,母創死,女抱母尸泣,達旦,尋毀卒。同時二方氏女,一年十四,一方九歲,皆代母死。
又有劉可求女,亦太平人。弟被掠,女請於父易弟歸,即夕自殺。
楊泰初女徽德,孫承沂女錦宜,皆休寧人。徽德年十二,母死寇,抱尸不食死。錦宜七歲,寇殺其祖母,守尸側五日,賊與食,卻之,餓死。
趙承穀聘妻丁,名畹芬,武進人。父士衍,官蠡縣知縣,母趙及畹芬從。咸豐十年,洪秀全兵破常州,承穀大父起殉焉。或傳承穀亦見執,母感傷發病卒。明年二月壬子夕,畹芬自經死。將死,書所為思親賦及詞六篇,字畫端靜如平時。
彭爵麒女,名詠春,懷寧人;陳寶廉二女慧莊、慧敬,侯官人:皆殉母。詠春哭母殯僧寺,登浮屠自投死。慧敬請以身代母,慧莊居母喪,皆仰藥死。
吳士仁女,獻縣人。幼喪父,無兄弟,誓不嫁養母。會寇至,女求利刃置袖中,扶母出避,遇二寇,擠母仆,母怒詈,寇持刃欲斫,女急呼曰:“毋殺我母!我從若,不則死。”寇乃止。扶母還其家,藏母於室,出問寇饑否?具食使食。食畢,一方飲,一出臥他室中,女躡飲者后,挾刃刺其頸,貫喉,嘶而仆。女陽為嬉笑,拔所佩刀至他室,臥者方起立,遽前剚其胸,亦死,乃負母出走。
王濟源女,棗強人。幼即能事父母。寡兄弟,遂矢不嫁。嘗有盜,夜破門入,女持火槍立暗陬,擊一盜斃,盜乃去。喪父母,葬祭皆如禮,為立后。同治間,寇至,負父母木主行避寇。逾六十,父母忌日,歲時祭墓,猶號泣哽咽。
董桂林女,樂亭人。桂林卒,女十二,矢不嫁,耕織以養母。昌黎富家子,聞其賢,請婚,原代之養,女堅拒不許。母卒,女五十馀矣,鬻田以為斂,存屋數椽,田一畝,杏五樹,女即牖外置母棺,手畚土以封。獨處,晝夜懸刀自衛。又十馀年,鄰里高其義,醵金為營葬。
耿恂女,名一圭,望都人。恂舉人,無子,客授保定。母劉病痺,一圭按摩抑搔,嘗六七晝夜不少休。母少間,因臥床下,恂自外至,誤踐其手,指甲脫,血流至肘,倦不自知也。嘗議婚某氏子,未聘而某氏子夭,女聞泣曰:“我得終事父母矣!”遂矢不字。劉病垂二十年,哽噎不能食,食必女口哺。恂卒,持喪奉病母歸里。逾年,劉亦卒,一圭營喪葬,自為文以表於阡。一圭嘗以生日上冢,掬土以益墓,憊仆墓側,家人掖以歸,數日卒。
吳芬女,開縣人,女次第二。芬,光緒二十三年拔貢生,以知縣發山東,女留侍母。芬病,女聞,夜輒焚香露禱。三十一年,芬卒,女聞大悲,且恚曰:“人謂天有眼,我夜焚香露禱,叩頭至數百,乃漠然不一顧耶?”越日飲藥死,時年十三。
邵氏二女,黟人,長名媚,十五;次名揚,十三。從父入山樵,虎出噬其父,媚持父揮樵斧斫虎,虎負創去,父女皆不死。
蔣遂良女,城步人,虎挾其母去,女奪以還。
徐氏二女,淑云、淑英,溫江人。父瞽,兄登云早卒。嫂凌疾革,撫子成龍而泣,淑云、淑英在側,曰:“我二人在,當扶持以長,嫂何虞?”時成龍方二歲,淑云、淑英皆不嫁,以女紅事蓄,卒扶持以長。
李鴻普妻郭,禹州人。鴻普母王,明季流賊破州,自經死,失其尸。鴻普將斫檀為之像,未成而卒。郭力紡織,奉其舅及后姑。子以達,稍長,喻以父意。求檀,輒不中像材。郭乃刺左腕,出血盈盂,和香屑為像,復剪發飾其首。以達驚,叩首泣,郭曰:“我姑以節死,我何愛發若血不以奉姑?吾無恙,汝又何悲?”像成,藏潔室,日上飲膳,事如生。
其后又有牛輔世妻張,太原人。姑卒,刻木祀之,飲食必祭。
高位妻段,宛平人。位卒,段年十七,二子幼,依其兄以居。兄勸改嫁,段不可,攜二子徙居小市板屋中。長子早死,次子為吏,以罪徙遼左,乃復撫諸孫。段年九十,孫裔成進士,贖其父以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