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十七年,樂毅將趙師攻魏伯陽。【正義】:括地志云:“伯陽故城一名邯會城,在相州鄴縣西五十五里,七國時魏邑,漢邯會城。”而秦怨趙不與己擊齊,伐趙,拔我兩城。十八年,秦拔我石城。【集解】:地理志云右北平有石城縣。【正義】:括地志云:“石城在相州林慮縣西南九十里。”疑相州石城是。王再之衛東陽,決河水,【正義】:括地志云:“東陽故城在貝州歷亭縣界。”按:東陽先屬衛,今屬趙。河歷貝州南,東北流,過河南岸即魏地也。故言王再之衛東陽伐魏氏也。伐魏氏。大潦,漳水出。魏厓來相趙。十九年,秦取我二城。趙與魏伯陽。趙奢將,攻齊麥丘,取之。
二十年,廉頗將,攻齊。王與秦昭王遇西河外。【集解】:徐廣曰:“年表云與秦會澠池。”
二十一年,趙徙漳水武平西。【正義】:括地志云:“武平亭今名渭城,在瀛州文安縣北七十二里。”按:二十七年又徙漳水武平南。二十二年,大疫。置公子丹為太子。
二十三年,樓昌將,攻魏幾,【正義】:音祁。傳云伐齊幾,幾拔之。又戰國策云秦敗閼與,及攻魏幾。按:幾邑或屬齊,或屬魏,當在相潞之間也。不能取。十二月,廉頗將,攻幾,取之。二十四年,廉頗將,攻魏房子,【集解】:徐廣曰:“屬常山。”拔之,因城而還。又攻安陽,取之。二十五年,燕周【索隱】:趙人,為趙將。將,攻昌城、【集解】:徐廣曰:“屬齊郡。”【正義】:括地志云:“故昌城在淄州淄川縣東北四十里也。”高唐,取之。與魏共擊秦。秦將白起破我華陽,【正義】:括地志云:“故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四十里。司馬彪云華陽亭在今洛州密縣。”是時魏、韓、趙聚兵於華陽。西攻秦。得一將軍。二十六年,取東胡歐代地。【正義】:今營州也。【索隱】:東胡叛趙,驅略代地人眾以叛,故取之也。
二十七年,徙漳水武平南。封趙豹為平陽君。【集解】:戰國策曰趙豹,平陽君,惠文王母弟。河水出,大潦。
二十八年,藺相如伐齊,至平邑。【正義】:括地志云:“平邑故城在魏州昌樂縣東北四十里也。”罷城北九門大城。【正義】:恆州九門縣城。燕將成安君公孫操弒其王。【集解】:徐廣曰:“年表云是燕武成王元年。”【索隱】:按:樂資云其王即惠王。二十九年,秦、韓相攻,而圍閼與。【正義】:上於連反,下音預。括地志云:“閼與,聚落,今名烏蘇城,在潞州銅鞮縣西北二十里。又儀州和順縣城,亦云韓閼與邑。二所未詳。又有閼與山在洺州武安縣西五十里,蓋是也。”趙使趙奢將,擊秦,大破秦軍閼與下,賜號為馬服君。【正義】:因馬服山為號也,虞喜志林云“馬,兵之首也。號曰馬服者,言能服馬也”。括地志云:“馬服山,邯鄲縣西北十里也。”
三十三年,惠文王卒,太子丹立,是為孝成王。
孝成王元年,【集解】:徐廣曰:“平原君相也。”秦伐我,拔三城。趙王新立,太后用事,秦急攻之。趙氏求救於齊,齊曰:“必以長安君【索隱】:孔衍云:“惠文后之少子也。趙亦有長安,今其地闕。”【正義】:長安君者,以長安善,故名也。為質,兵乃出。”太后不肯,大臣彊諫。太后明謂左右曰:“復言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左師觸龍言原見太后,太后盛氣而胥之。入,【集解】:胥猶須也。穀梁傳曰:“胥其出也。”徐趨而坐,自謝曰:“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恕,而恐太后體之有所苦也,故原望見太后。”太后曰:“老婦恃輦而行耳。”【索隱】:按:束皙云“趙惠文王子何者,吳廣之甥,娃嬴之子也”。如系家計之,則武靈王十六年夢吳娃而納之,至二十七年王薨,及惠文王三十二年卒,孝成王元年遣長安君質於齊,若娃年二十入王宮,至此亦年六十左側,亦可稱老。而束廣微言太后才三十有奇者,誤也。曰:“食得毋衰乎?”曰:“恃粥耳。”曰:“老臣間者殊不欲食,乃彊步,日三四里,少益嗜食,和於身也。”太后曰:“老婦不能。”太后不和之色少解。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竊憐愛之,原得補黑衣之缺以衛王宮,昧死以聞。”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對曰:“十五歲矣。雖少,原及未填溝壑而讬之。”太后曰:“丈夫亦愛憐少子乎?”對曰:“甚於婦人。”太后笑曰:“婦人異甚。”對曰:“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后賢於長安君。”太后曰:“君過矣,不若長安君之甚。”左師公曰:“父母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念其遠也,亦哀之矣。已行,非不思也,祭祀則祝之曰‘必勿使反’,豈非計長久,為子孫相繼為王也哉?”太后曰:“然。”左師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主之子孫為侯者,其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曰:“微獨趙,諸侯有在者乎?”曰:“老婦不聞也。”曰:“此其近者禍及其身,遠者及其子孫。豈人主之子侯則不善哉?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而挾重器多也。今媼尊長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多與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於國,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讬於趙?老臣以媼為長安君之計短也,故以為愛之不若燕后。”太后曰:“諾,恣君之所使之。”於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質於齊,齊兵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