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八
◎忠義四崔縱(吳安國附) 林沖之(子郁 從子震霆附) 滕茂實 魏行可(郭元邁附) 閻進(朱績附) 趙師槚 易青 胡斌 范旺 馬俊 楊震仲(史次秦 郭靖附) 高稼 曹友聞 陳寅(賈子坤 劉銳 蹇彝 何充附) 許彪孫(張桂 金文德 曹顏 胡世全 龐彥海 江彥清附) 陳隆之(史季儉附)王翊李誠之(秦鉅附)
崔縱,字元矩,撫州臨川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歷確山主簿、仙居丞,累遷承議郎、干辦審計司。二帝北行,高宗將遣使通問,廷臣以前使者相繼受系,莫肯往。縱毅然請行,乃授朝請大夫、右文殿修撰、試工部尚書以行。比至,首以大義責金人,請還二帝,又三遺之書。金人怒,徙之窮荒,縱不少屈。久之,金人許南使自陳而聽其還,縱以王事未畢不忍言。又以官爵誘之,縱以恚恨成疾,竟握節以死。洪皓、張邵還,遂歸縱之骨。詔以兄子延年為后。
吳安國字鎮卿,處州人。太學進士,累官遷考功郎官。以太常少卿使金,值金人渝盟,拘留脅服之,安國毅然正色曰:"我首可得,我節不可奪,惟知竭誠死王事,王命烏敢辱?"金人不敢犯,遣還。后知袁州,卒。
林沖之,字和叔,興化軍莆田人。元符三年進士,歷御史臺檢法官、大宗正丞,都官、金部郎,滯省寺者十年。出守臨江、南康。
靖康初,召為主客郎中。金人再來侵,詔副中書侍郎陳過庭使金,同被拘執。初猶給乳酪,迨宇文虛中受其命,金人亦以是邀之,沖之奮厲見詞色,金人怒,徙之奉圣州。既二年,過庭卒,金人逼沖之仕偽齊,不屈;徙上京,又不屈;置顯州極北氵互寒之地,幽佛寺十余年。漸便飲茹,以義命自安,髭發還黑。病亟,語同難者曰:"某年七十二,持忠入地無恨,所恨者國仇未復耳。"南向一慟而絕。僧窆之寺隅。洪皓還朝以聞,詔與二子官。子郁,從子震、霆。
郁字襲休,宣和三年進士,再調福建茶司干官。建州勤王卒自京師還,求卸甲錢,郡守逃匿,卒鼓噪取庫兵為亂,殺轉運使毛奎、轉運判官曾仔、主管文字沈升。郁聞變急入諭卒,遇害。事聞,詔各與一子官。
震字時旉,崇寧元年進士,仕至秘書少監。以不附二蔡有聲崇寧、大觀間。
霆字時隱,政和五年進士,敕令所刪定官。詆紹興和議,謂不宜置二帝萬里外不通問,即掛冠出都門,權臣大恚怒,亦廢放以死,莆人稱為"忠義林氏"。寶慶三年,即其所居立祠。寶祐中,又給田百畝,使備祭享以勸忠義云。
滕茂實字秀穎,杭州臨安人。政和八年進士。靖康元年,以工部員外郎假工部侍郎,副路允迪出使,為金人所留。時茂實兄陶通判代州,已先降金。粘罕素聞茂實名,乃遷之代州,又自京師取其弟華實同居,以慰其意。
欽宗自離都城,舊臣無敢候問起居者。茂實聞欽宗將至,即自為哀詞,且篆"宋工部侍郎滕茂實墓"九字,取奉使黃幡裹之,以授其友人朔寧府司理董詵。欽宗及郊,茂實具冠幘迎謁,拜伏號泣。金人諭之曰:"國破主遷,所以留公,蓋將大用。"迫令易服,茂實力拒不從,見者墮淚。茂實請從舊主俱行,金人不許,憂憤成疾,卒云中。詵拔歸,錄所為哀詞言于張浚,浚以詵為陜西轉運判官,上其事。紹興二年,贈龍圖閣直學士,官其家三人。
魏行可,建州建安人。建炎二年,以太學生應募奉使,補右奉議郎,假朝奉大夫、尚書禮部侍郎,充河北金人軍前通問使,仍命兼河北、京畿撫諭使。時河北紅巾賊甚眾,行可始懼為所攻,既而見使旌,皆引去。行可渡河見金人于澶淵,金人知其布衣借官,待之甚薄,因留不遣。行可嘗貽書金人,警以"不戢自焚"之禍:"大國舉中原與劉豫,劉氏何德?趙氏何罪?若亟以還趙氏,賢于奉劉氏萬萬也。"
紹興六年,卒。十三年,張邵來歸,言行可執節沒于王事,行可父通直郎伯能亦訴于朝,遂贈朝奉郎、秘閣修撰,先已官其二子一弟,至是,復官其一孫。
行可之使也,吳人郭元邁以上舍應募,補右武大夫、和州團練使為之副,不肯髡發換官,亦卒于北焉。